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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陈年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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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海被萝丝追着打,最后看萝丝追累了,唐海就故意放慢脚步,挨了她两下粉拳,才呵呵笑着和一脸不爽的萝丝回去钓鱼。

    拿起胡瓜鱼来看,长度是14厘米,摸了摸鱼肚子,唐海脸上露出了喜色。

    胡瓜鱼是一种海边河流里很常见的鱼类,唐海看到过的长度最长的,大概有30来公分。这类鱼一般人也能辨认出来,因为很细,很长,如同一把小刀子,像唐海这次钓上来这只也就是他手指这么粗,但却有两根手指长。

    胡瓜鱼种类不少,有几种是在海中生活和产卵的,有一种叫做黄瓜鱼的分类则是淡水鱼,但更常见的是唐海手中这种。

    虹香鱼,美国东南水产,后来被美国人驯化,甚至可以在纯淡水中生活,再后来就变成美国哪里都能看到的鱼了……

    只是这时候的胡瓜鱼味道才最是鲜美!因为它们要产卵了!

    胡瓜鱼肚子里一直有鱼子,又叫多春鱼,固定产卵是开春后,海中的胡瓜鱼会游回自己出生的地方来产卵,这类洄游鱼类有一种很神奇的能力,不管它们去过什么地方,该产卵的时候它们总能够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如大马哈鱼也是这样的。

    胡瓜鱼的∈,鱼子是难得的美味,鱼肉口味也很特别,有一股难言的清爽感,就像是黄瓜的香味。

    最好吃的胡瓜鱼还是产卵前的,不但香,而且有一股油的味道,一旦产卵后,肉质就会发生变化。

    唐海摸着胀鼓鼓的银色小鱼腹部,就知道这是难得的美味。

    唐海开始换鱼饵,银色小鱼鱼放到旁边的水箱里。

    很快,唐海就钓到了好几只胡瓜鱼,萝丝用的是和他一样的鱼饵,也上了几条胡瓜鱼,另外两人还钓到了两条鲫鱼和一条大嘴鲈鱼。

    眼看要到饭点了,这时候蚊子开始活跃,两人这才休息。

    一个碳烤炉拿了出来,唐海直接在胡瓜鱼上抹酱,放铁网上就烤,也不做什么去腮去内脏的处理,嘴角总有坏坏的笑容,让萝丝觉得一定哪里有陷阱。

    小胡瓜鱼最好的吃法,就是剪刀剪掉头尾,掏出内脏,洗净后油煎,唐海觉得这是最好的下酒菜之一!日本人也这么认为的,然后日本北海道胡瓜鱼遭受灭亡性捕捞……

    大胡瓜鱼去腮去内脏后油煎或者烧烤,味道远胜同样处理的罗非鱼好几倍!

    唐海精心处理着一只胡瓜鱼,那香味,收好东西点好蚊香然后拿着刀叉坐旁边椅子上的萝丝,已经忍不住看了好几回了!

    “好了,味道一级棒的胡瓜鱼来了!”唐海把鱼端了过去。

    早已忍不住的萝丝直接插着就咬!

    噗!

    鱼腹爆开!鱼子溅了萝丝一嘴!

    “唐!”

    没错,胡瓜鱼鱼子太多,烧烤是可能会‘爆炸’的!去掉头的才能卸掉压力!

    片刻后,唐海头发凌乱的认真做菜,而萝丝则是在美美的吃着东西……

    “唐,你的厨艺是家传的吗?”吃得饱饱的萝丝打了个幸福的饱嗝。她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没事就跟着二分之一华人血统的爸爸看中国电影,里面的厨师有家传的,有拜师学来的。她这会儿还想到电影里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传男不传女、夜晚偷偷教导徒弟绝技等等。

    “不,这是来美国后学的,不过教我的人也是华人就是了。”

    “teacher?”

    “no,god_father。”

    萝丝问是师傅教的?唐海说不是,是师父教的。

    萝丝来了兴趣,唐海的厨艺在她看来肯定是最棒的,肯定比西雅图那些顶级餐厅的大厨还厉害,虽然她没去过。

    然而唐海拜了那么厉害的师父学艺,对方是他的god_father,那……

    “那你怎么会在这里做清洁工?还忙活着卖路边摊?”萝丝终于问出了埋藏心中很久的问题,唐海这样有能力的人,在她看来就应该在顶级餐厅工作,每天只要工作几小时,一个月就能拿几万美金的薪水。

    唐海本来脸上也是吃饱后的幸福笑容,但闻言笑容却是僵住了,那是他最不愿意想起的事……

    半晌,他才道:“我家乡是一个很贫穷落后村子,并没有什么让我们富裕的资源,没有任何出头机会,而且我国的教育是教育产业化,读书花钱很大,我又有一个弟弟,家里供我们兄弟俩上学很困难,父母为了省钱从不吃肉。我想想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放弃了学业,跟着别人去打工,赚了点钱就偷渡来美国,想在这边打工赚钱。”

    唐海描述的情况让萝丝听得眼睛发红,她家里现在经济虽然也有些紧张,但她完全想不出父母不吃肉供孩子读书是什么样子。

    萝丝虽然好奇,但却不敢再问唐海家里的情况,害怕对唐海造成二次伤害。

    甚至她有些后悔刚才问了唐海那个问题。

    “我知道一些你们的教育情况,你们的学业任务很重,科目很多,难度也很大……你要是在美国成长的话,我相信你成绩会很好的。”萝丝避重就轻的说道。这姑娘虽然看着有点呆,但显然情商是挺高的。

    唐海抬头看着萝丝,这算是安慰吗!来这边的人,谁都知道美国十来岁的孩子才开始学乘法口诀啊!怎么听都有一种‘你四年级的时候留级去一年级,一定能称霸’这个感觉。

    “不过我来这边后过得并不好,骗我过来做黑工的人和我说一个月至少5000人民币,我爸爸一年才赚5000,那我当然过来了。只是我来了之后才知道,800美金在这边很难生存。我给鞋厂干活本来就很累,但我还是抽空去打了一份零工,这才能存点钱,每个月往家里捎一点,我只想着能让父母别那么累,让他们可以每餐吃点肉……”

    唐海平时没事就捉弄萝丝,但偶尔一两件事,却能让萝丝感觉出他的温柔,这会儿唐海谈起以前的事,萝丝才想到,那时候唐海还只是个孩子,就那么懂事了。只是,这懂事让人心疼。

    “后来我兼职帮人送外卖,这个活儿只需要傍晚做,白天我可以干别的……外卖送得多了,我就认识了我师父,一名厨艺精湛,不,厨艺顶尖的华人厨师!他是我兼职那个店的第一大厨,只有点招牌菜他才会动手!他那时候45岁,没有孩子,所以特别喜欢我,有一天他叫住了我,问我要不要和他学厨艺……那时候我十六岁,经常在他家吃住,感觉他就像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一样,还会给我零花钱。”

    “那后来你怎么到这里了?”

    “后来师母怀孕了,就栽赃陷害了我一些事,师父也没有保护我……”唐海说到这里就说不下去了,那种被人背叛的感觉,让他回想起来就觉得呼吸都感觉不顺畅。

    唐海突然身子一震,萝丝那纤细的小手已经轻轻抓住了他的手!

    萝丝的眼睛里满是温柔。

    “这些年你一定吃了很多苦,以后我会保护你的。”

    想要征服男人的心,最好先征服男人的胃,其实这话放在女人身上也是成立的!特别是,唐海形象不差,而且整天忙来忙去的,一看就是事业型的男人,会让女人觉得靠得住,这是一种雌性本能,会选择靠得住的人。再加上唐海那悲惨故事一说,萝丝一瞬间母爱爆发,产生了一种想和唐海在一起,然后保护他,不让人再伤害他的想法。

    萝丝心中也有些惴惴,暗道自己太冲动了,都没仔细考虑过唐海对自己的想法……

    “笨蛋,你还是先学会照顾自己吧。”

    唐海一句话让萝丝嘴巴鼓了起来,接着她目光下移,唐海已经反握住了她的手。

    最后是唐海送她回家的,事实上这几天唐海都送,萝丝虽然是骑车来的,但她的车可放不下用唐海的鱼饵钓到的鱼。

    比起之前送她回家两人会互相打趣,今天两人都有些沉默,不过唐海会不时瞟一眼她,有时候碰到她也看过来,唐海会觉得有些脸烫,像被撞破什么事情一样。

    唐海回到家中后,首先就是喂鱼。

    他昨天给大狗鱼测量了一下身长,已经到一米五多了,要知道这东西一米四五这样,就差不多是极限了,然后就会横着长膘。

    自己的狗鱼居然长这么长,让唐海有些疑惑,他又特地去找来白鲢,测量长度,白鲢也有变长,但没狗鱼这么夸张。

    再去看之前放的虾爸虾妈,体型并无明显变化。这时候雌虾已经抱虾结束,虾苗已经出生了,不过虾苗大小是以微米来做单位的,唐海现在还看不到虾苗。

    唐海很疑惑,是什么原因促使大狗鱼‘越级’长大呢?

    唐还在河边蹲着思考,不时拿手机出来看看,深怕自己漏接了某人的电话,但结果就是没有电话过来!

    “启奏皇上,有一刁民求见!”

    手机铃声响起,唐海连忙拿出来,一看到号码,他就感觉很泄气。

    “比尔,是你啊?”

    “嗯?有气无力的,你病了?”

    “你才病了!”

    “火气这么大……没病就好,听着,关于考核,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让你有个准备……你知道除了政斧党派以外,还有什么能量很大的党派吗?”

    “手机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