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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广听钱总这么说,多少有些放心,他可不想出来玩还玩出点风险来,笑着说:“那就好。”
就到了钱总朋友的山庄,钱总的朋友早就等在那里了,说是山庄,其实就是一栋木头的小楼,钱总的朋友陪他们简单的吃了点饭,就让人带着两人拿着枪打猎去了。
走了不远,穆广和钱总就气喘吁吁起来,他们的身子这些年都养尊处优惯了,这种山路已经不是他们能够适应的了。
幸好带路的人也知道这些人只是来玩玩,并不是真的来打猎的,很快就把他们带到了一个野鸡窝附近,穆广看到飞起的野鸡,慌忙就搂了一枪,没想到猎枪的后座力实在太大,让他一个趔趄,坐到了地上去了。野鸡倒是被打中了,掉了下来,引路的人赶过去捡了起来,很漂亮的一身羽毛,穆广看到这么美丽的一只小生物就这么丧命在自己手里,心中竟然有些不落忍,看了看钱总说:“还打吗?”
钱总看出穆广又不想打下去的意思,就笑笑说:“不打就不打吧,反正已经打到了猎物,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两人就随便放了几枪,过了过枪瘾,就回了山庄。晚上,钱总的朋友摆了一顿野物宴,穆广吃得很高兴,只是这山上人迹罕见,晚上可能就没别的什么节目安排了,稍稍让穆广感觉有些遗憾。
酒喝得是钱总朋友专门泡的鹿血酒,原来钱总朋友跑到这深山沟里主要是为了养鹿,在附近有一个鹿场,山庄只是附属经营。
穆广是知道鹿血对男人的功效的,据说清朝的皇帝们就喜欢喝新鲜的鹿血,认为鹿血能让男人的雄风更加猛烈。有一个传说就说乾隆皇就是雍正爷在狩猎时喝了鹿血,一时难以克制,临幸了猎场一名很丑的宫女生下来的。
穆广心说这鹿血倒是好东西,可是你让人在这几乎看不到什么女人的地方喝,喝完了无处释放,你这不是捉弄人吗?
钱总和他的朋友似乎并不知道穆广的心情,只是不停地劝着穆广喝酒,泡着鹿血的酒液鲜红,鹿血在烈酒的浸泡下,已经丝毫没有了腥气,三人不断地碰着杯,然后仰脖就一口干掉了。
不知道是不是鹿血的作用,反正穆广已经开始感觉身上有了热烘烘的感觉,心中对钱总就更加不满意了,他的身体已经躁动了起来,在这深山里要如何才能度过这难熬的一晚呢?
酒宴散了,钱总和穆广一起回房间,到了穆广的房间门口,钱总停了下来,笑着说:“我知道你这一晚上老是看我,觉得我可能安排的不周到,其实你错了,该安排的我早就安排了,这里面已经有两只地道的土鸡,你好好享受吧。”
穆广笑了,暧昧的锤了钱总一拳,笑骂道:“你这个混蛋,我什么时间看了你一晚了。”
穆广就打开了房门,两个村姑打扮的少女早就坐在房间里的床上了,穆广看着两个女人都是黑黝黝的皮肤,略显壮硕,不过面孔还显清秀,一看就知道是地道的山里姑娘,心里就痒痒的一紧,再也难以克制自己,快步就走了过去……
海川,丁益跟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喝完酒走出了酒店,丁益看看时间,刚刚十点多一点,就提议说要再找个夜总会玩一会。那个朋友摇了摇头,说想要早一点回去陪老婆,就不和丁益一起去玩了。
丁益笑骂朋友是老婆奴,怕老婆怕到这个样子做男人还有什么趣味。朋友笑了起来,说:“你这家伙没老婆是不知道老婆的好的,怕老婆才是好男人呢。”
两人打趣了几句,丁益并没有能说服朋友跟他一起去玩,就分手各自上了车,丁益发动了车子,却并不想直接回家,这还不到平日他回家的时候。他现在一个人住,家里也没有一个等他的老婆,现在回去也是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丁益不想做这种无趣的事,就一打方向盘,去了艳后酒吧。
艳后酒吧是海川市比较有名的酒吧,也是丁益晚上常去休闲的地方,他进去之后,就在吧台前面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由于十点多钟对于夜生活来说只是一个开始的时间,酒吧里还是冷冷清清,音乐并不热烈,那些常规的表演项目也没有开始。
丁益敲了敲吧台,对酒保说:“给我调杯地震。”
地震是一种用苦艾酒、辛辣金酒、威士忌调和出来的一种鸡尾酒,酒精度很高,通常人们喝下口之后就马上会颤抖一下,仿佛发生了地震一样。丁益刚才跟那个朋友酒喝得并不很痛快,兴致还没上来就结束了,心中就有些不是很舒畅,因此进来酒吧就先叫了一杯地震顶一下。
酒保就调了一杯地震放到了丁益面前,丁益抓起来就大口喝了一杯,喝这种烈度很高的鸡尾酒要的就是那种剧烈的刺激,因此不能小口细品,果然鸡尾酒下肚之后,丁益难以抑制的颤抖了一下,顿时有一种上下都通畅了感觉,这才四下开始打量已经来到酒吧里的人。
在海川,来酒吧这种地方的人通常都是一些有些小资格调的公司白领,他们在这寂寥的夜中来这里寻找一些或心灵或肉体上的慰藉。丁益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有时他也会有某种需求,因此他也会在这里寻找看得上眼的女人,带回家春风一度。当然他并不是一个常来这里玩耍的老手,他只是在有心情或者感到寂寞的时候偶尔为之。
扫过了酒吧坐在各个角落的男男女女,丁益的眼神停留在坐在吧台另一头的一个女子,女子背向着丁益这一面坐着,孤单的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由于背对着丁益,丁益并不能看到女人长的什么摸样,只是一身时尚的衣服恰到好处把女人的曲线勾描了出来,是那种一看就会令男人怦然心动的S型曲线,因此吸引着丁益的眼神在她身上留恋不已。
不知道是哪个文人骚客说过,漂亮的女人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让男人们赏心悦目,丁益带着一种欣赏的心情,上下打量着这个女人。看得出来,女人身上的衣服是名牌货色,各个线条细节都处理得很熨帖,能穿这样的衣服,这个女人的着装品味肯定是不会差了的,从这一点上看,这就不是一个公司普通的小白领,起码也是在公司中有点地位的白领丽人。
只是不知道这个白领丽人为什么在这时近午夜的时分一个人坐在这里干什么?她是在等约好的人呢?还是希望等一个陌生的男人来慰藉她寂寥的心灵呢?
男人都是有其动物性的一面的,丁益自然也不例外,他心中起了一阵饥渴的感觉,但从背影来看,他已经有了想拥有这个女人的冲动了,他咽了一口唾液,拿起酒杯又大大的喝了一口,心中在犹豫着是否要走过去搭讪。
但不是丁益担心自己走过去会被拒绝,来酒吧的人们其实都不是什么纯情的少男少女,他们出现在这里都是渴望被异性搭讪的,被接受或者被拒绝在这里都是很正常的,被接受了只是看对了眼,被拒绝了也是因为对方并没有看上你。在酒吧里就是要有勇气去搭讪你喜欢的人,脸皮薄的在这里是吃不开的。
丁益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他并没有看到女人的脸,他还无法最终判断这个女人究竟是否值得他去猎取。很多次但从背影看,女人就像西施,可是真正看到面孔,却又变成了东施了,丁益不想干这种败坏心情,就想等等看看再说。
好的猎物摆在那里,总是会有经不住诱惑的男人,丁益看到一个男人磨蹭了一下,就走到了那女人的旁边坐下,然后笑着对那个女人说:“小姐,我可以给你买一杯酒吗?”
这是酒吧里男人常用的搭讪方式,如果女人同意男人给她买一杯酒,那就是接受了男人的搭讪,如果不同意,就表示女人对男人的拒绝。
女人转了一下头,瞄了一眼男人,冷冷的说:“对不起,我在等人。”
男人被拒绝了,有些灰溜溜地走开了,丁益眼睛却亮了,端着酒杯就站了起来,这个女人面容之娇好,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想,这确实是一个很诱人的尤物,再者,在那个女人转头的一刹那,他也看到了一幅曾经见过的面孔,这是认识的人,他也是需要过去打个招呼的。
丁益走到女人旁边坐了下来,笑着说:“关小姐,怎么这么巧,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原来这个女人是关莲,丁益虽然听傅华的建议没再联系关莲,却并不代表他把关莲从心里放下来,今天恰好在这里碰到,就想过来打个招呼。
关莲闻听别人叫他关小姐,转头看了看,就看到丁益笑着看着她,她有些惊喜的说:“怎么是你啊,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