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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有传说, 盗墓人在入墓之前,会在入口的角落处点燃一根蜡烛, 然后朝着墓主人下葬的方位磕三磕响头。
倘若蜡烛长燃不熄, 那盗墓贼便可堂而皇之的进墓发财;但若蜡烛在幽闭无风的墓室里悄然熄灭,那盗墓人便只能立即退出, 不能再有半点停留, 否则等待他们的结果, 定是身首异处,死无葬身。
“鬼吹灯”是盗墓贼的凶兆, 也是守灵人的噩梦。
曾有一位从小在乡下守灵堂的老鳏, 在为一个地绅家的早夭子守灵时,发现之前为死者点的蜡烛竟不知何时已然熄灭,当即吓得脸色苍白,三扣九拜之后连夜收拾细软逃出了村子。果不其然,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先是地绅的家的管事死于非命, 而后便是富豪继室被分尸丢进了猪圈里, 更可怕的是, 前来吊唁的人不是倒霉的摔伤了胳膊腿, 就是大病一场生意告吹, 反倒是这个逃走的鳏夫逃过一劫, 安然无恙的度过的后半生。
有人试图用客观事实之类的科学论来解释“鬼吹灯”的远离,但“刮风说”无法解释墓地中的诡异现象,“缺氧论”放在灵堂中又无法让人信服, 而用“巧合”来解释这些奇特现象,又显得太过草率。
但如果有人将目光从那些“科学逻辑”上收回来,用并不严谨的态度去研究一下这些熄灭的蜡烛,答案看起来就简单直白多了。
古代的蜡烛,大多数都是由动物的油脂特制而成,说白了就是死尸身上的一部分,所以容易与怨气煞气产生化学反应,也并不是什么让人意外的事情。让人意外的是——
“我的灵能力消失了。”云孟侨白皙平静的脸庞在月光下看起来蓝中泛青,卸去卸去慵懒伪装的眼睛里满是冷漠的古井无波:“不,创造这个世界规则的人本身就具有灵能力,他不可能蠢到亲手丢掉自己最大的安全保障,因此我的灵能力是被极大程度上的压制了,甚至微弱到几乎看不见鬼魂。”
是几乎,而不是完全看不到,至少在鬼气煞气达到一定程度时,即便是瞎子,也会感觉到那股死亡带来的寒凉。
云孟侨却仿佛什么都没有感受到一样,兀自专注的敲击着打火石,似乎只要点燃了蜡烛,他便能拥有全世界。然而,这却是一个死寂到让人无法忍受的世界。月亮似乎只把光芒投射到了这间破屋的小院里,小院之外,则是一片片能吞噬一切的,让人绝望的黑暗。
打火石闪动的火花让黑漆漆的小屋里忽明忽暗,大门就在这样忽明忽暗之中,“吱嘎扭扭”的缓缓转开,紧随其后的,便是一阵木质地板发出轻微的“咯咯”声,好似有什么人正蹑手蹑脚的靠近这里。
轻微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火花偶然迸射间,一个黑漆漆的人影突兀的出现在窗台下,那人影看上去像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更像是一件挂在空中的破大衣。然而下一秒钟,影子便随着电光消失无踪,那一闪而过的形态像是转瞬即逝的幻觉,但紧接着,一个又一个诡异又恐怖的影子,接二连三地出现在小屋附近,并随着每一次打火石的撞击,连同那细细碎碎的脚步声,越来越靠近。
审判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噩运临头前的等待,或是说等待才是最可怕的噩运。打火石的敲击越来越焦躁频繁,那些影子也越来越靠近,直到最后一声打火石的响起,蜡烛终于被点燃,而那距离最近的一个影子的脸,也清晰的映射在光晕之中。
那是一张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脸,僵硬而可怕,像是一面染色失败的面具:青蓝的颊圆睁的眼,苍白的眼球以及中间一点乌黑的瞳孔,可最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的,还是这脸上那张猩红微笑的嘴。被这样一张脸一瞬不瞬的盯着,饶是云孟侨这等心理不太正常的家伙,也忍不住开口吐了个槽。
“啧,真丑。”
他话音刚落,那一个个人影便争先恐后的扑了上来,狞笑的猩红大嘴夸张的大张着,黑洞的口腔仿佛能将人生生活吞下去。很快,年轻人的身影便被层层叠叠的黑影所覆盖,唯一剩下的只有地上那一抹摇曳的烛光。
“我说,打个商量呗,一会儿你们一起上,但是别再吹蜡烛了。圣爹他就交给我这么一个任务,要是搞砸了……我可是会很没面子的。”
小屋子仿佛在黑暗中镇了镇,紧接着,那抹微弱的光亮,也消失于无形间。
当叶晚萧从外面回来时,云孟侨已经整好以暇的坐在桌子上,借着桌子上的烛光,满眼热切地看着从外面归来的男人。
“我要吃肉!”
“敢吃你就吃。”
叶少将随手将手里拎着的东西扔在地上,小云子定睛去看,模样像只鸡和一条蛇,但是再一看顿时就惊悚了,这竟是一只“巴基里斯克”!
希腊传说中的万蛇之王巴基里斯克,其实是一种鸡身蛇尾的怪物,跟瞪谁谁石化的美杜莎一样,当年这家伙在神话体系中也是个用眼睛杀人的狠角色,只不过它的外形看起来比亚人属的蛇女……更好吃一点而已。
虽然早就知道云孟侨对非主流的肉食特别感兴趣(例如人肉),但叶少将是真没想到这疯子这么非主流。常人见到这种怪物至少也要惊叫一声,换做何声遥那种娇弱胆小地大概会直接晕倒然后大病一场,可云孟侨这家伙,竟然拉着他地袖子激动地问:
“你说,这玩意是鸡肉味的还是蛇肉味的,嘎嘣脆吗?”
叶晚萧扶额,心力交瘁道:“一边一种味,一点都不脆。”
“你咋知道地?”
“以前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饿急眼了,跟着前辈吃过不少怪兽。”
看着云孟侨一脸“好羡慕”地表情,风吹雨打练出来的叶少将,硬是把接下来那句“虽然第一次吃的时候吐了个干净”咽了下去。
地上的这只怪物有着粗壮凶猛的后肢,和冒着蓝光看起来就十分危险的利爪,它的喙比一般斗鸡的喙还要尖锐,下巴带着倒钩,哪怕现在已经是一只血淋淋地死鸡了,看起来依旧威风凛凛。更何况这鸡屁股上还长着一条粗如小臂的毒蛇,蛇头凶狠的大张着露出一嘴獠牙,传说中的万蛇之王,蛇体看上去比鸡身更加危险。
可偏偏叶·圣傲天·晚萧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看上去就像是杀了一只再普通不过的鸡,这不得不让云孟侨觉得——
果然让叶晚萧来开路是个再明智不过的选择了!
不知不觉间,向来喊着“圣爹是种愚蠢的生物”“我只相信自己”的小云子,也开始不自觉的依靠起了叶晚萧。后者有一种孩子终于养熟了的窝心,前者则依旧疯疯癫癫地毫无察觉,这两个聪明人凑在一起可以解决掉云孟侨作出来的所有死,却谁也没察觉对方对于自己的特别,却偏偏让何声遥瞧了个明白。
无书则短。
两人忙活了一天,也真的是有点饿了。看着云孟侨懒洋洋地躺在地上,一副“我还能抢救一下的样子”,叶晚萧只能踹了这死皮赖脸的一脚,自认倒霉的去生火做饭。
其实不是云孟侨懒,而是他确实除了泡面啥也不会做。叶晚萧用灵刃切开蛇身和鸡身相连的部位,冷冷道:“我说,该不会你那几年分裂出了个第二人格,就是怕自己这个主人格把自己饿死吧。”
“诶,难道我之前那么胖不是因为缺少运动,而是二号把身体喂的太好了吗?”云孟侨从地上诈尸起来,震惊道:“我还以为他害怕我出色的外表会惹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呢!”
叶晚萧擦掉脸上的血,面无表情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么接下来部队里有项宣传任务就交给你了。”
“什么任务?”
“计划生育。”
“……”
叶晚萧就是这么个让人细思极恐的人,明明年纪不大,心思也不够深沉,甚至连周身的气势都是温文中带着几丝痞气,让人一眼就能看透,但是这家伙实在是太全能了,哪怕自认挑剔的云孟侨,也不得不承认……论摆弄吃食,他这个吃货在叶晚萧面前就是个饭桶。
“巴基克里斯的本体是蛇,因此食肉为主,身体上的肌肉非常发达,富有丰富的脂肪和蛋白质,但是血液、爪足和头颅有剧毒。头颅和爪足可以弃置不要,但是如果血液有毒的话,就不可以正常食用了。”
“好在巴基克里斯产卵筑巢所用的草非常特别,可以用来解除血液中的毒素,但是这种草不经过烟熏也会让人导致昏迷不醒,所以最好是这么处理……”
叶晚萧一边向好奇宝宝小云子解释,一边切除鸡身的爪子和尾巴,将整只鸡扔进了沸腾的热水里稍微烫了一下,然后将鸡捞出来开始拔鸡毛。云孟侨对这种撕扯皮肉的事情向来最感兴趣,撸着袖子也上去一起拔gui毛chu,两个异能者像是孩子一样争先恐后的用异能往外大把大把的拔鸡毛,不一会一只死鸡,就变成了一块死鸡肉。
将嚷嚷着再杀一只鸡的小云子一脚踢开,叶晚萧利落地刨开鸡腹,掏出了令小疯子垂涎欲滴的“鸡心鸡胗鸡肠鸡肝”,把血清洗干净后,便抹上了小屋厨房里残余的盐辣椒以及其他香料。
“如果想要肉质更加美味的话,放置一晚上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填饱肚子要紧。所以趁着静置的时间,我来处理一下毒血的问题,你去后院打壶水来烧开,留做我们明天的饮用水,对了,别用刚刚烫过鸡血的那个锅。”叶晚萧说着翻开了云孟侨和自己的布包,从里面捡出七八根草药,切掉无法食用的部分,用一些干巴巴的味道十分迷人的草成几束,塞进了鸡肚子里缝好。
火上架着的热水已经烧开,见叶晚萧拎起了肥厚的鸡,云孟侨赶紧长眼色地递过去一根棍子,从鸡屁股-捅-入,帮叶晚萧把巨大的“鸡”来了个对穿,然后蹲在火堆旁边哈喇子流老长,眼巴巴地等着吃肉。
当第一块肥嫩多汁的肉入口时,云孟侨几乎都要感动哭了:“肉质外酥里嫩,药材软烂入味,真是太好吃了!!如果我是个女的,我一定死缠烂打的也要嫁给你!”
然后他又作死地道了一句:“当初姜欣睡完你又嫁给你爹,简直就是瞎了一双狗眼。”
他话刚说完,就觉得周围空气一冷。
抬头再看叶晚萧,后者还是一如往常的淡定吃饭,动作优雅而清贵: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云孟侨侧眼看了看他,伸手又扯了个肥厚的鸡翅,笑眯眯道:“我猜得。”
作者有话要说: 早先就在文里暗示过叶晚萧不是处男(好像是明示),又书表过何声遥是他第一个恋人,而且两人没有发生关系。叶晚萧不是乱搞的人,所以坑就在这里埋着呢。
虽然这章还是有点水,但是最近馋烤肉了,吃不到,就自己烤吧……话说,谁把胳膊借我吃吃(垂涎脸)。
如果不出意外地话,明天继续更新,大家抽空过来捡个掉落,不用刻意等。给大家拜个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