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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苏南市的明日之星
按照苏妃的要求,秦朝瞪着他的破二八,扛着一个大招牌,上面写着苏姬的名字。同时,苏妃还通过秦玲的口告诉她,苏姬喜欢鲜花,所以秦朝半路又买了个花环,套在了脖子上面,顶着这些匆匆忙忙地赶到了机场。
呵,这秦朝站在候机大厅里的时候,可引来不少的回头率。
“嗨,哥们,你也是来等陈昕的么!”
“看人家这歌迷,多狂热,顶一身鲜花来的!”
一群正在等候歌星的粉丝看到秦朝这一身打扮,顿时大惊,开始反思自己的狂热程度。跟人家一身鲜花的秦朝比起来,自己这些光是举牌举相片的,不给力啊!
当秦朝竖起他的广告牌,上面打着苏姬的照片,还有苏姬大名的时候,这些歌迷们更加震惊了。
我勒个去,这是哪个明星,长的也太国色天香了吧。和她比起来,那叫陈昕的歌星就是个渣啊。
“哥们,你这[ 个是哪的明星啊,没听过啊!”立刻又有歌迷凑上来问。
“哇,好漂亮啊,好想要一张签名。”
“朋友,这明星谁呀?”又好事者凑上来问。
“这是苏南市的明日之星!”秦朝被问烦了,翻了个白眼,大声说道。
众人全部震惊,一个个鸦雀无声。本来有好事者还想问个究竟,但看到秦朝面色不善,只好又专心等他们的大歌星去了。
于是,秦朝很光荣地举着那个牌子,在飞机场站了一个下午。
根据苏妃的指示,苏姬的飞机可能会晚点,所以她让秦朝多等一会。秦朝就像个人体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地顶着鲜花,举着大牌,站在候机大厅里等苏姬,一直等到外面有了点夜色。
“妈妈,快看!”一个很纯纯的小女女声音飘了过来,“花仙子!”
“别乱说!”旁边想起一个成熟女人的声音,“要礼貌,要叫花仙子蜀黍(叔叔)。”
“知道啦,花仙子蜀黍。”
秦朝转过头去,不由得泪流满面。这不是上次那个粉嫩的小萝莉么,喊他木乃伊蜀黍那个。人生何处不相逢啊,秦朝恨不得冲上去抱起那小萝莉在怀里调戏一番,然后跟她说。
“小妹妹,咱俩好有缘,莫不如成亲吧。”
当然,下场可能是被暴怒的母亲打成残废。
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众人汇聚的目光,秦朝走到一旁的咨询台,看着那身穿制服的美丽小姐,问道。
“请问一下,航班几点才能到达机场?”
“先生稍等。”那接待小姐的声音十分地甜美,让人感觉浑身酥软。她在电脑上敲了几下,然后抬起头来,职业化地一笑,“先生,不好意思,今天没有航班。”
“啊?”秦朝顿时一愣,“真假的,麻烦再帮忙查一下。你看,我这身打扮,跟LAY似的,就是来接人的。”
“先生,真抱歉,今天真的没有这个航班。昨天倒是有,是不是您记错日子了?”
“记错日子了……”这句话在秦朝的脑海中回荡,他忽然一拍大腿,道,“我靠,老子被苏妃那丫头给玩了!他大爷!”
秦朝气不打一处来,三两下撕掉了自己身上的花环,然后看着那有些发愣的接待小姐。
“美女,送你了!”一古脑把那堆鲜花塞到咨询台里,秦朝立刻扛着牌子溜之大吉。
剩下那机场的美女都傻了,愣愣地看着柜台上堆满的鲜花。
“那个男人还真有趣。”旁边的制服美女掩着嘴轻笑,“刘畅,这次你发了哦,好多鲜花呢,你可以拿回去洗个鲜花浴了。”
“小美,你又笑话我。”那刘畅白了她一眼,愁眉苦脸地说道,“这么多,赶紧帮我收拾收拾。那家伙真可恶,下次让我看到他,非扁他一顿不可。”
“嘻嘻,我们的刘畅美女还是个暴力狂呢。不过那个男生长的不错哦,有鼻子有眼的,要不要考虑一下?”
“别瞎说!”刘畅又翻了个白眼,“三十岁之前,我可是不打算找男朋友的!”
“啊?难道你喜欢的?看刚才那个男生身材也蛮不错的啊,应该不是银枪蜡子头吧。”
“去死吧,你这个臭丫头……”
秦朝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两个美女给调侃,此时他正扛着大招牌,骑着自己的二八车,一路风驰电掣,往广元学院赶去。无奈啊,身为打工族的他,被领导耍就耍了吧。不过这鲜花钱,领导怎么说也得给报销吧。
随着天色渐黑,下班出行的人越来越多,秦朝也放慢了车子的速度。此时,街边一个电话亭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只见那电话亭的旁边,停着两个穿着十分怪异的男子。一个身穿黑衣,一个身穿白衣,看不清他们的面孔。
那两个男人注视着正在往电话亭走去的一个女子,那女子穿着红色的风衣,脖子上围着马海毛围脖,遮住了她的俏脸。她脚上踩着小皮靴,走路十分轻快,同时低头摆弄着一个手机,似乎在抱怨什么。
隐隐约约,秦朝感觉那两个黑白衣服的家伙不正常,他忽然加快了骑车的速度,冲上了人行道,从那女子的身旁经过,同时劈手夺过了她的手机。
好家伙,苹果四代!秦朝也顾不及去仔细看着神器,骑着车子就继续逃窜。
“喂,你这家伙,还我手机!”那女子大惊,立刻转身向着秦朝追了上来。
而就在那女子离开电话亭的一刹那,一辆大卡车忽然从街道的拐角冲了过来,如同喝醉了的蛮牛,一头撞向那街角的电话亭,把那小亭子撞的粉碎。玻璃什么的铺满了地面,让那美女看的浑身发毛。
撞翻那电话亭之后,卡车也终于停了下来,歪歪扭扭地靠在那里。众人都好奇地围了上去,只看到那卡车之中坐着一个喝的醉醺醺的大汉,正仰在那里,额头上头是血。
“喏,现在没事了,手机还你。”秦朝松了一口气,他一个甩尾,很漂亮地刹住那二八自行车,转身把手机丢给了那还有些发傻地小美女。
“你,你是谁!”那美女看到手机被丢入怀中,恍然醒悟,望着秦朝的背影喊道。
“雷锋!”秦朝很臭屁地摆摆手,踩着二八车绝尘而去。
“扑哧……”那美女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年头谁会愿意做雷锋,这男生还真逗。不过他怎么会知道这电话亭会出事的,还用这种方法还示警自己?
貌似他也是修行中人,莫非他修炼了佛门中的宿命通,能预知未来发生的事?
而且,她依稀记得,这男子的背影感觉很熟悉,貌似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这更激起了她的好奇心。
“哼,我一定会找到你的!”小美女伸出拳头来,对着秦朝离开的地方大声喊道。
而救了那美女之后,秦朝自己却惹上了麻烦。
他骑着车子,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头,转头一看,那个穿着白衣服的男子,正坐在自己的车后座上。
“我靠!”秦朝吓了一跳,刚要拉闸停车。那身后的白衣男子忽然一摆手,这自行车竟然不受秦朝的控制,仿佛有个隐形人在驾驶一样,自己扶正车头继续向前开去。
“你是什么人!”秦朝大惊,问着那白衣男子。
“我倒是更好奇你是什么人。”那白衣男子稳稳地坐在车后座上,他的手伸着,似乎在控制这辆自行车。这人声音很冰冷,如同冰窖里捞出来的冻白菜,“竟然可以看见我。”
“你是……”秦朝顿时恍然,他的眼睛里燃烧起了幽幽的绿火,“难怪那个女子没看到你,原来你是下面的人。”
“罗刹门的魔神罗德!”那白衣男子忽然面色大变,眼神从刚才的好奇变成了恐惧,然后是敌视,“你竟然是那个可怕的家伙!”
绿色的魔眼,这是罗德的独门绝技。传说,这魔眼可以看破一切鬼神。
他一摆手,这车子突然拐弯,冲进了旁边的一个小胡同之中。这胡同里没有一个人,到处都是乱堆的垃圾,估计是那个饭店的后门。
把自行车开进这里之后,那白衣男子就纵身跳到空中,跃到旁边的墙头上,手中忽然攥出一条黑色的锁链,冷冷地注视这下面的秦朝。
“魔神出世,三界都要引起血雨腥风。难怪那么多修真者出动,都找不到你,原来你附在人的身上。”
“真抱歉,我不是罗德。”秦朝把自己的车子放好,然后耸耸肩膀,对那站在墙头上的白衣男子道,“原来你是鬼差。”
“哼,竟然占据人体,魔神,还不乖乖出来受死!”那白衣服的鬼差根本不理会秦朝的话,他一把甩出了手中的锁链,那锁链的前端竟然拴着长长的铁刺,如同毒蛇一般,一口咬向下面的秦朝。
“喂!你怎么说打就打啊!”秦朝有些不快,他很灵活地往旁边躲开,那锁链顿时刺进他身后的墙中。在那罗德的记忆力,秦朝得知,这鬼差是地狱级别最低等级的差役,专门负责在地面上收魂。他们的实力差得很,如果是以前的罗德,拥有飞仙期的能力,干掉他们就像切黄瓜一样简单。
即使对于现在快要接近炼气期的秦朝来说,干掉这个鬼差,也不是什么难事。但如果这样做的话,也就意味着,他和地狱正式宣战。
“对罗刹门的魔神,还有什么好说的。”那鬼差明显的不讲理,一抖手,那锁链从墙中拔了出来,带着一大片墙皮,又劈头盖脸地扫向秦朝。
“既然你不喜欢和我语言上沟通。”秦朝伸出那长满了黑色鳞片的手来,瞪着碧绿色的眼睛,一把攥住了那冰凉的锁链,“那我只好用武力和你好好交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