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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刃狗皮膏药似的巴着那匹马,任凭宋初一怎么吼都不听。
季涣和籍羽悠哉的围观暴躁的宋初一,心中不由得对白刃又生出几分好感来,能让宋初一炸毛的事情可不多。
折腾半晌,直到宋初一妥协把小狼交给季涣,这才得以出发。
正是出游的好季节,宋初一在巴国很少入城,风餐露宿,但宋初一心情不错。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小狼必然是被白刃叼扔了,但小东西总能自己摸索着找回来,十分省心。宋初一为了让它显得威风点,给它取名金戈,与白刃的名字相对,但从目前来说,两只体型上的差距一时半会改变不了,金戈还是只有被欺负的份。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生肉喂养,金戈原本浑身黯淡的土黄色皮毛逐渐有了光泽,通体泛着金铜色,已经隐隐能窥见几分凶猛。
这也证实了宋初一的猜测,金戈的确是山狼王族。
山狼普遍比雪狼小很多,只有王族才有健硕高大的体型,想来到了成狼时期,金戈不会比白刃小多少。
在巴国呆了一个月,宋初一正准备去巴国都城,却收到张仪传来密信。
信中并未说有何急事,但嘱咐她不要距离蜀国王城太远,倘若没有要紧事情,最好能赶赴霞萌关附近。
宋初一看着信沉默了片刻,决定三天之后,赶往葭萌关。
樗里疾作为秦使,在子朝和众多财物未曾运入蜀国之前是不会离开王城,而张仪不同,既然他能在大街上四处逛荡,说明未向蜀国透露其身份。葭萌关,是宋初一认为最佳的突破口。又经实地勘察,才确定实施计划。
那里是未来攻蜀的关键,绝不能出半分差池。
离开巴国之前,宋初一令籍羽在巴国都城阆中小范围散播消息,将秦国向蜀王送大批美人财物的事情抖了出去。
眼下巴国正在与楚国对峙。时下消息传播速度又慢。可能一时半会还没有得到消息,但此事不是秘密吧王知道也是迟早的事情。宋初一把所送财物夸大了一些,众口相传,指不定传到巴王耳朵里时就变成金库了。到时候他再得到〖真〗实的消息。多半会疑心蜀王故意隐瞒。
做完此事,几人便立即离开阆中,马不停歇的前往霞萌关。
白刃隐隐感觉到宋初一的严肃,便老实了几日。总算没有再把金戈扔掉。
一路上,宋初一多方收集消息。得知葭萌关栈道已经开始搭建,蜀王携几名美人出游,预计五月才会返回王城。那两名越女把蜀王着实迷的不轻,捧在心尖尖上的宠,倒是四位美艳的秦女成了陪衬。说起来,两名越女也并非生的如西施、郑旦那般绝色,但蜀王好这口,看着她们柔弱的模样,听着轻言细语的撒娇,即便不懂越国语言,但糯糯软软声音真是让人浑身都酥了。
而子朝既不是秦女,也非越女,而是出自卫地,蜀王还未曾见识过卫地女子是何等风情,更何况据说眼前这几个美人连子朝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这段时间蜀王心情大好,因此蜀国上上下下也都一派祥和。
对于蜀国来说,春耕是头等大事,在杜鹃啼血声中,朝臣大都忙着春耕相关事宜,国民亦早已开始下田劳作。
举国上下,也就蜀王一个闲人。
宋初一也不禁感叹,同样是国君,差距还真是大啊!赢驷日理万机,连睡觉的时间都少的可怜,看看人家蜀王,多么懂得享受生活!
宋初一这次要去的葭萌关,其实在苴国境内。第五代蜀王封其弟于汉中,号苴侯。这位苴侯的名字便叫葭萌,葭萌关因此得名。它位于嘉陵江与白龙江会合之处,陆路上通汉中,下至蜀国王城,顺嘉陵江而下,可达巴国阆中,这里也是秦国入巴蜀的最佳通道,其地理位置之重要,显而易见。
宋初一一行站在距离葭萌关不远处的半山腰上,能隐约看见一座低矮的城楼,坐落在土夯的城墙之上,这关门看起来并不怎么气派,可是放眼望去,关前关后,重峦叠嶂,危岩峭壁,树海萧森,组成一道气势磅礴的自然之门,曲折陡峭的小径顺山体蜿蜒而上,树冠重重掩映中若隐若现,直通到城门,这座低矮的建筑孤立关上,以周围天然屏障为延伸,竟也生出凛然不可侵犯之势。
“峰连玉垒,地接锦城,襟剑阁而带葭萌,踞嘉陵而枕白水,诚天设之雄也!”宋初一不止一次来到这里,但每一次都是忍不住赞叹。
从这里看过去,籍羽也觉得,葭萌关之于巴蜀的重要性,就如同函谷关之于秦。
“先找个地方落脚吧。”宋初一领着白刃和金戈一起下山。
刚至山脚下,便见两骑迎面奔来,宋初一连忙领着两头狼往边上靠,谁知那两人竟渐渐缓了下来。
待靠近百丈,宋初一才看认出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是司马错。
司马错胯下战马警觉性极高,感觉到狼的气息,在远处打转,死活不肯前行。战马在战场上从来只有往前冲的道理,一般根本不可能受惊,但白刃和金戈张着大嘴对人家流哈喇子,不惊恐也难。
宋初一伸手,一狼给了一巴掌“出息!”
司马错无奈,只好翻身下马,徒步走了过来。
“先生。”司马错拱手施礼,看了一大一小两头狼一眼,心中惊奇“这是?”
宋初一还礼“这两个是我养的小宠,白刃,金戈。张兄呢?”
“张子在附近发现一匹烈马,忙着驯马去了。”司马错道。
“他不会叫我来看马吧!”宋初一笑道。
司马错哈哈一笑“哪能啊,君上召张子回去,此间事宜,交由先生全权处理。某从旁协助。”
“那边不是有一干大臣和策士犀首吗?何事要招张兄回去?”宋初一奇怪道。
“密探传消息,韩国蠢蠢欲动,图谋攻秦,这边秦魏战事尚未结束,大秦危难。”司马错忧心忡忡。他认为宋初一提议攻下巴蜀的想法实在是切中要害。可是两国夹攻的话。秦国纵然能顶得住,怕也没有余力攻下巴蜀了。
的确是件大事啊!宋初一道。“先去见见张兄吧。”
宋初一转身,却没看见白刃和金戈,连忙朝司马错坐骑那边看过去。果然瞧见那两个家伙围着马匹转悠。那两匹马都是历经百战。身上肌肉紧实。体型健硕,肥瘦适宜,根本不是一般马匹可比。可把两个家伙急坏了,尤其是金戈。口水都险些流到地上。
“见笑见笑。”宋初一朝司马错干干笑了两声。
几人上了马,白刃乐颠颠的跟在司马错的马屁股后面。没想到此行的目的地是马场,它〖兴〗奋到失控的在空地上乱窜,连欺负金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金戈则是被众多“肉食”震惊,呆呆的盯住一头鲜嫩的小马驹。
“这两头没见过世面的!”宋初一扶额,心里决定收回对金戈的评价,其实它不仅没样貌,也没什么气质。
“怀瑾!”张仪从驯马场中大步走出来,一身泥土,形容狼狈至极。
“张兄,你这是被马欺负了?”宋初一调笑道。
张仪方欲回答,看见白刃和金戈,惊叹道“原来这狼是你所驯养!”
张仪不可能见过金戈,那他说的肯定是白刃了,宋初一道“张兄见过白刃?”
“白刃,好名字!贴切!我在咸阳城外见过一眼,通体雪白,威武不凡,又通人性,实在灵气。”张仪赞道。
宋初一冲正在发疯的白刃招了招手。
白刃一阵狂风似的卷着尘烟就冲了过来,把两人呛的忍不住以袖掩住口鼻。
待稍稍干净些,宋初一才道“白刃,这是你张叔伯。”
“咳!”张仪刚放下袖子便被宋初一一句话呛住,连忙摆手道“不敢当,不敢当。”
“金戈。”宋初一亦冲它招手。
因着她常常用手喂肉干,金戈一见便兴冲冲的跑过来。
“这是金戈,还是幼崽。”宋初一给两头狼都丢了一些肉干。
“啧啧,你这两头狼都极好,我决定,我那匹马就叫青矛。”张仪道。
宋初一问道“你怎么想起驯马?”
“防身!”张仪笑道“咱们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得寻思自保啊!我从离开楚国之后就一直在寻找良驹,遇上什么事儿,可以跑快点。像白刃金戈这样通人性凶猛之物得靠缘分,想寻良驹就容易的多了。”
的确,狼这种动物,除非是心甘情愿跟着认主,否则很难驯服,像雪狼和狼王族,是哪怕端几个狼窝都寻不见的物种。
“我就把金戈给你吧。”宋初一道。
“这……不太好吧。夺人所爱不是君子所为。”张仪虽这么说着,目光却仔细的打量起金戈。
“又不是我媳妇,什么爱不爱的!”宋初一道“就这么定了,先说说正事吧。”
张仪乐呵呵的道“那就多谢怀瑾了。”
两人并肩回了屋内,白刃很尽职尽责的趴在门口守着。宋初一有些动容,这么训练它守门都是半年前的事情了,没想到至今还没忘。金戈见白刃没进屋,也就离它远远的趴着。
张仪拭了拭手,给宋初一倒了杯茶。
入座之后,张仪直接进入正题“想必怀瑾也知道前因后果了,我觉得两国夹攻,秦国难有余力取巴蜀,不如趁机趁机取韩入周,挟天子以令诸侯,称王图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