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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看傻了?连我都不认识了?”
程清璇眨眨眼,真说起来,他们也才三个月未见。
可有了五十年后的那段经历,细算起来,程清璇已有一年零三个月没有见到汪泽伊了。
“阿泽,你怎么在这里?”
汪泽伊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白大褂,嘴角笑意变得苦涩,“你忘了,我可是生物学专家。”看着程清璇苍白的脸,曾因为自己在生物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而沾沾自喜的汪泽伊,第一次如此痛恨起自己的身份跟能力来。
程清璇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可不就是他们这群人的功劳?
程清璇眸光微凝,她愣了好一会儿,才苦笑着认命“你看,他们把我手臂都扎成窟窿了。”程清璇扯开衣袖,露出一截藕臂,那细长似羊脂玉一般光滑细腻的手臂上,有一排排细小的针孔。“阿泽,到时候拿我做实验的时候,你下手可得稳点,插针的时候动作温柔点,那些臭专家一点也不懂得伶香惜玉。”
听到程清璇的玩笑,汪泽伊却笑不出来。
他仰头看着程清璇精神不济的脸庞,眼里充满了愧疚与疼惜。“对不起,璇璇。”
程清璇笑容微滞,她看着蹲在自己身前的男子,嘴皮子扯了扯,问:“为什么对不起?”
“因为我无法把你带出去,这里的戒备太森严了,这整片森林都被老板包了下来,森林尽头有电网,出行也必须要识别身份才行。”他想将程清璇救出去也无能为力。
汪泽伊头一次如此痛恨自己的没用。
程清璇听了只是呵呵一笑,“有什么好对不起的,这是你的工作,你只是在履行你的指责。”程清璇虽然在笑,声音却没有温度。汪昊穹杀了自己全家,还差点杀死自己,程清璇知道汪泽伊不可能是参与者,这她可以不怪他。但在知道了汪泽伊的工作内容就是拿自己做实验后,程清璇却做不到不怪罪他。
她不是圣母,她有血有肉,有爱有恨。
只要汪泽伊敢在她身上插一针,那有朝一日她若能逃出去重见天日,程清璇一定会杀了他!也会杀了研究所里的所有人!
尽管,他们是青梅竹马,尽管,汪泽伊也是她曾经的男朋友之一。
知道程清璇是在埋怨自己,汪泽伊心里就更难受了。
汪泽伊抬起自己好看的手,想要触碰程清璇的脸蛋,程清璇微微侧身望向别处,声音冷硬地说:“时间到了,叫他们把我关回去吧。”
没错,是关回去。
轻言轻语的一句话令汪泽伊再次低下头去。手顿在空气里,汪泽伊不敢直视程清璇的眼睛。
一会儿,看守人员便走了过来,重新给程清璇戴上眼罩,推着她回了研究所。
第二天,程清璇又一次被送进了最底层的实验室,被强行摁在试验床上的时候,程清璇特意多看了一眼那些专家,见汪泽伊没在他们里面,心里忽然松了口气。
如果是汪泽伊亲自动手,那她真的会恨他的。
就这样反反复复地被进行试验,大概又过了一个月。
程清璇在实验床上睁开眼睛,她忽略身上的痛意与无力,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又活着醒过来了。
活着真好。
“把八号带回房间,告诉营养师,加强营养注入,下周有一场大实验。”下周的大实验,将会抽走程清璇体内一半的血液,到时候一个不小心她就会一命呜呼。她还有用,这些实验狂人并不希望太快见到她死去。
“是。”
刘博士跟小助理亲自将意识昏沉的程清璇送回房间,这一次,程清璇睡了整整四天。
醒来的时候,她身上插着两根管子,看样子都是营养液。
“来人…”
哑哑的声音刚响起,小助理第一时间冲进来,惊喜的看着程清璇,“醒了?”
程清璇看了眼自己的手臂,说:“拔掉这些东西。”
“这个是营养液,输了对你身体有好处。”
“妈的,我说拔了没听见?”程清璇忽然咆哮起来,面目狰狞,倒是吓了小助理一跳。
小助理深知八号的承受能力快达到极限了,也不想惹怒她,便乖乖给她拔掉那些针头,撤走了营养袋。程清璇瞪着天花板,深呼吸几口气,忽然说:“我…想吃饭。”
小助理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吃东西。”程清璇费力重复一句。
小助理听清楚了她的请求,面色变得怀疑起来。她还以为程清璇要玩绝食…
多看了眼程清璇,小助理带着疑惑走了。
不一会儿,营养师带着菜来了。程清璇看了一眼,全是些补血的东西,猪肝、菠菜、放了补血药材的乌鸡汤、银耳枸杞汤…
“就不能给我来点肉吗?”程清璇面色比那猪肝更难看。
营养师微调眉梢,“你好几天没进食了,不建议你吃肉。”
“那干脆什么都不吃了。”程清璇赌气,重新躺下。
营养师拿她没辙,做了妥协,“如果你喝下乌鸡汤,那么我们允许吃少量的肉,考虑到你的胃部消化能力,肉丸子比肉片更易消化,可以吗?”
程清璇拿眼瞅营养师,不说话,但眼里的抗拒之色淡了些。
营养师会了她的意,将乌鸡汤推到她面前,这才退了出去。小助理看着程清璇吃东西,生怕她一时想不开用勺子伤了自己。
吃了三四颗肉丸子,程清璇深深地觉得,还是得活着,苟且也得活着!
她就是个俗人,怕死。
她现在都佩服当时跟康然一同赴死时的自己,要是搁在冷静时刻,她断然不会选择去死的。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话没有错。
大概是晚餐吃的还不错,前半夜晚上程清璇睡的很安稳,可到了后半夜,她又开始做起了梦。
梦里,总是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在她身旁晃,那人总是背对着她,不说话,也不转过头,却一直不厌其烦的在她眼前刷存在感。
“你是谁?”程清璇看着那清瘦的身影,心里有一种微妙的感觉,她知道自己是认识的他的,可有某种意识在反复戒告她,这一切都是臆想,这个人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听到程清璇的问话,那个人突然转过脸来。
依旧是一团白雾,这一次,露在外面的不是那双眼睛,而是两张粉色如展翅翱翔的双翼一般完美好看的唇瓣。看不见那个人的脸跟眼睛,但程清璇就是能体会到从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忧伤与悲哀。
“你忘了我了?”缥缈的声音如同就在她的耳旁真实响起。
程清璇在梦里不断告诫自己,这是梦,这个人是不存在的,什么幽居,什么始宇,什么小唯一都是假的!
下一秒,她的娇躯忽然落入一个漠凉却很有安全感的怀里,那人忽然弯下腰来,攫住程清璇的唇。程清璇瞪着眼睛,臆想里的吻,为什么会让她有想哭的感觉?
梦境里,程清璇心痛的也快要呼吸不顺。
“小羽…”幽居抱着程清璇,不停地亲吻她的脸颊、额头、发丝…
那如梦似真的触感,让程清璇心跳加速,也让她再度怀疑起现实与梦境来。
一闭眼,程清璇推开幽居,仰头看着白雾中的那好看的粉唇,程清璇落下泪来,自我折磨朝他吼出声:“你是假的!一切都是我臆想出来的!”
“我拜托你,不要再来我梦里了,你让我安静的睡个好觉,行吗?”程清璇在梦里哭了出来,在现实里,她也在哭。
闻言,那张粉色的唇忽然勾起一个苦涩的笑,幽居再一次抱住苦苦挣扎徘徊的程清璇,在她耳旁一声声地说:“小羽,永远不要忘了,我在等你回来。”
“我在等你,在未来等着你。”
程清璇是哭着醒过来的。
白色的枕头被她打湿,头颅靠在湿湿的枕头上,程清璇心里一阵悲哀。
谁来告诉她,幽居是真实存在的,还是她臆想出来的完美男友?
汪泽伊从工作室出来,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偷偷去看一眼程清璇的情况。他来到地下三楼,发现小助理正眉头苦索着,而扩音器里,也传来一阵低低的呜咽声。听到程清璇在哭,汪泽伊不淡定了。
“她怎么了?”
小助理摇摇头,摊开手,表示她也不知情。
“她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汪泽伊走到门边,见门锁住,便回头冲小助理说:“过来打开门,她要是身体难受出了问题,你担待得起责任吗?”
小助理被汪泽伊这话吓了一跳,她赶紧跑过来打开密码锁,又输入自己的指纹解锁,这才将门推开。
这是汪泽伊第一次来程清璇的房间,她的房间里面镶了一层固体泡沫,那泡沫看着跟普通的墙体无异,但摸上去软的,这样可以防止程清璇想不开寻求自杀。
汪泽伊急速跑到床边,将哭得悲伤不能自已的程清璇搂在手臂之中。“璇璇,你怎么了,是不是很难受?”
“告诉我,难受你一定要告诉我!”
半梦半醒的程清璇被汪泽伊的声音拉回到现实世界里,程清璇睁开眼睛,眼角挂着一圈湿泪。
盯着汪泽伊看了许久之后,程清璇忽然将他的手臂死死抱住,接着,汪泽伊听到女孩用绝望的语气一遍遍地说:“我好想他!”
“我好想他啊…”
她想他想的快要承受不住了!
程清璇哭得像个孩子,她从没有哪一刻有这么爱哭过。她不是个爱哭的人,可是她真的要撑不下去了。
汪泽伊听的是一头雾水,便问:“想谁?”
“一个我这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人,一个只活在我梦里的男人。”程清璇松开汪泽伊的手臂,她泪眼婆娑看着汪泽伊的脸,忽然有了想要倾诉的欲。望。“你知道吗,在我被你爸爸刺杀昏迷的这十几分钟里,我做了一个梦。”
“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汪泽伊扶住程清璇乏力的身子,问她:“什么梦?”
程清璇看了眼小助理,汪泽伊立马便领会到了她的意思。
“敏娟,你先出去。”
小助理有些不乐意,“八号现在精神很不正常,跟她独处会有危险的,我还是…”
“出去!”
小助理有些惧怕汪泽伊,便不情不愿出去了。她刚走到门口,又听身后的男人说:“关闭窃听器。”
“这…”
“我说关了。”
小助理肩膀一塌,“好吧。”
看着窃听器上的小红点暗下去,汪泽伊这才扶着程清璇,让她重新躺下。“好了,现在没有人能听到我们的对话了,你心里有什么话,都可以跟我讲。”
“我讲了,你会不会也跟之前那个心理医师一样,把我当做疯子?”程清璇拽进汪泽伊的衣袖,有些惴惴不安。
汪泽伊拍拍程清璇的手背,硬朗的俊脸勾起一个生硬的笑,“放心,我的璇璇才不是疯子。”
程清璇舒了口气,她望着天花板,耐心的将关于五十年后的这个梦讲出来。
“我梦见,我的灵魂穿越到一条狗身上,然后被一个青年带回家。那个青年很孤单,一个人独居,平时也没有说话的人,他还是个料理白痴,也很穷,还常被人追杀,但他很善良,总是默不作声的关心别人。”
“他跟你一样,也有一双很漂亮的手。不过那双手为了保护我受了伤。”
“我喜欢他,我为了追他煞费苦心,连女孩该有的矜持都抛下了。你知道吗,他真的很好,他总会安静的听我说每一句话,舍得为我花很多的钱,甚至有一次我去邻市,回来路上被偷了钱包,你猜怎么着?”
程清璇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汪泽伊,汪泽伊被她那清亮的双眼触动到了,她从没有见到过璇璇露出这种眼神。
程清璇讲起那个男孩的好的时候,眼睛里宛如装了一个宇宙,有星辰在闪烁。
“怎么着?”
程清璇微微一笑,苍白的脸上多了抹生动。“他竟然傻兮兮的跑了半个城市,只为给我一个拥抱,带我吃一顿饭,背我回家!哦,担心我冷,还不忘给我买一双袜子。我啊,我看着他蹲在地上给我穿袜子,当时就在想,能遇到他,肯定耗费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
“后来啊,我出国去工作,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差点搞砸了一场时装秀,也是他从天而降,解救了我。还抱着我说,如果我伤心委屈了,一定要记得先去他怀里再狠狠地哭。”
说起这些,程清璇忍不住抿起嘴,将所有心痛藏起来。
那样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是她臆想出来的人呢?偏偏还被她想象的那般好。
汪泽伊怔愣看着满眼幸福,脸上却又挂着悲伤之色的程清璇,问了句:“他就那么好吗?”
程清璇眼睑微垂,眸光一闪一闪,她紧抿着的有些苍白的双唇张开,目光望进汪泽伊眼里,程清璇痴痴地说:“他很好,我好喜欢他。”
汪泽伊眸子微眯,心脏中了一剑。
以前他跟程清璇谈恋爱的时候,程清璇最高兴的时候,也就只对他说过,阿泽,我好喜欢你的手,这一类的话。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骄傲的姑娘用如此真诚的口气承认她喜欢一个人。
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
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传说,狼对爱情忠诚不渝,若伴侣死,活着的那一头狼只有两条路。一是殉情,二是独孤一生,每到月半时节,独活的孤狼便会对月呜嚎。
程清璇说完了,就那样呆呆的看着上方,“我一直都以为那是真的,直到心理医师告诉我,服用血色蓝后,或许会落下臆想症之类的后遗症。”
“阿泽,你说,我是不是真的疯了?我竟然爱上了一个梦里的男子。”程清璇认命了,她已经接受了自己在梦里谈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的事实。
然而,汪泽伊却不想看到程清璇失魂落魄的模样。
她可是他可爱的璇璇妹妹,不能将她救出去,那好歹,将最后的希望还给她吧!
汪泽伊勾起程清璇的一缕发丝,沉声说:“璇璇,若我说那是真的,你信吗?”
程清璇苦笑,“我越来越记不得那些画面了,我渐渐接受了现实,阿泽,你就别给我希望了。”
“不。你的那个梦,很有可能是真的。”汪泽伊语气忽然变得严肃认真起来,程清璇听出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这才正视起他来。“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汪泽伊的手伸到口袋里,接着,当程清璇看到那枚熟悉的指环的时候,浑身一僵。
“这戒指…”程清璇的语气变得难以置信起来,她颤抖着伸出手拿回那枚戒指仔细地瞧,越看,视线就越朦胧。“这戒指,分明就是幽居向我求婚的戒指啊!”
这东西是真的,那…
是不是代表,幽居这个人也是真的!
这个可能,让程清璇心尖一阵刺痛。若是真的,那该有多好。
程清璇骤然抬头瞪着汪泽伊,追问一句:“这戒指你从哪里弄来的!”
汪泽伊苦笑,有些被程清璇仇视的眼神伤到。“别这么看着我,你被送进研究所的时候,有人把你身上的东西全部取了下来。这戒指本来是要被扔掉的,是我给你捡回来的。”
程清璇听了他的解释,眼里的仇视淡化了些。“对不起,我最近总是很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你不要生气。”
“不怪你。”汪泽伊表现的落落大方。
程清璇手里握着戒指,又问:“单凭一枚戒指,你就信了我的话?”
“那倒不会。”
汪泽伊扳开程清璇的手,将戒指从她掌心里拿起来,他看着那银色的简单款指环,问程清璇:“你知道,这戒指里藏着什么奥秘吗?”
程清璇盯着戒指看了半晌,没看出任何异样来。
“不就是枚普通的戒指?”当时幽居没多少钱,这戒指也不值钱,估计就几千块的东西。东西虽然便宜,却是程清璇的宝贝。
汪泽伊笑笑,笑得有些神秘。“你仔细看,你将它放在白炽灯光下面细细瞧。”
程清璇依言照做,她举起那枚戒指,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看得仔细了,就发现了问题。“这条黑色的线,是什么东西?”
“我检查过,这东西,应该不是我们这个年代能产出来的东西。”汪泽伊指着那条线,跟程清璇解说了他的看法,“我认为,这条线是一种迷你定位发热装置。”
“那是什么东西,能追踪我的位置,就是个追踪器?”
“不,严格来说,这个不能算是追踪器。”汪泽伊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他搓搓双手,说:“我琢磨吧,这个定位发热装置,只有在两枚戒指要靠近彼此的时候才会有反应。”
“这种对戒,分子戒与母戒,当子戒出现在母戒周围一定距离的时候,母戒就会产生感应,自动发热。”汪泽伊摸摸下巴,眼里露出了浓浓的好奇跟惊叹,“我不得不说,发明这玩意儿的人是个天才。这种戒指,都是一对一对生产的,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不过吧,我猜他们距离不能隔得太远,隔太远了就感应不到对方。”
“大概,两公里之内才能感应到对方…”最后这句话,汪泽伊说的有些不确定。“也有可能,五公里之内就能感应到对方?”
程清璇听了,便明白了汪泽伊想表达的意思了,“正因为这东西现代没有,所以你认为,这个是我从五十年后带回来的?”
“不然你有更好的解释?”汪泽伊将那枚戒指给程清璇戴上,这才说:“璇璇,这就是幽居存在过唯一的证明。好好活着,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如果实验成功了你还活着,我会争取送你出去。活着,就当是为了幽居。”
程清璇不说话。
活着,不仅是为了幽居,也为了找到汪昊穹,替父亲与管家他们报仇!
*
这一晚的彻夜谈话之后,程清璇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她开始主动配合营养师吃饭,也会要求出去晒晒太阳,渐渐地,她不仅没有被打倒,脸上反倒有了红润之色。
研究所的那些专家将这一切现象归结为是血色蓝的作用,在他们看来,程清璇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她能活到现在,都是血色蓝在发挥作用。
一切,都该好好的,直到一个电话,将这一切打碎。
“始教授!老板要见你!”
刘博士叫醒已经睡下的始镜。
始镜慢吞吞起床,穿上他的西装,才跟着刘博士上楼。
推开研究所顶层的办公室大门,始镜刚走进去,就见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长满了褶子的老头子。
始镜朝那轮椅上的大老板弯了弯身,不卑不亢问了句:“老板,你要见我?”
大老板抬起头来,露出来的那张脸,与常人不同。
他的胡子、眉毛都是白色的,他不是白化病患者,却生了比白化病更严重的病。楚夜看着面前这个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大人,面上露出不悦之色来,“始镜,血色蓝什么时候研究出来?”
“还要一段时间,之前的资料都被毁灭了,重新研发需要一段时间。八号实验体身体并不好,如果加快了进程,恐怕她会撑不住。”
“哼!那我了?我才二十九,我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若只看楚夜的外貌,谁都猜不到,这个人竟然才二十九岁。因为他看上去,几乎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无异。
楚家人,有不知名的遗传病,家里的每一代男丁都活不过三十岁。倒是二十八岁,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开始丧失机能,器官极速衰老,人的外貌也会迅速衰老,就连毛发都变成了白色。
他不想死!
他要活!
所以,他将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始镜绑到了他的私人研究所来研发长生药。
这一切都是疯狂的,疯狂的背后,是丧失神智的人。
听到楚夜的怒吼,始镜表情很淡定,“抱歉,老板,如果强行加快进程,八号实验体很快就会死去。那样做,太不划算了。你可以多给我几个月的时候,我会研发出第二份血色蓝成品,到时候,既能治好老板的病,还能高价外售。”始镜说的,是之前楚夜的计划。
可现在,楚夜等不及了。
“我感觉到我就快撑不下去了,我的儿子才几个月大,我还想看着他长大!”楚夜抬头,目光灼灼望着始镜,突然说:“我有大把的钱,我现在要的是命!我要你尽快想到办法,研究出一个可以直接将八号实验体身上的血色蓝转移到我体内的法子!”
闻言,始镜大惊,脸色都变了。“这样做,八号会死的!”
“之前死过七个了,你觉得我会在意一个八号不成?”阴鸷冷眸盯着始镜看,只要始镜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楚夜就要让他好看。“楚夜,我看过八号的资料,她身体各方面的数据都跟我相配,我就算是要她心脏也没问题。你别跟我耍花招,你永远要记得,你的老婆还在我的手里,而你那参军的儿子,也时刻被我的人监控着…”
阴测测的话吹进始镜耳朵里,始镜再也不想跟这个令人作呕的老东西呆一起了。
始镜气冲冲跑回自己的房间,他想到自己正值年少参军的儿子,又想到重病在身的老婆,认命叹了口气。
。
三天后,程清璇的房间里迎来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程清璇面无表情望着始镜,也不说话。
始镜在屋子里转了转,忽然说:“我有个儿子,跟你差不多大小。”
程清璇一愣,这是想干什么?
这男人该不会是寂寞了,想找她聊天?
“他是个军人,也是我跟我爱人的骄傲。可是我没用,没保护好他,有没有保护好我的爱人。”始镜走到软体椅子上坐下来,他看着程清璇充满了戒备的脸蛋,忽然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程清璇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但见始镜一直盯着自己看,她只好摇头。
“我叫始镜,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
程清璇愣住,问了句:“所以这是国家生物研究所?想要拿我命做实验的,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果是,那她真就要骂一声操他大爷了。
始镜摇头,“不,这里是私人研究所。我们都负责为一个大老板研发血色蓝。”
“你不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吗?你竟然会为一个私人工作?”
程清璇的质疑,令始镜心中苦涩。“不,我现在已经不是院长了,在公众眼里,我应该是被绑架消失,或者是意外事故而死的上一任院长了。”总之,在警察局内的人员档案里,他应该被抹去了名字。
从他来到这里的那一天起,他注定无法离开了。
程清璇被始镜这话搞懵了。“什么意思?”
“我的老婆被大老板绑走藏起来了,我的儿子身旁充满了大老板的眼线,我若不为他工作,我老婆孩子都得死。”这事,是始镜的痛,也是他的耻辱。程清璇看着始镜,心情变得很复杂。
他错了吗?
他或许没错,他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家人。
那他就是个好人吗?
好人是不会拿活人做实验的。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始镜呵呵一笑,笑容莫名的沧桑颓废,“我就是来看看你。”
始镜说了就走出去了,他站在门外,抹了把脸,心里一阵愧疚。
孩子,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
又一次被带出房间,程清璇并没有多想。
直到被带到一间不一样的实验室以后,她才疑惑起来。
看到今日的专家竟是始镜,程清璇忽然感到不安。
所谓的大实验,到底是要做什么?
程清璇被摁在床上,始镜对刘博士说:“检查药剂用量,三分钟之后给她注射麻醉。”
“是。”
始镜戴上无菌手套,他面前摆着一排排手术刀,明晃晃的刀子让人心里发毛。程清璇看出今天这局面不简单,便谨慎问了句:“你们要做什么?”
“孩子,有人要你的脊髓救命,我们也是分明行事。”
“要抽多少?”一点点倒不会致命。
“抽到…你体内再无脊髓为止!”
闻言,程清璇脸煞白煞白的。
抽了脊髓,人还能活吗?
“你是在谋杀!”程清璇冲始镜大骂,活该他老婆孩子被人控制!
谋杀二字,令始镜手抖了抖。
始镜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再睁开是,目光一片平静。
“准备注射麻醉。”
“好。”
刘博士开始配药剂,始镜拿起消过毒的手术刀打量,这时,程清璇忽然说了句:“你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始镜想着她就快要死了,临死之前总不能还让人憋着话走,便问了句:“谁?”
“一个叫做,始宇的孩子。”
“倒是跟我一个姓。”始镜没有想太多,手术刀来回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程清璇看着始镜的背影,心里升起一个微妙的想法来,便试探说了句:“那孩子的爷爷,也有一双狐狸一样的眼睛,好像狐狸眼是他们家的一个标志一样。”
始镜没有吭声。
“他爷爷可厉害了,是一名军人。”
这时,始镜敲打手术刀的手微微一滞。
将他的反应收紧眼底,程清璇心里的想法越发肯定了起来,又说:“他爷爷叫始天一,一辈子军功赫赫,战绩不凡,最后成了一名将军。”
听到始天一三个字,始镜握着手术刀的双手忽然泛白。
“始天一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始末,一个叫始守。说来你们都姓始,不过,始天一是Z市人,你却是H市人。”程清璇故意说出始天一是Z市人,因为他猜到,始镜的家乡也是在Z市。
果然,始镜彻底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你说,那个叫始天一的孩子,是个将军?”
“是啊!”
“骗人!他才二十二岁,怎么可能是将军!”始镜突然转过身来,低头看着程清璇,脸上有了怒气。
程清璇强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来,她看了眼刘博士,问了句:“你能先出去一会儿么?我有些遗言想跟始教授说。”
是的,就要被解剖了,这一番话,多半就是遗言了。
刘博士望向始镜,目光带着询问。始镜平复了激烈的心情,才对刘博士点头。“出去吧,别让人靠近。”
“是。”刘博士退出实验室以后,始镜才俯下身一把拽住程清璇的手腕,逼问她:“你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嘛?你怎么我儿子的名字?”
程清璇眉头一蹙,手腕被他捏疼了。
“先放开我。”
略微犹豫,始镜松了开她的手腕。
程清璇揉了揉手腕,说:“我也是猜的,我跟你重孙是很好的朋友,他跟你长得很像,你们始家人的眼睛都像狐狸。”
“我孙子?”始镜讥讽笑之,“小丫头,我才四十八岁,你跟我说重孙?”他儿子都还没结婚,他哪里来的重孙,这不扯淡么?“小丫头,虽然你能准确说出我儿子的名字,这一点我很惊讶。但你不是一个很好的撒谎者,你的谎言错漏百出。”
程清璇知道自己不说出实情,是很难取得他信任的,便将自己的灵魂穿越到五十年之后发生的所有事跟他说了一遍。
听完她的话,始镜有些将信将疑。
“你是说,你服用了血色蓝以后,灵魂穿越了?”
“是的,我怀疑这药根本就没有什么长生的作用,或许血色蓝的作用不在长生,而是滋补灵魂的灵药。”当灵魂强大到不可估测的情况下,灵魂就有可能脱离肉体,继续存活下去。
这说来玄幻,但程清璇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始镜意外的沉默了。
她的猜测,不无可能。
“之前也有八个人服用过血色蓝,但最后都疯疯癫癫的死的。我们不断的研发改进,终于制造出了第九号血色蓝,当时我们有将血色蓝注入过垂死的猴子身上,结果那猴子竟然重新活了下来。我们都以为血色蓝被我们成功研发出来,听你这么说,看来我们终究是没有研究出成品血色蓝。”
那么,即便抽走她身上的所有脊髓,拿走她的心脏给楚夜换上,楚夜也不可能活下去。
“你刚才说,我儿子成了将军?”
“是。”
毒辣的一双眼从程清璇脸上每一寸扫过,始镜又问:“你就没想过,我不会信你的话?”
程清璇有片刻的沉默。
始镜信不信,那不是程清璇可以控制的事。她结束沉默,目光望进始镜的双眼,说:“你是亲自参与血色蓝研究的专家,你连长生这种缥缈的东西都相信,却不相信灵魂穿越?”
始镜哑然。
这世界很大,无奇不有,她说的这些虽然玄幻,却并不是没有可能。
怕他还有怀疑,程清璇便伸出自己的左手中指,“手中指上的这枚订婚戒指,就是我去过五十年后的最好的证明。”
始镜朝那戒指看了一眼,戒指平平无奇,造型也很简单,他没看出什么问题来。
“这戒指里面装有定位热感应系统,只有我跟另一枚戒指靠近,另一枚戒指就会发热,察觉到我的存在。这个我可没有撒谎,是汪泽伊发现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他会为我证实我不是在说谎。”摸了摸那枚戒指,程清璇目光带着怀念。“这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对我许下的承诺,他还在等着我,我如果就这么死了,他会活不下去的。”
始镜痴痴看着程清璇脸上的幸福与落寞,心上的弦忽然被撩动。
为了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牺牲掉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人,这难道不是畜生才该做的事吗?
如果自己做了这样的事,岂不是给自己的后辈蒙羞?
始镜叹了口气,他摘下手套,转身走了出去。
程清璇劫后余生一般躺在床上,大口喘气。她心说,自己命真大,又他妈的活着去阴曹地府走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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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貌似这样的设定一般都是男主…
嘿嘿,我幽宝送的戒指都是高科技,这是歌儿提供的创意,有感兴趣的高科技宅男宅女们,不妨去研发研发,说不定也能申请个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