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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哥!”
“兄弟,你可算是接我的电话了!”李爽的语气很急切,像连珠炮似的说道:“这次弟妹遇袭的事,是场误会……”
他话音未落,吴尽欢打断道:“洪门出动几百号人,一心要置婷婷于死地,爽哥,你说这只是一场误会,这样的话,你自己相信吗?”
他边说着话,边架着枪,保持着向下瞄准的动作。
“这次是冯饶坤的私自行动,他并没有得到总部这边的授意。”李爽急声解释道。
“所以,我现在也只找冯饶坤算账,并没有去找洪门的总部算账。”吴尽欢淡然说道。
“不行!”李爽凝声说道:“你不能杀了冯饶坤,无论冯饶坤做了什么,他终究是洪门的人,你杀了他,无异于向洪门宣战!”
“就因为他是洪门的人,无论他做了什么,都不需要付出代价是吗?这未免也太霸道了吧!爽哥,如果是你的未婚妻遇到这样的危险,差点死于乱刀之下,你真的会无动于衷,什么都不做吗?”
李爽一时语塞,以他的性格,如果真是他的未婚妻遇到这种情况,他又怎么可能会忍气吞声,毫不作为?
他沉默了一会,幽幽说道:“兄弟,你知道你委屈,我可以向你保证,社团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这次的事,不同以往,这个交代,我不需要任何人给我,我会自己来取。”他正说着话,叶末拉了拉吴尽欢的胳膊,同时把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
吴尽欢看眼手机屏幕,上面是金发来的信息,冯饶坤已改乘其它的车辆,正要从地下停车场里出来。
看罢信息,吴尽欢立刻改变瞄准方向,将枪口对准了地下停车场的出口。
“兄弟,我已经说了,这件事,社团一定会给你个满意的交代,如果社团不处理,我也会出面帮你处理……”
“谢谢爽哥!爽哥真心待我,视我为兄弟,这份情谊,我不会忘记,但这次的事,我不能假借任何人之手,我必须得自己来完成。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也是一个男人对自己未婚妻子的责任。”
“……”李爽再次沉默了。吴尽欢说的这些话,他能理解,吴尽欢此时的心情,他更能理解,换成是他,他也会做出和吴尽欢同样的选择。
但问题是,不能这么做,吴尽欢若真杀了冯饶坤,那已经不是对洪门的挑衅了,就是对洪门公开的宣战。
通过瞄准镜,吴尽欢看到地下停车场的出口先行驶出来一辆黑色的轿车,他拉动枪栓,将枪械上膛。
叶末拉了拉他的衣袖,吴尽欢转头一看,还是金发来的信息,只有四个字:第三辆车。
吴尽欢看罢,眼睛再次贴到瞄准镜上,将第一辆黑色的轿车让过去。紧随其后的,是一辆黑色的SUV。吴尽欢的手指慢慢钩在扳机上。
话筒里传来李爽的说话声:“兄弟,这样吧,你先放冯饶坤到T市,让他对东哥做出解释,无论他给出什么样的理由,我都会想办法把他踢出社团,等到那时,他不再是社团的人,你想怎么处置他,都随便你了。”
这已经是李爽能想到的最好的解决方案。
吴尽欢说道:“爽哥,如果我就这么放他离开S市,我没脸去见婷婷,没脸去见自己的兄弟,也没脸去见任何一个人。”
说话之间,第三辆SUV已经从地下停车场露出头来。
他把手机放在一旁,一手握住枪托,一手扣住扳机。
没有听到吴尽欢这边再继续回话,李爽喂喂喂了好几声,不过很快,他便听到话筒里传来低微又悠扬的口哨声,究竟是什么歌,他不知道,但曲调倒是挺好听的。
毫无预兆,话筒里突然传出嘭的一声闷响,李爽拿着手机的手都为之一震,他能听得出来,那是枪声。
吴尽欢扣动扳机,射出膛口的子弹,由四十多层高的楼顶俯冲下来,如同长了眼睛似的,啪的一声,击打在那辆SUV的前挡风玻璃上,挡风玻璃被打出一颗两指多粗的圆窟窿,一道血箭,将挡风玻璃的内部染红了好大一片。
开车的司机,头部中弹,当场被击杀。
随着吴尽欢的开枪,一旁的叶末拿起望远镜,紧盯着下方的动静。
“欢哥,左侧车门!”叶末端着望远镜,提醒道。
吴尽欢微微偏了偏枪口,只见副驾驶座位旁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连滚带爬地钻出来一名身穿黑色西装的人,在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枪。
嘭!
随着枪声再起,又是一颗子弹挂着呼啸声,划破长空,打在那人的身上。一枪下去,是前后两团血雾,十二点七毫米的子弹,把人体直接打穿了。
金提供的情报没错,马饶坤就坐在这辆SUV里。先是司机被射杀,副驾驶座位的保镖刚跑出去,也被射杀,对方的枪法之精准之恐怖,令人咋舌。
他趴在座椅上,既不敢抬头,也不敢跑出去,只能连声撕喊道:“枪手在哪?找到枪手!快找到枪手!”
前后几辆车的车门纷纷打开,成群的黑衣人从车内跑出来,各找掩体,躲藏好后,探头向四处张望,寻找枪手的方位。
很快,便有人注意到对面楼顶的天台,人们纷纷指向天台顶,大声喊道:“在那里!枪手躲在那里!”
说话之间,人们纷纷抽出手枪,向身在天台上的吴尽欢和叶末展开还击。
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超过五十米,虽说还有杀伤力,但准头已经无法保证了。
此时吴尽欢和他们的距离,起码要在百米开外,这么远的情况下,想用手枪打中目标,几率太渺茫。
不过他们的反击还是给吴尽欢带来一些压力,子弹打击在天台的台沿上,噼啪作响,小碎石块时不时的都弹射到吴尽欢和叶末的脸上。
吴尽欢眯了眯眼睛,语气轻柔地说道:“盯着那辆车。”
“好。”
吴尽欢调转枪口,对准躲在花坛后,正不断开枪射击的一名黑衣人,一枪打了过去。这一枪,正中对方的眉心,把黑衣人从花坛后来都撞了出来,鲜血扑了一地。
开完这枪后,他立刻又寻找下一个目标。
嘭、嘭、嘭!
狙击步枪沉闷的枪响,一声接着一声。躲在掩体后的黑衣人,一个接着一个的被射杀。这已经不是你来我往的双方枪战,完全是单方面的屠杀。
很快,整整一匣的十颗子弹全部打光,吴尽欢的眼睛根本没离开瞄准镜,快速退下空弹夹,扔到一旁,然后将手伸向叶末那边,说道:“弹夹。”
叶末放下望远镜,拿起一副新弹夹,拍在吴尽欢的手里,后者装弹,拉动枪栓,再次展开射击。
下方车队的周围,倒在车旁以及掩体后的尸体已有十多具,整个场面,就如同地狱一般。
这时候,存活下来的人已再不敢露头,更不敢还击了。吴尽欢用瞄准镜进行扫视,找不到目标,他的枪口又对准了第三辆SUV。他问道:“还没有出来?”
“是的,欢哥,人还在车里!”
“哼!”吴尽欢哼笑出声,对着那辆SUV的车顶,展开了连续射击。巴特雷M82,即便不是反器材狙击枪,但其威力也极其接近了。
汽车的铁皮在巴特雷的枪口下,真如同纸糊的一般,一枪打下去,是上下两个洞,不仅把车顶打穿,而是把整个车体都打穿了。
缩在汽车里,趴在座椅上的冯饶坤,根本藏不住,当一颗子弹几乎是贴着他的头顶掠过时,他再也坚持不住,尖叫着从车内跑了出来。
他想往停车场的里面跑,可是在吴尽欢的枪口下,他又哪能跑得掉?
嘭!
随着一声枪响,奔跑中的冯饶坤就感觉脚下一软,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向前扑倒。
他滚了两滚,才停住身形,甩了甩混浆浆的脑袋,从地上坐起,他低头一瞧,脸色不由得大变。
原来刚才那一枪,正打在他的膝弯处,把他的膝盖硬生生的打折,现在他的右腿只剩下膝盖往上的大腿,膝盖往下的小腿掉落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
看到自己的腿被打断了,冯饶坤才感觉到那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发出‘啊’的一声惨叫,抱着断腿,死命的哀嚎。
“Almost heaven,West Virginia。Blue Ridge Mountain……”
吴尽欢轻哼着音乐,将枪口微微向上,扣动扳机。
嗖——
子弹挂着风声,从冯饶坤的左耳打过,把他的半个耳朵直接打掉。冯饶坤再次惨叫一声,手捂着受伤的耳朵,只顷刻之间,鲜血便把他的半边脸和脖子染红。
他不敢再继续逗留,双只手,一条腿,在地上死命的蹬着、爬着,还是想躲回到停车场,还是想保住自己的性命。
“Country roads,take me home……”
吴尽欢再次扣动扳机。嗖!又一颗子弹划破长空,击打下来,这回子弹穿透的是冯饶坤左膝的膝弯,击打的部位,好像是用尺子量过似的,没有丝毫的偏差,刚好打碎膝盖,击断膝盖的链接。
在地上拼命爬行的冯饶坤身子一震,左小腿也脱落下来。
此时的冯饶坤,连嗓子都已经叫哑了,嗓子眼里只能发出呼噜呼噜的呻吟声,汗水把他内外的衣服全部浸透。
吴尽欢从来就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人,杀人于他而言,如同家常便饭一般。
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他不会去刻意折磨自己的目标,一枪毙命就可以了,因为对他来说,这只是一项工作而已,他不是个靠杀人取乐的变态。
但是对冯饶坤,他采用了最极端最冷酷的手段,并没有直接开枪杀了他,而是不断的折磨他。
先是打断他一条腿,逼着他必须往前爬,然后再打断他另条腿,再继续开枪,逼着他往前爬,然后又打断他的胳膊……
到最后,冯饶坤的四肢全部被打折,身上还被打出四个弹眼,但即便是这样,他人还没死呢,现在已经不是他不想死,而是吴尽欢不让他死。
透过瞄准镜,看到失去了四肢的冯饶坤像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着,他突然站起身形,将架在天台上的狙击枪丢在一旁,捡起自己的手机,对一旁的叶末说道:“走了。”
叶末放下望远镜,转头说道:“欢哥,冯饶坤还活着。”
“活不长。”吴尽欢对自己的出手很有分寸,心里很清楚,一个人在受了如此重伤的情况下,还能存活多久,还能被折磨多久。
他拎起背包,迈步向天台下走去。叶末也收起望远镜,拎起背包的时候,还颇感惋惜地看眼被丢在天台上的狙击枪,啧了一声,暗道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