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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荆棘圣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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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猜怎么着,艾米斯,”白夜将贤者树的落叶收集在一起,堆在脚边,然后他拍了拍手掌上的泥土:“我对贵族子弟可没有丝毫瞧不起,要是把十个贵族家的孩子和十个流浪儿丢进竞技场,给每个人披好头盔甲胄,拿上长矛利剑,让他们捉对厮杀,即使是在乐观的情况下,最后流浪儿最多也就能活下来两三个。更别说神学历史之类的课本知识,绝大多数市井里的小子都是拿书本做枕头或是拿去烧火取暖,除了能把铜币上刻着的那句:“金钱御国”倒背如流,此外他们恐怕斗大的字不识一个。”

    “可以说,我相当嫉妒那些漂亮的贵族家伙,他们的确比我们这些街头混混优秀得多。可是,如果把他们丢进下水道,丢进暗巷和垃圾堆,他们恐怕就不是我们的对手了。”

    “我不懂。”

    艾米斯茫然地说。

    白夜笑了笑,递过来一根树叶。

    “这是?”

    “你看到这片叶子的叶梗了嘛,就是叶子底部这根东西,又软又有韧性。流浪儿喜欢玩个游戏,我们把每个人拿一根看得上得叶梗,双手捏在两头,然后把两人的叶梗十字交叉在一起,然后一起发力向自己身后后拽,看谁的叶梗撑不住先断掉。叶梗完好无损的那个人便是赢家。”

    “有趣,”艾米斯眼前一亮,他比白夜看起来小不了多少,但是似乎却更有童心。他接过白夜递来的叶梗,来回查看,然后又翻了翻白夜脚边那一堆落叶,然后重新找出一根叶梗看起来更长更粗的叶子。

    白夜不由得嘿嘿一笑。

    “怎么,是你说要挑一根自己看得上的,又没说一定要用你给我那根。”

    “不管哪根,你都赢不了我这根。”

    “多说无益,咱们比试后再说。”

    半个小时之后,艾米斯颓然的丢掉了手里断掉了的最后一根叶梗,白夜那一堆树叶被他试了个遍,但无一例外都不是白夜手中那根叶梗的对手,一开始输了几局后,他试着把叶梗拧紧,做成麻绳的样子,希望这样能让它更结实。

    “这招厉害。”

    白夜赞叹道,但一比试艾米斯那根还是一触即断。

    后来,艾米斯想,就算一根两根比不过,但长此以往他手里那根肯定会逐渐断裂,到时候就能赢了。但没想到坚持了这么久,白夜手中这根还是完好无损,真是神了。

    “我输了。”

    艾米斯只好认输。

    “你猜猜,为什么赢不了我。”

    “难道你有特别的手法?”

    “没啥特别的,就是拽呗。”

    “我知道了,叶梗不是看上去结实就好,而是要挑那种又老又干的……”

    “也许吧,但我这根也很普通啊。”

    艾米斯挠了挠头,苦着脸道:“我实在想不出来。”

    白夜笑眯眯的举起自己那跟叶梗,然后从中抽出一根铁丝。

    “什么,”艾米斯不可置信的接过了铁丝,然后掰了掰:“你这是不按规则的作弊,用这东西我拿一千根叶梗也赢不了,你真是太狡猾了。”

    “规则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会作弊的才是赢家。”

    “可这不符合骑士精神。”

    “你的骑士精神还敌不过这根铁丝。”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情,白夜,我们谈的是人和人之间的较量,你的铁丝能对抗利剑吗?”

    “你看,我没有否认你们的本事。但是,就算你舞剑的本领再好,没人会在大太阳底下和你一对一,触你的霉头。因为你的剑挡不住暗地里丢来的砖头,套头的麻袋,也招架不住一群小混混的乱棍。”

    “贵族子弟比我们更强壮,因为你们从小吃牛肉长大,可是如果有一天他们必须和野狗抢狗屎吃的时候,他们还能保持这力气吗?如果你在下城区的街上公然烤一只浑身流油死老鼠吃,保不准背后就会插进一把刀子,他们要你的命,只是为了尝尝你的老鼠肉。在我们那,没有比赛、规则这种毫无意义的东西,只有人会比赛、讲规则,野兽只懂得不顾一切的去赢,我们就是一群野兽。‘

    “但是,”艾米斯和白夜争论道:“我们也可以组成方阵,像是支军队一样的互相保护,就像铁桶一样密不透风,这样你们的游击战就没法收到效果。我知道在熔火之门前线与恶魔大军作战的钢铁军团,在招收青年预备队时,便会锻炼他们的肠胃,据说第一天入伍的新兵会跟随一只受过训练的军用秃鹫,秃鹫吃什么他们就必须吃什么,里面最好的菜谱就是恶魔的腐肉。”

    白夜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那里已经略微长出了一点胡茬:“你说的也有道理,按你的说法来,捏死我们就像捏死一只臭虫样简单。但如果流浪儿都可以和军队拿来相提并论,我们输了也不丢人。毕竟在贵族的眼里,流浪儿的地位还不如制皮匠、收尸人和婊子,至少他们的工作还有用途,但流浪儿就是社会的垃圾和蛀虫,如果我们但凡有点价值,也不会被自己的父母抛弃,流落街头了吧。”

    艾米斯不由得叹了口气:“本来我觉得自己已经够惨的了,每天伺候那些大腹便便的牧师老爷,现在看来自己是身上福中不知福了。”

    “人总是得有点追求嘛。”

    那天艾米斯很晚才离开,两人谈天说地聊了很久,他很像自己小时候,家里还没发生变故之前,自己身边的那些玩伴。机灵、好强而且单纯,不过他们的相貌和名字,自己不知为何全都记不起来了,应该不只是自己年纪太小的缘故。白夜觉得艾米斯很亲切,但他也没忘了旁敲侧击得问一些这里的情况。

    白夜最关心的天邪,艾米斯说那只恶魔据说是跑掉了,但他的伤势那么重,应该也活不久,不知为何搜查队没有找到他的尸体。看来自己暂时是不会暴露,这就算是不错的结果了。

    至于天邪,他最好是爬回到极乐脚边,就气绝身亡才好,白夜阴沉的想。但他预感,天邪不像是那种让人省心的家伙,恐怕要他死还没这么简单。

    祸害遗千年嘛,白夜脑子里忽然蹦出这么一句东方谚语,但这是谁说的,他完全没有印象了。

    另外,艾米斯还跟他讲了一些圣堂的事情,这里的一把手是蓝衣主教摩尔,他职权的管辖范围,不仅限于灰鸦堡,还有周围的几片领地,包括烈酒矮人的自治区:烈酒地、以及达郡领和南北两块塔斯维尔的区域,特别是在南塔斯维尔混居着很多的木精灵。所以综合来看,摩尔辖区下的人种、信仰问题都十分尖锐。因为,矮人和精灵并不信仰荆棘教派,对于神王高利亚德的名讳,烈酒矮人只有在醉醺醺撒尿时,从他们嘴里的咒骂声中才能听到。

    虽然对荆棘教派没什么好感,但矮人信仰的是先祖,两个之间并不冲突,所以说没什么威胁,但精灵所信奉的群星诸神,数一数恐怕能有上千个神明,这对一神论的荆棘教派来说,无疑是一种亵渎,除了神王高利亚德,没有第二个神明,其他所有具有神性的人物都是他的化身和子嗣,只能称之为半神。

    上一任的蓝衣主教,就是因为无法处理好这里的人种和宗教矛盾,才被调走贬职,摩尔是两个月前刚刚走马上任的,他是从神佑之城直接指派而来的高等牧师,据说他以前是教皇的秘书,身份非同一般。但来到灰鸦堡之后,他却没有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意思,而是深居简出,大家对他都不了解。

    白夜对摩尔并不感兴趣,毕竟两人身份地位悬殊太大,也没有什么利益关系。

    但他没想到,自己第二天就见到了这位神秘的蓝衣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