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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小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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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快乐,朋友们)

    里边人几乎已经坐满了,叶唐扫了一眼,起码有一百多人,看来喜欢这调调的还不少,这里不仅提供酒水,还有专门泡茶的茶倌,叶唐便叫人也送了壶好茶过来。

    洛瑶扔了个苹果给叶唐,是这里提供的免费水果,问道:“怎么喝茶了?不喝酒了?”烈焰红唇的度数其实不高的,高的话也不会给叶唐点了,毕竟年纪还不大,少喝点酒好。

    叶唐接过苹果咬了一口道:“喝点茶嘛,你看看人家,小杯品茶多有格调,咱不能被他们看低了。”酒不用急着喝,迟早会喝完的。

    这里边绝大部分人桌子上都摆着一套茶具,几个人用小杯边喝边聊天,相当高雅且有格调,叶唐也想学一学,况且总是喝酒不好的,万一醉了就麻烦了。

    洛瑶白了叶唐一眼,这个死小子,就会作怪,喝酒怎么就没格调了?别人才不会管这些呢,简直胡说八道。

    不过既然他想喝茶,那就喝吧,洛瑶也来了一杯,这里的茶也是极不错的。

    叶唐给醉烟也倒了一杯,这姐姐这会正在包包里翻着,估计是在找写的歌曲,醉烟和洛瑶两人看来都很有才气,不然也不会会写歌曲了。

    尤其是洛瑶,叶唐简直有点刮目相看的感觉,这小妞儿应该还会作诗,女才子啊。

    醉烟拿出来的确实是两首歌,词曲都是她作的,递给洛瑶和叶唐一人一张,要他们先看一下,这两首歌花费了她很大精力,希望今天能一举将那含薇打败吧。

    上回就输在一首歌上,那次含薇与她地同伴拿出了五首歌,她和洛瑶也是五首,有四首分数差不多,两胜两负,她们最后一首歌曲其实也是不错的,但是含薇他们的却是一首获得全场最高分的歌曲,将所有拿出歌来的人都打败了。醉烟方才嘴上不服,其实心里也是认为对方赢了她们一筹的。

    毕竟作品摆在那里,大家有目共睹,不是嘴硬就能扳赢回来的。

    这含薇也是新词派的,但却与她们关系不是很好,她那个小圈子的人洛瑶和醉烟都不是很喜欢,太势利现实了,而且很孤傲,以为全天下就她们能似的。

    合不来之下再遇上这等展示自己本事的机会,自然要斗个谁输谁赢了。

    洛瑶和醉烟不喜欢斗来斗去,但是每次遇上那含薇都被对方夹枪带棒的冷嘲热讽,是人都受不了的。洛瑶也有两首歌,这时候也拿了出来。

    叶唐看了一下醉烟的歌曲就递给了洛瑶,而后把洛瑶的两首歌拿来也看了看。

    醉烟和洛瑶写的歌词都不错,很有古词的风格,就是曲子作的叶唐有点不喜欢,跟他肚子里很多经典歌曲一比差了不少,想要流行起来估计有点难。

    但这应该就是现在流行的风格,在网上听了许多歌差不多都那样,旋律慢吞吞的,像是唱山歌似的,还有小仙女喜欢的那个陈诗诗,唱的风格跟那个世界军营歌曲完全没两样,古怪死了。

    叶唐在摇头,洛瑶就奇怪地问道:“怎么了?写的不好?”

    她这两首比上次的还要好的,洛瑶自己感觉很满意,但这个死小子是什么意思?看不上她写的?

    醉烟也说道:“小师弟,给点意见呗。”

    叶唐摇头,可不仅洛瑶有意见,她也有点忐忑了。

    叶唐道:“也不是说你们作的不好,而是我不喜欢你们的风格,你们这写的是情歌还是山歌?我完全看不懂。”四首歌词儿堆砌的还是不错的,挺漂亮,但外边有几个老百姓会喜欢还真要打个问号?

    “你不懂是你笨,这叫中华风知道么?”洛瑶一把将歌曲抢了回来,还白了叶唐一眼,“我写的歌在外边可流行着呢,半年前的一首《白莲花》现在还排在中华音乐网榜首呢,不懂装懂的臭小子。”

    叶唐是听过《白莲花》这首歌的,但是还真没注意是谁写的,听她说《白莲花》是她作的,当即就笑了起来,《白莲花》是不错,但在他听来真的很一般,经典好歌听太多了,一般的还真听不进去。

    “你笑什么?”洛瑶瞪了他一眼。

    叶唐道:“没什么,其实我觉得应该写点雅俗共赏的歌曲,你不觉得你们这词儿格调太高了么?阳春白雪不是谁都喜欢的。”

    阳春白雪是挺好,但是受众范围不大,叶唐这话完全是结合实际来说的。

    “雅俗共赏?你的意思是写小曲儿?”醉烟觉得叶唐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这时候便插嘴问道。

    叶唐点点头:“是呀,娱乐嘛,就要娱乐大众,不能娱乐一小撮人嘛。”

    “可是唱小曲的也没多少人喜欢呀,”

    洛瑶还是不认同,叶唐就道:“那是写的不好,而且宣传力度不够,能怨谁?看看电视上那些什么演唱会,有几首好听的歌曲?”

    这个世界的小曲应该就是情歌了,在网络叶唐也听过一些热门小曲,曲风与那个世界的流行歌曲一比,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而且叶唐发现,似乎这个世界受众比较大的反而是什么黄梅戏,京剧,花鼓戏之类的地方戏曲,挺让人意外的。

    这估计也跟中华国国情有关,毕竟中华国国民都比较自信,而且再加上守旧的保守派推波助澜,民众对国粹之类的爱好也就不奇怪了。

    这样其实也很好,咱华夏的月亮比外国更圆,说出去多带劲啊。

    中华国内音乐圈的现状差不多就是这样,在欧美国家这时候好像摇滚乐正开始盛行,叶唐想是不是在音乐上好好插一手呢?说不定十几年过后他就成乐坛大鳄了,到时候全世界乐坛都会因他的出现而颤抖,跺一跺脚乐坛都得抖三抖。

    叶唐有点激动了,但是转念一想,似乎想的又有点简单了,要想插足乐坛,首先最少得弄一家娱乐公司吧?再然后就是招人还要寻找歌手,麻烦事一大堆的。

    更何况,貌似他身上没多少钱,撑起一家公司谈何容易。

    “就你行,那你写首给我看看呀。”洛瑶翻了个白眼,死小子口气还不小。

    “好呀,纸笔伺候……”叶唐拖长了音,就写首流行歌曲给她看看,哼哼,看看到底是‘阳春白雪’好,还是‘下里巴人’的东西更受人欢迎。

    今天是个机会,叶唐也想做个试验。

    那个世界的流行歌曲很多,就不相信到了这里就成土坷垃,没人爱了。

    醉烟包包里有纸笔,翻出来递给了叶唐,这时候正好台上有人唱歌了,接过纸笔后就先望了过去,得听听几位歌手的声线如何再说。

    这里还是有许多词人,词曲作家拿歌递上去的,由两支乐队轮流演奏,那五名歌手则是由作者点名来唱,喜欢叫谁唱就谁来唱,很自由的。

    五人的功底都十分不错,熟悉歌曲的速度相当快,看来背后的支持者也是下了大功夫在他们身上的,短短半个小时,五人基本都轮流上场了一次。

    五人演唱了一遍,叶唐也熟悉了个大概,这五人的条件都很好,里边有两人的嗓音还特别有特色,唱功相当强,一个是一名男歌手,声音很像那个世界的歌手朱铭捷,还有一名女歌手,声音有点中性化。

    叶唐想了想就执笔刷刷的纸上写了起来,就选那两个人吧。

    “喂,醉烟,你们好了没有?我们先递上去了哦。”叶唐写歌的时候,那名叫含薇的又跑了过来,拿着四五张纸还在手上晃了晃,很得意的样子。

    醉烟瞪了她一眼,道:“反正一首一首的比,急什么,你要去就去呗。”含薇的实力还是不差的,醉烟想先看看叶唐写的怎么样,要是比她强,就用他的好了,反正都是一起的。

    含薇哼了一声便先一步走向舞台,既然要比试,自然要先跟主持人打个招呼,不能弄混乱了。

    见她走了,醉烟就和洛瑶一起坐到叶唐身边,想看看他究竟写的什么,两人其实都有些不大相信,歌曲可没那么好作的,尤其是洛瑶,她知道叶唐诗词功力非凡,但作曲子他就不一定在行了吧?

    洛瑶可不相信一个人能厉害成那样,就是她,也是学习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入门精通的,这个死小子难道能比她还厉害?肯定是吹牛的。

    “《曾经最美》?你还真写小曲啊?”叶唐先把词写了下来,词很白,而且全是情情爱爱的,洛瑶就撇了撇嘴,这样的词他不是写不出来,而是不愿意写,感觉太低俗了。

    醉烟也觉得词太白了,道:“小师弟,这行不行啊?”

    叶唐笑道:“男人,不能说不行。”这首《曾经最美》就是朱铭捷最有代表性的一首歌曲,词是有点直白,但是加上曲子唱出来那绝对是好听极了,那个世界就很多人喜欢的,叶唐写出来是给他看上的那位男歌手唱的。

    “呸,你是男人嘛,最多算个小男生。”叶唐那句话一出口,洛瑶就呸了一句,这个死小子,说话太没脸没皮了,什么叫男人不能说不行?下流。

    醉烟也差点笑喷了,夕颜这个师弟,貌似很有趣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