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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一直觉得自己挑的这只小二哈挺自来熟的,哪知道刚抱它上了出租,这家伙就露出本性来了。
只见小家伙先是懵了一下,然后死命的挣脱出了林琳的怀抱,在车上左闻右闻,吓得的哥连忙叫道:“它不是要尿了吧!别尿我车上啊!”
林琳刚想说自己带着塑料袋呢,就见小二哈半点没有要尿的样子,反倒一屁股坐下,仰着脖子嚎了起来。
二哈叫唤的声音,可不像一般狗狗旺旺叫,而是唔嗷嗷的叫,有点像狼。
亏得的哥见多识广,在花鸟鱼市场这边也接过不少趟活了,并没被这似狼的叫声给吓到,只是笑道:“这是到了不熟悉的地儿,想回去呢!得,不是想尿尿就行啊!”
林老妈就养过那只流浪狮子狗,可没经过这种狗狗想家的事,她听了的哥的话,还恍然大悟了一把,感叹了句:“挺念旧啊这狗!”
“那可不!这可是好狗,可贵了。大姐,你买这狗花多少钱?瞧这狗血统可挺不错的!”
“好几千呢,也就是我闺女非要养这个,要我说那些小狮子狗就挺不错的,还比这个好养活呢!”
“现在的小年轻都喜欢名种狗,今年哈士奇还挺流行的,你闺女稀罕这狗不奇怪!”
“……”
林琳无语,老妈这就跟的哥唠上了,不管狗狗啦!狗狗还嚎呐!
是的,一直到家,小哈只顾得上来回把屋子闻过一遍后,就继续坐在客厅中间嚎了起来。林老妈揉着太阳穴头疼道:“它这什么时候能不叫啊!别把楼上楼下给吵来。”
林琳跳着脚席地坐在了小哈旁边,以别扭的动作把小家伙抱在怀中,一边抚摸着它的毛一边轻声安抚道:“别怕啊,以后这就是你的家啦!我就是你的主人啦!乖乖,咱们早点适应,别把邻居叫毛了啊!”
小二哈:“唔唔嗷~~~”
“是不是饿了?我给它泡点狗粮吃?”林老妈也在一旁关心道。
林琳算了下时间,这会也快到他们晚饭的时候了,干脆应了句:“那就先给它泡点,狗粮我早买好了,就在厨房放着呢!对了妈,一定要用热水泡软了啊,可不能留硬芯!”
“得,我知道,你狗狗买回来前就念叨十好几遍了,我记着呐!至于你,趁这功夫赶紧把小狗安抚好,再给它起个名字,咱们自己家的狗,也不能宝宝贝贝的乱叫啊!”林老妈说完后就去厨房了。
林琳闻言沉吟了半晌,才低头叫道:“嗨皮!奇奇!小贝!三喜!二黑……汗,你喜欢二黑这个名字?真是够……奇葩的喜好,好吧,就叫二黑吧,别说还跟你的形象挺符合的,二黑二黑小二黑,来给姐姐笑一个!”
这种自主选名法是上一世林琳就玩过的,由她给狗狗说一堆名字,说哪个狗狗有不同反应了,就当做狗狗喜欢哪个。像是上一世林琳重生前养的那只大金毛,就‘自己’挑了个‘美腻’的名字,幸亏是母金毛啊,若是公的,叫个美腻,可就乐呵了。
这会儿小二黑听到二黑这个名字时,就停下嚎叫抬头看了林琳一眼,于是林琳就给它定下了这个名字,也不知小二黑真明白的话,是否会为了名字而郁闷。
还好,小家伙叫了一气儿后,当林老妈端着泡好放温的狗粮过来时,小家伙就停下叫声吧唧吧唧吃上了。小东西胃口还真不错,一整盘狗粮干掉后,竟然还添了盘子一会儿。
终于,盘子也舔干净了,小家伙来了力气,这才又叫了起来,叫的林琳一晚上什么都没干,就怕它叫破喉咙了。
狗狗刚换了新环境,都要不适应一段时间。小二黑的适应期还算能让人接受,只一晚上罢了。反正第二天开始,就再也没听它这么整晚整晚的叫过,林老妈幸福的直念佛,要知道她昨晚可是跟林琳一样大半宿没睡,就为了陪小二黑。
待小二黑熟悉新家后,林琳就把狗窝狗厕所之类的必需品都给拾掇起来,狗窝是那种软软厚厚的棉垫子,可移动,白天放在客厅沙发旁边,晚上移到林琳卧室床边。狗厕所则放在洗手间内,图的就是个方便收拾。
小二黑虽念旧,但毕竟是狗狗,满月前的记忆也并不多,所以在林琳抽出大部分时间陪它的前提下,很快在新家里熟悉了起来。只是小家伙淘气得很,或是晚上闹腾着想上床,或是白天叼拖鞋咬拖布,幸亏它从不把主意打到家具上面,要不然林琳简直无法想象当房东来时看到家具被咬的坑坑洼洼时会是什么样。
小二黑刚到家不久,开学的日子也到了。高二了,是分文理班的时候了。上一世林琳是选择学理,不是有那句话吗?学会数理化,走遍全天下!再加上好朋友、男朋友大多都在理科班,重生前的林琳自然选择学理。
不过这一世她是注定要学文的,虽然学理等于提前知道高考试卷与答案(毕竟梦授过前世),但她此时还在上高中,一是为了考个好大学给家里和自己挣面子,二则是为了真正的学一些对写文有用的知识。
像是历史、政治、地理,在写文时可都能用上。比如最明显的穿越历史小说,就得起码了解穿越的那段历史吧!或是写政治斗争谋略之类的,也得了解下政治吧!地理别看不起眼,用的也很多,像是写架空文自己设定地理环境时,就可以借鉴一下地球上的,总比凭空想要简单的多了。
当然,打算写魔法或修仙世界时,可以瞎编!只要确保脑洞够大想象力够丰富就行。
反正林琳觉得理科没什么好学的,她就是真要学,稍想一下就能立即浮现上一世的高中课堂,到时候岂不是两头都不落,可比现在浪费时间再学一次强多了。
于是给自己报了文科班的林琳,仍旧被留在了三班,班主任还是王老师,同学们虽有来有去,但像安恬、李璐这样经常跟林琳来往的朋友,却并没出去。
反倒是林琳讨厌的班长曹建和多事女金慕蕊学理去了,林琳面上表示对这个消息并不在意,其实心里高兴死了。噢耶,曹建终于滚蛋了,天知道每天看他那张人渣脸有多想一拳呼过去!
分文理的同时,高二生们也可以开始申请走读了!
申请的学生很多,光是林琳她们寝,就有安恬、金慕蕊、乐茹、孟可昕申请了,再加上早就出去租房子的林琳,一共八个人的寝室,一下子走了五个。
林琳的干哥哥赵仁他们寝,也就是曹建住的那个寝室,也有曹建、赵仁、何帅、丁武四个人申请,最巧的是,光是在林琳住的这个小区,就能看见两个寝所有走读的同学。
这天林琳拄着拐下了楼,在一楼小仓买家取了花钱暂放的轮椅后,转着轮椅就往学校赶去。
哪知刚走过一栋楼,就听后面喊道:“妹子,等会!”
一回头,得,同住一小区的干哥哥赵仁是也!
赵仁几步跑过来自动自发的帮林琳推起了轮椅,然后俩兄妹还没走多远,就见旁边单元又走出来个熟人,定睛一瞧,这不是曹建的死党丁武么?于是两人行变三人行,到了小区门口后,林琳叫住了赵仁道:“再等会儿,我跟安恬约好了一起去学校的。”
赵仁笑道:“可巧,我跟何帅也约好了。”
丁武也跟着道:“曹建也叫我等他一会儿。”
于是等吧!不一会儿,先看到孟可昕路过,结果人家只跟林琳点了点头,然后就走了。接着安恬又看到他们小跑过来,还没等喘匀气呢,就看到前边曹建和金慕蕊并肩而行着走了过来。
人俩不像安恬一样看见大部队就跑着过来汇合,而是慢悠悠的边走边说笑着,等他俩过来时,慢他俩一步的何帅都赶到了。
林琳被赵仁推着,另一边握着安恬的手,心里则道:‘为毛都住这?你们为毛都住这儿啊!”
ps:终于补完了,明儿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