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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天上掉下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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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里有了这五两银子,林雪漫心里乐开了花,她一直认为,像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银子,一般是守不住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花掉。

    两人又是一拍即合!

    无论在哪个时代,购物永远都是女人的天性!

    龙潭镇最热闹的地方自然就是那条十字主街,大街两边林立着密密集集的铺子,布店,玉器店,小吃店,杂货店等等,一应俱全。

    整条街看上去朴实而又沧桑,脚下的青石板路,也被常年踩踏地变了颜色,在淡淡的阳光下,散着冰冷沉重的光芒。

    街上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

    商家都把货物一古脑地堆到店门口,方便客人们挑选。

    几乎每个店门口,都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两人挤进布店门口,在门口的摊位上挑选布料,那些布虽说是粗布,但摸上去质地还不错,料子厚实,颜色也还周正,手工织的布就是好。

    前世的时候,林雪漫一直偏爱黑色和白色,但现在不行了,一身黑和一身白都会把人吓坏的。

    “嫂子,咱俩还有二妹都扯身红色的吧!扯一样颜色的,做起衣裳来,既能省些布,又显得咱们亲,好不好?”萧云心里自然是兴奋到了极点,那得绣多少花才能挣来啊!她一把扯过一块鲜红的衣料,爱不释手地翻来翻去地看。

    “好,那就扯红色的。”林雪漫心里一暖,她温柔地看了看萧云,但愿咱们能一直这样亲,直至永远。

    “嗯,我再给爹娘每人扯上一身,你要不要给我三哥也挑上一身?”

    “那,那就挑吧!大妹,你三哥他喜欢什么颜色?”林雪漫这才想起这个人来,这人,好歹也是她的夫君啊!

    “他呀?还真不知道,他随便了,你看着挑,你喜欢什么颜色,就给他买什么颜色吧!”

    林雪漫挑来挑去,给萧成宇挑了个淡蓝色的衣料,马上就要开春了,还是挑个淡色的好,她一直觉得男人穿这种颜色,显得格外的干净清爽。

    店老板是个年轻的妇人,见两人挑了好几身衣裳,很是高兴,悄然环视一圈,又有些神秘地低声道:“姑娘,我这里新到了一些棉布,你们要不要看看?我给你们便宜点。”

    “什么棉布?”林雪漫一头雾水。

    “就是来月事用的。”萧云在她耳边低语道。

    “哦。”林雪漫恍然大悟,从她来到这里,这具身体还没有来月事,她竟然一时忘记了这每月一次的麻烦事,这件事情对女人来说很重要,特别是她,还没有用棉布处理这件事情的经验,可得好好学学。唉!没有卫生巾,还真是麻烦!

    林雪漫特意多买了一些这样的棉布,有备无患!

    两人又挑了一些配色用的布头,和一些胭脂水粉,杂七杂八地算下来,竟然也花了一两多银子。

    林雪漫抢先付了账,一家人嘛!一起买东西,各付各的,自然不好……。

    “那我去买肉,不要跟我抢,一家先买上五斤解解馋,等过年的时候,再来买,反正跟白拣的一样。”萧云见林雪漫付了账,只得跑到旁边肉铺里去买肉。

    林雪漫看着她风风火火的背影,抿嘴一笑,这小姑子还真是个爽快的。

    两人又在镇上转了转,针头线脑地买了一大堆,这次来镇上,花钱花得真痛快!

    书画铺子面前,摆满了文房四宝,散着淡淡地墨香。

    摊位前,人不多。

    “三嫂,咱们过去看看,给爹买枝毛笔过年的时候写春联用。”

    长长的摊位上摆满了文房四宝和字帖书画,令人眼花缭乱。

    萧云从摊位上的锦盒里拿起一枝毛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问道:“三嫂,你看这支毛笔怎么样?”

    “大妹,我不会挑毛笔。”林雪漫摇摇头,她以前只是在书法课上用过几次毛笔,而且毛笔字也是马马虎虎,连狼毫羊毫都分不清。

    摊主是个年轻人,长得斯斯文文的,他见萧云爱不释手的样子,笑着开了口:“姑娘好眼力,这快过年了,用这样的狼毫笔写对联什么的,最好不过了。”

    “那这支毛笔多少钱?”萧云问道。

    “不贵,三百文。”摊主伸出三个指头,在两人面前晃了晃,“这可是我这里最好的毛笔了!”

    “三百文还不贵?”萧云惊呼道,她看了看林雪漫,又道,“我看最多值一百文。”

    “姑娘,你若是要便宜的,我还有十文钱一支的小羊毫,你要吗?”

    “不要,我就要这样的,这样,我买两支,你算多少钱?”

    “两支的话,一共五百文就好。”摊主马上应道。

    “成交。”萧云放下钱,迅速地收起毛笔,冲林雪漫莞尔一笑:“走,咱们去书院给爹送去。”

    梧桐书院,坐落在镇子的东面,是有官府出面募捐建成,目前是龙潭镇唯一的书院。

    几排半新的瓦房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犹如天籁之音。

    林雪漫一进来,就喜欢上了这里,环境雅致,学风浓浓。

    萧景之看见两人,有些惊讶:“你们怎么来了?”

    “爹。”林雪漫忙上前喊道。

    萧景之微微一笑,朝她点了点头。

    “我来给爹买了毛笔,送来你看看。”萧云神秘一笑,献宝似地拿出那两枝狼毫笔。

    “还不错。”萧景之端详了一番,看了她一眼,道,“这样的狼毫一枝就好了,干嘛买两枝?”

    “买两枝便宜,爹若是用不了,就送给许夫子一枝,反正已经买了,又不能退!”萧云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看。

    萧景之什么也没说,拿着那两枝毛笔,转身离开了。

    林雪漫抿嘴笑了笑,这圈子绕的。

    一辆看上去很是普通的马车,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们停在了离梧桐书院不远的地方。

    “大哥,想不到在这里能碰到小姐,但她看上去过的不太宽裕,身上的衣裳都是旧的。年货置办的也那么少。”

    “嗯,但是大人有令,先不要去打扰她,等过了年,大人把手头上的事情安顿好了,就会过来认她,说不定会把她接到京城。”

    “可是夫人能同意吗?别忘了,夫人自己也有女儿,能容下大人前妻生的孩子?”

    “谁知道呢!反正自从大人知道小姐嫁到那个小渔村后,一直闷闷不乐,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能不心疼嘛?”

    “唉!我看这事悬,小姐真是可怜,自幼寄人篱下,受尽艰辛,如今,嫁到那个渔村,过的仍然拮据,就算是回了京城,还要面对继母,反正,总是各种不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