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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是否与我俩一同前往?”
洪瑛看看李半夏,又看看正侧头等着她开口的莫邵兰,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这个我看还是算了,有八当家照应,妹妹必当无碍,也不劳我挂心。我寨里还有不少的事儿等着我去处理,我就先过去了。”
说完,洪瑛又对李半夏嘱咐道:“妹妹,你虽急于学成,可骑马的时候也别太过心急。心急了可能会受伤,知道吗?”
“嗯,姐姐放心,我记住了。”
“学完了就过来陪我吃午饭,我让厨子准备好吃的,我也好问问你学得怎么样。”
“好啊。”李半夏轻快地回答。
洪瑛嘱咐完举步便走,走了几步想想还是停了下来。对仍然侧着头忘了转回来的莫邵兰道:“那个……八当家,你教我妹妹骑马的时候要多当点心,她细皮嫩肉的,没有武功底子,我说……你要悠着点儿,知道吗?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我妹妹可不一样,听到了??——”
说完也不等莫邵兰答应,挥挥手“终于”潇洒地走了。
李半夏却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姐姐,把她当个弱女子也就罢了,没必要一遍遍说着自己皮糙肉厚吧?哪个大姑娘家,成天说自己皮糙肉厚的——
李半夏正要走,却发现莫邵兰愣在原地,陷在自己思绪里的样子。不由怔了怔,也没出声,就等在旁边,对着这边瞧。
莫邵兰脑子里还在想着洪瑛回去之前说的话——
…………
“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
…………
他想到了七年前,那个时候他随着爹爹上了山,投靠了三山十二寨。
初到陌生之地,没什么朋友,加上他本人就是一个习惯了沉默的人,所以给人感觉总有点像个装老成又一板一眼的小老头。
他爹爹以前是看马厩的,替一个最喜爱马的王孙之家管理马匹,在马厩外看马一看就是几十年。对于马的了解,他绝对不输于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在爹爹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小就与马儿呆在一起。马儿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朋友。
马儿是最忠实的,它永远不会忘了它的朋友。它虽然不会说话。然而,你只要动一动它的缰绳,它就会明白你的意思,带你去你想要去的任何一个地方。
一次,一个打扮得很富贵很美丽的女子来到了马厩。听管家老王说她是少爷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她的爹爹在都城也是做大官的,再过不久,她就会嫁到府上来。
公子虽生在爱马之家,本人却是极不喜马,如果可以,大概他这一辈子都不想进马厩。这种在他眼里又脏又乱又臭的地方。
但那个女子是将门之后。照管家老王的话说,她身上有将门虎子的遗风。到了未来的婆家,自然得好好地向婆家人展现一番。也不至于让未来婆家的人将她小瞧了去。
她本不想骑马,但深宅大户的,里面各色人都有。经不住两句明里暗里的怂恿或“恭维”也就进退不得了。
她挑了最烈也最稀罕的一匹马,追风。这匹马。即使是擅长马术的老手也不敢轻易上马,更遑论能将它驯服。
聪明的人或者说真正的识马之人。在为别人展示的时候绝对不会挑上这样一匹马。也是那个有心人,存心让她难堪,随手一指就给那位小姐指了这匹马,而那位小姐也不疑有诈,不顾爹爹的劝告,二话不说就上去了。
结果,那位小姐从马上摔了下来,到底是大小姐脾气,那会儿也顾不得什么教养了,大叫大闹着让人把那匹害她摔倒的该死的马给宰了,她晚上要吃烧牛肉。
爹爹爱马,尤其爱这匹追风。自从追风到来后,爹爹几乎将一大半的时间都huā在追风身上。
对于一个爱马的人来说,要一匹马的命,不啻于要了他们自己的命。
爹爹跪在那个小姐面前,恳求着她放过这匹无辜的马儿。那小姐不理会爹爹的请求,还将爹爹给毒打了一顿。
这府上的主人,虽是个爱马之人,却也不会为了一匹马而逆了那位小姐的意。更何况,最爱马的那位老主人早在几年前就去世了,新的当家人早已不如他的父亲那般,对这些马儿一片挚诚。
爹爹心知想要让这些人放过那匹桀骜不驯的马儿,已是不可能。关键时刻,居然骑上那匹马背,穿过众人,朝马场外冲了出去——
凭着一身精湛的马术,再加上烈马追风又最善于奔跑,爹爹在大山里绕了一天两夜,终于摆脱了那些家丁的搜捕。
那位小姐和王孙之家有很强的势力,对于爹爹这种无视他们尊贵身份的行为,表示很生气。誓要将爹爹追回来,好一解心头之恨。
爹爹为了躲避他们的追捕,能安心过日子,便带着他逃到了三山十二寨。蒙老寨主收留,他们总算有个安身立命之所。
爹爹还是做起了他的老行当,继续帮山寨看马厩。而他,也因为从小练就的一身精湛的马术,而得到了不少的头魁和荣誉。
也正因为此,爹爹去后,他才得以在三山十二寨有了一席之地,甚至老寨主还将他的女儿交给我,让我教她学习马术。
那个时候的小姐,就像是一个长满了刺的刺猬,看到谁都忍不住刺伤一下。后来他才知道,小姐一直都在恨着老寨主,只要是他要她做的事,她都会和他唱反调。
小姐很难教,那个时候,他宁愿教一只猪骑马,都不愿教小姐。她不想学骑马,他还懒得教呢。
但是,老寨主对他和他爹有恩,他要他做的事,就是千难万难他也会去做。
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他用了一个激将法。说她之所以不愿学骑马,是因为她害怕马,是因为她深知自己根本就驾驭不了马。小姐是个好强的人,这些年当了寨主后,性子缓和了些。怕是她现在都不记得了,七年前的她,有多好强多好斗!他的话让她气炸了,并且与他打赌说,一个月内她的马上功夫一定会强过他,将他给彻底地比下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小姐不要命地学习马术,有的时候即使骨头酸得在床上爬不起来,也挣扎着爬上了马背。
每次上马背,总要瞪他一眼,似乎在告诉他,她之所以这么痛苦,都是因为他害的。
起初,他浑然不在意她瞪过来的目光。只要她开始学骑马,他就完成了老寨主的嘱咐,其他的他也就无所谓了。她是恨他是讨厌他,这些都与他没有半文钱的关系。
他一直以为是这样,也认为理应是这样。然而,却在一日日的相处中,看到她疲惫依然倔强的面容,他的心中竟然会悄悄升起一抹不忍。还有她透亮的眼神,如刺猬一样逢人就扎的敏感,以及她身上的一切,他都开始慢慢关心、慢慢在意起来。
甚至在一个月后,与她的马术比赛,他鬼使神差地放慢了速度,输给她一筹。
那个时候,她看到阳光下她得意洋洋挑衅的笑容,他没有一丝怒气,反而在暗暗地高兴。
因为他从见到她的第一天起,还没有见到过她笑时的样子——
马赛中,他故意输给她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了。她很生气,认为他这是看不起她,在羞辱她,这比打败她还要让她难受。好胜心强的小姐,绝对容忍不了别人故意失败——
小姐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没有理过他。
也就是这一次,他开始了解到一件事:一个女人若真的和你记起仇来,那真的是一件很不好玩的事情。不但不好玩,而且还很吃不消。
直到三山十二寨与三十六路绿林道,举行马术大赛。借以马术大赛来决定今后一年绿盘山一带的控制权,这不仅关乎着两边的地位和利益,还关乎着寨中之人的荣辱。
小姐本来对这事并不关心,只是看不惯对方的道主太过嚣张,所以曾当众撂下话,希望寨中的人能在马术大赛中取胜。狠狠地给对方一点教训,她要让三十六路绿林道的人以后在她的面前嚣张不起来。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参加了这次的马术大赛。
他一路打到最后的决赛,并且夺得了马术大赛的冠军,在他的马跨过最后一道栅栏的时候,他看到人群中她欢呼的身影。
那时候,他的心里是满满的,只觉得十几年的人生,都没有这一刻这般满足过。
小姐又开始来找他,找的借口很古怪,什么路过啦,什么清晨起来走走啦,巡视一下山寨啦,一次比一次古怪。他心中有数,却从未点破。
事实上,他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这一天。
只是,自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惹小姐生气了。上一次的事情已经在他心头留下了阴影,让他明白,得罪谁都不能得罪小姐。
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再来一次那半年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