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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从女子口中打听到了些无关紧要的东西,霜柒命那捕快将母女俩送回家,并且保护好他们的安全。
恰巧这时,霜华被人带来了。
“哎哟喂,老弟呀,听说弄琴找到了?可是急死我了哟!”
霜柒将人带到一边,以免血腥场面吓到她,“华姐,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我发现了一具被毁容的尸体,无法断定是否是弄琴,你知不知道她身上有何记号?”
来之前她也听捕快说了大致情况,但真的到现场来后仍然抑制不住的哆嗦,淡淡的血腥味飘过鼻尖,她实在不希望弄琴就这么死了,即便她平日里的性格不招人待见。
“别紧张,好好想想。”霜柒道。
霜华抚了抚心脏的位置,“她左胸口有一颗红痣,高粮米粒大小。”
可是死者前胸到下腹部也惨不忍睹,这一点恐怕不好辨认,“华姐你再想想,有没有别的特点。”
霜华愣愣的点头,“想想想,我正在想…”真是怪了,平日里这些丫头们身上有什么标记她记得是最清楚不过,今儿是怎么了。
“哦对了,她右脚的第三个脚趾侧面有颗黑痣,左手手腕骨折过,这些够了吗?”
“够了。”霜柒掉头去找秦峰一一核实。
结果很快出来,死者身上的印记同霜华提供的完全吻合,且其它条件更证明了死者正是弄琴。
虽然这人曾经‘得罪’过霜柒的义妹青莲,人品也不怎么样,但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她一个青楼女子想争取自己的利益必然不可能太善良,所以她的突然死亡,霜柒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而且这凶手胆子也太大了,这个节骨眼儿上竟然杀了青楼的人,这不是向她宣战吗?
…
“华姐,弄琴是什么时候离开青楼的,因为什么离开?”
霜华道:“应该离现在没多久,昨天晚上她接了客人,天不亮客人回去了我还见过她,老规矩,她白天要歇息的,我们就没去打扰,应该就是趁早上空当溜出来的。”
霜柒点了点头,“她昨天接的客人是谁,最近有没有异常的举动?”
“说来也巧了,昨儿来找她的人叫孙昊然,就是第一起案子和死者关系不错的商人。”
霜华顿了顿又道:“要说她最近有没有异常,还真是不少。”
“此话怎讲?”霜柒问。
霜华道:“她最近接客挺频繁,每次开价也高,我发现她在偷偷攒钱赎身;而且她时常出门,一百天都见不到人,我以为她在外面有相好的,可是派人跟了几次都跟丢了。”
这个消息倒是让霜柒思绪一亮,和弄琴相好的男人有极大的嫌疑!可问题也不少,看此处没有拖拽痕迹,说明弄琴是自愿来到此处,可她大清早的来这里做什么,难道她的相好是衙门的人?
不对,如果真的是来会相好,那男人不会不告诉她今日公务繁忙不在住处,那么她来此,是报案的?她会不会发现了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却被凶手发现意图杀人灭口?
晃了晃头,霜柒都觉得自己脑洞太大了。
“华姐还想到了什么吗?”
霜华摇了摇头,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
霜柒吩咐那名捕快道:“你把华姐送回去吧,霜华生前住过的屋子要看好,别让闲杂人等进去。”
…
人被送走后,秦峰的验尸工作也结束了。
“怎么样?死者身上有什么线索?”
秦峰眉头渐渐舒展,“死者脖颈处有暴力指痕,乃生前造成,凶手应该很生气的掐着死者的脖子质问什么,但他并未得到想要的答案,所以直接掐断了死者的脖子。”
“死者脸上的和腹部的伤口都是死后造成,凶器为一柄三寸小刀,异常锋利,不是凡品。”
霜柒却迷茫了,“凶器不是凡品,这怎么可能,大嫂不是说撞到她的那人身上有廉价的墨水味儿,一个拥有宝刀的人不是世家公子就是商户之子,用的墨水都有暗香才是。”
“或许那人根本不是凶手,不过是路过此地,看到死者的惨状吓坏了,这才将人撞倒后匆忙离去?又或者,凶手听说了*楼里的案情,特意在身上洒了臭墨混淆视听?”秦峰猜测道。
霜柒大大的摇了摇头,“这两点都不可能。”
“第一,这里是官差聚居的地方,普通人在这路过?他从哪儿来打哪儿去?若是串门儿,也该选日头升起吧,所以那撞倒母女的人一定和案情有关。”
“你刚刚说的第二点就更不可能了,凶手哪里会知道杀完人恰好撞见回家的母女俩,还特意在身上洒臭墨,多此一举。”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老弟还有没有别的想法?”秦峰嘴角噙着惯有的吊儿郎当的笑,一双桃花眼丝毫没有受到黑眼圈儿的影响,还是那么——骚气儿。
霜柒揉了揉鼻子,这货断案如此厉害,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么会想不通,刚刚不过是逗她玩儿罢了。
“算了,既然你懒得动脑子,我就说了吧。”霜柒靠在墙边揉了揉酸疼的脖子,“以目前的线索来看,弄琴一定是勾搭上了一个愿意娶她的男子,所以拼命攒钱赎身,不料无意中发现了什么秘密,又怕去衙门报案太惹眼,所以选择一大清早来此找个官差说出心中怀疑。”
“但她的行踪还是被人发现,因此命丧于此。我们接下来的调查方向就是她那个神秘的相好,我初步推断,那男子少时家境富裕,因此他手中才能有把好刀,但后来家道中落甚至更惨,目前应该在小书院做穷先生,或者是个贩卖劣质笔墨的小商贩。”
“此外,我还怀疑他与去年那三起案子有关。”
秦峰越听越起劲儿,听到最后一句时突然严肃下来,“去年的案子,什么案子?”
霜柒似笑非笑的白了他一眼,“就是李铁牛主办的那案子啊,死了三个风尘女子,面部都被割了下来,但证据不足,死的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后来就不了了之那个。”
“哦!”秦峰一拍脑门儿,“孟鹏飞还觉得那件案子和前几天的扒皮案有联系来着…”
明明在讨论严肃的案情,却听响亮的‘咕噜’一声,霜柒揉了揉肚皮,尴尬一笑,“那啥,我好像有点饿了。”
“哈哈,反正我也不困了,不如结伴吃早餐去?”
霜柒刚要欣然同意,忽然闻到一股浓郁的饭香,紧接着一阵强大的气场袭来,脑子懵懵还没搞清楚状况的霜柒就扑到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中。
“哟,这不是秦捕头吗,我家小狗儿的早饭就不劳你费心了。”王爷晃了晃手中食盒,“还是你也想分一杯羹啊?”
这酸溜溜的话,听得众人牙都要倒了。
许虎一直盯着脚尖发呆,默默的站到墙角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秦峰眼角直跳,自然听出了王爷话里的含义,刚要找个托词拒绝,王爷倒是先发话了。
“哼,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本王亲手做的东西也配吃?”
秦峰尴尬的笑了笑,王爷果然名不虚传,一张嘴巴能把活人说死…
“既然如此,在下就不打扰了。”他转过头吩咐另外两名捕快,“来人啊,把尸体抬回衙门,然后随我去青楼查线索。”
王爷满意的笑了笑,这小子还算上道儿,今儿就饶了他吧。
“小狗儿,咱们回屋用饭吧。”
霜柒也不知道该用何种心情面对猪头,他真的对她太好了,反而自己别别扭扭矫情得像个贱人。
也许,她真的该找个时间和他好好谈谈…
秦峰见尸体已经被两个捕快抬走老远,一把抓过呆愣愣的许虎向外走,“傻不拉几站那干啥呢,没看你家大人忙着吗?”
许虎踌躇了片刻,“可是王爷那脸色…”
“这你就别管闲事儿了,咱们去青楼查查弄琴的房间,指不定就破案了呢。”
“这案子是大人发现的,不等他了?还有啊秦捕头,你不是刚下工吗,不回家睡觉了?”许虎依旧不松口。
秦峰差点被他蠢哭,还睡什么呀,早就精神了,“你爱走不走,反正我是为你好。”
说完,他就连跑带颠儿的离开了,总不能为了一个不确定是不是上头要找的人得罪王爷吧,他的身份可不能暴露。
最终,许虎还是跟着他离开了。
…
屋内,王爷十分熟练的端出早餐放到桌上,霜柒瞥了眼食盒,居然和大侠用的一模一样!
这年头,连食盒都有流行款了?还是大侠连食盒都是偷的王府的?胆子真大…
“小狗儿,离那些骚狐狸远点儿,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否则你就等着给他们收尸吧。”王爷端庄的坐在霜柒对面,眼看着她将一勺银耳眼窝粥送入口中。
噗…霜柒差点喷到猪头脸上,一想到这粥极贵,一口就相当于她一天的工资了,便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咳咳,王爷何出此言,我们只是工作上的关系,仅此而已。而且…”
“而且什么?”听到前面的话,王爷的表情终于由阴转晴,但‘而且’一词,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霜柒顿了顿,而且猪头现在把她当男人才这么宠,一旦真相爆发,后果不堪设想,还是闷头喝粥吧。
为了自己的小命儿,贱人就贱人吧…可是心理为何如此难受,一抽一抽的,难道…?
难道自己真的得了心脏病?
“而且什么?”王爷越来越不耐烦,自从从山庄回来,小狗儿就和往常不同了,说不出不同在何处,似乎总是躲着他,好像只是个普通的朋友。
朋友?他不希望两个人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他不耐的语气令霜柒也有些气闷,“而且什么还用我说吗?你是王爷,我不过是个跑堂的,稀里糊涂混了个捕头,咱们俩不可能在一起,更何况我根本就不是个男人!”
话音一落,霜柒自己就懵逼了,她今天是中了什么邪,怎么把这话都说出来了?天啊,完蛋了!
王爷也愣了,一双邪魅大眼儿眨啊眨的。
霜柒咽了咽口水,满脑子乱哄哄,她知道此刻最应该做的就是尽快想出对策把刚刚说秃噜的话圆过去,可不知怎的,平日里鬼点子甚多的脑子偏偏不够用了。
“小狗儿就是因为这个才对我忽冷忽热的吗?”王爷抿了抿嘴,神色缓和了许多,“难道这个时候你还不懂本王的心意吗,你是不是男人有什么关系,我是就行了呀。”
呃?这是什么情况?他居然连这都能接受,不会是个‘双’吧?
霜柒人依旧懵懵的,可心底深处不常触及的地方不由得微微兴奋了一把。
“你…你刚才说啥?”霜柒难以置信的讷讷低语。
王爷微微红了脸,“我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这个人,与旁的无关。”王爷呼吸渐渐加重,“小狗儿可明白我的心意了?”
这,算是表白不?
霜柒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等等,冷静!冷静!冷静!重要的事情想三遍!
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对猪头的感觉没那么差,尤其对方刚刚的话,简直要感动哭了。
可她对猪头的感觉究竟是喜欢、是爱情、还是一时兴起?她不能草率回答。
王爷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也不着急,轻轻吹了吹淡粥送到她嘴边,“小狗儿不要被我吓到,你可以仔细想想,快喝吧,都要凉了。”
霜柒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反应的,反正她回过神来的时候,王爷已经带着吃光的碗筷离开了。
…
王爷悠闲的哼着小曲儿朝城主府走去,心情别提多美妙了。
“虚日,你给本王出的主意很好,小狗儿已经被我感动了,下一步,本王该怎么办?”
今日跟着王爷来的人不是斗木不是角木,而是新提拔上来的暗卫虚日。
他默默的跟在主子身后,腼腆的笑了笑,前几日自己胡说八道的几句话,没想到真的能帮主子的忙,看来自己快要出头了!
他想了想王府中大黄追二黄时总把二黄最喜欢的香喷喷的骨头让给对方才最终抱得美人归的场景,类比一番道:“回主子,属下觉得这个时候应该乘胜追击,给公子最想要最喜欢的东西!”
最想要最喜欢的东西?王爷思索半晌,“有了!嘿嘿,你小子果然聪明,本王重重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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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光:你们以为我家蠢萌的男主已经知道霜柒是女子了吗?——大!错!特!错!
编辑:【挖鼻孔】难不成他以为女主是人妖?
光光:╮(╯▽╰)╭本宝宝不忍批评你那贫乏的想象力。
编辑:哟,小样儿,胆儿挺肥啊?
光光:老大我错了,您继续看文,继续看文哈O(n_n)O
编辑:其实我比较好奇文末出现的‘大黄’和‘二黄’,赶脚这个叫虚日的暗卫日后会死的很惨
光光:这个,看我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