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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月,料理评论界的新星。
二十五岁就已在知名美食杂志《食味》设有专栏,名为“安知鱼之乐”。
当之无愧的青年美食评论家代表,见解独到,言语生动,评价一针见血,最爱做的就是砸那些名不副其不实的“名家”们的场,心直口快,毫不留情,行事颇为张扬,很多大师老前辈都要敬她三分。
据说她家境殷实,背景很不一般,所以就算说话得罪尽了人,也不敢有人打击报复她。
有钱有权不怕事,这样的人做出的评论通常最真实最可信。
所以比起同年龄段的同行,朔月的读者群非常庞大,而且六成都是年轻人。
江轩想要独立开餐厅,程安为他找朔月,无非就是想让顾孟榆帮着写几篇打分不错的点评,帮他积累个好口碑,以吸引食客。
江轩虽然没见过朔月,但听程安简单描述过真人的样貌,现下认真回想起来,的确和眼前的顾孟榆基本吻合,而且对方又知道他要开餐厅和程安的事情,所以确认是本人无误。
他立马换上笑容,有些殷勤道:“没想到能在这里碰上朔月老师,幸会幸会。”
顾孟榆抿着红唇笑道:“不幸不幸。”
江轩:“……”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
顾孟榆话锋一转:“刚才听你和你女朋友的意思,似乎并不认可这家店主厨的手艺?”
江轩哪里会想到对方是这里的常客,只以为顾孟榆也是同他们一样,听了点传闻所以过来看看。于是他道:“朔月老师,我知道有一家专门做港式茶点的餐厅,也不是很远,如果老师真的想有一顿好的下午茶体验的话,我愿意带老师您过去。”
顾孟榆也不反驳,只是道:“这里不好吗?”
“朔月老师您应该不太清楚,”江轩看了慕锦歌一眼,“我的这个师妹从以前开始就神叨叨的,净钻研些旁门左道,做出来的黑暗料理毫无可取之处,还是不吃为妙。”
宋瑛一听,气得来想拿扫把赶人:“这位客人,你要走就走,别再这里胡说八道!”
苏媛媛笑道:“轩哥,给慕师姐留点面子吧,不然我们一走,她就要被辞退了。”
顾孟榆突然道:“既然你说她的菜一无是处,那不如这样吧,你俩比试一回。”
慕锦歌看了她一眼。
江轩惊讶道:“我和她?”
“对。”顾孟榆微笑道,“我出一道题,你们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我出的题各自做一道菜,最后交由我品尝,胜者将获得我的一篇美食推荐,刊登在下月初发行的《食味》专栏上。”
苏媛媛瞪大杏眼:“可是朔月老师不已经答应师父帮轩哥宣传了吗?”
“程安是找了我,但我并没有答应。”顾孟榆缓缓道,“不知道两位意下如何?”
慕锦歌淡淡道:“我随便。”
苏媛媛反对:“在这里比试不公平,轩哥对这里的条件环境不熟悉!”
顾孟榆笑了一声:“都是马上要开店的人了,适应性有那么弱吗?身为一个厨师,随机应变不应该是最基本的能力要求吗?”
苏媛媛一时语塞:“这……”
“不是说慕小姐的料理毫无可取之处吗?还这么怕输?”
话都说到这里了,江轩怎么可能拒绝,只有道:“我没有问题,现在就可以开始。”
顾孟榆侧头对宋瑛道:“老板娘,可以麻烦你把外面的门牌改成休息状态吗?”
事关于自己员工的清白,宋瑛也不在乎这一下午的损失了,点头道:“好的。”
比试时长为一个小时,顾孟榆出的题目只有两个字:爆浆。
厨房里,慕锦歌和江轩各占一边,苏媛媛帮江轩打下手。
本来大熊和郑明想来帮手的,但慕锦歌拒绝了。
如果没有平时培养得够高的默契度,还是一个人来要好一点,不然会碍手碍脚的。
毕竟是程安门下的大弟子,江轩的手脚也相当麻利,手法娴熟地为鸡胸脯肉去掉筋膜,冲洗干净后吸干水分,再用刀在二分之一的厚度处进行横片,一侧留少许尺寸不切断。
苏媛媛进食园才一年,不够掂锅的格,平时在厨房也都是打杂见习的份,对打下手这种事情也很熟练了,在一边帮江轩准备好芝士片、面包屑和其他裹粉所需的一堆配料后,便开始打蛋液。
打蛋液的时候,她忍不住偷瞄了慕锦歌那边一眼,只见对方背影淡定,和他们这边的热火朝天形成鲜明对比,动作不紧不慢,有条不紊,看起来竟还有些悠闲。
再踮起脚望了望对面桌台上的材料,竟然只有海苔和鸡蛋。
这女人究竟想做什么?
苏媛媛蹙起了眉头,盯着慕锦歌的身影陷入了沉思,连江轩叫她都没听到。
“媛媛,媛媛?”江轩忍不住抬高了声音,“苏媛媛!”
“啊?”苏媛媛这才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有些委屈道,“轩哥,你好凶……”
江轩按捺着不耐:“帮我递下黑胡椒粉。”
早知道就不让苏媛媛做他的副手了。
每个人做菜的时候都是不一样的,他是属于那种一掂锅就会变得比平时苛刻的人。
不是对自己挑剔,而是对周围人挑剔。
即使如此,但过去每次慕锦歌给他做帮手,他都全程能保持心平气和,甚至觉得正是有慕锦歌在身边,所以整个流程都畅快了很多,心里也十分踏实。
那个人话不多,很安静,但做事十分利索,而且善于观察,每次不等他开口,就把下个环节正需要的东西打理好递过来了,并会在适当的时候说点令人安心的话语。
最初答应和她交往只是看脸长得好看什么的,其实只用来哄苏媛媛的说辞。
他曾经一度是真的是很喜欢慕锦歌,觉得她不仅漂亮,还十分能干聪明。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份喜欢就转化成了厌倦与嫌弃,眼中的情人西施也慢慢丑化成了阴暗神经的怪胎。
得知慕锦歌离开鹤熙食园的时候,他真的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终于从缠人可怕的妖魔鬼怪中解脱出来了。
苏媛媛甜美可爱,性格开朗讨喜,又是食园老板的外甥女,哪里都比慕锦歌强。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两人相处的时候,他时不时会怀念起慕锦歌在身边的日子。
这个人,跟她所做的料理一样,都有毒。
一个小时结束,两边都已经装盘完毕。
根据抽签结果,品尝顺序是江轩先慕锦歌后。
江轩端着他的成品放到顾孟榆面前:“朔月老师,请您品尝。”
瓷盘中放着一块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炸鸡排,色泽金黄,表面均匀地裹着一层面包糠,光只是看着就能想象出那种酥脆的口感。
顾孟榆用刀叉将鸡排切开,顿时融成稠浆的芝士从截面流了出来,一股浓郁的奶香味随之弥漫开来。
站在一旁默默观望的小明和大熊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顾孟榆叉了一块鸡排放进嘴里,吃完后飞快地在手边的小本子上记下什么。
等写完东西,她才抬起头道:“接下来是慕小姐的。”
慕锦歌这才把她的成品端了上来。
看清她碟子里盛的东西后,小明和大熊不禁为她捏了把冷汗——
只见盘子上只放了三坨黑黢黢的东西,看起来像是用一整张海苔包裹住了什么东西,造型像大蒜,又像没封顶的小笼包。
和刚才的那块爆浆鸡排比,这不仅简陋,还很丑陋。
要不是飘散出来的气味有种莫名的魅力,估计没谁有动筷的欲|望。
慕锦歌递来一双筷子:“夹着顶端提起来一口吞。”
顾孟榆倒也没有嫌弃,依她所说的那样,用筷子夹住顶端冒尖的海苔部分,把整坨东西给拎了起来,然后放入了口中。
一闭上嘴,牙齿轻松地咬碎酥脆的海苔,海苔内包裹的液汁瞬间如开了闸门的洪水一般,铺天盖地般漫涌而来!
这里面包着的,竟然是……
竟然是半生的鸡蛋!
出乎意料的是,海苔与鸡蛋的搭配并没有带来过腥的口味,适当的调味品和蔬菜粒让整个蛋液如同一锅鲜美的高汤,而且冷却的时间刚刚好,一口吞下并不会被烫到,温热的液体尽情侵袭着口腔,宣扬着放肆的狂野。
纵是能说会道如她,现在竟也无法用任何语言来描述清楚这道菜的美味!
原来鸡蛋和海苔还能这样搭配!
顾孟榆享受般地闭上眼,感受蛋汁不可思议的口感,然后恋恋不舍地将其吞咽。
再睁开眼的时候,她的眼底都是笑意:“怎么不把这道菜放进你们家的菜单里?”
慕锦歌道:“临时想的。”
顾孟榆惊异道:“这是你第一次这么做?”
慕锦歌点了点头。
苏媛媛越听越觉得不好,急道:“朔月老师,结果究竟怎么样呀?”
江轩沉着一张脸,看向顾孟榆。
顾孟榆把盘子推向他们,道:“你们也尝尝慕小姐做的吧,正好一人一个。”
见两人动作犹豫,她又补了句:“要是进医院的话我也陪你们进。”
江轩和苏媛媛对视一眼,最后不得不一人一双筷子,将慕锦歌的爆浆鸡蛋夹进了嘴里。
输了!
蛋汁在口中爆开的那一刻,江轩便知道自己输给了慕锦歌。
比创意比不过,比口感也赢不了。
唯一胜过的大概就是菜品的外形,然而谁不知道在料理品尝中,色香味里的“色”所占的比重远没有“味”高。
原本在“香”上也有优势的,可是现在也没有了。
江轩突然有那么一点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排斥起慕锦歌来。
大概是因为,那个人料理的天赋令他感到了恐惧与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