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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狠毒的阳光炙烤着这片无垠的沙漠,蓝天之下触目可及之处都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银白色。
见习猎人维特趴在一处低矮灌木丛中,心里已将这悬在头顶的太阳骂了千百遍,身下被晒得发烫的沙子贴着前胸,后背又被阳光灼烧得冒烟,维特感觉自己和烤肉的区别就差一把香料而已。
这是维特以见习猎人的身份第一次参加沙棘镇狩猎队,大多数情况只需要在一边静静待着,看其他六名猎人如何猎杀猎物。
早些时候带队的莫克队长发现了前面土丘下一个巨型水晶毒蝎洞穴,现在大家包围了入口处,一会要将巨型水晶毒蝎逼出洞穴,维特刚刚亲手制作了给水晶毒蝎专用的“包裹”。
莫克队长慢慢靠近洞***确定了巨型水晶毒蝎并不在洞穴门口,才向维特打了一个手势,维特拾起身边两个“包裹“慢慢移动过去。莫克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火燧,塞进包裹,待看到包裹里冒出烟来,一手一个直接丢进了面前的洞穴。
“包裹“由灌木包裹着胡杨树树脂和沙漠枭鹗的排泄物,遇火易燃,并且会产生刺鼻的臭味和黑烟,这种沙漠水晶毒蝎嗅觉最敏感,必定会被逼出洞穴。只是制作包裹的过程并不愉快,这一点看维特哭丧的脸就能明白,尤其是在沙漠里,水是珍贵的,并不能用来洗手。
“包裹”效果绝佳,只一小会,黑烟已经从洞穴里翻滚而出,伴随着阵阵“嘶嘶“吼声,猛然一只巨型水晶毒蝎冲了出来。这家伙尾巴翘着一人多高,浑身鳞片像水晶一样通透闪耀熠熠冷光,挥舞着一对巨大螯钳向周围的众人示威,企图吓退敌人。
维特本能地后退两步,这水晶毒蝎气势有些吓人,先不说被那尾巴上的毒刺蜇一下能活几秒,就看那对挥舞的巨大螯钳,完全能把人拦腰夹断!
莫克队长打一手势,旁边埋伏的猎人两个勾爪就甩了出去,准确无误勾中沙漠毒蝎那根高高翘起的尾巴,两名猎人一字拉平绳索。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水晶毒蝎立刻被固定在了原地,不停摇动被勾住的尾巴,企图挣脱,却只能让身体来来回回在绳索上摆荡。
眼看这只水晶毒蝎大势已去,维特刚舒一口气,洞穴里忽然又冲出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水晶毒蝎!这次不等莫克队长招呼,其他两名猎人也把勾爪甩了出去,老道的猎人同样勾住了尾巴,两只水晶毒蝎现在都只能摇摆着尾巴在原地上下翻腾。
莫克顺手从背后解下长枪,在手中轻巧一转,矛头指向水晶毒蝎,缓步走去。
水晶毒蝎感觉到危险将至,更是疯狂折腾,只是弱点被抓住,挣扎毫无效果。莫克在水晶毒蝎前方站定,摆好姿势,瞄准时机,长枪猛然刺了下去——不巧被水晶毒蝎挥舞的螯钳格了一下,有些偏了准头,只在水晶毒蝎头部侧边留下一个豁口。
受伤的水晶毒蝎嘶叫着,奋力向莫克队长冲去,可是尾巴被勾住,一冲只向前一小步,却被反冲劲往后荡了一大截,莫克队长哪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紧上一步,带着冲劲一枪狠狠扎了下去,这一枪直接扎进水晶毒蝎头部与身体的连接部位,再顺势一拧,水晶毒蝎的生机开始渐渐消失,张开的螯钳缓缓垂了下去,高昂的尾巴也耷拉下来。
莫克队长慢慢抽出长枪,又转头去解决了另一只水晶毒蝎,再去洞口看看,并没有什么发现,才招呼大家拖着猎物去土丘背后的阴影处修整。
两只巨型水晶毒蝎尸体很快被猎人们熟练地切割开来,两对螯钳被小心地用灌木细细包裹了厚厚一层,这可是水晶毒蝎最值钱的部位,水晶一样的鳞片也被一片片收集打包起来,剩下的肉质部分就是今天伙食了。
水晶毒蝎粗壮的尾巴只有末端毒刺比较值钱,其他四节肉质却是最好的,既鲜美又有韧性,猎人们都喜欢这种有嚼劲的肉类,手里端着烤肉,一口咬下去,脑袋要斜着扭过去才能撕下一口,再抿一小口酒袋里的烈酒,弹牙的肉质纤维混着浓烈的酒香,猎人们越嚼越带劲。
我们的见习猎人却一点也不觉得美味,在维特心里,这毒蝎肉哪里比得上自己平时从树上打下的鹌鹑,那才叫一个美味!撒上香料,上火微微一烤,外焦里嫩,肉质绵软,香气四溢。哪像这干柴一样的毒蝎肉,维特只能顺着肉纤维一点一点的慢慢撕啃,顺便听猎人们天南地北的吹牛。
猎人们兴致很高,天气往冬季跑,镇里的魔物皮料会卖得更好,这几个月以来每次狩猎都收获颇丰,比起往年好太多了——第一次狩猎的维特并不知道往年不好是什么概念,但是几个猎人商量好,等这次商团来收完货,准备结伴去贝亚城“好好享受“一下,维特才明白今年看来是真的大丰收。
镇上去过贝亚城的人很少,维特没有去过,只听说那是一个大城市,比男爵待的班德斯城还要大好几倍,而班德斯城一条街道就比自己所处的沙棘镇大。
虽然只有十六岁,维特对于“好好享受”还是明白的,那要花很多钱。这倒不是因为维特懂的多,只是因为:如果自己的老爹不经常在班德斯城“好好享受”,那现在的维特应该躺在家里的地窖里大青石上,一边吃着白玉瓜一边看小说消暑,快乐的做一个富三代。
可惜世间没有如果,镇里不养闲人,到了十六岁必须自谋生路,其实作为帝国边陲小镇的镇民,成年男子可选择的人生也有限,无非两条路:留下当猎人或者出去当兵。
沙棘镇数百年来一直是帝国西北角上,临近纺锤沙漠的最后人类聚集地,猎人们打猎为生,再由大大小小的商队陆续把这沙漠里的各种特产输送到全国各地,猎人是百年来的传统。
出去当兵则分三六九等,条件最好的当然是能去贝亚城当帝国守备军,进能加官进爵,退能守家卫国;条件稍好一些的能去班德斯城,男爵常年招募私军,收入稳定,离家也近,虽然地处帝国边缘,但是依靠这纺锤沙漠,数百年未有战事,镇里人都觉得这是最好的差事;条件最差的也能当兵,只不过是佣兵,佣兵工会每天组织去往世界各地完成任务领取报酬,虽然佣兵也诞生出许多传奇人物,但是比起茫茫多的佣兵数量,佣兵还是最不被看好的行业。
尽管自己已经是三阶武士,镇里人都劝维特花些钱打点一下男爵私军招募处,说不定能混个职位。先不说自己囊中羞涩,没钱打点,就凭自己与男爵的那些烂帐……说来可笑,自己一个见习猎人有什么资格和男爵大人有瓜葛,不过自己确确实实欠男爵一套房产,自己家的房产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父亲抵给了男爵,只是看在当初自己年幼,镇长爷爷出面调解,才同意让维特再住十年,成人礼后交割房产。
男爵大人免费让子民住自己的私宅十年,这事在镇民看来还是挺体恤子民的。可是维特知道,自己家产多半也就是男爵拿走了。当然,说拿走只是维特一厢情愿的说法,自己父亲被男爵邀请去班德斯城“好好享受生活”,败光了全部家产还抵上祖产,这能怪男爵么?
维特也读书认字,随着年纪增长,也通晓这些道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己父亲不争气,怨不得别人。只是男爵大人当初吃相太丑陋了一些,父亲尸骨未寒,年仅六岁的自己,面对地就是这个平时与父亲称兄道弟的男爵登门要帐。
这一层关系,维特怎么可能愿意去给男爵效力呢,尽管穷一些,骨气还是要有的!至于去当佣兵闯荡江湖,维特不是没想过,血气方刚的年纪多多少少有些英雄情结,但是再看看手边的骑士小说英雄传记,这些传奇人物哪个不是天赋异禀,鸿运加身?
在自家祖宅下挖个宝藏已经算最低级的起步;顺手捡到一个封印着绝世高手灵魂的指环也是稀疏平常;厉害一些的直接捡到一把神器砍瓜切菜一般横行大陆;更牛的摔下悬崖都能让远古神灵附体……
自己有吗?自己倒是有个祖宅,可是早已被父亲挖地三尺扫荡一空,自己唯一能看的,也就是这还算不错的练武天赋,当然只是在这沙漠边陲小镇几百户人家看来。十六岁的三级武士,这是加入男爵私军的最低要求——男爵私军常备军近千人——所以,这点实力,还是安分的当个猎人吧。
说不定哪天在这沙漠里还能挖出个宝藏来,或者遇到个隐士高人指点一番——不过按小说里,隐士只在深山老林或者孤岛悬崖,沙漠看来不太适合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