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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这几天都在医院住着,一则她的失忆问题医生一直在研究治疗方案,二则是即便节目播出以后在社会引起了较大的关注,可是依旧没有人来认领她。
她现在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她想她高估了自己脑中没有记忆的家人。
也许,她真的没有家人吧。余氏曾告诉她,说她自己是孤苦伶仃的孤儿,没有背景,足够干净,所以才买了她的。
再过几天,如果依旧没有她的家人来认领她,她将面临两个局面——第一个是进入市福利中心,第二个则是寄养人家。
有过被收养经历的余笙,对于第二项选择颇为抵触,她宁愿去福利中心也不愿重新被收养。
余笙叹了口气,从床上起来将被子叠放整齐,便去卫生间梳洗。
余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略显稚嫩的脸蛋,光洁无暇,五官精致令人惊艳。原本贴在左脸的纱布已经拆除了,拆除了纱布的皮肤白嫩如豆腐,完全看不出擦伤的痕迹。
其实早在上节目以前,她脸上的擦伤就已经好了。
只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她还是贴上了纱布上台。她只是觉得,无论自己有怎么样的经历,虽然都应该坦然面对,但坦然面对不应该让自己今后的生活成为议论的焦点。如果那天她上节目,脸上毫无瑕疵的暴露于电视机前,那么她今后的生活无论是否有被她的家人找到,她都可能会在现实中被看过节目的认出来。因为这样的可能,所以她不想冒险。她只想要活得清净一些。
洗漱完毕后,她穿着病服便下楼打算去医院饭堂吃早餐。她原先的衣服在滚下山路时被石子划破,已经破烂不堪了。
医院饭堂装潢干净,刷着绿色的墙漆,桌椅倒映着天空的颜色,阳光穿过枝叶斑驳的倾泻下来,给周围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
此时正值饭点,饭堂里人满为患。余笙打完饭时,已经寻不着一处完全单着的桌子了。只能与人拼桌,她随意看了看,看见一张三个护士一块儿坐的便问了下剩下的座位可不可坐,得知无人,便端着食物坐下了。
待她坐下吃饭,才恍然发现,饭堂里基本上都是医生护士护工之类的,基本上是没有病人自己来饭堂吃饭的。怪不得刚刚点菜的时候,阿姨们都拼命往已经堆成小山的食盘上添菜。原来是可怜自己。
同桌的护士们先是惊讶于女孩的衣着,看是病人且年纪如此小,竟是无人看顾,自己来吃饭有些心疼。但也是脑海一闪的心思而已,随后又继续她们刚刚的话题。
“……是啊,年纪小小的,脾气可大了。护工都被骂出去好几个,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混世魔王。”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孩子待遇自然不同些……”
“特别害怕轮到我值班的时候,简直是心累啊……”
“那孩子也是惨,钢琴说不能弹就不能弹了,可惜了他的天赋啊。”
……
……
余笙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食盘吃饭,眼睛里的焦点其实已经模糊,思绪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
饭毕,她走出饭堂,准备随便走走消消食再回自己的病房。
其实,就总体来说这医院的建筑结构与其他医院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如果非要点出一个,大概是这医院划出了一部分土地建成一个如公园般的休闲区域。余笙有记忆以来从未去过医院,即便生病也是余氏请来医生给她瞧,于是大概出于新鲜感作祟,便觉得这医院的设计还真不错。
余笙路过一个凉亭时,原本打算进去一坐休息一下。未料,这凉亭已经有人在了。约莫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面前立着一个画板,男孩右手握着铅笔似乎有些不自然的颤动,他的眼神专注,但眉头紧蹙,嘴唇抿成一线,似乎在忍耐着什么。
余笙收回视线,正打算走,“啪嗒”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碰到了自己的小腿之后掉落下来。余笙弯腰捡起来发现原来是只铅笔,回头望向男孩,只见男孩怒不可遏的将自己的作品撕掉,后就是一踢,将立于他面前的画板一脚踢倒了。
余笙走近将铅笔递给男孩,男孩坐在石椅上垂着眼眸没有反应,一副不想搭理全世界的样子。余笙隐约猜到了原因,只是她不想管,只想将铅笔还了走人。
余笙上前将对方的手抓住,然后将铅笔放在对方的掌心,对方下一秒就想将铅笔扔掉。余笙下意识就阻止了他的动作,对方挣脱她就想继续扔,余笙加大的力度握住了他的手。对方抬起头,眼睛瞪大,瞳孔里仿若烧着大火,似乎对她的行为颇为恼怒。
余笙对于别人的事情并不想多费口舌,将铅笔从他的手心抽出放在了石桌上,以防自己一松手他便想扔。之后便想抬脚走人了,可是又看那男孩子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于是余笙拿起铅笔在画纸上写了几个字——命由自己。也不管男孩是否会看见,但是自己写了这几个字之后心情也得到了释放。
是的,命由自己。即便到最后,自己也没能找到自己的家人,但是这已经是比前世拥有了更好的开始了。余笙扬起嘴角,步伐轻松的走了。
男孩在余笙走后,才抬起头,一眼便看到了放在石桌上的画纸,画纸上是潇洒利落的行书,那几个字犹如木雕镂刻般印在了脑海中。
他笑了起来,因为对自己因为手受伤的事情发脾气感到可笑,对自己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感到可笑。他的眼睛却再也不似之前浑如潭水的死寂,而是迸发出亮如星辰的光芒。
*
余笙回到病房以后得到一个消息:有人来认领她,自称是他的舅舅。
随后,余笙病房变成了这样的场面。
病房里余笙左边坐着节目组负责人之一的杨姐,右边坐着一位警察小王,对面则是一名约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面容憨厚,着装朴素,看着倒不像是骗子。
这个男人刚刚进来的时候神情激动的几乎要扑到余笙面前来幸好中途被警察拦了,但他眼睛看着余笙,嘴里一直在喊:“我的孩子啊!你可受苦了啊……”
余笙有些被吓到,但受那男子情绪影响,余笙的情绪也变得有些激动和喜悦,她想也许她真的有可能是有家人的。
那男子在余笙坐下来以后便迫不及待的开始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她舅刘宪邦。我们一直在找她,可是z国这么大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啊!”
杨姐紧接着便问他:“既然你说是她舅,那怎么解释你们在dna鉴定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结果?”
刘宪邦不慌不忙的掏出一个证来,里面写着收养关系证明。原来,刘宪邦的妹妹刘先梅并非是刘家的亲生孩子,是刘家收养的。所以,这也解释了上述那个问题。
余笙看着那个收养证明,无法确认对方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便将自己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你所说的刘先梅是我的母亲吗?那为什么她不来呢?”
刘宪邦似乎难掩心中的激动情绪,一直想拉近跟余笙的距离。他想摸一下余笙的头但被余笙躲开了,他显得有些沮丧:“你的母亲精神上有些问题,常年在家,所以不方便出门。”
似乎是察觉到余笙的情绪有些波动,他又补充道:“但是你被拐以后,你的母亲在家十分想念你,天天以泪洗面,眼睛都要哭坏了。这一次看到电视节目立马在电视里认出你了,所以才拜托我从吴县赶过来。”
余笙听到吴县心一惊,表情有些惊恐,但快速的收起了自己的情绪。她是绝对没有想到,这一世她还是离吴县这么近。甚至听那人说,她的家人就在吴县。她有些疑惑,如果她的家真的在吴县,那么前世为何没有人来认她?还是说余氏其实在背后跟她的家人谈妥了呢?
她看着刘宪邦的憨厚的面孔,一时之间难辨真伪。
理智而言,这个刘宪邦其实很可疑。说的一切都太完整了,条理清晰,仿佛对一切的疑问都有与之对应的答案,完全不像他说的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民的样子。
由两世积累而成的对于家人的渴望却如烈火般在贫瘠的心田上燃烧了起来,她想不顾一切的相信这个人就是她的舅舅,她想去相信她是一个真正的家的人。
警察小王观察着刘宪邦的表情:“你既然说你是她舅舅。那你说说她几岁,叫什么名字。”
刘宪邦一下子犹豫起来,支支吾吾的说:“呃……其实,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们、我们都管她叫丫头。她今年有、有13岁了吧。”说完,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一脸尴尬。
余笙看着他的动作,热烈的心一下子冷却了下来。由他的行为她可以断定,他在说谎。
事情一下子变得有趣起来。既然他不是她的舅舅,那么为何要冒可能会被拆穿的危险来呢?而这一世的吴县究竟有什么在等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