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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张 住在隔壁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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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叶扁舟轻帆卷,暂泊楚江南岸。

    孤城暮角,引胡笳怨。

    水茫茫,平沙雁,旋惊散。

    烟敛寒林簇,画屏展。

    天际遥山小,黛眉浅。

    旧赏轻抛,到此成游宦。

    觉客程劳,年光晚。

    异乡风物,忍萧索、当愁眼。

    帝城赊,秦楼阻,旅魂乱。

    芳草连空阔,残照满。

    佳人无消息,断云远 柳永《迷神引》

    吴小淘在草房里度过了不寻常的一夜。

    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夜晚几乎所有跟他有点关系的人都没有睡好——他的母亲舒兰,他的父亲周普仁,借给他手机和钱的方圃还有老孙头一家人,特别是孙庆。

    孙庆回来后发现小云母女的房间里已经关灯了。他想大概小云把今天路上我跟她讲的话都忘记了,这个丫头平时开起来很伶俐的,今天怎么变得这样忘事起来!

    反过来又一想,自己在送吴小淘的时候又没有再次叮嘱一下小云,多大的孩子呀!

    这样一想,他的心里仿佛好受多了。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虽然跟方圃的房间只是隔着个帐幔,但是毕竟是自己独立的一个空间,哪怕隔壁房间里一声轻微的咳嗽也能够听得很清楚。

    他从床下的木板下面拿出张平给他代买的东西。隔着塑料袋就能够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东西。

    花色真的很好看。

    看上一眼就会让人迷醉。别说打开看了。

    孙庆颤抖的手实在按捺不住了,他本来想不拆开找个机会让小云带过去,但是那么美的一个东西就在眼前,想不拆开看看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他开始动手了。他的心噗通噗通地跳个不停,喉咙干渴得要冒烟了。

    此时,他急切地想喝一杯水,哪怕是杯白开水也可以。一杯水浇下去就会熄灭里面燃烧的火焰,就会平息一下因为激动而忐忑不安的心跳。

    对于里面的东西的质地来说,他的大手实在是有点太大。也太粗糙了。

    那是一款花色鲜艳的长条丝巾,上面的标牌上清楚地注明了产地和面料成分。面料是百分百的真丝。而且还是桑蚕丝。

    但是,他没有读过书,根本就不认识那几个字。他知道这件轻薄的围巾实在是太贵了,花了他将近一张大红钱,那可是他几个月都花不完的开销呀!

    他的手轻轻地摩挲着那件东西。他的手太过粗糙了,而那件丝巾又太过细滑。手指所到之处,偶尔会有轻柔的撕拉的声音发出。

    每当听到那样的声音,人高马大的孙庆就会触电似的把手缩回。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的手缩回的同时他又很想再次触摸一下,哪怕里面就是插了线路,他也想冒险一试。

    这么个物件对于长了三十多岁的孙庆来说实在是太新鲜,太刺激了。这样的东西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而披着这样东西的女人几乎都一个模样,那就是好看,好看,还是好看。

    现在这样的东西就在自己的眼前。就在自己的手里,而且还是自己托人买来的,那不就是自己的东西吗?

    不过,明天,不,或许更晚一点的时间,这个东西就会离开自己的房间飞到另外一个房间。

    在那里。他孙庆喜欢的女人就会在一面大镜子前面披上这件东西,这件东西上的花花草草仿佛有了生命似的也会紧紧地贴着她柔美的肌肤慢慢地舒展开婀娜的身姿,也顺便在那面大镜子里照一照自己的影子。

    如花的人也在镜子里欣赏着自己娇美的面容,她或许还会冲镜子里的自己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那个镜子里的女人难道就是现实中的自己吗?怎么那么美!那么高贵!虽然她的发饰并不高贵,她的发型也没有盘起如云的发髻,但是她看起来就是那么美。美得像一首诗流响在花草树木丛林之间,流响在蜂鸣蝶舞的百花丛中。

    而那个送东西的人,就是他孙庆自己了,则躲在一颗窗户下面的大树下,偷偷地往里面看。

    那是一个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

    那个时刻还没有到来。五大三粗,目不识丁的孙庆自己就先陶醉了。

    他迷迷糊糊地像多喝了二两老酒,今晚确实他多喝了二两。

    人在高兴的时候喝多少也不会醉,哪怕醉了也不会蠢到像李白那样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邀明月,噗通一声,自己的生命就真的画上了一个句号。

    李白呀,是醉到不要命的那种。而他孙庆则是醉到醉了还想醉,最好一直醉下去的那种。

    迷迷糊糊地孙庆的面前像是放电影似的出现了一幕幕的真实的画面。

    他从第一眼看见他的嫂子兰英就喜欢上了。他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兰英。

    那个时候,孙洪跟兰英刚刚定亲不久,孙洪有事情外出了,可正好赶上仲秋节。

    按照农村的风俗,过节日的时候,只要是定了亲的女孩子一般都要到婆家过的。到了那个时候,婆家里要有人来接的——或者是自己的男朋友,或者是男朋友家的兄弟姐妹,一般而言有妹妹的最好是妹妹去接,没有妹妹的就让弟弟去,让弟弟去是最后的人选,因为实在家里没有什么女性的成员了。

    孙洪就兄弟俩,上无姐姐,下无妹妹,孙洪有事外出,那接没有过门的媳妇的好事就落到了孙庆身上。

    孙庆记得那一天,自己的母亲早早地把自己叫了起来,说你去你嫂子家(没有过门的时候,人们就这样称呼了)把你嫂子接过来过节吧。

    孙庆当时对于嫂子只是个概念性的称呼,因为他毕竟一次也没有看见过那个所谓的嫂子到底长什么模样。

    只是听家里人讲,那个女人长得娇小单薄的很好看,皮肤白皙得像是冬瓜瓤一样。

    哥哥孙洪跟兰英见面也只是在媒人家里见过一两次,对方留下了见面礼和一个大红包后两个人的亲事就等于是定下来了。好像是双方在订立契约钱先付点押金似的。

    这样的一个仪式下来,女人的身份就变了,变成了谁家谁家的未婚妻,变成了谁家谁家即将娶过去的一件活着的商品。

    没有买卖就没有商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对于有人的社会与自然来说,道理几乎是一样的。

    他记得他母亲把他从床上一把拉起的时候,他还有点不情愿地扭动了两下身子,意思是自己才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呢。

    他的母亲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大儿子孙洪外向一些,活跃一些;二儿子孙庆内敛一些,木讷一些,但是心眼儿不少,就是嘴巴里话不多。

    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到那里先跟人家的爹妈叫声大伯大妈,然后把你哥哥不在家的事情跟人家说一下。

    孙庆说那样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或者说些什么?

    到那里根本就不用你说什么,咱们家别说派你去,就是派个三岁的孩子,或者是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过去,人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过去什么都不说,可以的。但是要是过节了咱们家什么人也没有过去,那就是个毛病,人家就要挑个理了。

    听着母亲的唠叨,孙庆听得有点不耐烦,但是又不好说什么,毕竟大过节的,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了外间,洗了把脸,随便塞了点饭菜后就带着母亲准备好的礼品上路了。

    一路上,他的心里像是潮水一般,起起落落,难以平息。他拎着礼品盒的手都不由得冒汗了,他不知道第一次看到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自己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反应。

    ps:

    章节感言:

    孙庆迷恋自己的嫂子由来已久,但是潜伏之深又令他身心俱疲。

    从这一章开始我们可以读到他那忐忑不安的一段恋情。

    大山深处不乏美味的野餐,但是大山深处隐秘的恋情让人读来或许也有着一股难得的野味。

    何况孙庆目不识丁,粗蛮有力,而自己的嫂子又是一个娇小瘦弱,弱不禁风的柔弱女子。

    寡妇门前是非多,孙庆的这段不了情有没有画上句号的一天呢?

    读懂了孙庆,或许你就读懂了沉默的大山;读懂了兰英,或许你就读懂了背负着大山的沉默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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