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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回 见人不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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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云泽眉心微蹙,正全神贯注书写方子,那显然不是一个现成的方子。

    他那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笔,一边思索一边写,有时停下片刻再动笔,因此写得有些慢。

    他深知,自己笔下的横竖撇捺点,关系到许多人的生命,因此格外仔细,不允许自己出一丁点纰漏。

    这还是苍郁头一次见云仙写字,她好奇地探长了脖子仔细瞧,生怕漏下一笔没看见。

    果然,云仙的字,与那日天幕上流出的小楷截然不同!

    书法是一种心画,它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字里行间流露出握笔之人的精神意态。

    云仙的字体,遒劲有力,骨气洞达,笔势豪纵,意态跌宕,恰如其人。

    放眼古今,无人可及,完全自成一派,配得上任何赞美的字眼!

    就是他写字时的专注模样,也具有秒杀千军的魅力。

    云仙这个人,就像一本读不完的厚书,他身上蕴藏着无比丰富的精神宝藏,无论翻到哪一页,都有旖旎的风景,都有令人振奋的惊喜。

    世界之大,也不过书中一隅。

    他一个人可以同时扮演多重角色。

    对苍郁来说,他是老师,是兄长,是朋友,是大夫,是心上人;他也是山,是海,是微风,是树荫,是太阳,是月光,是暖被,是佳酿,是灯塔,是地图,是拐杖,是飞越湍急河流的桥,是凌空翱翔的翅膀,是沙漠里珍贵的水,是抵挡一切灾难的护身符,是万用人生指南......

    只可惜,恐怕没可能扮演夫君的角色了。

    别的不说,单说令他动情会伤身影响功力,自己就做不到。

    要向他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若有朝一日闲下来,但愿也能有机会临摹他的字体,若是云仙愿意亲自教自己......

    ......

    云仙坐在身旁,大手紧握着苍郁的手,指点她落笔之处和运笔之法,一如在指点江山。

    苍郁微一转头,正遇上他的下颚。四目如此近距离相对,脸颊沐浴着彼此的呼吸......

    噢买糕的,光是想想,就已经羞红了耳根。

    望着他修长而灵动、上下翻飞的手指,苍郁浮想联翩,思绪悠悠荡荡不知飘到了哪里去。

    药店老板名叫李仙,也许是注定与仙人要有上一面之缘,这便是前世种下的因果吧?

    也许这一面,就将改变他和他家人的命运,更可改变整个木兰城,乃至整个玄武国的命运!

    她随即又想到,木兰城遭此大难,玄武国的都城——玄都——不知有事没有?

    越云泽写完撂下笔,刚想要将方子递与李仙,见他犹豫着过来也不是,不过来也不是,立时就明白了,干脆将方子放在案上,自己走开几步。

    李仙这才赶紧过来拿起,通过纱布上那两个洞眼,仔仔细细读了几遍之后,如获至宝,拍着大腿心悦诚服,连声道谢:“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将这几种药材组合到一起呢?您真是高人呐!我看这方子很对症,一定能管用,恩公请受李仙一拜!”

    越云泽这一生,受万众稽首,那些个人次累计起来,恐怕比任何一个朝代的任何一位皇帝,受的朝拜都要多。

    但饶是这样,他也没有习惯于此。

    此刻站得老远,不便拉李仙起来。

    苍郁也不敢上前劝阻。

    李仙诚恳地拜了又拜,这才站起来:“对了,二位不是要问路么?”

    苍郁尴尬地想,那只是个藉口而已......

    “问路是小。”越云泽满脑子是国事,前不久,他刚刚会过玄武帝,“李仙,我来问你,木兰城遭此大难,玄武帝可有所作为?”

    李仙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得离他们近了些,眼睛在两个窟窿里眨了眨:“我等平头百姓,怎敢议论皇上的是非?”

    同时心中暗暗惊讶,此人竟敢直呼“玄武帝”,该不会是皇亲国戚吧?

    “呃,”苍郁扯扯越云泽衣袖,“就是就是,皇上是否有作为,李大哥他怎会知晓?”

    说的也是,越云泽猛然意识到,自己的确问错了人。

    正准备放弃,李仙忽然犹豫着开口道:“相比别处,我们这木兰城有些特别之处。”

    “哦?有何特别?”

    “放眼四国和天下,唯我木兰城有尊鹿出没。”

    “尊鹿?”

    “是的,是一种珍稀动物,聪颖有灵性,体态优美,会发出婉转的叫声,喜群居,温良友善,且全身是宝,死后可入药。”

    越云泽仅仅是听说过这种动物,没有太多印象。

    就算是仙,精力也是有限的,要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去,自然不是每件事情都留意和过问。

    苍郁就更没主意了,看一眼云仙,看一眼李仙,看一眼李仙,看一眼云仙,头摆得跟拨浪鼓一样。

    不知尊鹿与毙尸病有何关联呢?

    “从前,这附近的人们在山中采药,还时不时见到一窝好几只尊鹿同行,也有异乡客专门为见它们一面,慕名远道而来。但似乎就在一夜之间,所有的尊鹿都销声匿迹了!”

    苍郁问:“哦?是将它们特别保护起来了,还是有猎人大肆......猎杀它们?”

    她本想说屠杀,可“屠”字让她想起了屠天,硬是不忍把屠天与“杀”字相联,因此中途换了个字。

    李仙神秘兮兮地说:“我也是道听途说啊,尊鹿的下落,似乎与木兰城的这场毙尸病灾难,息息相关。”

    越云泽问:“哦?此话怎讲?”

    “多了我也不晓得,只在毙尸病刚刚开始肆虐,大伙还不懂得避免传染的时候,纷纷议论来着,说是这里面藏着个惊天的秘密。”

    苍郁惊呼:“惊天的秘密?!”

    “其余的,李某真的一概不知。对了,恩公,你们是什么人啊?来此作甚?为何要打听这些?”

    苍郁看了一眼越云泽,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哦,我们只是赶路的,赶往玄都去投奔亲戚。随便问问而已。”

    因绑得严实,脖子都不能自由活动,李仙只能象征性地点头:“听说玄都并未有此疫情,但如今凡是要入玄都城的,都要严加审核,甚至需要隔离数月,确保没有问题才能放行。一提到木兰城,外面的人可是草木皆兵啊!”

    苍郁说:“知道了,多谢李大哥,我们会小心的。你快去煎药罢。告辞了!”

    李仙本是开药店的,专业功底扎实,仓库材料也齐全。待越云泽与苍郁走后,他一边感恩天赐贵人,一边关起门来,用心将药煎好,而后先行拿给自己的家人试用。

    她老婆已经快要奄奄一息,就这样了还是被那难闻的味道熏醒了,侧过脸去问:“这是什么药?”

    “这是一位贵人给的方子,你试试看。咱家是开药店的,难道你忘了,我们曾经千百次嘱咐病人,良药苦口利于病啊!”

    李仙将老婆扶起。

    毕竟结发夫妻十多年了,怎忍心将染上了毙尸病的她弃之不顾?就算蒙上口鼻也得亲自照顾。

    李夫人尝了一口,看着那黑乎乎一碗、味道令人作呕的药汤说:“我,我实在是喝不下去!”

    李仙的语气严厉了些:“一碗汤水而已,捏着鼻子就灌下去了。你是想活下去,看到儿子娶媳妇儿,孙子孙女绕膝,还是因为怕药难喝,就这么冤死了?等见到阎王爷,难道你告诉他,你是因为害怕喝药才死的?”

    “好,好,我喝,我喝。”

    她硬着头皮边作呕边咳嗽,总算将那散发着异味的汤药灌下了大半,顿时觉得腹中翻江倒海,热流滚滚。

    当晚发了几身污浊发腥臭的大汗,然后,身子便轻松多了。

    其间,她虚弱得以为自己吃错了药,快要死了。

    李仙虽然心中还算有数,但也捏了把汗。

    待第二日清晨,他老婆的病几乎已经全好了!

    在老婆身边守了整夜、一直观察病人服药后反应的李仙,大喜过望,决定靠这碗汤药,把死亡线上的木兰城拉回来!

    木兰城是他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是他娶妻生子的地方,是他挚爱的故乡。

    于是,他几日几夜不停辛勤劳作,熬出了几大锅汤药,分装成无数小份,挨家挨户去送,服用方法写在字条上,摆在门口,并用力拍门通知对方“解药放在门口了”。

    本来他也是个贪生怕死之人,但内心深处一直藏有英雄情结,只是未到时候激发出来。

    这一次,一是仗着自己已经有了对付毙尸病的方法,因此不怕被传染;二是很想做个拯救木兰城的英雄,因此,越“战”越勇。

    从死神魔爪中逃回来的大部分人,并没有因为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就不管别人。他们深知,只要木兰城还有一个病患,这种可怕的疾病就可能东山再起。

    于是,被治愈的人心怀感激,自愿加入到为更多的人熬药、送药的队伍当中去。

    经过如此繁琐而辛苦的努力,木兰城的病情传播暂时得以控制,但还是有一些体质较弱的病患,依旧在与疾病做垂死的斗争。

    解药之事不胫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