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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没过来,杨中元想着他昨日的话,心里便觉得分外温暖。
程维哲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他自己心里有多苦多难受,他却从来都活得努力而积极,家里的生意不能做,他便自己寻出一个事业来。
这一点上,杨中元倒是跟他很像。
就在杨中元想着程维哲事情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一位食客,他抬起头同客人打招呼,却愣住了。
“哎呀,孟叔,您怎么上我这里来了?找我有什么事吗?”杨中元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亲自走到门口迎那人。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眼睛有些小,人也特别瘦。这条巷子的人,都叫他孟条,说他跟麻杆似的。
“怎么,我还不能来你这里吃碗面?”孟条说话声音不太好听,粗粗的,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
他说话很不客气,脸色也差,但杨中元却仿佛都没瞧见,十分客气把他送到座位上,这才又回去抻面。
“哪能啊孟叔,我这不是想着你们孟记几十年的老招牌,咋可能还缺我这口吃的。”杨中元笑眯眯下着面,说起话来也带着三分恭维。
这孟条之所以叫孟条,也不光是因为瘦。他家也是在这条街上开食铺子的,不过做的大多都是家常菜,唯独一手拉条子是他爹传给他的,孟记在雪塔巷这么多年,也把这拉条子的口碑给实打实砸了下来。
所以他今日来杨中元这里吃早食,杨中元才觉得诧异。
孟条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没有讲话。
雪塔巷里街坊四邻几乎都认识,他们知道孟条是个十分心胸狭窄的人,因此都飞快吃着面不讲话,有那几个心肠好的,还直给杨中元打眼色。
杨中元笑笑,回头看了看后面院子。还好现在客人不多,爹爹已经回了后院洗衣服,要是让他碰到这事,又得念叨一番。
这会儿外面天色已经大亮,吃早食赶工的邻里早就吃完走了,孟条是最后一个进来的食客,所以杨中元也并不着急,他认真把孟条那碗面做出来,然后双手捧着给他端了上去。
食盘上已经摆好了筷子长勺与一小碟素什锦,看起来像模像样的,无论是用勺还是用筷子,吃面都很方便。
今日早起他这样改进一番,客人的反响都是很好。本来一碗面十八个铜板就不算贵,他这里料足味美,东西干净,如今还送了小菜,一早起杨中元被客人赞得笑弯了眼,心情正是好。
所以他见孟条一脸不高兴地挑着面,也没往心里去,径自蹲在地上洗起了碗来。
他这里什么都很整齐干净,洗碗都是先用碱水再用清水,最后还要用热水烫,客人们都是看得到的。他也并不怕人看。
可是没等他洗了两个碗,就感觉一股炽热的视线仿佛要烧掉他的发顶。杨中元抬头一看,果然是孟条在看他。
杨中元立马露出一个笑容来:“孟叔,有什么吩咐?”
孟条哼了一声,用勺子挖了一勺鸡汤,道:“还不错,你这手艺哪里学来的?”
杨中元听到他这话,笑容更是深了:“多谢孟叔赏识,我这是家传手艺,父亲教的。”
听到他说是父亲教的,孟条却突然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你到是会说话,父亲教的?你父亲可好有本事。”
他这话就有些不好听了,旁边的食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撂下筷子,冲杨中元道:“小老板,来结账,我们吃好了。”
杨中元见其他食客都要走了,只能无奈地擦干净手,过去前面收了钱,这才又坐回到原处,继续认真地刷着碗。
他不说话,孟条也不说话,等到他一盆二十几个碗都洗完了,孟条也刚好吃完面,他这才面无表情放下筷子,然后开口道:“还可以,挺有两把刷子的,你父亲泉下有知,想必十分高兴。”
杨中元低着头,他看着水里自己脸上阴冷的表情,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谢谢孟叔夸赞。”
他当时来雪塔巷过活,讲的来历一直都是说父亲过世,他带着病重的爹爹背井离乡生活。可他的相貌跟杨中善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加之并没有改名字,所以如果有人用心去查,其实是能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可孟条自打进来他铺子,说的那几句话都是意味不明,杨中元摸不清他到底知道了多少,也只能跟他在这打马虎眼。
孟条突然笑了笑,他声音十分难听,听得杨中元心里非常烦闷:“你这个小子,倒是挺厉害的,雪塔巷生意不好做,孟叔就祝你生意兴隆吧。”
他说罢,从袖中不多不少掏出十八个铜板,然后也不等杨中元回答,径直离开了铺子。
杨中元站起身来,他走到铺子门口,死死盯着孟条离去的背影。
他最后这句话,才是今天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吧。因为他开了面馆,孟记的生意不太好做,所以他心里不甘,跑过来威胁吓唬他?
呵呵,真是可笑。杨中元嗤笑出声,回头把那铜板收了起来,然后晃着一盒子铜钱回到院里。
周泉旭正在晒衣服,见儿子满脸笑容,就知道客人都已经走了:“今天早起我看着比昨个忙?”
杨中元把盒子递给爹爹,然后坐在院中自家的餐桌边灌了一大口凉茶:“其实吃饭的食客跟昨日差不多,但是我加了小菜,盘碗多了点,所以显得忙。”
“恩,小元,小哲怎么没来?”周泉旭坐在他边上数着铜板,问了一嘴。
杨中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低头摸着茶杯道:“他说今日要去外城,再说,人家也有自己的铺子,哪能天天来咱们家帮忙。”
听儿子如此回答,周泉旭似笑非笑挑眉看了他一眼,然后趁儿子不注意又低下头去:“小哲是个好孩子,以后你只管叫他跟咱们一块吃饭,听到没?”
他说完,抬头又看了一眼儿子,见他耳根子都红了起来,就知道今天大概说到了点子上。
“我知道了爹,我哪天不是好吃好喝供着他。”杨中元撂下这句,匆匆忙忙起身搬了碗来洗第二遭。
周泉旭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心里一时间百转千回,最后都落在对儿子的关心上。
人总得往前看,过去遭遇不提,如今杨中元也是二十有四的年纪了,要搁在寻常人家,早就孩子满街跑了。
他看着自己儿子,一个人形单影只的,他心里就难受。
可找伴侣的事情,他是一句都不敢跟儿子提的,他知道无论是因为自己的遭遇,还是儿子这些年在宫中所见,都让他对寻找伴侣组成家庭这件事没有什么好感。
周泉旭早先看他回来的时候,甚至都想着杨中元要是真的没有找到合心意的伴侣,他就去捡个孩子回来,好好把他养大,等他百年之后,也好歹有个人能给杨中元养老送终。
可是,后来程维哲还是像小时候那样,重新回到了他们父子俩的生活里。
想到这个一直乐观开朗的青年,周泉旭又略微高兴了起来,他觉得程维哲仿佛一道光,给了杨中元生命里最鲜活的那些色彩。
小时候两个孩子就同吃同住一同玩耍长大,十几年光阴过去,再见却丝毫不觉得陌生,他们好的还是如同幼时。
如果……
周泉旭想着,不由想到一个他所能想到的最好未来。
日子匆匆而过,杨中元面铺子的生意算是稳定了下来。
他每日大概卖六七十碗面,短短几天就挣了不到二两银子。
虽说挣了钱,可杨中元却并没有显得比平时高兴多少,等到八日之后,杨中元还未曾在雪塔巷见到程维哲,他就有些急了。
这一日一大早,他就站在灶台旁边,一面分心抻着面条,一面不停回头看向大门外。
程维哲一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说一天就能回来,那也想必就能回来。
可这次他不过是去外城收茶叶,却拖到如今快十天都没回来,杨中元十分担心他的安危,甚至还跑去茶馆问程维哲雇的掌柜。
那掌柜对于自家老板跟杨中元的关系十分了解,因此还耐心地跟他讲:“老板去的是七里村的茶园,认识许多年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你别担心,说不得这几天就回来了。再说了,还有两个伙计跟着他一块去,无妨的。”
听到有伙计一起跟去,杨中元稍稍有些放心,可第二日见程维哲还未归来,他的心又提到嗓子眼,总感觉不太踏实。
他不是担心乡下路不好走让程维哲受伤,他是担心程家会突然出来横插一脚,那才是最要命的。
万一他被人伤着怎么办,又万一程家派人捣乱,他买不到茶怎么办?杨中元这两天心里慌乱,晚上也没睡好觉,白天做活,整个人看着都恍惚极了。
自打他回道丹洛,程维哲几乎每日都同他在一起,现在突然不在身边,他反而觉得不大适应。
看见了,嘴上会说他烦,可看不见,心里却又想。
这人啊,真是奇怪,杨中元慢条斯理抻着面,整个人的心思都不在铺子里了。
就在他恍惚之间,突然一声大喝打断了杨中元的思绪:“老板,你这面怎么有不干不净的东西?”
杨中元被他惊到,抬头一看,却是个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汉子:“老板,我是听说你家面好才来的,可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杨中元还没来得及说半句话,就看到他用筷子在面里面挑了挑,挑出一个小小的胖乎乎的肉虫来。
当即,铺子里的其他食客,就都纷纷停下筷子,发出吃惊的吸气声。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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