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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故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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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自己真的做到了,李启之一定会觉得用不到四百人去攻城是在做梦,当他被大家称呼为“新党小军神”的时候都还很不习惯。

    因为从头到尾,那位老兵所起到的作用占了绝大多数,有关于具体的计划几乎全都是他一手策划的,李启之只负责执行罢了。

    “你为什么会这么厉害?!”李启之对老兵佩服的是五体投地,看着他的眼睛直冒星星。

    老兵笑的很憨厚,摸出一只自己卷的烟用火柴点燃了深吸一口然后把浓烟缓缓吐出,遮挡了表情:“为什么?因为我想的多嘛,想得多就知道得多,再加上这不是还有你么,你也出了不少力呀。”

    那个时候,李启之发誓这位老兵的身影在他心里前所未有的高大,如果他信基督,这位老兵恐怕就是他人生的救世主了。

    但让他惶恐的是,在真正就任了一营之长后,这位老兵就莫名失踪了,不管他怎么找都找不到,即使是后来他级别越来越高,能动用的能量越来越大,也没有丝毫那位老兵的消息,好像他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但是老兵的消失并没有让他“小军神”的名声有所减弱,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响亮,甚至能达到让敌人闻风丧胆的程度,就连外*队都知道Z国新党出了一位天才指挥官,虽然年幼,却有着很多资深的老长官都没有的指挥能力,几乎百战百胜!

    这样的名声一直保持到了新Z国成立的时候,当时的国家元首本想破格授予他上将军衔,却在一番激烈的讨论后决定还是推迟授予,因为他的年龄毕竟还是太年轻了,很多普通人在他这个年纪还是一个刚进军营的新兵呢,就算资历军功上足以压死所有人。但依旧难以服众。

    新Z国成立后定都洛阳,李启之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家与家人团圆了,一家人和和乐乐的过了一段不短时间的安宁日子,随即,他就被派往收复依旧还在旧党军队控制下的南方某省份。

    就是这一次出征,李启之遇到了他的发妻,初次见面时因为多喝了点酒,他稀里糊涂的就把人家姑娘给糟蹋了,等清醒过来后发现,姑娘眉清目秀家世也不错。那干脆娶回家好了!

    这个姑娘就是李青那个十多年前因为心脏病去世的奶奶,他们俩夫妻相敬如宾,子孙满堂。虽然没有过轰轰烈烈的感情经历,但这辈子却过得非常完美——如果没有那位名叫澜衣的女人的话。

    在遇到爱情之前李启之就和妻子结了婚,之后也没有过任何对不起妻子的行为,感情方面犹如一张白纸。

    在他以为他这辈子就这样了的时候,一个女人突然出现了在他生命中。

    那会儿的李启之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爷爷了。但是为了响应国家“学到老活到老”的号召,他还是听从领导们的建议去南山大学旁听课程准备考个学位证回家,提高整个领导层的平均学历。

    为了这个号召,当时领导层的一众老人被早就不怎么接触了的大部头书本弄得鸡飞狗跳,李启之因为是武职所以只要求学士学位,那些文职领导们可就倒霉了。面对着天书一样的硕士层次的课本几欲吐血。

    不过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Z国自古以来就不缺用小聪明钻空子的人。那会儿考试并不算很严,老师们又碍着这些老人们的身份不好多管,所以当代考这种现象出现的时候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在这些老人们中显得非常年轻的李启之牛脾气来了,坚决不肯找人代考,戴着老花镜和大学生们一起上课下课。时不时还去图书馆占个座位研究一下往年的考题,让几个都已经参加工作了的儿女们压力很大。

    “大叔。这个座位上有人吗?”

    当李启之正在图书馆研究某道题的力学原理的时候,一个女孩的声音突然在他耳旁响了起来。

    研究的正入迷,他根本没有心思看来人是谁,只摆摆手示意来人这里没人,便又开始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努力程度完全不逊于那些准备高考的学生们。

    “大叔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女生坐到他身边后似乎对这位高龄同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连自己带的书都没有翻开就低声问道,似乎想要和他聊天。

    “嗯。”李启之的回答很简短。

    受军旅生活的影响,他不管做什么都一向干净利落,虽然近几年因为没有了战争生活节奏放慢有所变化,但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他依旧是一位将军。

    “大叔是考进来的吗?我记得南大有招收年龄限制呀,你的年龄似乎……大了点?”

    “嗯。”李启之根本没听人家说的是什么,只顾着在草稿纸上画辅助线,出于礼貌的“嗯”了一声。其实他的态度已经很好了,因为他这是看在对方是一位有知识的大学生的面子上,如果换个地方换个人,别说坐他旁边了,连靠近都不行,他身边的保镖一定会横眉冷对让人滚蛋。

    “……”似乎也看明白了大叔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女生安静下来,默默地看书。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就到了李启之要离开图书馆的时间,把今天做的题整理了一下,塞进随身携带的土掉渣的皮包就准备离开。

    但没等他走几步,那个女生突然开口叫住了他。

    “大叔等等!”

    李启之回头,然后对上一双亮亮的眼睛,瞬间愣住。

    “你落了一支笔。”女生把一只黑色的钢笔递到他眼前。

    钢笔确实是自己的,但他明明记得刚才是装进去了……装进去了吗?李启之说了声“谢谢”接过钢笔揣进皮包,觉得自己应该是记错了。

    揣好钢笔,他又看了一眼女生,但此时的她已经低下头看书了,只留下一个侧脸,在几缕碎发的遮挡下看不清眼睛。

    盯着她看了大概有两秒,他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比我女儿年轻,好像还要更好看一些。”

    想到女儿,李启之就想到了才出生没有多久的外孙,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笑意。

    今天还早,不如去医院看看小外孙吧!

    这么想着,他离开了图书馆。

    然而第二天,他又遇到了这个女生。但和前一天不同,女生比他早到,坐在昨天的位置上正在看书。

    虽然女生旁边的位置是他惯用的座位,但他想了想,觉得自己一个这么大年龄的男人坐她旁边好像不太好,于是重新找了个位置坐,和女生的位置隔了三张自习桌,如果中间没有人挡着的话,抬头就可以看到她。

    然后李启之就再没有关注过那个女生,惯用位置也换成了这天坐的这个。

    就在期末考试的几天前,发生了一件事。

    这件事直接改变了李启之的人生轨迹,分出了一条名为“爱情”的岔道。

    那个女生昏倒了。

    没有丝毫预兆的从座位直接倒在地上,椅子倒地在安静的图书馆内发出“咣啷”一声巨响,吓了在场所有人一跳。

    李启之也不例外。

    当他抬头望向声音来源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一脸惨白双目紧闭倒在地上的那个女生,看样子状况似乎不太好。

    旁边有同学反应很快,跑到她旁边按压人中试图叫醒她,还招呼同学去管理处叫老师,这个时候的人群虽然有些骚乱,但在那位似乎是学生干部的人的指挥下还比较有秩序。

    原本不打算插手的李启之在看到闻声赶来的老师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现场更为混乱的时候皱着眉头拨开围观人群蹲下身查看情况。

    从军大半辈子,该见过的病都见过了,李启之对于一些病症都有所了解,也算是个半吊子的郎中,诊脉什么的也特意去学过,只不过完全不专业,只能糊弄不懂行的人。

    见有人如此粗鲁地靠近,女生周围围着的学生都看着他,但因为他的年龄,学生们都以为他是老师,看到他伸手抓起女生的手腕似乎是在把脉,手法完全生疏,却没有一个人对他的行为有所质疑。

    摸了半天没摸出个名堂,李启之觉得还是把她送医院交给专业的医生才行,于是出声招呼在场的学生:“来两个男生帮我把她抬出去,我的车就在外面,可以送她去医院。”

    听到这话,两个男生自告奋勇的揽下了这个活计,小心翼翼的抬着女生出了图书馆。

    李启之的保镖在看到将军弄出来一个昏迷的女学生时丝毫没有意外的样子,而是非常有效率的把女生固定在了汽车后座,然后开车送她去医院。

    李启之再上车前犹豫了一下,但看到女生惨白的脸后还是叹口气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已经插手,干脆全程都跟着好了,这样还放心些,毕竟是个女生,还是有知识的大学生,多关照些总不会错,更何况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医院方面也会更尽心一些。

    很久之后,当他回想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时总会假设:如果当时他没有出手救人,或者没有坐上那辆送女生去医院的车,事情的发展会不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