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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名:134、失聪
周怡宝和连亦琛刚吃了午饭。唛鎷灞癹晓
曲晓亮就给连亦琛打了电话,说是十万火急,务必要连亦琛赶到公司倾力相助。
连亦琛挂了电话,对周怡宝说:“曲晓亮叫我去一趟公司,实在他才是老板,真是一点空闲都不给我。”
“诶,他的公司,不也是你的公司吗?”周怡宝收拾着碗筷。
“其实嘛,若是温颜在,曲晓亮未必叫得动我。”
“你也真真是……。”周怡宝微微笑道,“你是旧时老板,也是股东,公司若是亏损,你又好看到哪里去?”
于是连亦琛便不罗嗦了,披了衣服说:“晚上,你会做好饭等我回家吗?”
“你怎么越来越爱罗嗦了?”周怡宝笑着说。
“我生怕一离开家,你就不见了。”
“我一个大活人,还会平白没了不成。”
“老婆,我会想你哦。”
“贫嘴,快快出门吧。”周怡宝真是要被连亦琛的话,惹出一身鸡皮疙瘩来。
等连亦琛出了门,周怡宝把碗筷洗好,便坐在后花园里看起书来。
一看,便是一下午。
……
夜如墨。
暗室。
幽光。
龙涎香。
司马家。
司马烈端坐在软榻之上,静默的盘腿而坐。
他有着安静冥想的习惯,他向来是个喜欢喜静。
如今二十七岁的他,多年来,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女人,除了和家中的奶奶、大哥说说话,他几乎不怎么说话,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所以他在京城盛名如此,性子骄纵到天上去,性子冷傲到冰窖去。
在公司之中,他向来只做决策,就连会议也不出席。
他不喜喧闹,因为这个世界,他只能依靠一只耳朵来感受,太过嘈杂喧闹,只会让他难受。
他并不是生来,就只有一只耳朵能用。
时年三岁,一场大病,让他左耳的听力,越来越弱,到六岁那年,司马家为此费心,几乎找遍京城名医。当时,京城的医疗水平,已经是全国最高的了。而京城神医楚田隐居多年,周宏和楚惠都不愿透露老父居于何处,希望楚天能安享晚年。
于是,司马烈的耳病,一直拖延下来。
等到找到楚田的下落,楚田已经逝世。楚田逝世,葬礼精简,灵柩送入墓园,送葬途中,人们站了满满一条主街街道。
这世上,楚田究竟医治过多少人,没有人数的清楚。
然而,这送葬来人,大多是受过楚田救治的人。
当时,八岁的司马烈带着家中下人,站在人群中,只是凑巧走到街上,才知,今日,是楚田灵柩入园的日子。看着人们脸上的表情,感受着他们的悲伤。楚田的死,就像是带走了他的耳朵治愈的最后一丝希望似的,他茫然的站在人流之中。小小年纪的他,忽然也悲伤了起来。
当时,他在千万人之中,看到了一个小女孩,一直瑟瑟发抖的走在楚田的灵柩旁边,他听下人说,这个女孩儿是楚田的外孙女。
他这才第一次看到周怡宝,大大的眼睛,却一直忍着泪水没有哭出来的周怡宝。
周怡宝时年六岁,在这之前,因为外公的盛名,不少人都知道周怡宝这么个小姑娘。
周怡宝在人们的眼中,似乎总是一副顽皮模样。她爬树,上房揭瓦,就差没和男孩子干架。她不喜欢夹发夹,绑头发,所以留着短短的头发。她甚至不喜欢红色和粉红色的衣服裙子,这个怪癖,一直被许多人议论,说是周家怡宝,活脱脱一个男儿。
司马烈当时见到的周怡宝,瘦瘦的,留着齐耳的短发,浑身微微的颤抖着,却始终高昂着头。
她没有哭出来,这是他对于她的第一个印象。
司马烈长大以后,忽然想起这段往事,觉得当时年幼的周怡宝一定和她外公的感情很深厚,深厚到,她已经哭不出来了吧。当年,楚田隐居,周怡宝也并不时常在京城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有人猜想过,周怡宝的童年,一定是和外公楚田一同度过的。
司马烈从关于为楚田送葬的那段往事挣脱出来,回想到自那以后,十三岁时,医生给他的左耳判下了终极死刑。
左耳,再也听不见了。
日复一日,他靠着一只右耳,听力越来越敏锐起来。
他甚至只要愿意全神贯注,就能听到蚊子翅膀震动的声音,不用眼睛看,就能准确无误的抓住正在半空中振翅的蚊子。
他不喜助听器,助听器虽然收集了音波,让他左耳能够听见,杂音却大的,让他难受,是极大的折磨。
右耳的异常敏感,让他更加喜欢安静。
司马烈坐在软榻之上,呼吸缓慢而均匀,他闭上双眼,就能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对着他。那是周怡宝的眼睛,他是知道的。而这双眸子,不是六岁的的周怡宝,而是时隔近二十年以后,再次遇到的周怡宝。
当时,一是实则,要先替大哥和大嫂先去看看婚纱礼服,二是迫于***压力之下,带上了周珍珍。
对于周珍珍这个人,他是半点好感也没有,就是当朋友,他都觉得太过聒噪,若是真要一起生活,他是实在忍受不了的。
也不知道,奶奶究竟看上周珍珍哪点。
那晚,在婚纱店外,他就已经看到了那个身影,当时诸多的不确定。是她吗?
她看着镜子,问服务员:“你看,我是不是缺了点什么?”
“小姐,您是不是觉得脖子上缺少一条闪亮的项链?”服务员揣度的问着。
“不是,不是这个。”她摇摇头。
“那是不是缺少钻戒?”服务员继续问着。
“不是,也不是这个。”她继续摇头,摇的就像是拨浪鼓。
周怡宝绕着手指想了想,到底是却什么呢?
周珍珍走得近了,对服务员说着:“服务员,我要试这件婚纱。”
当时,服务员对着周珍珍很有素质的说着:“不好意思,这位小姐,这条婚纱,只有一件了。”
“嗯,那你叫她脱下来。”周珍珍将所有的目光,放在了婚纱之上。
当时,司马烈只觉得,周珍珍,有些太过蛮横了,原本就没什么好感,甚至厌恶,更甚了。
“小姐,不如,你再看看其他的婚纱?”服务员尴尬的笑着。
“我就要这条,烈,你看看这条好看不好看。”周珍珍问他。
“不适合你。”他始终冷冰冰的板着脸。
“哼,穿在身上才合适,我长得好看,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周珍珍说着,便抓住了婚纱的一角,说着:“这位小姐,我要试试这件婚纱。”说话的口气,似乎是这件婚纱,我试定了,你一定要脱下来。
那穿着婚纱的女子,言笑晏晏的回过头说:“不好意思,我决定买这件婚纱。”
当时,她回过头来。
转过头来的刹那,他就像是恍若隔世一般,是周怡宝啊,真的是她。
消失了这么多年的周怡宝,居然重现在他的面前。
也不是说,这些年,有多可以关注过周怡宝。只是只要听到了关于周怡宝的消息,他就会刻意的留意一些罢。
而他对于周怡宝,也不曾起过什么心思,单单只是觉得,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很适合做朋友。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许会成为挚友。为楚田送葬那天,他初见的周怡宝,并不像是别人说的,像个男孩子,而更像是一只乖顺的小猫,安安静静的,站在灵柩边上。而这么多年过去,周怡宝似乎比幼时来的更加安静沉稳。
他对上她的双眸,他们离的很近,微微的酒香传来,她那虽是明眸一双,却是醉眼朦胧。
这是时隔多年以后。
第一次见到周怡宝。
他从来不曾刻意的留意过周怡宝的讯息,因为,楚田的逝世,左耳的最后失聪,让他觉得,他和周楚两家的缘分很浅。
第二次见到周怡宝,也是和周珍珍,在商场遇上周怡宝。
周怡宝的手,当时被连亦琛牵着。
司马烈的心中,微微的激荡着一种情绪。
但他转念一想,这种情绪是很多余的,他到的比连亦琛晚,这一切,明明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心中的激荡和不平静,只能说明,他似乎,对周怡宝的好感更多了一层。
不曾认识。
甚至就算如今见面,也不曾讲过几句话。
他似乎很喜欢,看着安安静静的周怡宝。
他递上大哥组织的宴会请柬,送至连亦琛手上。本来就是准备转乘送给连亦琛的请帖,实则是当时顺手奉上。
而送请帖当时的私心,却是希望,能在宴会上,再见周怡宝。
只是远远看着,也是好的。
自两次相见以后,他查阅了有关周怡宝的讯息,真真假假,众说纷纭。当他读到,她从三年前消失的那晚消失以后,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一般。这本是他本就知道的事情,再次读来,他才明白,这三年,她的消失,才造就了今时今日的她吧。
她很瘦,就像是儿时一般。
其实,能够默默看着寂静安谧的她,也是一件既有乐趣的事情。
他很喜欢初见周怡宝的美好感觉,如果可以,但愿岁岁年年,可以将这种感觉,经年长存。
他仔仔细细的思考着,他对于她的感觉,并不是恋爱的感觉,而是,将她归属于安静的朋友一类。
一想到这里,他也就有些释然了。
明晚,就是大哥组织举办的宴会了,也是大哥婚前最后的单身派对。
明晚,周怡宝,会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