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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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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晨曦答应小孩要去烤牛蹄筋,范阳阳对他爸爸的手臂的关心与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每天晚上都会摸摸看看,才能安心睡觉。

    在范阳阳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准备换另一个手去数的时候,晨曦宣布,他的手臂已经好了,可以去野餐。

    野餐时间定在了明天,地点自然是县里的北桥公园,只有这个公园,才有自助烧烤店。晨曦想着既然要出门玩,自然是人越多越好,于是给顺子打了个电话,让他带上他家慧珍。顺子毫不犹豫地同意,约好第二日早上九点见。

    晚上,范阳阳过于兴奋不睡觉,赖在他爸爸屋里的大床上,拉着晨曦讲他要自己烤鸡翅,还要烤蘑菇,晨曦给他盖着被子,命令他不准说话,安静没一会儿,小孩翻个身又开始念念叨叨。

    “阳阳,你赶紧睡吧,爸爸都困死了。”晨曦眼睛酸涩,浑身乏力,打了个哈切。

    他的手基本上可以自然活动,所以白天忍不住去了一趟大棚,最近他手臂手上,地里的活全都丢给了顺子,虽然顺子没有怨言,但他也不能心安理得地让顺子自己干活。

    今年秋季,他跟顺子一共弄了十个大棚,八个大棚种了小芹菜,剩下的两个他试着养了香菇。

    他们的大棚可以赚钱,除了种的菜是绿色无公害的,还因为他会看市场走向,这一点让顺子特别佩服,曾说过,晨曦总是能够知道什么样的菜卖的最好。

    之前他们一直种木耳菜,金市的物价一向偏高,他们卖的菜又是无公害的,菜到市场上基本上是十块钱一斤,好的时候,甚至可以卖十二块到十五块,他们一斤菜能赚上三块到四块钱的纯利润,而每个大棚一季能摘三千斤的菜,一个大棚一季就是近一万块的收入。收入可观,于是村里人基本都跟着种木耳菜,到了现在,虽然还可以赚到钱,但是利润已经削薄了许多,所以,晨曦让顺子果断买了小芹菜种子。

    小芹菜比较娇嫩,容易生虫,晨曦今天跟着顺子,把草木灰水喷洒到菜苗上,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几个大棚走一圈,身上背着打药机,也是很累人的。

    “爸爸,咱们明天带上豆子吧?”范阳阳还是很精神。

    晨曦昏昏欲睡:“好。”

    范阳阳抱起小骨头枕头,幸福地打滚。晨曦照他屁股上拍一巴掌,正准备训斥,卧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两人视线内。

    “叔叔。”范阳阳先反应过来,伸出小手打招呼。

    “你不去睡觉,来这里干嘛?”晨曦一看到是江铭诚,就没好气说道。

    江铭诚借着月光,看到床上躺着的一大一小,眼神愈发幽暗,“明天野餐,我太激动,所以睡不着。”

    晨曦嘴角直抽抽,“你可以再假一点,没关系的。”

    江铭诚莞尔笑道,“阳阳是不是睡不着?叔叔也睡不着,怎么办?”

    “要不叔叔睡这里,让爸爸给我们讲故事。”范阳阳自觉地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拍了拍身边的空位。

    “喂,你不许......”

    “那好吧,让你爸爸给咱们讲故事。”

    两人同时说话,范阳阳自动把他爸爸的话给忽略掉,移了移身体,留出一个更大的位置,江铭诚在晨曦火大的眼神中躺在床上。

    “爸爸,快讲啊。”范阳阳催促道。

    晨曦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干,不自在地咳了一声,睡都睡下了,现在再赶也是无用,好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一个活的分界线,让他不至于太尴尬。

    “不会讲,赶紧睡觉,不睡觉明天哪都不去。”晨曦凶巴巴地威胁道。

    范阳阳撅嘴,小声抱怨着他爸爸一点都不好,不关心他的小孩......

    江铭诚说道:“我给你讲故事吧,”

    范阳阳不挑人,有故事听就开心,晨曦也竖着耳朵准备听江铭诚讲故事,好奇这么一板一眼的人能讲出什么样的故事。

    “从前,有座山,”江铭诚低沉的声音如大提琴一样在黑暗之中响起,“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

    范阳阳没有出声,倒是晨曦嗤笑一声,就知道是这个老掉牙的故事。

    江铭诚顿了顿,继续讲道,“老和尚在干什么呢?”

    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江铭诚的声音太好听,也许是激动兴奋劲过去,晨曦与小孩头抵着头,没多久便沉沉睡着。

    江铭诚支着头,看着两张睡颜,一个纯真稚气,一个沉静安然,心也变得软软的,倾身在两人额头上各印上一吻,江铭诚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像这段时间一样,如此开心。

    江铭诚知道晨曦去了大棚,本来他也想跟着一起去,但却被张大爷喊着下棋,看晨曦回来时疲惫的样子,江铭诚不是不心疼。来之前看的资料上写着晨曦靠大棚种菜维生,他没种过地,但他希望能体验到晨曦的辛苦。睡着前,江铭诚暗暗下决定,下次一定要跟晨曦一起去。

    三人一夜无梦,浅色的窗帘挡不住明亮的太阳光,晨曦挣扎着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堵古铜色的胸膛。

    弄清楚自己睡在江铭诚的怀里,晨曦的脸迅速爆红,我擦,他什么时候换的位置?手还很流氓地压在他腰上,让他动弹不得。

    晨曦的心思飞速流转,想着要在江铭诚没醒之前,悄悄溜走,省得面对他的时候太尴尬。晨曦刚动了一下,腰上的手臂却环得更紧,他的脸紧紧贴在江铭诚的胸膛上。

    晨曦束手无策,听到江铭诚“扑通扑通”的心跳声,脸蛋越来越红。

    低沉的笑声从胸腔溢出,晨曦抬头对上江铭诚深潭般漆黑的眼睛,半天蹦出来一句:“你装睡。”

    江铭诚没有否认,取笑道:“我是被你的脸给烫醒的。”

    晨曦恼羞成怒,一把推开他的手臂,坐起身来穿鞋,“把阳阳也喊起来,都八点了,抓紧时间呐。”

    晨曦说话的时候,头也不回,说完便穿上拖鞋迅速溜走,让江铭诚扼腕,应该先来一记早安吻的。

    早上九点,顺子开着车在外面按喇叭,晨曦边开大门边催促道:“阳阳,你顺子叔来了,赶紧出来。”

    江铭诚先从屋里走出,他身上穿的还是晨曦的衣服,上身换成深灰色的夹克,□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休闲皮鞋,虽然不太合身,衣服跟鞋子也不太搭调,但瘦高个子,挺拔的肩,笔直的腿,穿什么都不会难看。

    晨曦撇嘴,明明他自己的衣服已经帮他洗干净,偏偏非要穿不合身的衣服。那灰夹克他压在柜子底层,压不知道江铭诚怎么扒拉出来的,这件夹克衣服他没穿两次,原因是自己穿上灰色被顺子取笑为“土鳖”。

    江铭诚如台上的模特般,飘飘悠悠晃了过来,“看呆了?”

    “切,我是看你穿上这衣服,乡土气息倍增。”晨曦嘴硬挖苦道。

    江铭诚不在意,一只手闲闲地插在裤兜里,把牛仔裤撑出鼓鼓地一块,说道:“给我买一双鞋吧?”江铭诚低头望向晨曦脚下的布鞋,看上去很舒适的样子。

    “行,到了城里就给你买。”晨曦翻了个大白眼,他穿帆布鞋是因为要经常下地踩泥,布鞋容易刷,他倒是挺想穿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可穿皮鞋下田不是糟蹋东西吗?

    顺子性子急躁,等了几分钟,发现他们还不过来,于是打开车窗嚷嚷道:“晨曦,你小子真能磨叽的,咋还不上车?”

    晨曦只得再次喊他家小孩,“阳阳,赶紧出来。”

    范阳阳终于背着他的小挎包出来,豆子跟在他身后摇着尾巴。

    晨曦问道:“在屋里干什么呢?昨天兴奋地恨不得马上就去,今天就数你最慢。”

    范阳阳拍了拍略凸的小包,说道:“我要带上我的画笔跟美术本,王老师给我们布置作业了。”

    “什么作业?”晨曦锁上院门,拉着阳阳的手问道。

    “写日记,画画,王老师说完成作业的人开学奖励一颗星。”范阳阳回答。

    晨曦不屑道:“才一颗星啊,你们王老师太抠门。”

    他怀疑他家小孩有收集癖,总是想着积攒各种东西。以前喜欢收集糖纸的时候,他特意给小孩准备了一个月饼盒让他装糖纸,现在还在家里放着,满满一盒糖纸,从黑白格子的牛奶糖纸到会变色的水果糖纸,显示他家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好。

    范阳阳才不理会他爸爸的话,王老师给他说过,爸爸整天下地干活就是因为小时候不好好学习,长大没有出路只能去种地,他要向小叔叔那样,上很大的学,将来爸爸就可以不种地了。

    顺子开的是他们的面包车,这小面包车,虽然外表比不上江铭诚停在他家门口的轿车,但肚量绝对比小轿车大。而且车子后面有两排座位,后面还有一个空地,豆子正好能趴下。

    晨曦上了车,看到副驾驶的位置上坐了一个姑娘,主动打招呼:“你是方慧珍吧?我听顺子提到过你,我是范晨曦。”

    方慧珍长得五官端正,因为是坐着,他看不出具体多高。虽然长相并不十分出色,但肤色白皙,正所谓一白遮三丑,看上去白白净净,与顺子这大老粗黑瓜蛋子倒也相配。而且,大概去大城市见过世面,说话也不像一般乡下姑娘那样大嗓门。

    “我知道,顺哥给我说过。”方慧珍点头,态度落落大方。

    “行了,都是自己人,别那么客气,”顺子看人都上来了,就踩着油门转弯。

    “你也太自来熟了,人家姑娘承认是你家的吗?”晨曦故意糗他。

    顺子被说得发窘,“是不是兄弟啊?这个时候拆台。”而一旁方慧珍的脸早就红透了。

    一行人你说两句我说两句,如阳县城也就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也算是爬到床上了吧?

    ps:感谢smilerc220与blnnn丢来的地雷,幸福来得太突然!也感谢每一章都为我打分留评的亲们,这是我的动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