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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个身体失血过度,凌歌时常手脚无力还伴随着头晕目眩,动不动就睡得昏天暗地,他把这一段时间看成重生适应期,努力适应这个身体,适应这个身份。
在婶婶一家人的照顾下,三天过后凌歌已经可以轻松走动,最起码没有三步一喘,十步一倒这种现象出现,这段时间他闷得慌,而这间小房子成了他的秘密乐园,每天这里找找那里挖挖,偶尔从婶婶嘴里打听了点信息,以此寻找身体主人的足迹。
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多少让他找到了一些信息,他知道身体原主人名叫叶浅陌,今年18岁就读全国有名的商英学院。
凌歌知道商英学院,那是他一直梦想中的大学,当初因为没钱不敢想,现在机会就摆在他面前,他想大声欢呼,而且他也这么做了,差点被婶婶看出异样来。
但是最让他郁闷的是叶浅陌的存折只有一千多块,也就是说下一年的报名费成了问题,又是为钱所困凌歌不甘心,他考虑着找个时间回前世的公寓拿点东西,无论他成了谁那些的东西都是他自己的不是吗?
这天他从书堆里找到了叶浅陌的日记,上面记载着他从初中到大学所发生的事情,凌歌惊喜万分,迫不及待地打开,开始阅读起来。
2005年9月1日
今天是初中入学日,A市出名的初中在向我招手,奶奶笑的眼睛连缝都看不到了,可见她有多开心,只要她开心要我做什么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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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7日
如愿考上这所贵族高中,为的就是那份高额的奖学金,但是这里太腐烂了,对穷人家的小孩歧视已经到了不容彼此的地步,每天被一些执纨子弟玩弄,老师知道了也不敢管,只叫我忍着,还好有他——韩维旭,他把我收在他的羽翼下保护着,在他强大的背景之下没人敢动我分毫,从没觉得那么幸福……
2009年3月10日
我的单恋被发现,惊惶无措想逃又逃不开,心在他身上你能逃吗?不能……
激动,真的很激动,他竟然答应做我的情人,这天晚上兴奋到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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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5日
我们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商英学院,这所大学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学校,……但是我一点也不开心,因为这天奶奶离去了,我知道她老了,但是眼泪就是禁不住的流出来……
2010年1月25日
韩维旭说厌倦了想要分手,我当然不愿意了,我本不是死缠烂打的人,但是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绝不放手,因为太怕失去他了……但是看到那一幕也该死心了……
2010年1月30日
这个年要怎么过呢?我唯一想到的就是死,死吧死吧……
日记的最后一页全部写满了“死吧!”这两个字,触目惊心,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了,最后的支柱倒塌了,那么这个人也就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看完这本日记,凌歌觉得心脏隐隐作痛,可能是以前太痛了,现在即使换了主人,只要一接触那些记忆都会出现惯性的疼痛。
都是天涯沦落人,何其相识的经历,凌歌是为情所困,叶浅陌亦然,但是两人选择的方式不同,凌歌选择借酒消愁,但最后还是不幸被杀死了,虽然不是本意但是他就是死了。叶浅陌也是为情所困,他的选择是自杀,而且也如愿了。
新年初四,凌歌背上空书包,在兜里揣上五十块钱,坐车回到他前世的家,也幸好他以前一个人住怕钥匙丢了回不了家,所以一般都在阳台的第五个花盆底下放把钥匙,他拿着钥匙开了门,一厅一房一卫四十七平方的小房子,一如他离开时的样子简单舒适。
凌歌忍不住抚摸那张米色的小沙发,他还记得那是他花了两千多买来的,一直都不舍得撞着碰着,用了五年还是焕然如新。还有他那台小巧的三星笔记本电脑,这是为了庆祝他储存卡上的钱达到五万而购买的。
还有厨房里面那台电磁炉,做出了多少美味的食物,连罗彦这个嘴刁的人都会夸上几句,只是每次叫罗彦来他家的时候,罗彦都推辞了,理由是他讨厌又小又窄的房子,当然这里跟罗彦的别墅比起来只能算得上厕所那么大,所以凌歌也不想强求。
罗彦?一想到罗彦,凌歌的心又开始隐隐作痛,他赶快阻断自己的思绪,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书包里,找出两张都是五万的银行卡放在口袋中。带着深刻的感情扫视整个房子,里面每一件物品都有着它自己的故事,凌歌想全部带走,但是想想都不可能,这些只能留给国家做贡献了。
最后他对着房子说了声“再见”,背上书包恋恋不舍的出了门。来到最近的银行,凌歌以叶浅陌的身份办了张银行卡,然后把那十万转账到新办的银行卡中,毕竟那十万是以凌歌的身份开的户,如果继续使用以后被发现可能有麻烦。
办完这些,凌歌觉得很矛盾,心里空荡荡的,前世拥有的也不多,现在不过是抛弃了前世的身份,就觉得失去了全世界,太过矫情了,凌歌默默给自己打气,尽快适应叶浅陌这个身份,也许一切会变好。
恍惚之间,凌歌回到了家,谁知余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叶浅陌,你死那里去了,出门不知道说一声吗?你知道我妈有多急,以为你又去干什么傻事了。”
凌歌自知理亏,婶婶一家人对他的关心虽然摸不着但绝对看得见,自己这样不说一声确实会让他们担心,于是柔声道:“对不起,我只是出去走走,不会干傻事的,你们要相信我。”
“相信你,相信你会为了一个男人闹自杀吗?看你就这点出息。”
凌歌震惊了,难道这件事情婶婶一家人都知道,从日记上可以看出来,叶浅陌不是一个爱到处宣扬这种事情的人,试探性的问,“你乱说什么?”
余赐冷哼了一声道:“我怎么会乱说,还不是上次你喝醉酒说出来的”,看到凌歌低头懊恼的样子,余赐以为凌歌还在难过,放低声音,“我们是兄弟,有什么不如意的说出来,别憋着,我又不是不开明,同性恋没什么,我不也在gay吧工作吗?”
咦,看不出来余赐在那种地方工作,明明打扮的规规矩矩像邻家哥哥。
余赐拍了下凌歌的头,笑骂,“你这是什么表情,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还假装惊讶。”
凌歌收起惊讶的表情,诚心道歉,“对不起,我错了,你今天过来不只是为了骂我吧!”
“恩,那个……”余赐顿时吞吞吐吐话不成句。
见余赐很为难的样子,凌歌给他倒了杯水,“来,喝杯水,有什么就说,我们是兄弟不是吗?”然后自己也倒了杯水,边喝边耐心等着余赐开口。
余赐扭扭捏捏看了凌歌一眼,终于下定决心说了出来,“明天晚上,你可不可以替我打一晚的工,我……我明晚想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凌歌皱了下眉头,他本人喜静,那些三教九流的地方他很少去,可是现在不可能不帮余赐,他们母子对他的恩情是有眼可见的,而且余赐那双像小狗一样亮晶晶的眼睛让凌歌无法拒绝,笑道:“好的,你把地点以及时间跟我说说。”
“真的吗?”惊喜的表情被余赐压下了下去,犹豫不决的说:“可……可是那里是gay吧,我怕你应付不来。”
凌歌无语,怕他应付不来被色狼叼了还让他去,真是个别扭的小孩,安慰道:“别担心,只是一个晚上不是吗?”
“也是,到时候你一下班就回家,不可以跟那些客人说话,不可以跟那些客人离场,不可以……”余赐交代了一大堆,完全把他当小孩了,凌歌觉得好笑,怎么说他都比余赐大上四岁不是吗?
在余赐噼里啪啦讲个不停的时候,凌歌的思绪早就飞走了,他前世今生都没有去过gay吧,不知道那里会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