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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令人仰望

作者:似水年华流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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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颖一个箭步追到后面,喊道:“举起手来。”

    再说那人迎面就看见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头。

    这个人从来自诩自己是高智商人才,从来不喜欢做什么粗鲁的动作,如今面对上枪口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了应有的害怕。

    原本他一向认为自己的高智商,能解决掉任何问题,对什么都是无所畏惧,就如同这一次来银行打劫,在他看来就是一个小小的冒险游戏。

    只是这一场游戏,付出的代价太大,可恶!这是他心里的觉悟。

    但是他还是吃惊于这人会这么快,就追上,要知道车可是比人要快了。

    这不应该吧!要知道眼前的人是个女的,年纪不大,并不是人高马大、英气勃勃的女孩,更像是华国的瓷娃娃。

    所以他惊愕地张着嘴巴,很想问问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对着自动步枪,他还是没有问出这个问题来。

    再怎么认为自己很行的人,此刻也还是个年轻人,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还是有些腿软的。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就是体力废柴,所擅长的东西,也不是格斗射击,所以他赶紧把手举起来,然后道:“我投降,不要杀我!”

    说话的时候,他是满面笑容,就仿佛是一个纯正无害的好人。

    好人?余颖可不这样认为,能和劫匪们合作愉快的人,只怕不会是个好人。

    事实上那个人这时候,只能是想着找机会踢掉绊脚石。

    只是他发现,余颖的双手都握着枪,都是稳稳的,甚至另一只手微微一斜,一支枪就对准了下来的司机。

    他感觉余颖的视线就仿佛离开了一下,去看那个司机。

    显然清瘦年轻人感觉是个机会,于是手指一抖,想要做什么动作,就见余颖手里的枪,直接就是一梭子,子弹呼呼的风声从他的耳边经过。

    “怎么?想要死吗?”余颖用流利的美语说话,“下来!”

    于是那个身体比较清瘦的家伙,耸了一下肩膀,双手高举在头顶,然后跳了下来。

    当然这时候的他已经不敢乱动,原本他以为一个亚裔女孩,还没有成年,怎么可能开枪?

    说起来,亚裔的人种普遍温和,但是这一次看走了眼。

    然后余颖用枪一点下来的司机,这位脑袋也带着黑丝袜,很是冷酷地道:“你双手抱头,慢慢走过来。”

    说起来,余颖发现唯独这位藏在厢式车里的年轻人,没有做什么伪装。

    也许从头到尾,他就没有打算暴露在人们面前。

    然后余颖就押着他们回银行,这时候已经听到警笛的声音远远传来,被抓的人就感觉不对劲,想要做些什么,结果余颖朝他们腿部附件的地面射击,搞得他们有些狼狈往前疾走。

    把这两个人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之后,余颖就把枪放在一边,这可是凶器,要是一会警察来了,看到这个,要是把余颖当成了暴徒,就麻烦了。

    只是余颖没有想到,那位叫贡德的贵公子也已经上来,把那两个劫匪给毙了。

    这一次银行有两个工作人员死了,还有受伤的。

    不过这位贡德上来之后,第一眼注意的就是余颖,大步走过来,朝着余颖伸出手,蓝色的眼睛里带着笑意,说道:“很高兴认识你,女士,我叫贡德·波士顿。”

    余颖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一握这位贵公子的手,显然这位贵公子对余颖有着一种说不出得好感,他很有礼貌地回握一下,然后松开手。

    “很高兴认识你,贡德先生,我叫刘盈。”余颖说道,最后的发言是华语。

    所以贡德感觉有些绕口,最后无声说了一遍,似乎记住了,然后他又笑了起来,“刘盈女士,真心希望我们有机会能合作。”

    对于这位贵公子的话,余颖只是微微一笑,却没有马上说什么,毕竟虽然这位贵公子对余颖有好感,但是他是什么人,余颖一点也不知道。

    另外余颖看的出来,这位身上的衣服、皮鞋,看上去并不是什么名牌,但是一看就知道质量很好,说不定是什么高定。

    他和余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以后应该也没有什么交集,所以余颖点点头,说:“华国有句话说:有缘自会相见,那么咱们有缘还会相见。”

    说完余颖朝贡德挥挥手,然后礼貌地一笑。

    余颖就看向刘妈和刘长庚,一看他们母子两个人正躲在柱子后来。

    这时候的刘妈还是有些糊涂,他们刘家乖乖巧巧的女孩子,竟然摇身一变成为大杀四方的女勇者,这让刘妈心目里的乖女儿人设崩了。

    其实余颖穿过来之后,倒是显露一下东西,比如在华国就学会了拳脚,后来在大米国也曾经学过枪械。

    不过刘爸刘妈还以为女儿是瞎糊弄,现在一看,根本不是瞎糊弄,竟然变成了身手矫健的霹雳娇娃,怎么会这样?刘妈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虽然刘妈很欣喜女儿变得厉害起来,不然儿子的眼睛有可能被人挖掉,变成瞎子,甚至刘妈也明白自己想到拿包砸劫匪这个动作,只会激怒劫匪。

    但那个时候,刘妈已经被气得是七窍生烟,那里会顾及后果。

    当然现在刘妈想想,也知道对于劫匪来说,刘妈的反抗只能是螳螂挡车,根本是无用的。

    所以刘妈这时候,紧紧抱着儿子长庚,感觉自己的心,很痛很痛的。

    这种痛,不单单是因为她这个做妈妈的,刚才护不住儿子,更是为了女儿,明明应该娇养起来的女孩子,竟然变成这个样子,刘妈感觉很心痛。

    如果没有遭遇那一次的打击,女儿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

    甚至刘妈在想,如果他们当初不来大米国,还在华国的话,那么会不会孩子不会吃这么多的苦头?可以说,刘妈心里不好受。

    “妈、长庚!你们没有事吧!”余颖走上前,轻声道。

    看到女儿走过来,刘妈站起身来,有一句话脱口而出:“盈盈,对不起。”

    说完之后,刘妈抱住余颖,眼睛一红,心里说:那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已经变得比自己还高,对不起,是父母的无能牵累了你,让你遭受那一段惊吓。

    这个女儿能有这样的身手,应该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偏偏他们做爸妈的人,什么都不知道。想到这里,刘妈轻轻替余颖撩撩头发。

    “妈,我很好,这是我的选择,事实上证明这选择不错。”余颖笑着道,同时轻轻回抱着刘妈。

    也许刘妈只是一个普通人,但依旧是个好妈妈,为了儿女,应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宁死也不会让坏人伤害到自己的孩子。

    余颖拍拍刘妈,脸上露出笑容,安慰着她说:“过去了,这一切都过去了。”

    这一次来银行办事,固然被人当成了人质,但也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刘妈刘爸会知道她的本事,那么在明年的大浩劫里,她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行动。

    倒是刘长庚小朋友十分兴奋,虽说刚开始看到姐姐杀人的时候,是有些害怕的,但是他一想到是那个坏人,想要挖他的眼睛,他就不害怕了。

    说起来刚才挖眼那一刻,可把刘长庚吓得不行,那一刻他甚至连哭都不敢哭,要知道姐姐可是说过: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所以长庚努力瞪大了眼睛。

    看着那双手朝自己的眼睛伸过来,长庚想着要反抗的时候,就发现姐姐直接掰断了那人的脖子。

    厉害!太厉害了!这是长庚的想法,以后一定要让姐姐教他。

    说实话,事情发生的时候,因为整个过程发生的速度太快,大厅里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个神转折。

    但是亚裔女性的凶悍程度,明显出乎他们的意外,在外人眼里,这一定是华国功夫的加成。

    就那么一眨眼的时间,三个劫匪就死了。

    其实到了这时候,大部分人质都是懵逼了,怎么会这样?明明是三比一,结果劫匪竟然输了,这位亚裔女子不会是什么特种兵吧?

    然后这位亚裔女子再一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直接杠上外面开机关枪的劫匪,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运气?竟然还打死了那个机关枪手。

    人质里有知道这种机关枪厉害的人,看到这一幕,松了一口气。

    另外让人质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位亚裔女子竟然敢单身追击出去,把剩下的两个劫匪也抓来回来。这也太厉害的吧?这是普通人吗?

    简直就是令人仰望的存在。

    当然余颖出去抓劫匪,可不是为了学雷锋做好事。

    而是余颖考虑了一下,这些劫匪不抓不行,谁知道这种逃跑过后的劫匪,会不会找刘家人算账?只有让他们都进了监牢,就比较放心。

    以余颖的猜测,不见得在监牢里,会逃过大浩劫,所以这些人还是早早进监牢好,至于这些人能不能活下来?不在余颖的考虑范围。

    不过这时候,余颖想起来,自己刚才看见的那辆警用摩托车,于是打算什么时候,跟警察说一声,毕竟余颖感觉那是一条漏网之鱼。

    另外余颖想起来,被迫卷进这场风波里,他们一家人可真的是无妄之灾。

    最起码上一世的原主,就根本没有卷进来,平平安安活到灾难发生之前,然后死在灾难里。

    难道就是因为余颖穿过来,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事情已经有了改变?

    好吧,余颖承认自己根本和原主走的不是一条路,原主就是一个胆小而努力学习的女孩子,基本宅在家里,所以在印象里,好像就没有进过银行。

    作为接受任务的人,余颖早早开始挣钱,除了手工外,余颖还把这世界上的计算机各项技能练了一遍,然后开始设计小软件,卖掉,渐渐有了点名气。

    接着余颖开始设计杀毒软件,也卖了,其实就是为了攒钱。

    当然余颖报了一个华国功夫班,可以名正言顺完成身手转变。

    另外就是十六岁之后,余颖还专门去练枪,说起来前几次做现代任务的时候,余颖也是练过枪的,不过这一次的任务世界。要比以前的世界科技更先进,以前的经验不见得能行。

    所以余颖打算把能弄到的枪型,都练练手。

    虽然每把枪都需要熟悉的过程,比较耗时间,但是一旦灾难发生,什么枪型都可能遇到,那么练过之后,就会心里有数。

    所以在这一场抢劫里,余颖心里颇为有数,试了几发子弹就很快适应。

    当然这些事情,刘妈是不怎么知道的,她绝对没有想到,女儿还有这种喜欢打枪的癖好。说好的大家闺秀的做派,就这样消失殆尽。

    倒是刘爸知道余颖的秘密,作为男人,刘爸知道大米国,虽然一直标榜着自由平等,其实一样有着黑暗面。

    比如在有些地方,女性是绝对不能在夜晚出门的,不然等到第二天,那个垃圾场就多了一具无名女尸。

    所以刘爸倒是很支持儿女有防身的本事,尤其是女儿,想不到女儿她回了一次华国,倒是性情改了很多,变得稳重起来。

    不过这种改变,刘爸喜欢。

    在哪里大都是欺软怕硬的多,比如女儿小时候,就常常碰到同学的排挤,但是等到从华国回来之后,吃瘪的人就变成别人,女儿倒是很平安。

    所以刘爸就没有阻止女儿的上进,事实上大米国会开枪的人,真心不少。所以刘爸很神智大条地忘了这件事,根本就没有给刘妈说。

    搞得刘妈看到女儿的行动之后,第一感觉自己是在做梦,梦中的女儿大杀四方,把那些匪徒都送去见阎王爷,刘妈感觉又惊又喜、

    不过就是再后来,刘妈一直有着不确定,还以为自己是做梦中,明明女儿是个温和秀气的人。

    只是后来刘妈终于反应过来一件事,这一切是真的,甚至在看到女儿用脚踹了一把椅子,把大大的玻璃窗打碎,好生粗暴。

    然后就见余颖跳了出去。刘妈脸色已经变了好几遍,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这么强悍,会嫁不出的。

    不过这时候的刘妈,已经是顾不上这个问题。

    现在的刘妈只是希望女儿平平安安的,其实之所以留在大米国,就是因为当初他们太年轻,以为外国的月亮都是比华国的圆,以为大米国是天堂。

    后来他们吃了不少苦头之后,才知道大米国这里,当然不是天堂,但也称不上是地狱,既有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

    只是他们两个人的年纪已经大了,就是回国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所以他们就打算多挣点钱,争取以后能回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