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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食物最是新鲜美味,马小天还没出房间门,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飘进来。
他忍不住循着香味走出来,看到马富贵正在灶台前忙活着,灶台上有一口黑漆漆的大铁锅,诱人的香味就是从那里面飞出来的。
“爹,”马小天凑上前去,这一声爹叫的极其亲切顺口。没办法,谁让风神以前没爹呢,现在又附到了人家马小天的身体里,终于有了爹,他恨不得赶紧把这个二十多年没用的称呼叫上他一千遍一万遍。
马富贵还正沉浸在马小天变聪明了的喜悦当中呢,嘴里哼着喜欢的沂蒙山小调,并没注意马小天出来。听到马小天叫自己,那语气跟以前大不一样,感觉比以前叫的好听多了,连忙回头微笑着朝马小天招招手。
“爹,这做的什么呀?好香呀,我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马小天走上前说道。‘哈喇子’这些词是风神从马小天脑子里同化出来的,平时要是不说点土话还不让人怀疑啊……
马富贵比划了一个睡觉的手势,然后伸出两个指头,又指了指马小天的肚子,意思好像是说马小天睡了一晚上了,算起来两顿没吃了。
他又从旁边拿了一个最大的碗,用勺子给马小天舀出来满满一大碗,又是鸡腿,又是鸡翅的,比划着让马小天赶紧吃。
马小天从边上拿了两个凳子,先让马富贵坐下,然后又拿过一个碗来,把两个鸡腿放到马富贵面前,“爹,鸡腿你吃。”
风神从马小天的记忆中知道,马富贵这么困难的哑巴老猎户,能独自把智商不好的马小天抚养长大,当中的不易——那真是生活的苦涩总共才有三分,他却吃了十分。
马小天以前不知道体贴父亲,现在风神要给他补回来。
马富贵愣了,污浊的眼睛睁地大大的,干裂的嘴巴也张着,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养了十几年的儿子变化这么大。先是给自己拿凳子,又是让自己吃鸡腿,马富贵想着想着,不禁流下泪来,“爹,你怎么哭了?”
马小天知道里面的缘由,伸手去给马富贵擦眼泪,马富贵躲过他的手,自己用满是老茧的手胡乱的擦一擦,朝马小天比划了个大拇指头,又把鸡腿推给了马小天,呜呜着比划,让马小天吃。
“爹,我不爱吃鸡腿,你吃吧,我喜欢喝鸡汤。”说着,拿起碗来,喝了一大口鸡汤,还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吧咋了吧咋嘴,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话说这马富贵,自从是收养了马小天,他起码得有十几年没吃鸡腿了。每次他给马小天舀上鸡腿,马小天能两口吃下,绝对不用第三口,现在说不爱吃,傻子也不信。
马富贵坚决不吃鸡腿,非让马小天吃不可。
见马富贵上了倔脾气,马小天没法子了,只能说道:“爹,这样吧,咱们爷俩儿一人一个,怎么样,要是你不吃,我就不吃。”见马富贵露出不太相信的眼神,马小天赶紧板起脸一副严肃的样子道:“我可真做的出来,爹,我现在可是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最后马富贵妥协,一人吃了一个鸡腿。马富贵这顿饭,吃得那叫一个香,这不单单是一个鸡腿的问题,而是儿子表露出来的态度。
你要问是什么态度,一个字,孝顺!!啊,对不起,说错了,是两个字。
马富贵现在眼里的笑容,那可比蜜还甜。要是现在有蜜蜂恰好经过,没准还能从马富贵眼里采出百八十斤蜜来呢。
“爹,以后我要是有了钱,让你天天吃好吃的。”吃饱了饭,爷俩儿坐在院子里,边说闲话边编制一些草坐垫。
马富贵听了马小天的话,用手指了指铁锅里没吃完的山鸡。
“山鸡?山鸡太普通,吃多就腻了,我给你买熊掌,买鹿茸,就是您想吃熊猫肉,我也给你买。”马富贵在心里面,只当马小天是开玩笑呢,还熊猫肉,怎么不说唐僧肉啊?虽然这么想,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虽说人家马富贵是山村的,那也是看过电视机的人,档次在那呢,早先不知道多少年前,他从电视上知道,这熊猫啊,可是国宝,而且憨憨的让人不禁心生喜欢,怎么可能有人吃到熊猫肉呢?
不得不说,这马富贵实在是太单纯了,和大城市的一些人相比,他单纯的就是张白纸。
他哪知道,现在的人,只要是有钱,什么肉买不到,就算了孕妇的胎盘甚至是还在娘肚子里只有几个月的婴儿,只要想吃,那也是立马上菜。(读者请勿恶心,这都是真的。)
虽然马富贵当马小天是开玩笑,可心里还是高兴的,儿子肯陪着自己说话了,会哄自己开心了,哪个老人家不高兴呢。
马富贵当马小天是在开玩笑,马小天却是在说真的,“爹,以后我在城里买大房子,再娶几个漂亮媳妇,让她们天天伺候您老人家。”
马富贵一听到儿媳妇,高兴地不住的点头,突然又感觉有什么不对头,娶几个媳妇,儿子还想娶好几个!!那可不成,现在可不是地主老财的年代了,娶多了,犯法的!
马富贵用手比划一个,马小天一下子醒悟,“对,爹,只娶一个,娶个能干活、会干活的伺候您。”马富贵又用手指了指隔壁,那是灵儿家,他的意思马小天哪能不明白。
“好,我以后把灵儿娶过门,让她伺候您。”马小天看明白爹的意思,自己心里也觉得灵儿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姑娘,自己一定要弄到手。
不是有个叫俗话的人说过嘛——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俗话又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俗话还说,早下手的男人有好媳妇。
况且,灵儿还拿走了自己的初吻呢,要是灵儿敢反悔,那可别怪我心狠手辣,到时候,自己一定赖着她缠着她,死活也要让她对自己负责……
第二天马小天早早起来,本想着亲自做饭给马富贵,哪知灶台生火怎么也生不起来,还是马富贵做的,喝了碗鸡汤,吃了三个野菜和面粉做的野菜饼,马小天和马富贵打了声招呼,就去了赵先生家。
照以前,小天这个时候都是和灵儿去上学的,虽然他比灵儿大三岁,可因为学习成绩太差,只能留级,谁让他以前考试总是第一名呢——倒着数的。
作为一个已经活了二十多年的杀手,他实在不愿意去和一帮孩蛋子混在一起。如果非要找出个去学校的理由,那就是,当着灵儿的面,把那帮子以前取笑灵儿,说灵儿喜欢和傻子玩的家伙教训一顿,在自己内定媳妇面前露一露自己的‘王八之气’。
可是,现在,在那帮孩蛋子没来找自己麻烦之前,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去找赵先生请教气功,虽然马小天的记忆中有许多关于气功的知识,但是都只是只言片语,连贯不起来,显然赵先生教他的,他都忘了个差不多。
赵先生的家在村子西头的小河边上,门前那颗的垂柳树随着晨风轻轻摇曳,与河面的成群嬉戏的野鸭相映成趣,让人不禁心情舒畅,赵先生不愧是城里人,就是有品位。
马小天伸手轻轻敲了敲木门,“赵先生在家吗?”
村里的门都是虚掩的,家家都夜不闭户,马小天走进院里,见赵先生提着水壶正在给菜畦里的黄瓜浇水,“你随便坐,我先浇完这几棵黄瓜。”
有时候人家让你随便是跟你客气,你要是真随便,那就是不礼貌了。
风神以前可是个杀手,什么道理不懂呀,杀手最擅长的就是伪装——伪装外表,伪装性格。
马小天恭敬的站在赵先生的身后,俨然一个跟班的摸样。一会,赵先生浇完最后一棵黄瓜,马小天赶忙上去接下水壶,放到屋檐下的大水缸边上。
没办法,求人办事就得这样,何况人家还是长辈呢。
当马小天看向赵先生的时候,发现赵先生也正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他赶紧像以前憨憨的笑了笑,心想难不成是自己表现过了头。
“你像是变了一个人。”赵先生微笑地看着他说道。“以前的你,来我这可是又吃又拿,还不干活的。”
“先生说笑了,以前小天做的事,大概是因为心智未开的缘故吧。自前两日的昏迷之后,小天发现自己突然间会去主动的想很多事情了。”马小天开始扯淡了。
赵先生想了想,慢慢说道,“那你都想了些什么事情?”
“小天想,自己以前做的事仿佛就像是小孩子不懂事,”马小天开始正式和以前划清界线,以前做的是小孩子做的,您要见怪,就是和小孩子生气,小孩子不懂事,你和他生气,难道你也不懂事?
赵先生笑了笑,接着问道,“你还想明白了什么?”
马小天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说道:“小天想,这世上,除了父亲,先生是小天最尊敬的人。”
这话要是一般人说出来,那就是十足的纯粹的非常低级的马屁,可是换做是刚开心智的孩子说出来,那就大不一样了。
“先生明知道小天天生痴傻,却还是不辞辛苦的悉心教导,先生每次从城里带回好吃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天,而小天却是因为您有好吃的才来学习,笨的怎么也学不会气功,浪费您了的心血,白吃你的东西也不知道感激。”
马小天本来是想哄哄赵先生,好让他对自己想知道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知道回忆了一下马小天和赵先生的过往,发现赵先生确实是自己应该尊敬的人。
马小天忍不住道:“昨夜,小天辗转反侧睡不着,想起先生对我的恩情,小天想—”
“想什么?”赵先生问道。
“小天想拜先生为义父,小天愿意像对待自己父亲一样对待先生,请先生成全。”说着马小天就要跪下磕头。
赵先生赶忙一把扶住,这头也是磕下,按照山村的规矩,自己真就成了马小天的干爹了。
“先生不愿意吗?是看不起小天吗?”马小天还真像拜个干爹,谁让自己前二十多年没爹呢?哎,没爹的孩子的苦,别人是难以体会滴……
看到小天满脸的失望,赵凌风还真差点心软了,可一想到城里那让自己头痛的女儿,自己不由的一阵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