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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圆却连洗碗都不会洗,不过这样正好,两人互补,倒是极其合适。
“这豆浆哪里买的,好香呀!”方圆圆喝了口豆浆,这个豆浆与她平时吃到的原味豆浆不同,里面还有股芝麻的香味。
“我妈早上自己用豆浆机打的。”汪以记得他就是被豆浆机的声音给吵醒的,他新买了破壁机,可汪敏蕊总不爱用,非用这款老式的豆浆机,说这豆浆机打出来的豆浆好喝。汪以喝了,觉得没什么差别呀!
不过圆圆现在也觉得这个豆浆好喝,想来确实是有差别的吧!既然如此,他回家就不把这款老式豆浆机扔了,就让它继续在厨房工作吧。
鸡蛋饼里汪敏蕊还加了韭菜,更加的香。这些鸡蛋是她去菜场挑选的草鸡蛋,煎出来的鸡蛋饼都是黄黄的,香喷喷。
方圆圆忍不住拿起一块,放入口中尝了一下,嫩嫩的,真好吃!就连她平时最讨厌吃的韭菜也变的美味了许多。
“汪阿姨这手艺,不去开早点店倒是可惜了。”方圆圆边说边惋惜着,汪阿姨的手艺还真是一绝,怪不得汪以的厨艺也那么好,原来这事还有遗传。
“她身体刚恢复好,我倒是不想她太累了,只是她自己喜欢,每天在家研究着吃什么,反正也算是一个兴趣爱好,只要不累着自己就行了。”
说到这个,方圆圆才反应过来,汪敏蕊刚大病初愈,身体还是虚弱着的。
“要不我买点补品给汪姨补一补?”
“不用,不用,上次易龙和易凤他们送的还剩许多没有吃完。”
说到易龙和易凤,最近也不知道他们忙什么去了,又是几天没有个声音,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来南岭国,分开这么久,方圆圆倒是挺想他们的了,真希望能和他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聊人生。
艾尔斯成功洗脑,小童最后决定跟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
易龙、易凤听到这个消息后,既为小童感到开心,又为他感到难过。
开心的是他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不会比其他孩子差了。难过的是,他要背井离乡,离开叶云天,离开这家店,往后说不定也不会再回来了。
叶云天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沉默不语,他本以为要说服小童很难,没想到艾尔斯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成功说服了他。
或许,连小童心里也明白,跟在他身边,顶多也就是个饿不死,只有跟着艾尔斯,他才能过上好的生活。
虽然这是现实,却还是深深刺痛了叶云天的心。他的视力越来越清楚,能够更清晰的看清这个世界。
等自己看得见了,他才发现,这里是那么的老旧。怪不得先前来的顾客都嫌弃这里破,他当时的想法是这些顾客太矫情,他店里干干净净的,何破之有?
现在恢复了视力,才发现这里确实有些简陋。
易龙和易凤把新的电器搬进来之后,这里才算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本来想装修一下这里,可因为其他的事情给耽搁了。
现在连师父都觉得这里老旧的话,装修确实是迫在眉睫的事了。师父现在视力恢复了,加上他名声很大,好好装一下这里,生意定能变的更好。
得知小童就要跟艾尔斯一起走了,易龙和易凤都有些
舍不得。小童一直跟着叶云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那种老式的不能再老式的袍子,易凤觉得这些衣服如果带去南岭国的话,未免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她决定一手操办小童要去南岭国的行李,顺便,她也帮师父买几身好看的衣服。
小童听到易凤要带他去逛商场,也是一扫脸上的阴霾,他最欢和易龙、易凤一起逛商场了。
商场里,易凤率先带小童去了童装楼层,选了好多套秋冬衣服,从里到外,基本都备齐了。那些衣服都是最新款的秋冬装,小童瘦瘦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人在衣中晃。虽然如此,他还是很喜欢。
易凤帮小童买了好多双靴,听说南岭国的冬天很冷,靴子应该很实用。
艾尔斯毕竟是个大男人,不可能照顾的那么周全,小童去了南岭国,凡事也只能靠他自己了。
易凤想把商场里所有适合小童的东西都买下来,可他们是乘坐经济舱回去的,这么多行李也放不下,所以她只能作罢。
小童的衣服很快选完,接下来就是选师父的了。易凤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易龙,因为他也是男的,所以对男装应该比她更有经验。
除了白袍子,他们没见过叶云天穿别的衣服,易凤有些好奇的问小童,是不是叶云天只喜欢白色?
小童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叶云天喜欢什么颜色,他生下来就看不见,对颜色应该也不理解吧。
不过他倒是看到叶云天恢复视力后反复看那条蓝丝带,莫非他最喜欢蓝色?
其实男装与女装不同,男装大多深沉,以黑色,白色、深灰色为主,偶尔会有几个亮眼的颜色,但比较适合年轻人。
叶云天只是看着年轻而已,实际已经四十几岁,相当于一个中老年男人了,所以易凤他们觉得他还是不要装嫩,走成熟风格比较好。
易龙逛了那一层所有的男装,最后觉得那家叫威尔士的男装特别适合师父的气质,他在里面挑了好多件,易凤甚至连羽绒服,呢大衣都给师父安排上了。
买完衣服,他们又去楼下买鞋子。既然配了成熟风格的衣服,鞋子当然要配真皮鞋,这样才能更加搭配。
易凤根据刚刚买的那些衣服,给叶云天配了几双鞋子,替换着穿,应该也够了。
易凤突然想起了叶云天母亲脚上的那双鞋,皮都已经磨破了,脚丫子都快钻出来了,她却还继续在穿着,现在天冷了,她这样下去脚会冻坏的。
易凤来之前就留意了她的脚码,所以也帮她选了一双合适的鞋,有了鞋就不能没有衣服,所以易凤又去楼上帮她配了套合适的衣服。
三个人,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回到店里,叶云天还以为他们跑哪打劫去了。当知道还有他的衣服,鞋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
这些年来,他都是用别人的旧布做一些袍子穿,他倒是穿习惯了。
有的客人甚至还要给他钱买他身上的袍子,只是他每个季节也就两身袍子,要是卖给别人的话,他可就没有了。
易龙和易凤给他买了那么多,让他一件件去试穿,他还不知道怎么搭配,有些犯难。
易凤把衣服、裤子和鞋子搭配好,一身一身让他去房里试穿。
叶云天听话
的进了房间,易凤给他里面搭的是蓝色的衬衫,上面有很多小纽扣,叶云天还没有纽过小纽扣,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才穿好。
穿完后,他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了一下,他总觉得这么穿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他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他不太自信的走了出去,小童却尖叫着说道:“这也太好看了些吧?”
叶云天本来就不胖,这几天吐血吐下来,莫名又多了几分冰美人的娇气,看上去是种别样的美,是商场里那些模特永远都比不上的。
这才是正常的现代人应该穿的衣服,小童看到他这样,都恨不得把他以前穿的袍子通通扔掉,那些个袍子,怎么能跟这个衣服相提并论呢?
叶云天听话的一套一套替换,每次从里面换出来,三个人都能发出由衷的赞美。
易龙和易凤的眼光不错,挑中的每一套衣服都很适合叶云天,叶云天穿着不仅合身,而且气质都得到了完美展现。
师父如果不搞推拿的话应该也能进演艺圈发展吧,现在演艺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正好缺叶云天这种气质的影星,他要是进入了演艺圈,肯定就能大火。
当然,这只是易凤一个人的想法,依照叶云天的性子,怎么可能愿意进娱乐圈呢?如果进了娱乐圈,就没有私生活和自己的隐私,就连他那少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过往都要被重新提起,他怎么可能愿意呢。
易凤把新买的衣服都放到洗衣机里去消毒杀菌了,等重新拿起的时候,那些衣服都是熨烫好的,不会有一丝褶皱,直接挂在衣橱里,拿起来就能穿。
小童也开心的跑去房间,一件一件试穿给艾尔斯看。
经过昨晚一番谈心之后,小童已经喜欢上了艾尔斯,所以他想认真问一下艾尔斯的意见,这些衣服穿在他身上好看吗?
艾尔斯认同的点点头,小童虽然长得没有外面的易龙和易凤好看,可五官标致,极其耐看,属于越看越漂亮的类型。
小童听到艾尔斯的认同更开心了,他问艾尔斯:“艾尔斯,以后我跟你在一起了,你会帮我买这么多漂亮衣服吗?”
“当然会。”
艾尔斯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他的薪水可是很高的,存款也不少,给小孩子买些衣服,太小菜一碟了。
“那你会乖乖听话吗?”艾尔斯的买是有要求的买,只有小童乖乖听话了,他才有可能帮他买这么多衣服,除非免谈。
“我才不会乖乖听你话。”小童心里已经有了叛逆,虽然他知道艾尔斯的要求不算过分,可不知怎么的,他还是说出了气话。
用些衣服就想收买他,他可不是只认衣服的人,最起码还得再加双鞋。
“加!”
艾尔斯宠溺的大手一挥,他从第一眼见到小童,就觉得这个孩子特别合自己的演员。虽然没有易龙和易凤那么优秀,可说句实话,有多少孩子能比上易龙和易凤?怕是一个都没有吧。
妇人坐在房间,她还想收拾行李,提早为离开做准备。可屋子里转了一圈,却发现这里没有一样东西属于自己,她只要带走个人就可以了。这样想着,她一阵苦笑。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她立马紧张的缩到角落,嘴里问着:“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