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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天,沙漠的黄沙上多出了一层雪和沙混合出的盖子,东一块西一块的覆盖在干燥的大地上,冰冷而坚硬。裸露在外的黄沙在呼啸而过的寒风中散落的到处都是,许多的雪就这样被埋藏进了地下的深处。
有一些地方,会因为这个原因积蓄出一些湿润的沙地,上面形成坚硬的盖子,而一些生命,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顽强的生存……等到了夏秋的时候,太阳会将干硬的壳子晒出裂痕,蝎子和蛇虫就会从裂缝的阴影中爬出。
春夏秋冬,酷热和严寒,一年一个轮回,这里是沙漠,却也有四季。
沙漠的夏天是残酷的。
沙漠的冬天同样残酷。
生命禁区。
这四个字,充分的说明了生命在沙漠中生存的不易。风很大,发出一声声鬼哭狼嚎一般的呜咽。沙漠的深处,一个漩涡出现,旋转,而后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跳了出来。跟着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也挣扎着爬了出来。
女人的名字叫白叶子,她的怀里抱着的是雪姬,随后出来的是温小天,一家人在旱魃的宫殿中呆了足足一个多月的时间,现如今已经是三月份了……本应该是一个万物生长的季节,但沙漠里的天气,依旧像是寒冬……
温小天坐在沙地上,抬起了自己的一双脚。他的脚是赤着的,脚底板上布满了疤痕、水泡,还有已经被烧的焦黑的筋肉。他咧嘴笑了一下,对自己的闺女是一脸讨好的模样,“来,闺女,把这里冰一下……”
雪姬哦了一声,就见温小天的脚底板上,多出了一层浮冰,将温小天的皮肉冻住了,却并不深入。温小天用力的吸了几口气,从地上捡起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在脚底板上砸了两下,冰碎了,连带着一层皮肉脱落了下来。
有些疼。
温小天的脸蛋儿抽噎了一下,旋即抬起了自己的另外一只脚。
雪姬做这件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很有经验。第二只脚如法炮制,也一样将原本的那一层烧焦的皮肉冻住,而后除去。
在旱魃的宫殿之中,无论是墙壁还是地板,都温度极高,温小天几乎是天天被烫伤,天天要处理这些伤势。也是他现如今的身体,恢复能力普通人足足强了好几倍,这才硬生生的支撑了下来。
一个多月的苦头,也同样让他变得更加坚韧。
白叶子道:“终于出来了,以后再也不用受苦了!”
温小天道:“你们还好,你能够真元护体,小雪也不用担心烫伤,就是我最苦了,天天脚底板生生的变成了铁板烧,要是加上一些孜然什么的,抬起脚就能吃烤肉了……不过说起来,这样的日子,也是值得的!”
很值得。
温小天虽然说不上自己学到了什么,但那的确是值得的。旱魃作为一个师傅,很合格,纵然是每天吃那么多的苦头,他这个做徒弟的也是心悦臣服的换一个师傅,肯定不会让温小天有这样的感觉。
人就是这么的怪。
有人为你好,真心的对待你,所以纵然是他打你骂你折磨你,你也不会心生怨恨,甚至于还会老老实实的挨着。有人说是为你好,说是真心对你,可他就算是骂了你一句,你也会很生气很愤怒怨恨在心。
这一切不过都是人心中的感受……是真心,是假意,每一个人都会去感觉,旱魃的那种真挚,温小天可以用心感受的到。
在地上坐了一阵,脚底板就长好了。新生的皮肉细嫩而光滑,颜色显得有些晃眼。温小天的身上,已经换了一件牛仔裤,一件简单的半袖衫。而在旱魃的宫殿之中,温小天多半只是穿着裤头的。
那儿的温度太高,什么样的衣服能够不被烧毁呢?就算是那件裤头,也都是家里的媳妇在闺女的配合下,以寒冰为丝线,以剑气为束缚制作而成的。因为修为的原因,再复杂一些,再大一些,都不能够持久。
现在终于舒服了……恩,就是这天气太冷,风太大。
撇了撇嘴,一家三口开始寻找人烟。
伯邑考很早的时候就走了,回到了西方,去管教自己的后辈子孙去了。这辈子能够再回一次中土,哪怕仅仅是踏上了这一片土地不足一天的时间,却已经足够了。能够回来,站在那里片刻,已经是了了他的平生夙愿。
目标:东南方向。
温小天一家人朝着东南方向走,一边走,一边儿不找边际的说着一些闲话。夫妻二人说几句,和雪姬说几句,无论如何都不会冷落了怀里可爱的孩子。走了一天,也没有遇到个人,雪姬显得有些疲惫了,便在白叶子的怀里睡着了。
“我背着吧……”
生怕累到了自己的媳妇,温小天背起了雪姬。一件宽大的羽绒服从水晶吊坠中取出,从背后披上,盖住了雪姬。
夫妻二人不紧不慢的走着,没有休息的意思。
走啊走……
温小天的肚子叫了一声。可惜这里并没有什么吃的东西,他也只能忍着了下一回水晶吊坠里面一定要准备一些吃食才行,要不然非饿死不可!温小天心里头嘀咕了一句,就和白叶子说,“叶子你说现在明朝是什么情形?”
“不知道,应该很乱吧?”
白叶子有些不感兴趣。
男人和女人,在某些事情的认识上,是很不相同的。男人们一般讨厌野猪皮辫子之类的,而女人却对此津津乐道,白叶子对什么打仗之类的不在乎,对天下大乱也不在乎,满清是否入关也不在乎……
也就是因为温小天很在乎这件事,所以白叶子才在乎起来的。到底还是在乎温小天的本身多一点。
真要说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
好吧,跪舔野猪皮攻打明朝一统天下和阿哥格格之类的谈情说爱才是人家的王道。
第三天。
一个简陋的沙堡出现在了视线中。利用沙土和野草混合在一起建筑成的沙堡,和周围的黄沙是一样的颜色。沙堡分成了一个院子和几间房,里面还有马匹……还有一些,是晾晒出来的衣服。
这里一定有人。
再走近一些,就发现这里并不是绿洲,而这个沙堡似乎是沙漠中的一间客栈。夫妻二人对视一眼,在这里也甭想找到什么好的地方了,能够住人便不错。二人走了进去,里面一个满脸风霜的老女人语速极快的说了一句。
温小天居然很牛逼的听懂了。
温小天同样的回了一句,让这里的主人不敢小看。这是一种西域地区的方言,非后世的科学考古研究进行了整理恢复,碰巧温小天也学习了一下,还真的听不懂人家说什么。而温小天这个主人更牛逼的地方就在于他不仅仅会说,还会写。
进去之后,要了一些吃的喝的,一家人决定在这里住一宿。客栈里没有人,只有他们一家子算是客人。
一只烤羊上桌,同时还有一摊子的酒水,再多的这里也没有了。一家子吃饱喝足,就去房间里休息。半夜时分,不出意外的就听见了掌柜的、跑堂的和厨子之间的对话……“掌柜的,看那三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小孩儿,男人又是一个豆芽菜,咱们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你懂什么?江湖上最不能惹的就是老人女人孩子和残废。而且你看这一家三口,行走沙漠,竟然如此从容,而且你看他们的皮肤,像是从沙漠里出来的么?”
“管他什么人,一瓶蒙汗药,全部撂倒!”
“我呸,你个韩大眼懂个屁?”
“都别说了……这一家子是瘟神,招子都放亮了。要是他们明天走,最好,早走早安生,要是不走,咱们就好好的伺候着……”
随着这一句话的结束,就再没有声音了。
温小天闭上了眼睛。
这一觉,分外香甜。
次日。
温小天一家人继续上路,下午的时候就到了一个绿洲,按照掌柜的说法,客栈里的用度就是从这里运输过去的。绿洲里生活的是寻常的少数民族,温小天这个家伙语言上不是障碍,当仁不让的成为了翻译。
白叶子很有兴致的买了一些富有民族特色的服饰和头巾,非要将一家子给装扮起来。温小天很无辜的和白叶子变成了“姐妹”,现在他要力量没力量,就那一幅弱鸡的样子,媳妇想怎么欺负他就怎么欺负他。
一身白色的貂裘,腰身修的极细,下身的裙子却很宽,很有西方的特色。头上戴着一顶棉毛,一团一团,恍毛球一样的装饰物连成一串,垂在身前,脸上蒙着面纱,充满了异域情调……
温小天吐槽:“你是不是想把我弄到中原,当女给卖了?”
“谁买你啊?也没法子,谁让这里的男人衣服那么单调难看呢?”
“也是。”
温小天心安理得。
一来女人的衣服穿过了不止一次,二来白叶子说的也是实话,古代的男人衣服大多数都是很难看的,而且在现代人眼里,男女衣服的差别又很小,所以穿了也没什么。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一套衣服除了细节外,和射雕中大金国的王爷们的服饰很像。超前推个几百年,这就是男人的衣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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