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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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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听话,答应了一声,就要离开,狐狸有点舍不得,就喊道:“回来。  ”

    桃子知道狐狸有点儿女情长,虽不是她儿子,可是也有感情,毕竟是多年的军师,就像弟弟一样亲。

    桃子没走远,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有些舍不得。要知道,那琅瑚将军杀人不眨眼,十分冷血,对于这么一个小屁孩,更不会放在眼中,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这次去,肯定凶多吉少,有可能有去无回,当然令狐狸担忧。

    桃子折回来,狐狸看着桃子,想说话,又停止,摆了摆手说:“算了,去吧,一路保重!”

    “多谢主人!”桃子答应着,然后离开。

    桃子猜出会有这个,狐狸看起来有些难受,实际上,女人都有这么一点缠绵,对于还是孩子的桃子来说,倒是无所畏惧,看起来,文弱无力,对方就会放松警惕,不会把桃子放在眼里。

    只要是这样,就能对付强敌。

    况且对方琅瑚将军是要踏碎耳城的,这个家伙十分可怖,小桃子过去,说不定要遭到陷害。

    还有一点,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桃子人小鬼大,在力气和武艺上不如人,但是在智力上人一等。

    桃子带了一个侍从,桃子手持旄节,上面是鹰头,铜质的,磨光了,锃亮,杖有一人多高,在桃子面前,显然很不像话。

    跟着的侍从,显然有两个桃子高,这样一来,桃子感到了安全感,同时,也在考虑怎样才能挥更大的作用。

    穿过长长的甬道,终于到了城门口,还好,城门外没有人,守城士兵喊:“军师一路顺风!”

    桃子扭头笑了笑,说:“好!”

    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从车内伸出头来,向城楼上的卫兵招手,又向开城门的招手,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子。

    他的旄节放在车上,驾车人的旁边,侍从在路上走,看起来走得轻松,车是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那人腿长,走起来一点都不费力。

    侍从叫阿里,跟着车身走,桃子问:“离开耳城了吗?”

    阿里有点烦,小屁孩,坐在车上,有马夫赶车,消遥自在,偏偏让我在旁边跑步,命运呐,不公平啊!

    他不敢怨言,连忙说:“军师,这次去找琅瑚将军,听说他吃人心,我们这次去,是不是有这样恐怖的事生?”

    “不要说,这事不好说,不过,本军师不怕,人都有一死,死一次怕什么,早死早享福。”桃子置生死于度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军师,正是早上刚升起来的太阳,还年轻着呢,为什么有这个感叹?”阿里问。

    阿里有老婆,有孩子,多少有些牵挂,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命丢在琅瑚那里,否则就麻烦了。因为自己死在外面,老婆要改嫁,孩子找新家,得不偿失,以前的努力就白费了。

    这时候,更重要的,是怎样让琅瑚放了桃子,桃子活着,自己不会死;桃子死了,自己也活不成。

    他们俩和马夫,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都别想跑。

    车在原野上走,走了一段路,阿里说:“军师,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个地方,是主战场,你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琅瑚将军派一支小小的队伍,就能将我们吞灭,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桃子说。

    桃子的年纪小,说话比较直率,不会拐弯抹角,但是,作为使者,前往现在的敌人中间,恐怕有点冒险。

    桃子属于琅瑚的猎杀对象之一,他的意思,是屠城,除了狐狸,就是要抓住假扮成道士的王子殿下,只为这两人,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粪土一般。

    桃子前往,真的是凶多吉少,桃子也心知肚明。狐狸投降,和军师指挥不力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也让琅瑚抓住了把柄,会更加利用这个弱点,大做文章,将这样的事无限扩大化。

    不过,桃子不害怕,这一点让人感到安心。

    阿里其实还蛮佩服他的,不过,把耳城让给沙王住,让人无法接受,要知道,沙王出身不好,是土匪,哪怕是不杀人、不放火的土匪,也还是土匪,名声已经出去,再掩饰也没有用。

    怎么能让土匪住在城内呢?粮食不够吃,草料也不够,还惹祸上身,这不,不是沙王入住耳城,就不会引来大兵来犯,哪怕是夏王安排来的兵,琅瑚统领的,以前是自己的兵,现在成了敌人。阿里不想当敌人,可是,没有办法,还是跟着城主走,城主投降了沙王,成了沙王的俘虏,虽然名分还是城主,可是已经不是以前的自由身,要受到沙王的影响,沙王表面上很尊重她,实际上沙王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是女流之辈,不足挂齿。

    看到了前方密密麻麻的像是白色蘑菇的营房,阿里提议休息,桃子当然不想为难他,毕竟是他在地上走,不是桃子,桃子要走,起码动作还要快一些,因为是奴仆,是听命于人的,地位在那里摆着,不能和桃子并驾齐驱。

    桃子说:“休息一会儿,等一会再赶路。”

    他说着,从车上跳下来,马夫不说话,桃子看看鹰头铜杖,这是使节棒,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是一国内乱,能否适用规则,还不清楚。

    休息了一阵子,桃子说:“明知是鬼门关,也要往前。这是没办法的,人固有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不说还好,越说越怕。阿里说:“这样吧,我相信,你一定会说服琅瑚将军的。他说不过军师,军师一定会转败为胜的。”

    桃子听他这一说,心想,这家伙很怕死,越怕死,越会死到临头,不把死当成一回事,那才好。有人说,视死如归,就是这么回事。

    阿里说完,桃子笑了笑说:“大叔,你是有家的人,家人都盼着你回家呢,说实话,我还没长大,没有成家,要到这个地方,的确有可能有去无回。”

    阿里说:“是的,军师,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当英雄,我是随从,你是红花,我是绿叶,到了琅瑚将军那里,一定要确保奴仆回家,家中老小都在盼着奴仆回家照顾呢。”

    “这个你放心,要是琅瑚杀人,就杀本军师,本军师啥都不怕,死不足惜,死得其所。如果要杀人,就让琅瑚杀本军师好了。”桃子说。

    桃子的说完,阿里哭了起来,马夫侧目看他,觉得他怎么不像个男人?这个家伙,其实很想弄清楚到底是否能回来,比较珍惜生命。

    以前是同伙,现在是敌人,使者去送信,实际和送死差不多。马夫一直受伤,一直在底层,也无所谓了。

    桃子吩咐动身,马夫面无表情,上了马车,阿里继续在后面跟着,腿肚子好像在抖,不过,这是生死关头,放在谁身上,谁都有些把持不住。

    很快,就进入了琅瑚的警戒区域内,有一队骑兵跑过来,穿着打扮,都是西夏**人的制式服装,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战士们看上去比较干练,适合作战,不是怎么拖泥带水的。

    骑兵队队长喝道:“呔,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擅闯兵营,这是战场,不要命了吗?”

    桃子在车里,听到声音,掀开帘子,站在车上,向骑兵队长拱了拱手,算是见面行了个礼,那队长一看是个娃娃,说:“你家爷娘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了?”

    队长话音一落,骑兵们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来,这是战场,反而更像是一次狩猎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