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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晟上下打量自己,他穿了送周子旺车裂那天才穿得黑色衣衫。虽然不是那么光彩,但干净整齐。长期锻炼保持了良好身材,让他看上去比周围大多数人更精神。
这么说吧,只要他愿意挺直腰板,硬起脸,绝对是这群人中最惹人注意的人之一。他有意想低调一点,努力让自己猥琐的像个郎中,但怎么也和“傻傻的”挂不上边。
张世策稍微清醒了点,忙着介绍道:“郑郎中是达鲁花赤大人请到袁州城,给赛罕大人的小少爷也种过的痘。”
这句话比一切说郑晟“能”的语言都有用。
老者眼看这一群站在十字路口说了半天话,眉头轻轻一弓,道:“聪儿,别闹了,你张世兄赶了三天的路,也疲乏了,回去再说吧。”
“好的,爹,”女孩忽然回头,朝郑晟狡黠的一笑,陪在老者右手边往镇子里走去,
自她出现,很自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郑晟夹在人群中,脑子里想着女孩最后对他那一笑,细长的眉舒展开,眼睛灵动,像是在表达歉意,让他生不出气来,……当然,他本来就没有生气。
温汤镇比从外面看的更大,房屋建造呈一座小舟的形状,散落在山脚下,镇子里的道路全是用方方正正的青石板铺的,干净平整。于家的宅子在在镇子的后部,再往后就是连绵的群山,铁矿就藏在山里。
路边的矮棚子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那是铁匠在煅炼铁器。郑晟估计这座镇子是因铁矿而繁荣,有点像后世的资源型城市。
于家的大门近三米宽,暗红色的木门上方密布黄色的门钉,木门的脚下有滚轴和滑道,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个豪强之家。难怪,以况天的傲气提及温汤镇的于家,语气也那么无奈。
进了大门,张世策完全把郑晟给遗忘了,他站在老者的左侧,目光游离在女孩的闪亮的耳坠和发髻上。
一行人走进中堂,老者吩咐仆从上座。郑晟坐在东边,张世策的下首。
老者张口刚要说话,突然低头剧烈的咳嗽,脸庞充血涨红,许久不停。
女孩焦急的起身走到他身边,老人摆左手让她离开,右手从衣袖中掏出一片白绢在嘴边抹过去,又迅速收回衣袖。他动作之快,让人想起武林高手藏在袖中暗器。
张世策欠身关切的问:“世伯?”
“没事的。”老者的声音低沉。
女孩轻快的神情不见了,眉宇中仿佛压着重重阴云。
老者朝屋子里的人笑了笑:“没事的,老毛病,三四年了。”
郑晟心中一动,咳嗽三四年不好,那只能是肺结核。肺结核是传染病,即使在后世也不好治愈,在这个年代就是不治之症,他也没有办法。
“郑郎中,”老者在招呼他,“在下温汤镇于永春,张世侄请你过来,一路辛苦了。”他指着那女孩道:“这是我的女儿于凤聪,从小娇惯,说话有不合适的地方,莫要见怪。”
随后,他的视线飘向大门方向,道:“去年袁州各地天花流行,我这镇子里死了四十多人,郑郎中能妙手回春,防治天花,真是莫大的喜讯。”
在袁州,凡是能与达鲁花赤赛罕扯上关系的人,都不容小觑。郑晟衣着朴素,但看行为举止气度不凡,身边的张世策也无法把他盖下去。于永春比在门口时对他客气多了。
郑晟拱手道:“医者仁心,救治病难是我的份内之事。”他说话声音洪亮,配上怎么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面孔,越看越不像郎中。
于凤聪明亮的眼睛忽的转过来,直视郑晟期待问:“郑郎中能治天花,想必医术高超,能看看我爹的病吗?”
这么多人面前说实情只怕是不妥,郑晟正不知该如何回答,于永春摆手道:“聪儿,不要为难郑郎中,我这个病你还不知道吗?”
于凤聪急切道:“爹,天花从前也是不能治的,郑郎中也许有什么办法呢。”
郑晟舔了舔嘴唇,最终还是决定当缩头乌龟。他就算把肺结核额病理说的再清楚,但无药可救,不如不说。
张世策忍不住插言安抚道:“郑郎中医术高超,在袁州城内开了明净堂没几个月,来看病的人快踏破门槛了,等种痘闲时给世伯看看,也许有办法也未可知。”
郑晟听张世策这么捧他,只好轻轻点头。
简单寒暄几句后,于永春吩咐仆从为两人安排住处,给郑晟独僻一院,并安排两个小厮和两个侍女候命。
据说本事大的人常常有怪毛病,医者秘术又不显于人,于永春花了不小的心思。好在郑晟年轻,没有半点高人的架子。
自郑晟住进院子后,就也没见到张世策,用屁股也能猜到他干什么去了。不过以张家和于家的关系,张世策和于凤聪两人的年纪相仿,娶回家不就得了,还用得着这么单恋吗?
郑晟随身携带了种痘的“水苗”,悠闲的等着于家把需要种痘的人挑出来便可以了。依他收取的价格,种痘的人数不会太多。
一夜过去,次日他用完早膳后便回院子继续等。
八九点钟光景,门外传来一个女声:“郑郎中!”于凤聪正从圆拱门中走进来。她今日穿了红白相间的裙装,走起路来像一支欢快的小鹿。
“半贯钱,太贵了!”她看见郑晟后,轻轻的蹙了蹙鼻子表示不满,随后脸上带笑伸出手指指着自己道:“加上我,一共十四个人种痘。”
半贯钱的价格确实很贵,足矣把镇上九成的人家排除在外。
郑晟不是不想降低价格,但他根本没机会试验用乳汁培育出来的“水苗”。他的名声在袁州传播开后,所有找他种痘的人都不能容忍失败。在找到新的人痘或者牛痘之前,他恨不得把价格提的更高。
“你也要种痘?”郑晟走到于凤聪身前一米。
女孩的睫毛很长,挡住了一点眼睛,乍一看雾气蒙蒙的,多看几眼便能发现她不是那种朦胧的女孩。
一个穿着鹿皮靴子到处跑的小姐,于家挑选人种痘的事也是她来告诉郑晟。只要稍微用点脑子就能猜到,于凤聪不是在大元朝随处可见的那种待字闺中,等着嫁出去的女孩。郑晟避开她的眼光,他必须要承认,张世策很有眼光。
于凤聪问:“我不能种痘吗?”
郑晟突然想开个玩笑,板着脸说:“种痘是有意外的,据我所知,给成人种痘遭遇意外的可能性比孩子大。”
“真的吗?”于凤聪犹豫了。
“如果发生意外,我可以保证你不会死,但是……患过天花的人痊愈后的样子,你是知道的。”
郑晟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不是个习惯开玩笑的人。
“哦,能活下来吗,”于凤聪低头用右手轻轻敲脑门,说:“郑郎中,你不知道,去年冬天,我有多担心自己会染上天花……会死。镇子里染天花的人都被赶出去了,等他们死在荒野中,我再让人把他们的尸体焚烧成灰。”
她声音低沉,回想过去那些残忍的事。
这个年代,为了阻止天花蔓延,这是唯一的法子。
郑晟道:“你们做的很好。”
于凤聪抬起头,眼里的凌厉刺破了雾气:“我也这么觉得。”
她静静的说:“依郑郎中所说,我就不种痘了,等我染上天花,再找你来救我吧,也许能保住性命。”
郑晟第一次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奇心。吸引他的不是于凤聪的眼神,而是她的决断和反应。
当然,她长的也不赖,该凸的地方凸,该鼓的地方鼓,皮靴和束身裙装让她的两条长腿很显眼,那双长长睫毛——如果她愿意温柔,很容易让人沉醉其中。郑晟的视线在于凤聪身上游离,重新在心里评价这个女人。
“一切凭小姐吩咐。”
“有一个人,绝对不能出意外,我弟弟于少泽。”
“不可能,”郑晟笑了,“你不是第一个跟我说这句话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人命无贵贱,我只是郎中,不是神佛。”
人命无贵贱!于凤聪目光骤然变冷,问:“你是明教弟子?”
“大小姐太紧张了,佛说众生平等,何况是人,”郑晟很随意的耸耸肩膀,“并不是只有明教教众才会说人命无贵贱。”
高人果然都有奇怪的观点,于凤聪算是领教到了。她的语调降下来,紧绷的面部变柔和,换了个自己更关心的问题:“郑郎中能看出来我爹患了什么病吗?”
“痨病。”
于凤聪眼里的雾气又回来了,问:“郑郎中能治吗,多少钱都行。”
“不能。”两个字的答案,干脆而绝情。
于凤聪心中惘然,她本没报多大希望,但听这位神秘的郎中亲口说出来,还免不了有些失落。
她没有在失落中沉浸太久:“好吧,郑郎中准备什么时候种痘?”
“明天吧,今天给准备种痘的孩子沐浴更衣,晚上随我祭祀天花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