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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攻城!

作者:麻辣涮牛肚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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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领:岳飞、牛兴、刘三刀

    重装骑兵:

    四阶槊骑营:2273人。

    轻装骑兵:

    三阶斥候:155人。

    轻装步兵:

    三阶刀盾手:168532人

    三阶长矛兵:4545人

    三阶步弓手:6672人

    特殊兵种:

    岳家军:16533人

    ……

    将近二十万大军,三阶刀盾手占了绝大多数。

    这还仅仅只是秦霄手下的兵。

    若是算上秦军,足有五十万大军。

    而安邑城中,守军兵力不过二十万出头。

    守,当然不至于完全守不住。

    毕竟,城头上的空间有限,五十万大军绝无可能一拥而上,只能分批攻城。

    如此一来,守城方反而是在兵力上占了优势。

    再加上地利,居高临下,无论是弓箭强弩,还是干脆从城头往下扔石头,杀伤力都是极大。

    反观攻城方,骑兵根本派不上用场,步弓手的射程也不够,只能用近战兵种去填。

    想要攻破安邑,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人命去堆,用数倍的伤亡,耗到守军兵力不足的时候,才是破城的机会。

    当然,若是慢慢打的话,将城围起来,偶尔派少量兵力去消耗城中的箭矢等辎重,耗上一年半载,城内粮草辎重不足的时候,再去攻打,就容易得多了。

    但秦霄却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耗着,副本停留的时间只剩下不到二十天。

    二十天之中,若是不能攻破安邑,秦霄便要损失一大块“肥肉”。

    安邑城外,秦霄遥遥望着城门之处。

    这个时代,战国七雄,每个国家都有数百城池。

    但大多数城池的规模都很小,有些城池之中,甚至人口都不足一千。

    然而,作为魏国的国都,安邑毫无疑问是这个时代首屈一指的大城。

    安邑这座城,其实来头不小,可谓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

    早在尧舜之时,安邑就是当时的都城。

    虽然后来迁都,但到了夏、商,又重新定都安邑。

    一直到现在,魏国的国都安邑,已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翻修、重建。

    现在的安邑,自然不是尧舜时的那座旧都。

    重建之后的安邑,以这个时代的标准而言,十分的雄伟,分为内、外两城。

    内城自不必说,魏王宫和魏国一些勋贵世族,都居住在内城。

    外城方方正正,四面城墙大约都有三四里宽,差不多有三层楼的高度,城外还有十几米宽的护城河。

    远远望去,隐约可以看到,城头密集的人影穿梭不止,显然驻扎了大量的兵力。

    这样的大城,攻打起来的难度极大。

    秦霄看了一会,转头看向身旁的商鞅,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攻下安邑,我答应你的三件事,便做完了两件了。”

    语气虽然像是没有当真,但商鞅却不会认为秦霄真的在开玩笑。

    当初,秦霄招揽商鞅,商鞅提出了三个条件。

    其一,放公叔痤归国。

    其二,必须要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商鞅才会正式加入秦霄麾下。

    至于最后一件事,就是给秦国、给公叔痤留下足够多的利益。

    前者,是因为商鞅相信了秦霄的故事,既然不能如同原本一样,为秦国做事,那么就要为秦国的未来谋划一番,也算了结了这段“因果”。

    而对公叔痤,就是纯粹的报恩了。

    虽然被公叔痤压制多年,但商鞅自认,在公叔痤身旁学到了很多东西。

    天地君亲师,这个师字,在这个年代,是非常重视的。

    作为学生,离开之前,为老师谋划一番利益,也是人之常情。

    事实上,这两件事,都可以合并到一起来办。

    攻打魏国,是给秦国牟利。

    但不把魏国按死,则是给公叔痤起复埋下伏笔。

    只要在这一战中,把魏国打疼了,让庞涓彻底失势,公叔痤迟早是要受到魏王重用的。

    但元气大伤的魏国,却也没办法再对秦国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了。

    略作沉吟,商鞅开口道:“君上放心便是,鞅不敢说一言九鼎,但自问却也做得到言而有信。”

    秦霄点了点头,却没有接话。

    静等了片刻,秦霄突然问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没有计时的钟表之类的工具,秦霄还是很不习惯,连判断时间都有些费事。

    一旁的卫兵查看过计时的沙漏后,对秦霄说道:“领主大人,离巳时还差一点。”

    “咱们和秦军约定的是巳时二刻开始攻城。”

    秦霄算了算时间,还剩下一个小时左右,叫来几名将领,吩咐道:“你们去做准备,再检查一边攻城器械,千万别出什么问题。”

    临时打造的攻城器械,自然不可能太复杂。

    跨越护城河所用的浮桥、攀爬城墙的云梯,还有撞击城门的撞角,简简单单的三样器械,省事,但却好用。

    不追求精巧,单纯的以量取胜,设法将尽可能多的士兵送到城头之上,去和守军肉搏。

    只要做到这一点,便算是成功了。

    “领主大人放心,已经检查好几遍了,绝对不会出错。”

    刘三刀还是老样子,只要不是十分严肃的场合,总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态度,认真不起来。

    秦霄脸色一黑,骂道:“检查过了,就不能再检查一遍吗?!还敢顶嘴,等下罚你第一个上城墙!”

    刘三刀打了个激灵。

    先登城头,这可不是荣耀,而是要命的事。

    就算刘三刀是个武将,率先登城,也是九死一生。

    但看到秦霄生气,刘三刀却是不敢讨价还价,哭丧着脸道:“末将遵令!”

    秦霄见刘三刀一副“老子死定了”的表情,不禁摇头:“你也别害怕,我还能真叫你去送死不成?忘了我的能力了?”

    怎么说,刘三刀也是第一个跟着自己的英雄。

    没有犯什么大错,只是嘴上皮了一下,秦霄怎么可能真的让他去送死?

    攻城虽然是个危险的任务,但刘三刀本身就是个冲锋陷阵的武将,再配合上秦霄的Buff加持,虽然依旧很危险,但却也不至于到九死一生的程度。

    只要刘三刀能在城头上站稳,让后续的兵力跟上,占住一块地盘,便能在这坚固的城防上打开一个突破口。

    当然,要是没办法站稳跟脚,被敌人包围起来,即便是个武将,也经不住大量士兵的围攻。

    这只是一番尝试。

    一旁的牛兴却是笑嘻嘻地对刘三刀道:“刘哥莫怕,一会小弟随你一起登城,你我联手,直接夺了这鸟城,献与领主大人!”

    然而,并没有人理会牛兴,气氛突然变得尴尬。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约定的时间临近,大军后方,战鼓和号角声开始响起。

    军旗飘动,数十万大军蓄势待发。

    秦霄沉声喝道:“岳飞听令!”

    岳飞立即拜倒:“末将在!”

    秦霄单手握着,向前举起,下令道:“攻城!”chapt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