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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龙眼观星处

作者:我有只招财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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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时正刻,弯月正悬于头顶,王阳一带着宋天恩三人依着柳半仙的话果然寻到了所谓的‘龙眼观星’处。

    这是林子里一片坡度比较平缓的地方,已经处于半山腰的位置,杂草丛生,植被也异常茂盛,茂盛到几乎没有人可以下脚的地方。

    无怪乎那七人找了那么大一圈却始终一无所获,这种地方如果不得门道,旁人怎么可能找的到?眼前根本就没有路走,他们进去瞎摸也是无用的。

    几人都是带了铁锹的,按那柳半仙的话,月下正中就是要找的将军冢,那还有什么可说的,是与不是挖了便知。

    柳天音在旁给几人打着灯照亮,三个大男人便接连抡起铁锹,一铲一铲的挖了起来。

    宋天恩间或还问,这要是挖到了墓却和村里人丢魂没有干系,那如何是好?王阳一只答,反正眼下也没有别的线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一时无话,几人铆足了力气挖了半个多小时,只听‘当啷’一声,宋天恩却是挖到了一个硬物,他停下来仔细去看,却见埋在土里的是一截平整光滑的石面。

    “还真有!”

    宋天恩大为吃惊,心下里也对柳半仙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人足不出户,只光听描述就把七个人找了大半月的地方给找出来了,本领实在了得。

    听到说挖出东西,其他人也都走了过来,王阳一看了眼那石面,倒有些踌躇,过了会儿才说道:

    “这要是内行人,恐怕挖出石头来就能推算出墓的大小和朝向方位,我们不行,要全挖出来也太费力气...这样吧,隔十米再下铲子,先把大概轮廓挖出来,再找门。”

    照着他的指挥,宋天恩和李程翌一南一北分开去挖,如果挖到东西就再把范围往外扩,如此又挖了好半天,宋天恩刚又要挪地方,这一脚迈出去却差点把自己给绊摔了。

    他低头一看,却发现是个埋在草丛里大晚上特别不容易瞧见的一个小洞,洞口黑黝黝的看着还挺深,但直径就一个拳头那么大。

    他叫来了王阳一,等王阳一蹲下一看却是露出了颇为意外的神色,随后他又围着那洞口附近找了好半天,最后似是发现什么,便招呼三人全部过去。

    柳天音的手电筒一照,宋天恩几人便清楚的看到在地上是一只昆虫的半截尸体,但也看不出来是什么虫子。

    “这虫子被吃了?”

    宋天恩疑惑的问道,王阳一却是叹了口气。

    “搞不好是只白仙作怪,可白仙又怎么会摄魂呢?”

    他看起来似乎也有些想不通了。

    “什么是白仙?”

    几人都是一脸懵逼,然后就听王阳一就给几人讲解起来。

    在这个世上,原来还存在着一些修仙的畜生,比较广为人知的就是那鼎鼎大名的‘黄大仙’和‘狐仙’,也就是黄鼠狼和狐狸,除此外,柳仙指的是蛇,白仙指的就是刺猬。

    这种畜生如果有了年头,修出了些道行,灵智一开智慧就丝毫也不亚于人。

    它们不但聪明,性子还各不相同,有的大仙就喜欢帮人,比如你丢了东西,或者在野外遇到野兽袭击,如果碰巧大仙在也许就会帮你寻物,或是帮你驱赶野兽。

    有的人也许曾经无意中跟大仙结下过缘,就比如故事里常见的那种桥段,什么狐仙报恩啊,鼠仙馈赠啊等等,这些大仙通常也是比较良善的。

    但有善就有恶,有的大仙就十分讨厌人,性子也阴毒,它们不喜欢别人打扰他们修炼,如果有人闯入他们的居地,那十有八九会遭到它们的报复。

    传闻中被大仙报复的人,最常见的就是莫名其妙的得病,有的还有会被附身,会表现出怪异的行为,比如突然开始吃生肉了,又比如会像蛇一样扭着身体在地上爬行。

    “白仙多半是比较善良的,有的白仙还会无偿的给人治病,它的本事很多,但也从来没听过它会摄魂的。”

    王阳一边解释着,一边还在俯着身子找,但很快他的手电就又停在了一处,几人围过去一看便看到了几颗花生大小的东西。

    “果然是白仙没错,这就是它的粪便,搞不好它就住在这个将军墓里。”

    “那咱们还要继续挖吗?”

    听了王阳一的结论,宋天恩问道,但这次王阳一却是语气无比肯定的回答。

    “挖,当然要挖,都不用去找什么墓的入口了,就顺着白仙这个洞挖,肯定能挖进去。”

    王阳一的话很快就被印证了,几人顺着白仙活动的小洞开挖,很快就也挖到了石面,但不知那白仙如何做到的,这足有巴掌那么厚的石面竟然也被它弄破了一个洞。

    这个洞本也就拳头那么大,但王阳一直接带头就抡起铁锹招呼下去,同时也让几人一齐帮手砸开。

    本来这种东西历经千年的风吹日晒就已经没那么坚硬了,再加上早有破口,所以砸了没多久就真给几人砸出了一个能供一人下去的洞。

    那么,真要下去吗?

    “如果村子里的人一睡不醒就是和这白仙有关系,那这白仙的报复心理可见一斑,我们就这么下去对上它恐怕要吃亏,还是先回去准备一下吧。”

    王阳一却没有直接下去,而是选择比较谨慎的先退回去。

    当夜,几人撤回。

    回去后第二天王阳一就亲自去找了趟村长,经他介绍就从一个常上山打猎的村民手里花了5000块钱买下了一只正准备待宰剥皮的黄毛狐狸。

    狐狸是很值钱的,值钱当然在于皮毛,一般来说狐狸肉是没人吃的,因为不管怎么烹饪都会有股子尿骚臭味,而之所以王阳一现在要弄只狐狸来,就是因为狐狸是刺猬的天敌。

    刺猬这种东西因为背上有尖刺,很多动物遇见了它就只有头疼的份,但狐狸却恰好能克它,因为狐狸很聪明,它每每捕猎时都会先用爪子把刺猬拨倒,然后再去咬它柔软的肚子。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王阳一就是准备靠着这只黄毛狐狸下洞去会会那只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