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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朝,昊明十四年,早春。
叶宛穿过斑驳的树荫,走在迂回婉转的园林之中,身后屁颠屁颠的跟着那只叫做罗刹的小猫。
他走到窗子那边,转身做了个接的动作,小猫一个腾跃就到了他的怀里。
叶宛抱着花猫,对着猫的耳朵小声说:“好心烦啊,想打人。”
他说想打人的时候,语气也是十分温和,有一种撒娇似的慵懒。
猫被他吹的耳朵很痒痒,闪了两下耳朵z之后继续听着他说话,但是听的似懂非懂的,只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叶宛把身体斜靠在雕花窗棂前,身后那一片翠竹照下来的光影,就立刻有了旖旎的形状。
当朝曾经盛世,民风豪放,有同性可婚的习俗。
叶宛和猫咪说的就是朝廷里要送他去和番的事情。
斐朝自建国伊始,因为周边各国势力大,是以将戍边的功臣封王,而今戍边的齐王,势力日渐壮大。
然而自开国皇帝之后,大斐朝的继位者就一个赛一个的昏庸。
如今朝廷式微,戍边的郡王们要什么,昏了头的皇帝就给什么。
所以他这个成国公的侄子,要被送去和亲,也就不足为奇了。
少年齐王承袭了他父亲的王位,征战沙场,为朝廷驱逐了不少环伺周边的贼寇。
如今小齐王业已成年,尚未娶妻,皇室这边对他都巴结的不得了。
这不刚刚打赢了一场胜仗,怂皇帝立刻就派人去打听他想要什么封赏。
结果人家什么封赏都不要,点名就要一个人。
叶宛刚听到家人和他说和番的消息的时候,脑子里嗡的一声。
他心里猜这齐王莫不是小心眼记得他们年少时候的旧事,要不为什么就点名要他,还美其名曰和番。
都是在一个国度里,人家送到外族的才叫和番。
你一个戍边的郡王,娶妻还叫什么和番,呸!
说起这个齐王,叶宛七八岁时候见过他一面。
当时还是个小小少年的齐王和他父亲到皇城述职。
叶宛记得那家伙小时候长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肤色就普通孩童的白嫩。
小齐王胖乎乎的,一笑起来两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唇色倒是艳了些,但是远没有叶宛的鲜艳。
叶宛见了他的模样,觉得丑极了,心里悄悄嘀咕:“要是自己长成这副模样,才不会笑。”
但是小齐王就是傻乎乎的胖小子,还总是看不出个眉眼高低的追着叶宛玩闹。
那时候叶宛珠圆玉润,漂亮乖巧,是一家人手心里的宝。
彼时他的父亲前成国公叶维志还在。
在叶宛眼中,父亲惯常是严厉的,偶尔因为他顽皮,严肃的教训他几句,但这教训也是装的。
转头叶维志就会对人夸赞叶宛如何的聪明,写的诗文如何飘逸。
母亲对他更是溺爱,宠的他眼中没有天地。
叶宛见过很多王公贵族的子女,都是懒得出奇,对付这些同龄人,叶宛可是没输过的。
家里但凡是来人做客,无论是比他年长还是年幼,都会被他欺负。
但是这个小齐王就不同了,他的功夫比那些小孩明显高出不少。
“你好丑,不要跟着我。”曲径通幽的回廊中,叶宛转过头对他说。
“我娘说我不丑。”小齐王的语气有点委屈。
“行,你要跟着我也可以,那我叫你小齐,不叫你什么小齐王,在这里我才是王。”叶宛叉着腰对小齐王说。
“好的,可以。”不就是个称呼吗,小齐利落爽快的答应了。
叶宛本来是要甩开他,但是没想到他这么爽快,只感到有些意外。
甩不开他,只能撅起嘴在前面走。
小齐王可以几下就爬上很高的树,这让叶宛嫉妒不已。
他站在一棵桃花树下,看着小齐利利索索的爬上一块山石。
没见过身手这么利落的少年,这要是让其他伙伴们知道了,还不得笑话他比不过,叶宛气的拿手里的枣糖砸他。
枣糖是母亲给他特意制的,个头有一个核桃那么大,如果想吃的话,要砸碎了才可以吃到。
叶宛搭着家里的仆从的肩膀,才勉勉强强爬上一座假山。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就那么飞扬跋扈的站在一块山石上,朝小齐王丢枣糖。
小齐王就站在他的对面,两个人距离很近,叶宛丢出去一块枣糖,一砸一个准,打在小齐王的头上只听见“咚”的一声。
光听这一声响,就觉得打的挺疼。
然后看见小齐王捂住头,叶宛心里便有些慌了,他赶紧从山石上爬了下来,转身就跑。
那个山石叶宛上去下来都是用爬的。
但是小齐王身手明显比他利落,他直接是一下就从假山上蹦了下来。
叶宛有点怂了,赶紧倒腾着两条腿向后山跑,小齐王在后面追。
齐王边跑边喊他的名字,然后还把扔在地上的枣糖一颗一颗都拾起来,小心翼翼的装在口袋里。
叶维志是时任成国公,几世的沿袭,所居住园林非常大,要把整个园子逛完,得需要个把时辰。
两个人就一前一后,在偌大的园子里疯跑。
虽然最后叶宛还是跑不过他,但是仗着自己对地形熟悉,躲进了一个假山的山洞里。
叶宛涨红着一张小脸,在山洞里气喘吁吁的,听着周围的动静。
他能听见小齐王的脚步声在四周环绕,不一会就没了声音。
“真是个棒槌。”叶宛心想这个家伙一定是没发现他,然后向着别的地方跑远了。
他探头探脑的从假山里往外望,结果猝不及防的,正好看见了小齐王笑眯眯的看着他。
“我就知道你一定躲起来了。”他就坐在山洞口的一块石头上,还是笑笑的模样。
叶宛听那语气好像是没怪他,但是他心里很是理亏,于是又转身缩回到山洞里。
谁知道小齐王跳下石头,跟着也进了山洞。
两人在假山的山洞里狭路相逢,距离很近,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
叶宛害怕极了,他看见小齐王的口袋向外鼓鼓着,看样子他把那些刚才叶宛丢出去的枣糖都收起来了。
他眼神惊恐的看着他,心想这个家伙是不是为了报复会把这些枣糖再朝他丢过来。
叶宛又慌慌张张的抬头,看见他头顶有一个凸起的包。
风吹树叶哗哗的响着,狭窄的山洞里,能听见彼此喘息的声音。
叶宛可怜巴巴的看了他几眼,漂亮的眼中弥漫着雾气,格外的楚楚可怜,好像被枣糖砸到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一定会被这个家伙捶几下,叶宛心想。
结果那个家伙平静了一会儿气息之后,只是垂下眸子,轻轻拉起叶宛的手。
小齐王握住叶宛的手,冲他憨憨的说:“摸一下,就不疼了。”
看样子是想把叶宛的手放在那个凸起的包上。
小齐王握了一会,看叶宛没反应,就又不好意思的把他的手放开了。
叶宛心里琢磨,打就打了,为了防止他去父亲面前告状,勉为其难的摸一下吧。
就摸一下。
他踮起脚尖,伸出小手摸了一下小齐头顶那个凸起的包,那个包感觉烫烫的。
小齐王疼的发出斯哈斯哈的声音。
叶宛心里不免生了愧疚,吞吐了半天,说了一句:“府里面有药房,要不咱还是去抹点药吧。”
“不用,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小齐王的语气很笃定,还呲呲的笑着。
“笑个屁,真像个面饼。”叶宛心里说。
打那以后小齐王再上高,叶宛就在底下眼巴巴的望着,也没有再丢枣糖打他。
这件事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但是一提起小齐王,叶宛依然记得他笑着拉起他的手,露出两颗小虎牙的样子。
小齐王一直到父亲述职完毕,离开的时候来道别,叶宛记得他头顶的包才刚刚消下去,留下了一块红色的印记。
现在叶宛成了没了庇护的孤家寡人,不知道这个家伙会把当年的枣糖之仇都报回来。
一定会的,叶宛猜想。
叶宛抱着小猫,下巴在它头顶蹭了蹭:“到了那边也许会更坏,罗刹你要是同意我去的话,你就摆摆尾巴。”
猫咪像听得懂人语一样,抬头用澄澈的眸子看着叶宛,尾巴果真就动了一动。
“好吧。”叶宛服了气,抱着罗刹离开了园子。
罗刹是一只橘色花猫,刚生下来还是小奶猫的时候就抱了来,给叶宛作伴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
这猫随了主人的性子,性格中有一种隐忍的狠,在成国公府中,白兰氏偶尔来找叶宛,罗刹就站在高处去抓白兰氏的头发。
有罗刹在,白兰氏来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发髻,走的时候必然要被它抓得乱蓬蓬。
白兰氏,原姓“波利安菲亚”,祖上来自罗斯国,是叶宛的婶娘。
由于她名字一长串,足足有二十个字左右,够念个半天,叶宛的二叔叶增寿嫌麻烦,就直接称其为白兰氏。
叶增寿兄弟三人,幼弟早夭,兄长叶维志是前任成国公,也就是叶宛的父亲,去世已经三年有余。
叶维志膝下荒凉,只有叶宛这一个儿子,父亲去世后,叶宛无所依靠,只能寄居在叶增寿府上。
白兰氏是叶宛名义上的婶娘,之所以是名义上的,是因为叶增寿极其喜欢拈花惹草,叶宛婶娘众多,但是白兰氏是始终居于首位,屹立不倒的那一个。
白兰氏虽是异国人,但是汉话说的极其顺溜。
偶尔的她会找叶宛来玩,但是叶宛并不愿意和她交心。
这会儿叶宛正躺在摇椅上假寐。
白兰氏轻摇罗扇,娉娉婷婷的走过来,在扇子后面时不时看着叶宛的脸。
这几年家中变迁,叶宛看尽人情冷暖,他已经习惯有什么烦心事就去睡觉,一觉解千愁,梦里什么都有,睡醒了什么都忘了。
一日三餐吃的顺心,有耐读的话本看,有两三好友,叶宛就知足且逍遥。
在斐朝,话本是大热的行当,普通的百姓没有太多的娱乐,就喜爱在闲暇时间读上三两页话本打发时间。
话本是他好友金则钰写的,不用花银子买。
其实这些署名金则钰的话本拿出来,其中有一部分的精华的章节都是叶宛代笔。
两人合作,金则钰只要把场面铺足了,叶宛写华彩章节就好。
叶宛和金则钰经常玩的游戏是,叶宛随便把新出炉的一个词用墨挡上,变成口口口口,金则钰去添上,保准和叶宛想的是一个词。
话本的收入,金则钰留了一部分玩乐,其余的大部分都给了叶宛。
所以叶宛手里的银票一大把,只是不显山不露水。
他在众人以为的迷蒙表象中,过着逍遥恣意的生活。
白天睡的时间长,其实是因为晚上在坊间玩的太久。
斐朝都城洛安,城中有一百零八个坊,有的是玩乐的地方。
叶宛在其间流连忘返。
虽然深夜出去游玩的事情,成国公府里的人并不知晓,但是叶宛成日里大睡特睡,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名声。
等到白兰氏到了近前,叶宛才懒洋洋起身,深施一礼:“白兰婶娘。”
这个小子偏偏发明了这样一个称呼,听着不伦不类,却挑不出毛病。
白兰氏莞尔一笑,扇子扇的飞快,说话还带着番邦口音:“叫婶娘就好了。”
她的目光在叶宛脸上停了一瞬,她由衷赞叹这个侄子不但五官出奇的俊美,皮肤也那么莹润,她白兰氏见过了这么多场面,可是从没见过这么俊雅的人。
白兰氏看久了心里轻哼了一声,想着这样一副好容颜却是连书也不读,看来老天就不会让人太过完美。
叶宛向着白兰氏施了一礼,瞅着她向院子里的聘礼看了一眼。
看见她的眼神,叶宛心神领会:“齐王的聘礼太过繁复,要不,白兰婶娘帮我整理一下?”
“听说齐地多有盛产,但是齐王府上下都是武人,也不一定有什么好玩意。”
白兰氏这女子惯常把正话反着说。
但是叶宛也不是吃素的,想当年他一个刚刚及笄的小孩子,任叶增寿把父亲留下来的宅子翻了个遍,也没搜刮出多少金银。
老小子早就帮小小子把东西藏好了。
藏好归藏好,但是对于聘礼,叶宛就喜欢古玩字画什么的,珠宝那些他看也不看。
齐王的礼他早就看过了,字画还算入眼,大概这个齐王也知道他的爱好。
他早就把那些字画妥善放好,只留下些剩不太入眼的珠宝留着打发人。
“朝廷真是闲得很,只是一个成亲弄得还怪不一样,不知道以为我去了别国。”叶宛看她不走,又嘟囔了两句。
叶宛有时候语出惊人,不管是谁都会被他编排两句不好听的话。
白兰氏听的惊悚,圆润的脸蛋跟着一哆嗦:“贤侄可不能这么说,齐王至今还有亲眷在别国为王,按理说也算外族。”
怕听到什么不该听的,白兰氏赶紧拿着几样她认为像样的珠宝要走,她也是着急赶回去看大热的话本,却全然不知道话本是他侄子写的。
“年纪轻轻还是要多动弹动弹,不要太过于贪睡。”白兰氏临走还不忘充长辈叮嘱。
叶宛眯着眼睛,睡意勃发:“谢白兰婶娘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