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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没见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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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深知自己在北满成了众矢之的的厉歌依旧很小心,他抢了一间民房,将里面的人都捆起来堵住嘴塞进了菜窖里,随后,将被褥挪到炕边,打了个地铺。

    这是他的习惯,凡是床、炕紧挨窗户的,绝不睡,否则在睡梦中被人隔着窗子一枪整死都不明白是怎么死的,毕竟,他就经常干这种事。

    等一切准备好了,连屋里的灯都没吹,直接入眠。

    这一晚上寒风吹的,像是野狼嘶嚎,就跟大自然在急切的准备好了所有,要给谁送葬差不多,躺在地上的厉歌都直闹心。

    他翻了个身,尝试性的睁开了双眼,就觉着双眼之间有眼眵粘黏,头脑发木时,才明白身体已经很劳累、只是精神状态还没有从兴奋中转回来,才会困的难受却始终睡不着。

    江湖人迷信,什么眼皮狂跳、心慌心悸这些都已经是不好的兆头,尤其是闹心,厉歌默默的将盒子炮握在了手里,准备就这么拎着枪睡时……

    哒哒哒哒哒哒哒!

    机枪声响连成了一片。

    机枪?

    厉歌的第一反应就是许锐锋动用了日本人的势力,否则城里的坐地炮哪有用机枪的,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这是战争武器!

    他紧缩炕边上一动都不敢动,腿收着、手抱着,恨不能将脑袋缩进腔子里,生怕伸展过长从炕体边缘探了出去遭受流弹袭击。厉歌太知道这种土房的墙体根本就挡不住子弹了,虽说子弹顺着墙体打进来会稍微改变一些方向,但是主要贯穿力还是存在的,挨上也不好受。

    当第一梭子打完,厉歌听出了枪声只有一处,还没等分析,耳边已经传来了狗剩子的叫骂,对这个声音,他痛恨至极!

    这孩子太鬼了,属于那种眼珠一转就是一个主意,小眼睛一眯就能想出个办法的类型,自己虽说在交手过程中没落下风,但依然屡次三番的着了他的道,也的确失了面子……

    哒哒哒哒哒哒。

    第二阵机枪声传来,桌面上的油灯被直接打爆,巨大的火团冲天而起后,火焰顺着灯油形成流火覆盖上了整个桌面,在房间内忽明忽暗的燃烧了起来。

    厉歌是眼睁睁看着那火焰就在眼前蒸腾却一点办法也没有,这要是等把房子点着了,还不得将自己活活烧死么?

    幸好,狗剩子并没有那个耐心,也没端着机枪手在窗口门口等必要通道处,而是顺窗户扔进来一个黑漆漆的物体。

    咕噜。

    这东西就落在厉歌的面前,还冒着烟,待厉歌看清楚它的长相,魂差点都吓飞出去,这是——手榴弹!

    屋里不能待了,厉歌宛如一只炸毛的猫,直接弓着背从地上爬了起来,登上了炕以后,顺着窗口纵身一跃,‘嗖’一下窜了出去,在落地时就地一滚,刚起身抬头,正发现眼前的狗剩子手握另外一枚手榴弹看着他。

    这是还要往里扔第二颗啊?

    “我凑!”

    厉歌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骂人了,可当他看见狗剩子脚下的机枪,手里的手榴弹还是没忍住,当年日本子和老毛子打仗,老毛子用的也就是这些家伙事式了吧?

    他一个电炮就掫到了狗剩子脸上,那孩子都没出声,‘噗嗵’一个后仰栽倒在地后,厉歌顺靴子里扥出一把匕首。

    枪?

    刚才从窗口窜出来的的时候,卡窗户沿上直接扔出屋里,要不然谁要是不直接拎枪怼着这孩子的脑门上搂火,谁就是乌龟王八蛋养的。

    这一拳挨的,狗剩子双眼直冒金星,好不容易等缓过来一点,用脑瓜子顶着地面爬起来时,手里的手榴弹也没撒手。

    最生气的,是厨师,他端着莫辛纳甘趴在钟楼上一个劲嘀咕着‘出来、出来’,因为在瞄准线内有一堵墙已经完全遮挡了他的视线,令其彻底丧失了目标。

    谁让经验丰富的厉歌在开打以后,立即缩着身子站在了墙根底下,生怕被偷袭呢。

    或许,正是这种小心给了狗剩子缓一下的机会,也正是这种小心给了厉歌这个名满南满的杀手能活到现在的生命。

    爬起来转过身,狗剩子和厉歌面对面了,俩人视线刚对上,可以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谁也不再顾忌的同时向对方窜了过去。从速度上来说,厉歌更快,也更专业,单手提刀从小腹部往上挑着扎向狗剩子的心脏;狗剩子呢,够贼,交上手不图有功但求无过,用手榴弹的铁头儿猛砸刀背,‘嘡’一声脆响后,厉歌手往下一沉,就在他以为出现了乘之机那一刻,人家将计就计,脑瓜子一头槌就撞了下来。

    碰。

    正撞狗剩子胸口,将他这个往前冲的体态直接锤的后退了好几步。

    毕竟狗剩子一身能耐是偷学的,没有人喂过招也不曾和谁动过手,在经验上与经常和死神擦肩的厉歌根本没法比。要说偶尔的抖抖机灵可能还行,真要是到了玩命阶段,两个他也不是厉歌的对手,狗剩子和许锐锋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两次对抗,先是挨了人家一拳,后又挨了一个头槌,狗剩子知道自己很可能打不过了,在后退几步的距离立即拧开了手榴弹的盖子伸手抓向了那根引线。

    厉歌吓一激灵,连忙大喊:“你要干嘛!”

    “我他妈炸死你!”

    厉歌就算是江湖经验再丰富,也没见过刚交手就同归于尽的,关键是你到底什么意思啊?哦,手榴弹一响,我这儿炸一个乱七八糟、你自己来个七零八落,图什么?

    江湖争斗求的是胜利,在这个基础上弄死对手体现凶狠,你这上来就要你死我活连亡命徒都不算,这叫有病!

    有病?

    这正是狗剩子的聪明之处,他太知道自己打不过厉歌了,真要继续下去,用不了几下连这种机会都不可能再有,那时候怎么办?干瞪眼等死?所以,狗剩子一不做二不休,拉着引线举着手榴弹,从刚才厉歌一直占便宜的状态一下就变成了满大街的追着厉歌跑。

    堂堂南满坐地炮被狗剩子追着跑,理由竟然是不敢换命!

    他当然不敢,凭什么敢?

    厉歌好歹叫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大拿,你狗剩子是谁?和你换命不是明摆着亏本么,和许锐锋换了明还能成为一代传说,和你,只能剩下一个‘虎’字。

    那么,狗剩子真敢死么?

    他不知道。

    是真不知道。

    这时候的狗剩子基本上和普通醉鬼差不多,只感觉到血气上涌,眼珠子赤红。当这种时候发现打不过厉歌,那基本是不考虑后果的,至于手里这根引线会不会被拉动,手榴弹有没有可能引爆,狗剩子全然不考虑,眼前剩下的全是许锐锋的责骂和自己明明为他好却不被理解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