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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十二年二月,正值草长莺飞时节,无边的田野中绿色铺陈,各色野花争奇斗艳,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某个村子的一处土墙边,李子涵斜靠在柳树之下,望着前方渐走渐远的一人一马,心中渐渐升起落寞之感,他终于觉察到自己与这片陌生时空有了融合的迹象。
就在半年前,身为二十一世纪高中毕业生的李子涵意外穿越到了唐朝。
当他在一片山野中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后脑隐隐作疼,入目所见净是荒草杂树,茫然四顾半天后他低头看去,发觉自己竟穿着一身长袍!
“这!?”他抬起双手,发现根本就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对白皙手掌,摸摸脑袋,自己竟然还留着长发竖髻!
懵了好一阵后,李子涵才明白过来,自己可能像以前看过的小说一样,穿越了!
只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地方?会不会还是地球?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自己的这具身躯家境如何?有没有三妻四妾、家财万贯?
不过庆幸的是当自己醒来的时候没有某位美女端着汤碗对自己说:“大郎,该吃药了!”
冷静下来后他发现自己还背着一个包袱,里面有些颜色不太好的干粮、几串铜钱和几张文书,除此之外就是一个匣子。
李子涵来了精神,他拿起铜钱仔细辨认,上面铸的是繁体汉字,这个发现让他很是兴奋,只要是汉字就表明自己仍在地球上,而文字内容更令他有些激动:“开元通宝”!
难不成现在是唐朝?
就是不知道是初唐、盛唐还是晚唐?
李子涵又拿起那几纸文书,其中一张上面“過所”两字甚是醒目,后面从左往右长长写了几段话。每段话后面还盖了大印,密密麻麻的繁体字很多都不认识,不过最开始的“京都興化坊李守字無傷,父峰,祖祚”几个字他还是识得的。
文书上每段话的最后也都注有日期,均为“天寶十一年某月某日……”
看来真穿越到了唐朝,还是天宝十一年左右!
李子涵记得史书上写得清楚,公元755年冬,也就是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那么天宝十一年也就是752年。而自己现在占据的这具身体也姓李,只不过叫李守字无伤,父亲名唤李峰,祖父叫李祚。
弄明白这些信息后,李子涵渐渐适应下来。
李守就李守吧,这名字比起几千年后满大街的“梓嘉”、“子涵”、“艺涵”叫着省劲。
再打开那个沉甸甸的匣子,李子涵不禁吃了一惊,里面居然是几块赤金!
不错啊,自己总算没穿成一个穷光蛋。
欣赏了一会明晃晃的金块,新鲜出炉的“李守”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野外,古代可是有不少盗匪野兽出没的。
想到这里他赶紧收拾东西,背好包袱站了起来。
但腰腿的动作忽然引起脑后一阵疼痛。李守下意识地哎呦了一声,他摸摸后脑勺,发现居然还有血丝!
看来这具身体之所以被自己占据,是因为脑袋受了重伤!
还好肉体依旧活着。
他忍痛拍了拍身上的杂草灰尘,顺便看了看腰身。
还行,这具肉身家境不错,身高估计在一米八五以上,体型也不弱,身上的袍服虽然脏了,但能看出来做工考究,腰间丝带品相也甚佳,特别是上面居然还挂着一个刀鞘,不过跟后世不同,它前端细后端扁粗,是用上好的木料和皮革做就。
李守又在周围找了找,果然发现了一柄单端开刃的长剑或者叫刀的武器,顺便还找到了一顶式样古怪的帽子。
把刀入鞘,两者严丝合缝。
帽子暂时不能带了,毕竟脑袋上有伤。
接下来,“李守”便朝着远处腾起几丝青烟的方向走去。
青烟升腾之处乃是一座村落,附近有条小河,村子四周建有土围,村里的屋子也都是茅草屋,一派古朴之风。
村里的人居然都认识李守,其中便包括一名自称是里长的老汉。
后来李守才弄清楚,原来自己前几天在这村子里借宿过。
里长见离开这个村子不到一天就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李守也有些不可思议。
两人在李守曾经住过的屋子里交流了半天后才互相弄清楚原委。
“可怜你这京城来的公子哥了!”
里长看着李守脑后的血迹和伤口叹气道:“咱这里很多年未曾听说有什么强盗出没,你定是遇到了野兽!”
“可能是吧,但我这脑袋受了伤,先前的事情根本想不起来。”李守有些心虚地解释。
好在里长见多识广,没有怀疑有人借尸还魂在自己面前作妖。
见到李守的可怜模样,老汉很想帮他,便趁着晚饭的功夫给李守讲了一下自己所了解的情况。
原来李守是前些天从西边山区过来的,当时还骑着一匹大黑马。
在查看了他的“过所”之后,里长便同意他在村子里借宿,顺便还帮他雇了人做饭。当时的李守手脚总是不自觉地发抖,眼睛喜欢乱转,嘴里念叨最多的话就是“去范阳,讨公道!”。
里长见他精神有些不太正常,曾套过他的话。
好像李守的父亲曾经为他说过一门亲事,只不过当时李家显赫,对方势微,即便李守看起来有些不正常,双方对这门亲事还是乐见其成的。
但后来李家失势,对方却开始官运亨通,对于自己女儿嫁给李守这样的人,对方变得不情不愿起来。
三年前,李父去世后李守更是家道中落,对方便趁着到范阳上任的机会提出退婚的要求,还拿会帮助李守在外地寻个差使作为交换条件。
李守的家人没了主意,算是默认了这件事情。
但李守却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守孝期满后便在好友的帮助下离开长安城向着范阳奔来,估计是因为脑子不好使又不认识路,这家伙竟多走了几百里转到了山区,直到几天前才来到村里住了下来。
里长了解的一切便仅限于此。好歹让李守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既来之则安之,想通了后李守便在村里安心养伤。
第二天,里长找了几名青壮上山,最后真寻到了大黑马的残躯,看起来确实是遭了野兽的毒手,李守应该是逃跑时掉下山岗摔伤的,好巧不巧伤到了脑袋,忘掉了以前的事情。
不过也因祸得福,因为他的手脚居然从此再不乱抖,眼睛看人的时候也不再乱瞟。
夺了别人身躯的李子涵自然乐得接受里长的结论,他对去范阳讨什么公道才不感兴趣。要知道大唐妇女生活水平好,官员家的闺女更是如此,她们在出土的壁画里个个膀大腰圆,万一对方也是这种风格的女子,自己这身板岂不是羊入虎口?
所以还是先把伤养好,然后直接返回长安来的痛快,自己在京城有房有地,娶个漂亮的女子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做了这样的决定后,李守却又不安起来,因为在这具躯体的深处有个声音似乎总在呐喊“去范阳、讨公道!”,这让他担心是不是上任阴魂不散,自己必须先完成这个遗愿才能正式接管对方的遗产,也就是这具身体。
除此之外,让“李守”完全没想到的是,在养伤的时候他发现这具身躯居然有着奇特之处,就是每当聚精会神的时候,其反应速度比常人要快上太多。
打个比方来说,许多后世电影里高手能用筷子夹住飞来飞去的苍蝇,还有某位日本剑客在大喝一声“伊娃咳”后可以切掉蚊子的后腿,李守本以为那都是骗观众的,却没想到现在这具身躯居然真能做到!
这就爽歪歪了!
难道前任“李守”手抖和眼睛乱瞟竟是这种特长没有掌握的外在体现?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养伤期间李守院子里的苍蝇和蚊子便遭遇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就在某一天李守玩得兴起之时,他的异常举动被路过此地的一名男子看到了。
对方又惊又喜,态度非常强硬地一定要收他为徒。
那男子声称自己乃幽州城有名的侠士,名唤张任,曾经一日之内连挑三座坊市内的异族高手且战而胜之。从此在幽州城内的帮派中有了一席之地。
李守听得只撇嘴,这不就是流氓团伙中比较能打的打手嘛?既然吹得这么厉害,为啥跑到这偏僻的小山村来,难不成跟自己一样迷路了?
后来听张任解释李守才弄明白,原来这位遇到了一个名叫田承嗣的家伙,打败了对方后,田承嗣的师傅找上门来切磋武艺,对方号称北地第一高手,名叫沈寒策。
两人对战的结果就是张任惨遭击败,最终不得不离开幽州城。四处乱逛之下来到这处村落并遇到了李守。
张任看出李守的天赋乃是速度,其迅捷程度甚至超过了当世一流高手,但缺点就是力量和技巧太差。
面对这样的天才学生张任自然不会放过,便怀着琢磨宝玉的心态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李守也勉强接受了这个便宜师傅。
两人便在村里长住下来,在张任的指导下李守上午练习力量、刀法,下午学习槊法和射箭。
当然,唐朝的槊是管制兵器,一般人弄不到也不允许持有,只能用棍代替。
一系列的正规套路下来,李守在半年后便正式出师了。
张任见教无可教便也告辞离开,他打算去京城长安谋个差事。
临了还嘱咐李守,到了范阳后有机会的话再教训一下田承嗣和他师傅沈寒策,因为据张任估计,现在的李守完全有能力击败北地第一高手。
除此之外,张任还有两个徒弟留在范阳,让李守有机会的话可以去认识一下,不过估计是怕丢人的缘故,张任居然没告诉李守这两位师兄的名字。
李守感激师傅的倾心教导,分了他一半的金子。顺便告诉张任到了长安可以去兴化坊打听一下自己的住处,遇到困难时可以报李守的名字,至于好使不好使,那就不知道了。
半年的相处,是人总会生出些感情,何况对方还是倾囊相授的师傅,所以才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
接下来,李守便把目光投向了东北方向,是时候去范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