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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城是中型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宋由薇住在市中心,昌明和普城中学也接近市中心。然而,位置稍偏东的泰华,却显得更像市中心。
外圈是嘈杂的人员与车辆,内部是杂乱的小食街。
只要走进这人声的风暴圈,感觉能忘掉一切。因为这里的繁盛与嘈杂,就真的像龙卷风,像暴风把你围住了…这股,热烈的暴风……
你就在风的中心…当风足够大的时候,电闪雷鸣,瓢泼大雨,都与你没有关系了。伤痛的雨水被卷入风中——然后就都围着你转,你就看不见他了。
这只是一个中型城市,一个每天数万人进进出出的繁盛地带。这里少有的让宋由薇,理解了向往大城市的人的心情。
地面是脏的,因为被成千万次百万次,甚至上亿次的踩踏过。厨杂余烟的熏染仿佛给地面渡了一层油。但是没人在意。
热情洋溢的红色,渡在这座超级繁华的“欢乐城”的门口,明明是纯色,却让人能看出“欢迎光临”四个大字。直贯耳入的嘈杂声,各种喇叭的叫声,七字八句,有声有调的广播,在不断的嘶扯,再用尽全力将客人引来。左一句右一句的迎宾词和广告,简直是想把人的耳朵撕下来。各种富丽的,明艳的,五彩的颜色,全被一统打在这里——
唰——
将人晃的神志不清。
她相信每个人看到这里的昌盛,这里不协调的乱七八糟的各种色彩,无数的嘈杂人声,应该都被晃的大脑混乱。但好像所有人都向往这个——哪怕雾气缭绕,哪怕噪声刺耳,但就是如同现代的“大唐盛世”的“人堆城”……
也许是因为到了这里,接近“比肩接踵”的人群密集度,会让你感觉到站在世界之中。五色斑斓或者说是杂乱无章的色彩,会顺着你的视神经,刺激你的大脑。让你的大脑不断的惊叹“我在人群之中!”“我在人海之中!”“我是这世界的一份子!”然后刺激激素的产生,冲击着你的个感官,让着你将杂乱的一切,归为盛世的繁荣……
“宋小薇!想什么呢?!”
钟扶森已经连叫了她好几声了。她都没反应,声音放大了好几分贝,才把她从虚晃中扯回来。
“对不起,我出神了……”
“你在想什么呀,居然这么专注……”
“没什么……”她什么都没说,但她很懊恼。她总是容易出神,脑子想到很远的地方。
“你想吃什么?”
“嗯…都好…章鱼烧啊,烤粉丝啊……”
“感觉你像是老顾客了。”
“那是当然啦。泰华是整个普城最繁盛的地方,哪个普城人没来过呀?”
“哈哈也是…”
走进美食街,不同色彩的味道同时涌入她的鼻腔…煎炒烹炸,山珍海味,西域八荒各种美食……
美食街上真的人稠如川水。过了油的石板路上,架着一排“方盒子”,顺着长长的美食街,由北至南。香味都是从这些神秘的“方盒子”里传出来的。好像天神落下的陷阱,神秘的盒子放出香味,就像是猪笼草的分泌物吸引昆虫,然后人就被吸引过去了,然后……
她再一次懊恼的拍了自己的头:你在胡想什么呀?
就是一排卖美食的屋子。
她觉得自己不该任由自己的思维乱跑了。今天不是自己一个人出来玩的。
如果像往常一样,是自己带着耳机活在大脑里,那怎么想随意。只要别撞上墙。
但是今天身边还有钟扶森呢。
钟扶森刚刚拉住她了。他到旁边去买章鱼烧。
钟扶森的眼珠子都要掉到那铁板上了。没注意宋由薇刚刚又发呆去了。
“快尝尝……”
他话语急切,眼睛里全都是期待。
“嗯…老味道……”
跟原先一样,好吃。并且物美价廉——这是这里的特色。
钟扶森也尝了。并且做出了感叹。不是对美食,而是对这个地方:
“啊,比起万达,我还是更喜欢这里。”
万达像是高级商场。虽然有美食街,但全然没有这里的热闹丰富廉价……
就这样一个浅显易懂的原因,宋由薇却问了为什么。
“啊?”
少年不明白她的疑问。但用灿烂的笑容,直接了当的为她解释——
“这里多亲民啊!而且还热闹!”
“啊……”少女一下子就笑了,并不是之前的礼仪之笑,是会心的。
钟扶森看着她笑,自己也是兴致极佳,嘴角藏不住笑容:
“我知道,你喜欢安静,不喜欢热闹。只是偶尔也要热闹热闹嘛——”
“嗯——”
温暖的日光倾下,这是落日的余晖,在向两个人道别。
“我想买点饮料……”
“好啊,哪家?去那家吧!我给你推荐……”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热情的人。
至少,除了利益牵扯,很少有人这么对她热情,而且是长久的热情。
毕竟没有人会一直愿意对着一个冰块热情相待。
因为她无法被对方的热情带动。她认为,自己是木讷的,是内向的。当别人热情以待时,自己总会像,无法左右自己了的木偶——
她不是讨厌别人热情,她感谢对方的重视。她也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热脸贴冷屁股”。可自己就是,没有那种,与其呼应表达的天赋……
但是钟扶森好像并不介意他付出的热情有没有答复。
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呢……
思绪随着风——吹呀——红日被吹下去了,灯却被吹亮了。街上闪着霓虹灯,五彩斑斓的光有规律的闪来闪去。那些她往日看着格外刺眼的光,今天似乎变柔和了……
烤粉丝啊,肉串啊,奶茶啊,边吃边逛……想想就要长胖。钟扶森一脸惊奇:面前的姑娘,分明是竹竿上渡了层皮,居然还要担心长胖的事情……
“你才几斤呀?”
“上次称是48公斤……”
“166的身高48公斤???我比你高了十厘米,却比你重了20多公斤!”
“你是男人好吗?”
钟扶森上下打量她:
“…我觉得你还是长一点肉更好看……”
“真的?”
“真的!”
钟扶森拼命点头。
“呵呵……”
……
夜黑的像是天公一笔浓墨重彩,无心无月无云,简直是直接把墨桶打翻了……
霓虹灯光璀璨的泰华城,拼命的闪烁,拼命的吵闹,似乎是想凭一己之力把白日的明媚拉回来,想要把夜空照亮。
可黑夜就像深渊一样。
无论是多亮的灯,都无法把它打亮。
路巷,街口,高脚桌。从将近落日走到了天边看不到一丝光痕。累了,便坐下了。
“啊……”
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的宋由薇,是被钟扶森的声音扯回来的。
“哎!”
钟扶森两个胳膊在桌上随意一盘,好奇的问她:
“你一直这样吗?”
“怎样?”宋由薇被问糊涂了。还以为他说的是她高敏的事。
“你一直这样…总是发呆吗?”
“啊…你注意到呀。”宋由薇脸上迟钝:“是啊,我总是在发呆。”
“为什么啊?”
钟扶森满脸疑问。
因为脑子中的世界比现实要舒服一点。
亿点吧……
现实总是不能遂愿,但那个世界什么都有。
但她解释为:
“不常常发呆,怎么想出那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呢?”
“哦~”钟扶森完全信她:“真的,大作家呀!”
宋由薇尴尬一笑。她淡然的反应,却全然没有浇灭钟扶森洋溢着的热情阳光。他颇为好奇的问:
“可以给我讲你的故事吗?你的…小说?”
“嗯?”宋由薇笑了:“你愿意听吗?它很长很长很长,而且很复杂……”
“我不怕复杂,我无聊的很!”
“这可是你说的,不许打断我。”
宋由薇的脑海嵌入另一个世界……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还没有任何文明的存在。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相互厮杀。黑种人因为优异的体能,成功的奴役了其他两种人。
可因为一场小行星撞地球,改变了地球的磁场,释放了许多未知的能量…地球上的所有人,都拥有了更顽强的生命力,五感更加发达…更重要的是,小行星释放的能量团,让接触它的人拥有特殊的神力。
借助这种神力,白种人和黄种人揭竿而起,推翻了黑种人的统治天下。世界也陷入混沌,黑种人都成了阶下囚。
然而,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群人,期盼着世界和平。在黄种人凉氏和白种人金(king)氏,以及黄种人家族白家的帮助下,黑人阿索宙拥有了小行星的核心——众神之石。他拥有了世界上所有种类的神力。统治了天下,自立为天帝。
这是故事的第一部分。
然而,阿索宙没有对的起昔日战友的信任。骑士在杀死恶龙之后,往往会变成恶龙。他恶心的自尊心,是他没有平复黑人的身份,而是一统白种和黄种人,建立了“神的朝代”,史称“神朝”。
他将凉氏封为魇王,金氏封为质王,选天下能力者,设立了“一帝二王三君四皇五尊”制度。娶了白家女做了天后。但天后看透了他的凉薄,离开了他,回到了白家,白家族隐退。
千年之后,神朝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天帝利用他的众神之石,长存于世,并且生性一天比一天暴戾。他在醉酒后创造了新的人类,然而,当他看到被创造出的人类又步上了征战,想起曾经被奴役的记忆,他一怒之下要杀死人类。质王一族反抗,于是他下令绞死质王一族。引起了众神的反抗。但也被他压制。而此时的魇王之位,落在了凉戟身上。他决心反抗。于是做了许久的谋划,谋划之中,他也死于计划……
“叮铃铃玲玲……”
钟扶森听得正上头,宋由薇电话却响了。
她只能接起来:
“老爹…嗯…我跟同学在外面…嗯,我会快回去的。”
很快,电话又挂断。
“你爸催你回去啦?”
“嗯…也快到点了。”宋由薇看时间——过的可真快呀,快八点半了。还要坐车回家…希望能九点之前到家。
“那,我改天再讲吧!”
钟扶森细心的发现她心情好了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异常的高兴。
“嗯…我还想知道后面发生什么了呢……”
宋由薇心中暗喜。没想到,他愿意听下去,而且还很期待……
“嗯……怎么说呢?女主角还没登场……”
“啊…啊?”钟扶森完全懵掉:“讲了这么多,主角还没登场吗?”
“是啊,虽然前奏很多,但写的时候都不会长。”她给了他一个剧透:“凉戟的女儿和白家的后人才是女主和男主。”
“呃……”
好复杂呀,她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钟扶森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