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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两人都可永生,每日他若忙于政务,不能与她相见,相守的时间亦是屈指可数。
她只恳求他一个时辰,相较之下,是他太吝啬。
如此默默相处,甚至不需太多话语,却甜蜜幸福,他觉得心满意足,却又忍不住心生贪念。
锦璃坐正时,察觉到他动容的视线,含笑斜睨他一眼,眼角眉梢都是妩媚暖热的微笑瞬。
他却反而有些不自然,佯装忙碌的给女儿整理小衣裳,避开她的眼神,却听到苏妍珍在一旁低声的打趣。
“璃儿,你们刚才……是在眉目传情么?”
御胭媚就搓着手臂说道,“孩子生了一群还这样,害得我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你们找打呢?!”锦璃嗔怒笑着,这就去打御胭媚和苏妍珍鱿。
苏锦煜和苏现,康邕正从凉亭外进来。
苏锦煜眼尖地看到锦璃的小动作,忍不住嚷道,“苏锦璃,干什么?仗着你家夫君在,欺负我们胭媚呢?”
锦璃满腹冤枉,“我哪敢欺负她?尽是她欺负我们!”
御胭媚就抱儿子躲到夫君怀里去,苏妍珍也默然上前,挽住苏现的手臂。
锦璃忙起身给康邕行礼,忍不住问,“父皇,您不是忙着看奏折么?怎也过来了?”
“听说有场精彩的比试,我们来瞧瞧。”
康邕摆手示意众人不必行礼,转身,就在王绮茹身边坐下来。
不过片刻,轩辕丽就回来。
一辆马车紧随她身后,绸布掀开,竟是满车的蜡烛。
七皇子嗔目结舌,忍不住奔出去,“丽儿,你买这么多蜡烛做什么?”
“皇后娘娘的题,我在书上见到过,是一个老和尚给小和尚出的,不过,他给了小和尚一文钱,小和尚买了蜡烛来,照亮黑暗。”
小丫头颇为骄傲地说着,已然胜券在握。
“所以,我买这么多蜡烛,能照亮整个莫黎城的黑夜,这是最有价值的!”
七皇子摸了摸额角,不好急着评判。
女儿如此做却也有些道理,但是,蜡烛的价值,未免牵强。
现在,他只能期盼,淳于缦笨一点。
御谨看着轩辕丽,星辰斑斓的眼眸,已然透出难以言喻的厌恶。
“轩辕丽,我莫黎城是一座不夜城,昼夜灯火辉煌,且照明大都是用夜明珠,实在……用不着蜡烛。你这些蜡烛,恐怕只能捐到寺里去,给和尚们用。”
锦璃忙呵斥,“谨儿,轩辕丽是客人……”
“她拿那金簪换一车蜡烛,母后,您可真舍得!单那簪上一颗宝石都……”
“你急什么?簪子还是会赎回来的。”
锦璃忙给前一刻随行去的宫女递了眼色,命她马上去把金簪赎回来。
半个时辰过去,淳于缦才返回来。
两个宫女赶了两辆马车回来,一辆堆满了大口袋,后面一辆车上则是十几笼鸡。
锦璃和御蓝斯相视一笑,对这个儿媳皆是非常满意。
就连康邕和王绮茹也忍不住点头。
轩辕丽却不服气地嘲讽问道,“淳于缦,你买这些东西做什么?”
“这是粟米种,还有三样蔬菜种。
这些若种在地里,足够莫黎城的一家五口的人类子民,一整年吃穿不愁。
粟米能吃,蔬菜做成菜肴之余,还能换些银两,而且,都能留下种子,来年再种。
后面车上的鸡,能生蛋,蛋又能孵化小鸡,如此,吃不了的鸡蛋,和养不了的小鸡,都还可以拿去换银子,做些小生意。”
御谨开心地冲出凉亭,横抱起淳于缦,开心地转了两圈。
“缦儿,你这主意好,能拯救一个家呢!不,是拯救好多家!”
小丫头得到夫君的夸赞,忍不住抿嘴儿笑。
康邕忍不住道,“缦儿,你怎么想到的这主意?”
淳于缦忙跪下,“回皇外公,缦儿平时和母后玩过家家时学来的。”
御蓝斯诧异地侧首看向娇妻,“皇后精明,过家家,也能教导孩子?!”
锦璃靠在他肩臂上,“谢皇上夸赞,皇上可有赏么?”
御蓝斯皮笑肉不笑,“赏赐先不提,朕送你的发簪,你最好还能找回来!”
锦璃顿时暗囧,忙把两人叫到面前。
“轩辕丽,你那支金簪换了多少银子?”
“一百两。”
“缦儿,你呢?”
淳于缦忙道,“回母后,缦儿换了一千两银子。买了那些东西,怕来不及赶回,还剩了不少,这是银票。”
小丫头说着,忙递上银票。
御蓝斯却摇头,“一千两也少了,你母后那发簪,是朕亲手画了图样打造出来的,上面镶嵌的宝石,每一颗至少值三千
两。”
众人震惊咋舌,有人在心里啪啦啪啦拨弄算盘,皆是忍不住看向锦璃的发髻,那上面除了两支小金簪,只有一朵宝蓝色绢纱牡丹辉映着舞衣。
淳于缦忙跪下请罪,“父皇恕罪,儿臣知错。”
御蓝斯却直接宣告,“不过,缦儿,你赢了!朕和你母后,对你很满意,谨儿也很开心。朕会命史官,把这件事记入史册。”
“谢父皇恩典!”
轩辕丽却始终不曾跪下过,站在锦璃和御蓝斯面前,怒气横冲,仍是不服。
“这个不公平,我要和淳于缦比武!”
王绮茹素来喜欢孩子,但这孩子,她实在谈不上喜欢。
“轩辕丽,你年长缦儿三岁,武功比她多练三年,你固然比她厉害,但如此赢她,光彩么?传扬出去,大家只会说你欺负弱小。”
锦璃见她眼泪又落下来,忙上前,给她擦泪。
“本宫给你和缦儿出的题目,是评判你们的心有多宽。你买的蜡烛也很好,但你这想法是那小和尚的,不是你自己的,而且,你换得银子也不够多。”
小丫头抽抽噎噎,完全不听她耐心的解释。
锦璃自嘲笑了笑,也不禁苦恼这丫头的任性。
“或许,在你心里,本宫那支发簪,不过是一支普通的金簪吧。”
锦璃说着,又从头上拔下两支。
“那两支与这两支是完整的一套,每一支上正反面都刻了字,是本宫的夫君,亲手刻下的,正面是执子之手,反面是与子偕老。莫说簪子本身,单单这情谊,亦是无价的。”
轩辕丽顿时止了泪。
御蓝斯沉声说道,“莫黎城当铺内的伙计与掌柜,无人不认得那字迹,就算你不懂,他们也会凭那字,凭发簪的材质,代你估量价钱,但你……恐怕是求胜心切,没有去当铺,直接拿发簪换了一车蜡烛回来。”
七皇子上前来,惭愧地跪下请罪,“是我轩辕邦教女无方,让皇上与皇后娘娘见笑了。”
说着,忙按住轩辕丽给锦璃和御蓝斯跪下请罪。
御蓝斯却懒得再与他们客气,“七皇子疼女儿,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也该好好磨砺她这脾性,所幸,今日是朕与锦璃给了苍兄面子,若遇到其他人,恐怕早就把她拖下去砍了。”
*
这一日,被轩辕丽闹得,轩辕苍颜面尽毁,他们未再久留,便告辞离开。
御蓝斯仍是顾念轩辕苍让锦璃双眼复明,恪尽礼仪,带了全家,将他们送到城门处。
轩辕丽灰头土脸,巴不得一辈子不再来莫黎城。
轩辕夏却恋恋不舍,临上马车,竟然又冲回来,一下子抱住了无殇和黑焰。
“无殇,我会想你的,你也记得想我哈!”
无殇却推开她,冷酷地说道,“本皇子一天到晚的忙,没空想其他的,若是练功走了神,少不得挨鞭子,所以,你也不必想本皇子!”
轩辕夏失望地哼了一声,格外看了眼龚姣儿,才跟着父母上了马车。
御蓝斯若有所思地瞧着那群启程地狼人,忍不住呼出一口气。
“但愿,他们一辈子不要再回来。”
锦璃似笑非笑地倚在他怀里,“皇上不喜欢他们,可以灭了狼族。”
灭狼族,他不是没想过。
“罢了,朕只想和皇后过几天平静日子。”
锦璃却清楚地知道,他和哥哥在黑杉岭附近,驻扎了不少兵马,若非进攻,便是严防。
御蓝斯催促一群小不点马上回去读书,于是,嬷嬷、护卫、宫女们忙都带着娃儿们上了马车。
御蓝斯则扣着锦璃的手,上了帝后华车。
“随朕去巡城。”
“莫黎城都转了几百遍,臣妾要回去炼丹药。”她拧身挣逃,作势要和孩子们一起走。
血族王陛下突然就和丹药吃起醋来,打横抱起她,掳进马车里。
瞬间,强大的结界封住了马车,再不给她逃离的机会,车外的人,也窥听不到车内的半丝声响。
“难道朕竟不及那些丹药重要?”
“不是说巡城么?又不是巡皇上!”
柔婉的话语,狡黠揶揄,妩媚如丝,都被狂烈如火的吻吞没。
*
三百年后……
血族在血族王御蓝斯的统治之下,已然成为之下,最强盛不衰的王朝。
这位混血帝王,曾被吸血鬼视为最低贱血统的皇子殿下,强硬改写血族的史册,让他名字里那个“斯”字,成为了血族最高贵的字。
而血族王与皇后苏锦璃,以最缓慢的速度,在三百年间,孕育了三十位皇嗣,加之大皇子御谨,共三十一位。
恰,血族二皇子御无殇的寿辰,作为吸血鬼来说,年满三百周岁,亦是真正的成年大礼,是一生之中最
重要的一日。
更何况,与他同一日过生辰的,还有年满两百岁的第九皇子御琛,和年满十二岁的第二十八公主御缇。
因此,各国畏于血族霸气,提早启程,不惜长途跋涉,纷纷来贺。
血族文武百官更是瞑思苦想着,如何送三位寿星贺礼。
当然,给无殇皇子赐婚,更是首要大事,也成了帝后与太皇陛下最头痛的事。
无殇皇子已拒绝上百次赐婚。
臣民们甚至怀疑,这位文武双绝,每日专注于政务的皇子殿下,有断袖之癖。
生辰宴前夕,皇宫上下七彩宫灯,映得天地辉煌。
家宴之后,众皇子公主们都从紫宸宫告退出来。
宫灯通明的白玉宫道上,一群容貌绝美如仙的男女们,锦衣华服,贵雅从容,三五相携,有说有笑,和乐融融。
淳于缦和御琴、御瑟,拉住最要好的龚姣儿,追问她今年给无殇送什么礼。
龚姣儿发髻高绾,冷艳逼人的一身艳红蛟绡纱袍,映得娇颜如雪,瞧着前面与御谨低声商谈政务的无殇,眼眸愈加冷了三分。
“不送!我死也不送他礼物!”
御琴顿时忍不住,替二哥抱不平,“姣儿姐姐,你今年生辰得父皇特赐封为公主,二哥可是送你好大一个礼盒庆贺呢!”
这话不提还好,提起来龚姣儿就火冒三丈。
众人都看到,那是个漂漂亮亮,贵雅奢华的大箱子,上面还拴着红绸结,却抬到她的寝宫里打开来,才知道,里面是一个穿着新郎袍服的、奇丑无比的丑男人!
那男人猥琐的神情,这会儿想起来都觉得恶心。
更可恶的是,他还奉送她一句话,“二皇子担心姣儿公主嫁不出去,特让为夫来与小姐洞房!”
御无殇,这该死的臭男人,分明是血淋淋地讥讽她一辈子嫁不出去!——
题外话——无殇长大了……O(∩_∩)O~就是有点……坏得掉渣!点个赞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