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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恶兽痊愈的速度,更胜吸血鬼与狼人,战事足足持续一个时辰,方才结束。
将士们筋疲力竭,俯视着满地残尸与血污,惊魂未定,生怕倒下的恶兽里,又突然诈尸般复活几只。
最令人毛骨悚然地,是安凤归这心思。
竟以药物改进吸血鬼和狼人的痊愈速度,用于驯化猛兽凡。
轩辕苍下令,军队重整列队,他却孤身站在恶兽群里,静看默哀良久竟无法转过身来。
他高大的身躯上落满了黄沙,金色的铠甲蒙了尘,光泽黯哑,远远看去,就如一尊孤冷的黄石雕。
锦璃看了眼众人,见狼人们皆是低头默哀,忙奔向轩辕苍。
他黄沙满面,修长的睫毛上也挂满了沙粒,深刻的五官越显得刚毅凛然,正气如虹,只是这份肃穆,凝重和悲恸,也令人心痛难安謦。
“苍兄……节哀!”
她知道,他在默哀的,是自己的同类,是自己的族人。
她也知道,这些恶兽被斩断尾巴,失了灵魂,被奴役到如此地步,都非自愿。
轩辕苍嘲讽地悲恸苦笑,“这就是狼人的悲哀。我们必须有尾巴,否则,将与猎狗,野狼,牲畜,没什么差别。”
锦璃握住他按在长剑上的大手,不知该如何才能开解他的痛苦。
他是储君,肩负雪狼王朝的未来,此处虽然沉埋黄沙,但是,难保有人不会这样残害狼族子民。
“苍兄,人类生老病死,难抵时间摧残。
吸血鬼惧怕阳光,被血脉所牵引,白日里,他们需得蒙头罩脸方才敢外出,而且时刻被牵引捆束,不得自由。
这一切,都是无法改变的悲哀。
说起来,狼人倒是幸运的,可长生不死,可力大无穷,可享受阳光,还可品尝人类可口的美食,而不再茹毛饮血。
只要狼人保护好自己,就可避免这些悲哀。
苍兄身为储君,应该做的不是默哀,而是该想着,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轩辕苍视线被她一番轻柔细语唤回,他反手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抹掉眼角的泪,“璃儿,谢谢你让我来……”
“也谢谢苍兄这样不遗余力地为我犯险!”她上前一步,轻轻拥住他,如拥抱自己的嫡亲兄长。“皇兄仁爱天下,一定会成为雪狼王朝的旷世明君!”
“我一定尽力而为,不让你失望。”
“我们走吧,让死去的狼人们再次安息长眠!”
轩辕苍转过身来,悲恸瞬间敛去,霸气四射地举起长剑,“启程!”
将士们山呼响应,整天动地,整个大漠,失了宁静。
*
然而,这不容侵扰的大漠,却不过几个时辰,就将那些尸体掩埋无踪。
流沙在沙丘上回旋飞走,仿佛仙女舞动的丝带,缥缈妖娆,分外美丽,却吹得人睁不开眼。
一盘落日,贴着地的棱线,透出一层深红。
沙漠被晚霞笼罩,变得橙红如火,广袤的大漠,如一片睡着了的海……
这海面之上,就映出了一片瑰奇的景象。
如玉的碧水,蓝紫色的树林,争奇斗艳的奇花异草,雄奇的楼阁宫殿,皆是浮于沙丘云海之上,天水相映,那一隅仿佛天宫幻景。
队伍冗长的狼族大军,就在高耸的山丘上,从容不迫的行进着,看到那绮丽的幻景,皆是兴奋惊叹不已。
锦璃骑坐在马背上,忍不住寻找御蓝斯的身影,却见他不知何时,竟飞到了她身边来,就巨大的羽翼垂护肩侧,仿佛一只收拢羽翼的雄鹰,尊贵冷酷,气势沉静。
“阿溟,那个……怎么像……”莫黎王宫?!
这等景象,御蓝斯早见过多次,早已见怪不怪。
不过,他倒是第一次见到,莫黎城会在半空里浮现,鹰眸里也不禁露出几分惊喜之色。
乐正夕曾说,那些蓝紫色的树,吸纳光线的,可防止城内惧怕阳光的吸血鬼被阳光伤害。
是因为这个原因……莫黎城才会成为蜃光幻景吧。
自己一手建造的城,成为世人向往的神幻之境,他深感惊喜。
将士们皆是瞪大眼睛而不眨,生怕错过了那美景。
然而,那景象不过只出现一刻,吊足了观景人的胃口之后,天际缓缓又恢复成一片暗红。
华星闪耀,满月无垠,寂冷的夜即将来临。
锦璃忍不住对御蓝斯笑道,“我这一定是吉兆吧!”
“别和伏瀛一样,总拿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论吉凶。”
他却不敢告诉宝贝娇妻,这蜃景,在血族古籍中,乃是大凶之兆,因为只有即将死亡之人,才能看到上天呈现的幻景。
当然,他御蓝斯是不会相信这些胡言乱语的。
记载这事儿的古籍,也被他清理了烧毁,免得这
书去祸害他的子民。
只是,想起锦煜,御胭媚和锦璃被绑在柱子上的一幕,心头还是隐隐一沉……
康恒视线在两人之间流转,待队伍再次起行,他忙策马跟上锦璃。
“锦璃,你去过那地方吗?”
“那是我和阿溟的家——溟王宫!”
“……原来如此。”
康恒唇角的笑微僵,不着痕迹看了眼飞向高空的御蓝斯,旋即转开了视线。
轩辕苍笑着于左侧拍了拍他的肩,大有同病相怜之感。
康恒看向他,两人相视,笑意中,皆是自嘲而惭愧。
凭此幻美一景,他才发现,从前,和御蓝斯抗衡,是多么地可笑。
那个男子在人间生生建造了一片仙境,且那仙境并非凌于俗世遥不可及。
它敞开大门,接纳其他族人的进驻,在那里的狼人,吸血鬼,人类可自由自在的相爱,成婚,成家,立业。
城外的人,向往那里,城内的人,不愿再离开。
他已然是天下无冕之王,他若想一统天下,不必再耗费一兵一卒,只需一句话即可。
“那些蓝紫色的树,是真的存在?”
康恒就如一个从未走出过村寨的人,刚刚进城,问这个,问那个,整个军队,都在听着他和锦璃的一问一答。
“那是王宫总管乐正夕,从很遥远的地方移植来的,听说要去那地方要翻过很多山,绕过很多城……那树不只是王宫内种了,王宫门前的街上也有。还有,莫黎城所有的街道上都种满了花,一年四季都如春夏般美丽惊艳。”
锦璃不厌其烦地一一解说。
康恒啧啧赞叹不已,“此生不去,是莫大的遗憾!”
锦璃不自然地清浅一笑,忽然想到,前世他的一番话。
他也曾拥着她,立在玉鳞江畔,遥望对岸,也曾如此希冀期盼,却终是……那个小小的愿望,包裹那整整一世,都成了巨大的遗憾。
“听说,父皇在溟王宫长居那些时日,竟没了同皇贵妃云游天下的心思。”
“他同御蓝斯学了不少修建城池的奇招,还拿回去不少律法古籍研看。”
“大概是看到莫黎城之后,忽开了眼界。相较之下,大齐京城,像极一座村寨!而他老人家也成了一位失败的帝王。”
“若如此说,当初你这储君,岂不是更失败?!”
“是呀!我不只是失败,还罪该万死!”
锦璃倒是没想到,他竟不但不生气,反而坦然承认。
若在从前,恐怕他冷酷的利眸一瞪,便要与她为此争执……
诧异一转头,却正见康恒仰头,看向御蓝斯,那眼神,尊崇,钦佩,竟如臣民虔诚膜拜天神一般。
她未打扰他对御蓝斯的欣赏,心底却忽然有些别扭。
因她堕入前世劫难,御蓝斯为救她,曾喂康恒血液。
当然,那是情急之下,为救他而逼不得已……
然而,康恒这一眼,是因血液牵引,还是因为由衷的钦佩与血脉牵引,却是只有他自己知晓了。
不过,和自己的前夫吃醋,实在是一件滑稽可笑的事。
她策马到轩辕苍身边,爽快地邀请道,“苍兄,自从离开莫黎城之后,你一直没有再去过。若是有空,就带康恒,一起去莫黎城玩吧。”
“好。我也一直有些想念无殇呢!”
轩辕玖就挤到两人身边来,与锦璃一左一右相随而行。
这情景,有些似曾相识,在雪狼族的那场狩猎便是如此,可那时,没有这样美好,而现在这美好与平静,依旧有些牵强。
“皇兄,我还没有恭喜你当上狼族储君呢!”
“九弟客气。”
轩辕苍却摸不透他这恭喜,有几分真,几分假。
“九弟,当初你是为迎娶苏静琪而去的大齐,文武百官都等着你的好消息,你却就此一去不返,父皇为此很是焦急。在外面玩够了,就回去吧。”
轩辕玖却目视着前方,口气不羁地说道,“不回去了,我要前往天廊城,在那里开设一家最大的医馆,开馆授徒。”
轩辕苍眼神复杂地看着他,没有答应,也没有阻挠,他在沉思。
他并非不知,眼前的九弟轩辕玖,并非真正的轩辕玖,而是曾经心狠手毒的轩辕颐。
纵然其他人原谅了他的罪行,不再恨,不再追究,可他是狼族的储君,他无法看着自己的兄弟,以另一个兄弟的样子,安活于世。
他无法想象,轩辕颐每日照镜子时,看到那张不属于自己的脸,是惊悚,是泰然,还是愧疚……如此心智扭曲,如此不择手段,是错的!且不容原谅!
这件事,他也理当承禀父皇。
锦璃见气氛不对,忍不住揶揄,“玖兄,你是看中了那座黑杉岭上的毒物吧?”
“哈哈哈……,璃儿,还是你了解我。”
他的确是喜欢那些奇毒之物,近山而居,正适合研究那些毒蛇毒花。
轩辕苍听着两人有说有笑,刚毅的麦色俊颜,顷刻间肃冷铁青。
他不知,锦璃是如何接纳轩辕玖的,纵然曾患难与共,冰释了前嫌,她也不该坐视他以他人的容貌活下去。
于是,他策马到了前面去,不再理会他们。
“玖兄,苍兄怎么了?他好像是在生气呢!”
轩辕玖摇头失笑,“他是在生我的气。”
锦璃怀疑地看向轩辕苍的背影,俯身在马背上,脸儿朝着轩辕玖的方向,把手括在唇边,压低声音,“可我怎么觉得,他是在生我们的气?”
“有吗?他那么爱你,就算生你的气,也是因为吃醋吧!”
“……”
气氛变得微妙,轩辕苍未再理会锦璃,也未再理会过轩辕玖。
锦璃在康恒那边收取满腹闷火,策马看着轩辕苍的背影,不禁愈加烦闷。
她抬头看向天空,就见御风、御穹、南宫恪正商讨着什么,声音于高空里被风吹散,忽高忽低。
本是可瞬间飞出沙漠的吸血鬼们,因狼族大军跋山涉水来相助,宁愿随着军队前行走出沙漠,也不肯失礼地提前离开。
御蓝斯察觉到锦璃的视线,飞身落下来,挥着羽翼,随着她并肩前行。
“免皇祖母担忧,朝中人心不安,父皇与翱王先回朝,至于御之煌与安凤归是否暗有往来,也需得彻查。”
锦璃看向前面,正见御穹和御风对轩辕苍道别。
三人客气寒暄,看不出狼人与吸血鬼之间水火不容的痕迹。
轩辕苍在御风和御穹面前,亦是恭敬内敛,沉稳潇洒依旧,并无身为晚辈的拘谨。
锦璃收回视线,却有一事想不通。
“阿溟,御之煌,怎和这件事有关?”
“安凤归是御之煌的外婆。”
“哦……”
她拖着长音夸张地哦完,心里倏然咯噔一下,就忙叫御穹。
“父皇,儿臣有几句话想单独对您说。”
御穹本是要走的,听得儿媳急迫大嚷,便转身飞回来。
锦璃见御蓝斯还在一旁,气恼斥道,“御蓝斯,你离得远点,不要偷听我和父皇说话。”
御蓝斯疑惑地不悦挑眉,“有什么话不能直接对我讲?”
她皮笑肉不笑,狡黠歪头瞪他一眼,“谁让你不肯对我坦白你和那女子的事,就是不让你听!”
御蓝斯俊颜冷邪一笑,这醋吃得,可酸到莫黎城去了!
他伸手指戳了下她的头盔,就叫对高空里喊道,“恪,弥里,凌一,随我出沙漠去给大家找营帐!”
一转眼,四人就飞走了。
遥望南宫恪那一双变为栗色的羽翼,锦璃并没有觉的突兀。
其实,她一直在想着,如何化解那段怨念,也一直想让他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康泰安然地长活于世。
御穹到她身侧来,“锦璃,有什么话直说无妨。”
锦璃忙从马背的包袱里取出一封信,双手恭谨递上,俏颜沉静凝重。
“儿臣恳请父皇回宫之后,把这封信转呈皇祖母。那天,于猎场,儿臣恳请翱王前来救阿溟,怕谨儿和无殇听了去担心,因此不辞而别,恐怕皇祖母会被御之煌挑拨而误会。”
御穹没想到,她竟如此心细如尘。
他赞赏地和蔼一笑,把信收入袖中。
“朕一定转交。你且宽心,你皇祖母并非不辨善恶的昏聩之人,她一定会谅解的。”
“是!”锦璃略一沉思,分清轻重,又道,“还有,儿臣擅自做主,恳请狼王发兵相助,恐怕在朝中引起轩然大波,儿臣回朝之后,定会负荆请罪!”
“你救了朕,翱王和溟儿,恪儿等人,功过相抵。再说,此事与狼族有关,也理当让他们来一趟。”
因为御穹特别的宽容,锦璃不禁愧疚地红了脸儿。
“呃……还有……”
担心御穹嫌她罗嗦,她不禁抬头偷觑他一眼。
御穹眉眼明和,耐心揶揄一笑,“说吧!有什么事儿,一并说完。”
“儿臣怀疑,御之煌那日故意说黑杉林的毒雾,是设计引儿臣恳求翱王前往相救阿溟。恐怕他早就打算,要连同翱王一并除掉。安凤归若救得御尊回朝,他立下大功,必是储君的不二人选。儿臣担心,恐怕京城之内,也埋伏了安凤归的叛军。”
御穹乍听此话,龙颜惊怒。
他飞身降落到与她同高,拍了拍她的肩。
“璃儿,你用心良苦,不让溟儿知晓这件事,是怕他直接杀去京城吧?”
“儿臣不想他当着百官的面,残杀兄弟,落下骂名!这其
中的诸多矛盾,当事者清晰,远在京城的臣民却不明不白,史官们恐怕也会因此盲目乱写,损了阿溟声誉。”
她是御蓝斯之妻,理当为夫君顾及这些。
御穹鹰眸冷眯,沉思着说道,“之煌就算有罪,恐怕也难有切实罪证。他不曾离开过京城,若有信件和人证,定也早已毁掉。那些叛军潜藏于暗处,来往诡秘,也不好搜寻。”
“儿臣收了信,听说御之煌在猎场内,轻薄了几位重臣妻妾,此罪该死,但可将他贬为庶民,永远囚禁皇宫。他若不死心,定然与叛军统领往来。届时,就可以顺藤摸瓜,将他们一网打尽!”
御穹忽觉眼前豁然开朗,“好,就依了你!”
他飞到高空,不禁又多看锦璃两眼。
这小女子,外柔内荏,看似弱不禁风,却能带着军队入沙漠救夫,处理事情亦是心思精巧,连他这活了万年的吸血鬼,亦是不禁甘拜下风。
最让他激赏的是,她不以杀戮为目的,为溟儿存着夺权的野心,却收敛无痕,这手段也宽仁而不失凌厉与精准。
得此女子,是儿子三生修来的福!
*
为了方便行军,轩辕苍本是只为锦璃准备了一座小营帐,而且,那小营帐仅仅容她爬进去,躺下睡觉,竟是坐起身也不容易。
在第二日晚上,安营歇息时,整个军队便都用上了宽敞的营帐。
将士们三五成群地嬉闹着,围着篝火烧烤鹿肉和羊肉。
御风和御穹暂且回朝,他们离开沙漠之后,便派人送来鹿肉和羊肉给将士们开胃,还特别送来几套干净的袍服,让锦璃和御蓝斯等人更换。
锦璃,苏妍珍和御胭媚,于营帐内沐浴之后,都换上了干净轻便的衣袍,出来寻找自家夫君。
御蓝斯和南宫恪,轩辕苍,康恒,苏锦煜,轩辕玖等人,正围着篝火,忙于烧烤鹿肉。
弥里和凌一在半空里巡逻一圈,也飞身落下。
苏现和寒冽等人忙碌着,把新鲜的鹿血分给大家喝。
锦璃走到御蓝斯身边,正要坐下来,却发现,这吸血鬼身边……竟没有自己的位置。
不算宽阔的毯子,本是仅容两人坐的,康恒霸占了原本属于她的位置,正在和御蓝斯端着加了酒的鹿血畅饮。
两人从枯燥的律法,聊到城池修建……竟是说来说去,没有停止的意思。
锦璃站在一旁,站到腿僵,站到七窍生烟,忍无可忍地很大声地哼了一声,去了苏锦煜身边,和哥哥一起翻铐铁网上的烤肉。
锦煜似笑非笑地看了眼康恒和御蓝斯,收回视线,就落在妹妹被火光染红的脸儿上。
她以步摇簪,简单绾了侧发髻,一缕半长不短的碎发,垂在脸侧,遮挡了凤眸里愤懑的火光。
“不用你帮,沾一手腥味儿,洗不掉。”
锦璃知道,哥哥行军打仗,早就练就了烧烤的本事。
她干脆就蹲在一旁,两手拖着腮儿,百无聊赖地看着他忙碌。
那一举一动,都像个满含怒气发不出的孩子。
御蓝斯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又佯装不见地转开了视线,继续给康恒说那些奇怪的律法。
锦璃往哥哥身边靠了靠,欲言又止。
她想和哥哥说说话,却不敢问他被安凤归抓了之后的经历。
此话一出,怕是所有人的伤痛,也都会被扯痛。
澄澈的凤眸,盯在哥哥麻利忙碌的手上,看到这双手竟依旧白皙如从前,不见丝毫伤痕与沧桑,方才安心。
她忘了,哥哥是狼人,纵然有伤痛,也会痊愈的。
更何况,御风为他们疗伤时,还给了他两千年的功力,从此,他可独自保护妻儿。
然而,她不曾发现,在她关切望着哥哥时,周遭的几双眼睛,却都在望着她。
走出这沙漠,便意味着分别,如此乱世,恐怕一别,永难想见。
苏锦煜把几块肉分发给大家,见锦璃竟端着自己那份鹿肉,小口小口地吃着,还赖在身边,不禁笑着展开手臂,环住她的肩。
“都是几个孩子的娘了,怎还像个孩子?”
锦璃就红着眼睛依在他肩臂上,边哭,边笑,边吃。
远处,有士兵拍打手鼓弹琴,曲调粗犷而欢快,伴着香浓的肉香,那乐声就弥漫开。
她此刻复杂的心情,夹杂在本是欢快的气氛里,格格不入。
锦煜眼泪也落下来,才发现,自从出征以来,兄妹俩就不曾见过面。
而走出这片沙漠之后,他和御胭媚将前往玉波城,天遥地远,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
御蓝斯在那边察觉到不对劲儿,忙搁下酒杯过来,“璃儿,怎么了?”
“没事。”锦璃莫掉泪,气急地冷哼。
“你霸占了胭媚的夫君,还说没事?”御蓝斯把她从苏
锦煜怀里拉出来,“难受就在我怀里靠着,把锦煜还给胭媚,你是知道的,胭媚最爱吃醋,说不定,她一会儿就蹿出来张牙舞爪。”
御胭媚适时坐到锦煜身边,气得瞪向御蓝斯,“老七,你这是说我的坏话呢?!”
御蓝斯拥着锦璃在康恒让开的毛毯上坐下,骇笑两声,“胭媚姐,我怎么敢呀?!”
“不敢你就把那什么血妖媚行都给我烧掉!”
“哎!一定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