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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战战兢兢地匆促穿过横七竖八的尸体,经过车旁时,正见一个士兵吐了一口黑血,便倒地不起。
他惶恐地避得远了些,不敢再耽搁,忙背着药箱进入宽大如房的车内。
“王爷……”
御庸瞬间脱下袍服,让军医看留存皮肤上的黑斑餐。
“这是怎么回事?”
森怒的利眸微抬,看到军医惨白的脸,他心头猛地一沉。
军医慌乱地打开药箱,取出手套戴上,拿一枚银针,跪在他身侧,说了句“王爷恕罪”,银针谨慎刺进一个黑斑里,蘸取一点血液,瞬间拔出。
血液在针尖上,咝——冒出一缕细丝般的白色烟雾,瞬间成为灰烬,自尖细的锋芒脱落斛。
银白的针,却变成了魔眼冷光般的诡异绿色。
“王爷,这……是剧毒。看这样子,是狼族的毒。”
狼族的剧毒?御庸突然就阴沉地狞笑两声。
“哼哼……有趣。”
军医偷觑他一眼,难辨其喜怒,不敢多言。
“苏锦煜是狼人便罢!那军队里,竟然混了狼族的施毒高手?!”
御庸若有所思地说着,心底一条计谋冒出来,又淬上了黑浓的毒。
只是,这证据若呈递到灵邺城,必然需要时日。
“这毒……可致命么?”
“狼族的毒,卑职并不熟悉。”
御庸眼里,最是容不得无能之辈。
军医没能活着下来马车。
唰——一道血柱,喷在了车窗帘幕上……
车旁护驾的部将统领,听得车厢内的惨叫,一颗圆滚滚的东西,滚出了车帘,他们心惊地退离两步,就听得车内传来阴怒低哑的命令。
“派人去寻个医术高明的狼族大夫,随本王一起入京。本王要让御蓝斯……死无葬身之地!”
苏锦煜攻下西部六城,他务必要夺回来。
京城里的御月崖,是真是假,他也得亲自去验证。
而御蓝斯,凭他这一身剧毒罪证,足够他的莫黎城被屠杀殆尽了。
苏现将他在车里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忙趁着四周士兵呼天抢地时,写了字条,放出一只小银雀。
士兵们惊魂未定,忙于寻找活口,他便枕着一具尸体,舒服地闭上眼睛,蒙头大睡起来。
无人知晓,他这几日悲痛欲绝,压根儿不曾好好睡过。
感觉到那股牵引之力虚弱苏醒,他按住心口,蜷缩起身体,生怕那力量再次消失无踪。
半个时辰后,大军起行,熟睡的苏现被当成一具死尸丢弃。
暮色四起,星辉漫天,宏阔的原野传来鸟兽声幽幽,伴随散开在黑夜的血腥,该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可苏现,却一睡不醒。
天廊城内的银影杀手,此刻方才出来城门,查看死尸。
“苏现,醒醒……”
他被两只小手摇撼,一睁眼就见一旁的灯笼打过来,照亮了一张清秀的瓜子脸。
女子发辫高束成男子的发式,细眉杏眼,分明是诗画里走出来的女子,一身银甲男装,却将那柔媚之气全部敛去,只余几分天生的英气。
多时未见女子,这张脸一出现,仿佛沙漠里开出的一朵花,显得分外惊艳。尤其,她还是个热腾腾的人类,血液虽不是甜美的,嗅起来,却也算可口。
饿极的苏现,一骨碌爬起来,才看清,这女子……是……
“妍珍郡主?您……您怎么来了?”
苏妍珍上前,给他解下身上占了血污和泥土的披风,把背上崭新的白色披风取下来,给他罩在肩上。
小手忙碌着,她随口说道,“皇上带皇贵妃离开莫黎城,前往大齐,重整朝政。三公主前来探望哥哥,我一个人呆在溟王宫无聊,就跟着三公主来了。”
“颖王殿下不在天廊城,他去了……”
“我知道,哥哥今日打下了玉波城,这个时辰他们正在举行庆功宴呢!不过,我觉得,你也是不可忽视的大功臣,论功封赏,自是少不得。”
她一双眼睛灿亮如星,凝望着他,笑得小心翼翼。
一旁护卫说道,“将军有所不知,郡主为打探你的下落,一直尾随御庸的军队。颖王殿下收到你的信,料想你应该还在此处,郡主才……”
苏妍珍顿时气恼地红了脸儿,担心地看了眼苏现的神情,忙斥道,“就你多嘴!”
她紧张握住了苏现的手,生怕他一转身又消失。
“哥哥一直担心你的安危,所以让我带人找到你……我相信,璃儿也希望你能好好的,所以,以后不要这样擅自做主,置身险境。”
苏现并非看不出她的小心翼翼。
她担心他困扰,不肯说她担心他,把她的哥哥,把他爱的女子,摆在前面,让他无法拒绝这份关切。
“郡主,你这样……让卑职很担心!”
“这么多护卫保护我呢!你不用担心。”
这些时日,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她变得开朗许多。纵然对这份感情势在必得,她却还是在得知锦璃安然无恙,才有勇气现身来见他。
若他为锦璃伤心难过,她冒然出现,只会雪上加霜。
“璃儿刚给我写来信,说她身体安康,已经下床走路,孩子们也都很好。溟王殿下特别封赏,把天廊城赐给你。我提前在城里看过,真没想到,吸血鬼竟在这边种植米粮,瓜果,丝绸生意也不错,不亚于江南水乡……”
她兴奋地喋喋不休,眉飞色舞,暗觉一切美好。
他心痛地凝眉,不敢想象这女子为他经历了多少艰险。
伸手霸道地把她揽入怀中,俯首一吻,印在她的唇上。
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眨了又眨,突然……就眨出惊喜的泪花,小手颤抖着,有些不确定地,激动地拥紧他。
“现,我们成婚吧,我从没有这样渴望过嫁给谁。”
“你嫁给我,将永生永世,没有孩子。”
“璃儿孩子那么多,凭溟王殿下那般小肚鸡肠,定不希望他和孩子们争抢璃儿,将来让他们过继一个给我们便是。”
“你真的不后悔么?”
“不后悔。璃儿来信中还说,我可以不必做吸血鬼,她习得了皇上与皇贵妃娘娘服用的那种长生丹药的秘术,不出两年,即可研制而成。”
“那么……好,我们成婚!”
*
御波城的城楼内,酒宴酣畅,平日冷酷如冰、横扫千军的吸血鬼们,载歌载舞,与寻常男子无异。
苏锦煜滴酒未沾,收到苏现的字条,他一直在思忖,该如何相助御蓝斯和锦璃化解威胁。
嘈杂的喧闹,迫在眉睫的危机,让他如坐针毡,纵然康悦在侧,也无法让他放松下来。
轩辕玖忙于查验毒药,却至此刻,也未能找出御庸身上出现黑斑的原因。
事关妹妹与妹夫的生死,事关莫黎城的存亡,将士们连日来的厮杀好不容易才走到这一步,他无法再等下去!
见康悦一身红袍,正抚着琴为将士们唱歌,她笑得甜醉迷人,如一个新娘子,一脸骄傲仰视那让她爱恋不已的男子。
那歌声,却只是让宝座之上的苏锦煜烦闷。
这女子的快乐,总是很简单,他无权置评她这样的快乐。
可是,她不知,浴血奋战,并非一件快乐的事,屠杀仇敌,也并非一件快乐的事,胜战之下,尸骨成山,也并非一件快乐的事。
他不懂,她为何一身红衣前来。
而她也不懂,今日牺牲了十几个寒影杀手,他有多悲恸。
他们都是年逾五百岁的,都是御蓝斯含辛茹苦培养的子嗣。
他不敢想象,御蓝斯今日在灵邺城所承受的牵引之痛。
他们厮杀之时,御蓝斯总是暗用牵引之力,给他们暗力拼杀,他用意念,支撑着每一个杀手,每一个人死去,都仿佛在他身上砍过几刀。
这场庆功宴,本是为让大家和缓心绪,康悦的到来,却让这庆功宴,彻底变了味道。
他无法忍受地起身,走出宏大的厅堂,穿过走廊,进入书房内。
站在镶衬了红色锦缎的橡木箱子前,却意外的,心莫名地突然恢复平静。
这些时日,他攻城时无法破解的难关,在这红箱子里迎刃而解。
没错,御庸猜对了,这里面有出奇制胜的法宝,便是——他的女儿,御胭媚。
苏现说,御庸最在乎的是御月崖,他甚至没有派人去寻找失踪的御胭媚。
这个女儿,于他心里,竟无半点分量。
可是,御胭媚说,年幼时,得父亲一个微笑,也能开心一整年。可是后来,她连一个微笑也得不到了,因为他父亲的妻妾太多,子嗣太多……
打开箱门上的机关,苏锦煜迟疑片刻,无奈地叹了口气,才迈进去。
巨大的箱子,如一个房间,有桌案,有毛毯,有吃的,喝的,还有可供她解闷的故事书——那些书,都是御蓝斯编撰来讽刺她的恶行的。
此刻,他又来寻她相助,却不禁觉得,给她那些书,对她来说,太残忍。
夜明珠小灯在箱顶上,光芒莹白,被他身着金甲的高大身躯,完全遮挡。
御胭媚已经沉睡多时,舒服地侧躺着,连他靠近都没有察觉。
橡木箱子的吸纳力,总是让她疲倦,一旦睡着,她就再难醒来。
而最近,每次近来,她几乎都是沉睡不醒的,甚至有几次,他就在一旁等,等得自己都睡着了,她却还是不醒。
所幸,轩辕玖说,这样的贪睡,只是因为疲倦,并无性命之忧。
她近来胃口好,也习惯了箱子
里的生活,气色比一开始进来时,好了许多。
连攻下五座城,她毫无保留地,告知他所有可能面临的艰险,不只是功不可没,这样背叛自己的父亲,她所背负的负罪感,也是他人无法体会的。
苏锦煜在她身边坐下来,见她发丝遮挡了脸颊,忍不住伸手,把那缕不听话的碎发掖在她的耳后。
惊艳的脸,如白瓷雕琢而成,不透血色,却迸射出神秘的光氲。
她天生一股媚态。如此睡着,眼角眉梢,依然有着不讨喜的艳媚之气。
御庸为她取这名字,当真妥帖,胭脂般妩媚的女子!
他收回手时,她睁开了眼睛,长眠一觉,她精神舒畅,四目相对,他僵硬别开了视线,她则一脸欣喜。
“你何时来的?”
“有一会儿了。”
“打赢了?”
“是。”
她坐起身来,知道他不喜欢她衣衫不整的样子,忙把衣袍也整理整齐,却见他神情复杂地看桌上的书。
那一页上,画得她尤其妖媚,正骑坐在一男子身上,媚眼如丝,獠牙尖锐……没错,那是她的真面目。
也是他最厌恶的。
她忙把书收好,搁在一旁,拢着长发,四处寻找梳子。
他随手摸到身后的梳子递给她,她瞧着一怔,才接过来。
他便默默地把她的步摇簪拿过来,搁在桌角上。
她看着步摇簪,又是微怔,“锦煜,你……好像不开心。”
“你父王,已经赶往京城。”
“是去告状吧!”她把长发拢至颈侧,拿梳子先把发梢梳理整齐。
苏锦煜只盯着桌案,不再看她。
她媚术修炼入骨,一举一动,都媚惑惊艳,那身骨亦是修炼的婀娜多姿,如花枝,如妖舞。
而他,不过是一位寻常男子,抵不住这样的诱惑。
“我和轩辕玖,本是为锦璃复仇,才布下那个陷阱。轩辕玖在银粒上涂染了剧毒,也是想一举成功。但是,没想到,其他人即刻毙命,御庸却不但没死,那毒竟然还形成了黑斑,浮在皮肤上。轩辕玖说,你父王内力特殊,也或许,是毒药有不妥之处……”
“父王练过一种避毒功,因曾走火入魔,没有大成,恐怕是因此,那避毒功起了效力。”
“也就是说,若废了他的武功,那黑斑就可消失?”
她凝视着他艳若天神的容颜,自嘲笑了笑,“若非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你定不会进来陪我小坐这片刻吧?”
“胭媚,我们早有交易。”
“我没有忘记。等到西部六城大败之日,就是我们成婚之日。可,我知道,一旦到那一日,你定杀了我,而御蓝斯,也定然会杀了父王,哥哥,祖母,所以,我没机会嫁给你。”
“……”
“听送血进来的护卫说,你的康悦公主今日来了玉波城。”
“……”
“最后一座城易守难攻,城里城外都是机关,我已经把图画好。”
她把一摞纸放在桌案上,手按在纸上,沉痛一顿,绝然收回。
她知道自己推出去的,不只是几张纸,还有数千条臣民的性命。那些尸骨叠起来,能叠成一座山,直达苍穹。
“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些了。锦煜,我祝福你和康悦,你放我走吧。”
“你要去哪儿?”
“溟王宫有位叫乐正夕的男子,他被老七转变之后,曾远游西域,莫黎城内,那些蓝色花树就是长自西域的,我想去那些长蓝色花树的地方看一看。”
他听乐正夕说过,“那地方很远,要乘船,过海,穿越很多国……”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说,心里莫名地刺痛,一想到她将可能一去不返,仿佛有根刺藤,绕在了心上。
“我知道,我知道……但这样,比死了要好得多。”
她呢喃说着,眼泪落下来,扑进他怀里。
“我想通了,我不能妨碍你的幸福,我的确,配不上你,而且,你也需要一个体面完美的妻子,你是当之无愧的战神。”
当之无愧么?
他明明愧对她!
他低头吻她,明知这样罪恶深重,明知自己这样卑鄙,明知这样对不起康悦……
怀里的身躯冷如冰,他拼力想将她暖热,却只是徒劳。
是他,害她从此无家可归,孤苦无依,颠沛流离,他只能给她,她一直想得到的。
子夜时分,红锦木箱被运出玉波城,送往狼族的方向。
苏锦煜站在城楼上,俯视着那箱子远去,心骤冷如冰。
听到背后的脚步声靠近,他警惕转过身,见康悦醉醺醺地笑着走过来,一身衣袍喜庆地闪烁着金色光氲,如一团火烧过来。
他无奈地迎过去扶住她。
“悦,你怎么喝这么多?”
“今晚很开心,终于找到你,而且,你打了这么多胜仗,我由衷地为你开心。”
说着,她嘟唇便凑过来,要吻他。
他无奈地避开,“三日后,还有战事,我派人送你回去。”
“你要把我送去哪儿呀?莫黎城?大齐?那都不是属于我的地方……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们应该成婚的,你忘了?锦璃也盼着呢!”
她醉醺醺地说着,笑着,仿佛已然看到一场盛大的婚礼。
“你先回去大齐京城吧,那里属于人类,更安全些。”
他无法兑现承诺,他也不希望,在婚后,她因爱生恨。
“你是要支开我,和御胭媚成婚吧?我都听说了……你和御蓝斯为打胜仗,用如此卑鄙的手段!”
她突然尖锐地咆哮,手上的酒瓶擦过他的肩头,丢到了城楼下,双颊也因为酒醉和愤怒,不寻常地酡红。
“苏锦煜,你别当我康悦是傻子!”
她的嘶叫声,惹得城楼上的护卫侧目看来。
苏锦煜强压住怒火,转身看向城楼下,那红色锦箱,已经不见了踪影。
“若不用这种手段,我们都会被御庸杀死!御尊袒护御庸和珈玉妃,纵然把康恒护送到灵邺城,他也没有宣判御庸的死罪!若不用这种手段,你的父皇,也永远没机会返回大齐做回他的皇帝,而你,也不再是大齐公主!”
他沉声着,怒火终于还是爆发,双眸陡然变得莹亮森绿,在幽暗的灯光里煞气骇人。
“没错,我是人人颂扬的战神,我是为我妹妹复仇,为我家人而战,自认为当之无愧,可我害得一个本该逍遥自在的女子,背负了深重的罪孽,她为我,背叛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我屠杀的,都是她曾经每日可见的臣民,纵然他们都是吸血鬼,我又如何?我是个狼人,也是嗜血肉为生的!”
康悦被他吼得怔愣,良久,她才发觉自己的指责过分。
锦璃说得对,她总是做蠢事,她总是把锦煜越推越远。
“锦煜,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她小心地上前,他烦闷地挡开她的手。
“你不必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我已经把胭媚送走,我不会和任何人成婚,你可以恨我,只怪我……爱你不够刻骨铭心。”
城楼上的风刺骨,苏锦煜何时离开的,她也未曾察觉。
走到城墙拗口处,她望着下面的巨石阵,忽然想跳下去,却见一个银影闪电般,从黑暗中冲回来,直飞上城楼来。
“颖王殿下,不好了,御胭媚被庸西王的人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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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锦璃和阿溟,写呀写的,写不到了……明儿锦璃和阿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