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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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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炎炎夏日。

    那天,我挺着怀胎八月的肚子站在书房外,听着里面的对话声,整个人像是被从头到脚的灌了一盆冰水一般,透心的凉。

    我听白医女在对郑言说,“尊上,那凡女体内的胎儿已然成形,今夜乃月盈之夜,若于子时将胎儿取出,炼出精血解开封印必事半功倍。”

    许久的静默后,只听郑言敲着桌子缓声道,“你该清楚,机会只有这一次。”

    “妾明白,可您的时间已是不多,即使每日酌饮,妾的血已无法缓解您神魂之中,东王公的封印所造成的痛楚。”

    郑言沉默半晌,终是低低的叹了口气,“…去办吧。”

    脚步声响起,又顿住,白医女忽的笑出了声,“瞧您这眼神,莫不是忧心妾伤了她?妾怎会伤她,她不过是凡世一道情缘,百年时光不过过眼云烟,妾才是您即将迎娶的妻,您的魔后。”

    凡世情缘?

    魔后?

    我抬头眯起眼睛看着天空,太阳亮的晃眼。

    [这样吗...]

    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一条散发着奇异光芒的红色绸缎若隐若现。

    书房的门打开,白医女自房内走出,在看到我时先是一怔,很快便转变了表情,亲热却不失礼数的迎过来道,“姐姐怎么过来了,我刚想去姐姐的院子探望姐姐,暑气重,姐姐有孕在身,还是快进屋坐着休憩片刻,郑公子刚还跟我提起姐姐呢。”

    白医女说着就要过来拉我,我轻轻一拍打开她的手,又拿出手绢仔细擦了擦碰了她手的手背,侧头看着她笑道,“不过是只九头黑鸟,有何资格唤我做姐姐?”

    虽说不知为何我还未渡过此劫,却已经恢复了身为红缎时的记忆,不过也幸亏如此,我才能听懂方才那段凡人听起来会觉得甚是莫名其妙的对话。

    我看向自己的凸起的腹部。

    虽说不知郑言用了何种方法将这凡身调理的几乎能与我的神魂相融合,可现在我确实能清楚地感觉到,本该位于我神魂内的东王公所赋予我的,初始的两滴精血,一滴早已化为我的心脏,另一滴,正在我腹中孩子的胸口处缓缓成形、跳动。

    白医女的脸色猛地一狰狞,却很快平静下来道,“你不是赵清华,你是何人,竟敢夺舍?!”

    白医女这声[夺舍]叫喊的实在太过声嘶力竭,一喊之下,竟把在书房内闭目养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郑言给震了出来。

    “白翎,妖族的公主,我是谁你身旁的那位尊上最是清楚不过,不是吗?”我掏了掏耳朵,对着指甲缝里的脏污吹了口气,斜睨一眼郑言,“真是荣幸呢,小仙这般的也能入魔尊的眼。”

    魔尊打从一开始就是看中了我神魂内东王公的精血才附身于郑言的吧?

    现在想来,[夜.郑言]才是真正的郑言,一直以来与我相处甚欢的则是这个冒牌货。

    我,或者说赵清华真正喜欢上的,也是这个冒牌货。

    感觉真是莫名复杂。

    想想我那大概可以算做初恋的东王公,又看看面前丧心病狂的魔尊。

    莫不是因为我掌着[解缘],所以自己也注定单身一辈子?

    喜欢一个人,真是不容易。

    郑言看着我不说话。

    我叹了口气,向右侧伸出手,手中瞬间多了一柄幽蓝色□□。

    我将□□放在手里掂了一掂,虽说因这凡身的限制,用不了本命神器[千禅锻],只能就地取材,不过这[圣枪]诩圣,倒确实是把好枪,可惜了——

    今天却要沾染婴孩之血。

    我手腕一转,□□的枪刃对准自己的腹部。

    与其被自己的亲爹拿去炼血,为魔尊的复苏做贡献,为万人所唾骂,不若就这般死在腹中,不过多一世轮回,下一世,努力投个好人家吧。

    手起枪落,鲜红的血溢出,腹部却未感受到任何疼痛。

    细看之下,却发现是不知何时来到自己面前的郑言,单手握住了□□的枪刃。

    “那是我们的孩子。”

    我嘴角抽搐。

    若不是你丧心病狂的要拿自己的孩子炼精血,本仙子这般积极向上的性格会需要往自己的肚子捅刀?

    “原来你也知道这是我们的孩子,”我挑眉看着郑言,“可惜,红缎没这个福分生下魔尊的骨血。”

    我一用力,□□一转,自郑言的手中拔出,看着他掌心中溢出的鲜红的血,心里一揪的同时也不由想到,看来就算是魔尊,依附在这凡人的躯壳内时也无法发出全部的力量,根本就没传闻中的那般强。

    可是,即使力量受压制,还要吞下骄傲与凡人女子虚以为蛇,甚至冒着被天界发现趁此打他个魂飞魄散解决天魔两界一直以来问题的风险,也要得到东王公的精血,消除东王公的封印。

    东王公在他的神魂上下的那个封印,想来是让他相当的不爽吧。

    “这孩子与其被你跟那妖女炼成精血,落个魂飞魄散的结局,不若早死早超生,这辈子遇到我们是他气运不足,下辈子祈祷投个好人家。”

    我向后退了一步,又铁了心的要将□□往肚子上戳。

    不是我心狠,没有母亲不爱孩子,即使我身为玉器又隶属兵刃,平日里是冷情了些,可东王公给我的这颗心,也会疼、会爱。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比起被他们抓住炼成精血魂飞魄散,现在死去对这孩子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毕竟,若是那姓白的九头鸟与魔尊联手来硬夺,现今顶着这怀胎八月的凡身的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住手!你要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吗?!”

    枪刃刚搭上肚皮,一直没出声的白医女,不对,是白翎忽的冲着我扑了过来,堪堪抓住了圣枪的枪杆,她的手方才搭上,圣枪就散出蓝色的火焰直把白翎的手烧的伤痕累累,可即使如此,白翎也未松手,倒是让我对她有些另眼相看。

    白翎死命的抓着枪杆,恶狠狠地瞪着我道,“若是没有东王公的精血解咒,不出两月,他就会魂飞魄散而死,你真的忍心?”

    我眨了下眼睛,看向打从我用□□伤了他的手掌之后就一直以一副若有所思的姿态看着我,沉默不语的郑言,忽的笑了,“他的死活,与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