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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各自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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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王清河“反革命”的事情使全家受到连累后,王玉为和王易为只能告别他们心爱的学业,每天和其他人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后来,身为大姐的王蓝通过高光的关系为王易为找了一份工厂业务员的工作,虽然是一家乡镇企业的小型阀门厂,但属于集体企业。在那时来看,也算是公家单位,还是很吃香的。而王易为则和王清华一样,学起了做生意。当然,那时做生意已经不像王清华年轻时的年代那样谨慎了。

    由于高光的身份原因,工厂领导对王易为自然有所照顾,所以在很多年内他的日子还是过的不错的。

    王易为的单位离家有四十多里,农闲时,他会住在单位宿舍,农忙时,他便骑着结婚时买的大金鹿牌自行车,早出晚归,尽可能的帮家里多干些农活。一旦工厂有销售业务,他也只能山南海北的四处闯荡,有时一个月都回不了家。那时,照料一家老小的任务便全部落在了刘美丽的身上。

    刘氏年事已高,虽说生活还能自理,但毕竟不如从前。而王清华的身体远远没有刘氏健壮,连走路都需要拄着拐棍。

    一天晚上,王清华忽然人事不省,在王易为不在的情况下,身为儿媳的刘美丽竟然背着他跑到村卫生所,硬是将他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

    每每提及此事,王清华就会哆嗦着手,在别人面前竖起大拇指,并颤巍巍的蠕动着嘴唇说:别看小五(王易为排行老五)家里有些犟……,但心眼好……人孝顺…..,将来会有好报……。

    多年后,母亲刘美丽回忆起这段经历时,都会心有余悸的对王云说:那时,农村穷,也没有内衣内裤,就穿个自己缝制的大汗衫、大裤头子背着你爷爷出去的,回来后,浑身像在水里泡了一样,两条腿都“嗖嗖”的打哆嗦……。

    夏天,在那个没有乘凉工具的年代里,乘凉只有靠树底下的阴凉了。王清华熬了半辈子的房子,只有四间低矮的土坯房,夏天人呆在里面,就像闷在缸里一样,加上满屋的苍蝇蚊子,让人只有挨啃的份了。那时,刘氏便会拿出晒干的打成小捆的艾草点燃,放在房子里,说是熏蚊子,最后,不仅蚊子,连人也不敢在屋里呆了。而神奇的刘氏却能扛的住,自己一边吧嗒吧嗒抽着杆烟,一边在黑暗中拨弄着屋里的艾草,最后便习惯的盘腿坐在炕头上,把自己盘成了一尊雕像。从已经破了几个洞的封窗纸中望去,眼袋锅中的烟火一闪一闪,充满了肃穆和深邃。

    结婚后分家,王易为和父母住在一起,王玉为则在村子的另一边重盖了几间土坯房,至于房子是如何盖起的,在王云的脑海里没有记忆。记事起,王云就觉得大伯的房子比自己家的房子要大一些。后来,从大人们的谈话中听说,大伯做生意可能赚到了些钱。

    在工厂的日子可以说是惬意的,在学校时王易为就多才多艺,吹拉弹唱,体育、书法等等无一不通,有一次,工厂举行乒乓球比赛,他毫不费力就得了冠军,这让当时的领导对他刮目相看,在他的眼里,这些所谓的“关系户”大多是没有真材实料的。那次,工厂除了发奖状外,还奖给了他一把暖水瓶。

    在王云的记忆中,每逢春节,父亲的工厂都要分一些猪头之类的年货,那些日子,也是王云和王晓最盼望的日子。年货拿回后,王易为会用一上午的时间,用烧融的黄香将生猪头上的毛烫净,洗干净后再放入大锅中煮,开始时猛火,开锅后中火,最后随便放入锅底几块木头,让火头不温不火的烧着。持续几个小时后,沸腾的锅中,猪头肉和猪头已经基本分离,用筷子一夹,就会颤颤的掉下来,同时,肉香也会随着溢出的蒸汽扑鼻而来,让人直吧嗒嘴。

    等肉彻底熟后,王易为会把猪头捞出来放在大铁盆中,将肉和骨头一块快拆分,当然分离出来的骨头都是王云和王晓的了。而肉则需要和锅中的汤料重新调味,盛出后放在一旁冷却,直至变成肉冻。春节时,它们就会成为家里招待客人一道主要的菜肴。

    从猪头下锅到猪头出锅,王云和王晓会特别的勤快,一边帮着刘美丽烧火抱柴,一边趴在锅边闻闻香味,那情景不仅让人,甚至让猪头也会觉得:让自己快点熟,来满足一下这两个一年四季只能吃糠咽菜的穷苦孩子吧!

    尚人村位于青安县的东南方,离县城有百里的路程,全村仅有百十户人家,自古以来,村里的人世代务农,但凡有本事出去的人,很少愿意回来.

    王云的祖屋在村里的最西边,门前有一条唯一的出村路,路的南侧是一个人工挖掘的水塘。听大人们闲谈时说起,那是王清华和几个弟兄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硬挖出来的。

    因为风水先生说,如果门前有了水塘,村子的水脉在由西向东顺流而下时,就会在水塘中积聚,如同家里的钱柜子。水满时,再由水塘的豁口处向下游流去,涉过了整个村子,代表了钱路顺利,聚财多。这种风水格局关系财运,对主家的经济发展有好处。

    当然,关于这些王云在那时还不懂,他只知道,当水塘里蓄满水时,全村的鸭子、大鹅都会跑下去戏水。虽然满塘子里积满了家禽的粪便和羽毛,但王云还是迫不及待的在它们上岸时跳下去捞鸭蛋和鹅蛋。

    一旦捡到,他会捧着自己的胜利品飞快的跑回家去,在第一时间交给母亲刘美丽。当然奖赏自然是几个煮熟的蛋了,但绝不是全部。剩下的刘美丽会精心的储存在一个提篮里,等到满篮了拎到集市上卖,顺便买回一捆粉条或几捆“人造肉”,其实就是类似于豆腐皮类的豆制品残渣。但那时一年四季很少吃肉的人们却对它的便宜和实惠情有独钟,因其能煮下油水,吃起来又有肉的口感,所以就有那个名字。

    农村那时没有什么像样的第三产业,除了种植就是养殖,每家每户的院子里大多都会养上几只甚至几十只公鸡母鸡,圈里头养上一头老母猪或肥猪,然后再养上一头牛耕地,那样的日子在村里就算是“小康”了。

    那时的鸡大多散养,如果实在太多就会用尼龙网罩起来养,以防鸡跑到别人的田里吃禾苗被别人放上药毒死。那时,即便是一个村的人也会十分心痛粮食,如果吃了别人地里的禾苗,别人就会少收很多庄稼。通常在第一次警告无效后,别人就会告诉你:田里已经放上药老鼠的药了。

    农村的鸡都是赊养的。每到春季天气变暖时,村里就会多了一些卖鸡苗的小贩,他们用自行车带着一个很大的木制或纸壳箱子,里面放着百十只鸡苗,挨家挨户的卖送。如果家里没有小鸡或继续想增加养殖规模的,大都会买下一些。但为了防止鸡苗的品质出现问题,农户和商贩一般不会现钱交易,要等到“秋后算账”。他们唯一的交易凭证就是一张简单的收据或欠条。

    在那时王云的记忆里,朴实的民俗民风虽然让庄稼人土的掉渣,但却真诚的要命。

    记得有一次,母亲刘美丽刚赊了二十几个小鸡,放在纸壳箱里,用一块破旧的蚊帐布遮盖着。由于上午要下田劳作,她便将小鸡搬到院子里的房檐下,又怕早放出来让家里的小狗小猫给吃掉,就想等着劳作后早回来再放。

    可没想到,由于一忙起来忘了时间,等到忙完时,已是中午。火辣辣的太阳像毒刺一样,刺的人浑身发痛。等到回家后刘美丽才看到了屋檐下的小鸡。

    于是她疯一般的跑过去,打开盒子一看,顿时她傻眼了。而后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用手“啪啪”的掇着地面喊着:我的小鸡呀……,疼煞俺了……。

    就这样她精心照料的如照顾自己孩子般的小鸡,在她的粗心下,全部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