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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妖”是妖怪的一种,常生活在寒冷地区,据说是由冰雪幻化而成。
以上全是废话。
其实光听名字就该知道这雪妖到底是个什么品种了。而需要说明的是,妖怪这一大类,在自然界中属于比较奇特的生物。
妖怪并不像其他生物那样,是由一代一代繁衍而来的。妖怪本就不具备生育的能力,它们大多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自然形成,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天生天养。
妖怪具有很高的智能,智力程度基本与人类相差无几,同样,它们也具有七情六欲。然而由于无法生育的关系,妖怪中有一部分是没有性别意识的。
好比卧龙派的大山,身为山鬼,他天生有一把大胡子和一个大肚子。
许多人第一眼见大山肯定以为他是男性,但实际上山鬼根本没有性别之分,而山鬼一族也基本都有他那样的特征。
从山鬼的角度来看,非但他自己没有性别,就连别的生物也没有性别。他只知道有些生物的每个个体都会有截然不同的长相,例如人类。至于为什么那些生物老喜欢两个腻乎在一起,这就不是他能够理解的了,可能属于某种习性,反正山鬼没有这个爱好。
由于以上原因,大山总是搞不懂媚儿为什么老粘着常治龙。在他看来,如果说种类相同的两个生物还有粘在一起的理由,那媚儿与常治龙完全不同种,他们又为什么要粘在一起呢?
大山是不明白什么叫“恋爱”,连性别都搞不懂的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那么我们说凡事都有正反两面,有“无性别”意识的妖怪,自然就有“有性别”意识的妖怪。今次的雪妖就属于后者。
雪妖与山鬼正相反,她们天生相貌就很“女性”,而且自我认同也是女性。
雪妖的外表与人类女性十分相似,虽然美不美这种事见仁见智,但她们看上去的确很像女人。
既然看着像女人,自己也认为自己是“女人”,那么喜欢男人就在所难免了。
风雪岭的雪妖数量众多,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国度。首领被称作“冰雪女王”,据说不但长得漂亮,妖力也是这群雪妖中最强的。
站在女王的角度看,整个部族全是女性,就好比是女儿国,时间久了能不难受么?
难受,所以要找经常出去转转,主动出击才会得到幸福。雪妖族群与风雪岭的住民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平时互相间也没什么交集,顶多就是在野外遇见了,一方吓人、另一方逃跑。
对于村民来说,雪妖就像是女鬼一般的存在,遇见了躲远点就行,它们不吃咱,咱也别去招惹它们。
然而对于雪妖来说,人类村民是她们唯一的“男性来源”。时不时跑去看看,即是生物观察又能一饱眼福。
这一天还是一样,冰雪女王跟女鬼似的飘到某处山坡上,身边带着她的随从。从上方往下望去,鹰一般的视力扫荡着人类村庄。
不看不要紧,一看就发现一个帅小伙。他名叫陈充,现年二十多,可以说是正当年。
女王其实早就看上这小伙子了,长得精神,放在人群中十分扎眼。趴在山坡上看了又看,不过多久,下巴上就多了一条冰柱,那是口水流下来经寒风凝结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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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随从见自家女王这么渴望,于是提议说既然这么喜欢,不如就像那些人类一样,搞一个名为“结婚”的仪式,如此一来便能一辈子跟他在一起。
好主意,这么一说,女王当场便开窍了。要不怎么说人类花花肠子多呢?搞个仪式就把爱人拴住了,跑都跑不了。不像雪妖一族,每次逮男人回来逮一个跑一个,抓都来不及抓。
既然话都说到这儿了,那赶紧走流程吧!
结婚的第一步是谈恋爱,但是由于女王心急所以跳过这一步。
第二步是见父母,女王选了个风雪交加的日子直接上门了。
陈充的爹妈都傻了,总听说山野中有女鬼,这女鬼怎么还跑家里来了?
战战兢兢询问她们来意,女王倒是表现得很和善,她开门见山说想跟陈充结婚。
这下子老两口为难了,舍不得儿子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陈充已经很村里的一个女孩订婚。他们两人是青梅竹马,从小关系就非常好,现在让他放弃娇妻娶个女鬼,那放在谁身上都不会愿意。
可眼前的女鬼一看就不好惹,该怎么办呢?
老两口犯了难。
思考过后,他们让女王先回去,三天后再来。
女王回去了,一家三口在屋里商量。要说结婚这件事,三个人口径一致,不能娶个女鬼回来。
陈充妈说:「要是当上门女婿呢?」
「那也不行啊!!」陈充都快哭了。
一家人商量了许久,最终陈充爸想到一个办法。既然不能得罪那个女鬼,那就想办法让它知难而退。
怎么个知难而退?
用全天下棒打鸳鸯最有效的那根“棒子”,其名曰“彩礼”。
是的,男方管女方要彩礼。
这也就是欺负人雪妖没文化,因为在民间即便是入赘,也很少有男方家长厚着脸皮问女方要彩礼的。
不过陈充一家的本意是想劝退女方,因此也没啥好诟病的。
时隔三天,冰雪女王又上门了。
这回陈充爸理直气壮地向她提出要求,说是要一千斤白米、一千斤兽皮、一千斤猪肉还有一千斤蔬菜。
有人可能会说这算什么,但是别忘了,他们住的地方可是极寒之地,像白米这种东西别说是吃,见没见过还不一定呢。
另外要这么多东西,这一千斤那一千斤的,就算在外面买到了,你运进来也有难度不是?
原以为这样足够劝退女王,谁知道人家眼都不眨一下就答应了。
雪妖,又不是人类,以普通人的能力去衡量她们,自然免不了偏差。像这种要求,对于人类那叫“开玩笑”,对于雪妖只有两个字——“好办”。
只用了一周不到的时间,女王居然真的把东西备齐了。往村子中间一堆,跟立了一座小山似的。
别说陈充爹妈傻了,村民们也都傻了,当然最傻的还得说是陈充。
这么多东西都能备齐,难道真要娶一个女鬼不成?
女王说了,她已经等不及了。既然东西已经备齐,结婚这件事当然越快越好。限你们三天时间,把准相公打扮得漂漂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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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就拜堂。
女王率领一众族人走后,陈充腿都软了。
晚上回到家后,陈充妈还劝:「你看咱儿媳妇儿这么能干,要不你就从了吧。」
陈充爸也劝:「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你就先委屈两年,等过两年它腻了,让你爹我去替你也行啊!」
不但老两口劝,就连村里人也都劝。村长还说:「只要你肯去,你以后就是我们村的英雄!我们为你歌颂立像,颁发你荣誉勋章可好?」
如今陈充的婚姻已经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这关系到全村人的命运。毕竟女鬼不好惹,万一发起火来,把全村人杀了可怎么办?
可不管别人怎么劝,陈充都坚决不肯。他的想法也很好理解,别人说什么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慷他人之慨,站着说话不腰疼而已。
什么全村的希望?什么英雄?
前面有个炮楼,我自告奋勇扛着炸药包去炸,那叫英雄。前面有个炮楼,我不愿意去,战友们把我毒打一顿,然后端着枪逼我扛炸药包去炸,这叫霸凌,这叫倒霉蛋!
看着那帮村民一个个大义凛然,说什么如果女鬼看上的是自己,自己一定义无反顾。对于这种说辞,陈充反正是不信的。
村民们劝完走了,天色已晚,到了睡觉的时候。
陈充一晚上辗转反侧,想了许久,他认为这个村子不能待了,得赶快逃跑才行。
于是他趁天没亮,偷偷带了一些干粮,穿好衣服,打算离开村子。谁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他准备出门时,却发现门已经被爹妈锁上了。
陈充回头望向老两口睡觉的房间,眼神中充满了怨恨。看来现在全村人包括他爹妈在内都恨不得把他推入深渊,这非但没让他失去希望,反而更加坚定了他逃跑的意志。
次日,村里人惊奇地发现,陈充居然想通了。
一觉醒来的陈充仿佛换了个人,言谈举止透露着欢快,并且积极配合筹办婚礼,一副喜气洋洋准备当新郎的样子。
村里人起初感到疑惑,不过很快大家就放心了。
人嘛,说到底就是要学会坦然面对,谁能保证一辈子不经历大风大浪?况且娶个女鬼也未必是件坏事,最起码吃穿不愁啊。
村民们很欣慰,这孩子长大了,懂事!
实际上陈充这么做,无非就是想让别人放松对自己看管。他先是找到自己之前的未婚妻,正式跟她提出分手,然后又主动站出来,说要将雪妖送来的彩礼分掉。
每家每户按照人头分,每人都能得到几十斤白米、兽皮、猪肉蔬菜。
那有东西分,村民们能不高兴吗?
人见陈充人人夸,都说这孩子打小就聪明,务实,很能为别人着想,未来必定大有作为。
大有作为?怎么作为?是作为赘婿继承国际企业,还是作为联姻建立两国邦交?
像这种吐槽,陈充只能放在心里,嘴上必须说自己有多期待婚礼,自己婚后要如何为村子创造更多福利。
连续两天又是分彩礼又是筹备婚礼,把全村人累够呛也高兴够呛。
都以为万无一失,就等女鬼上门,可谁知到了第三天晚上,陈充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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