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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士别三日,死士不必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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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手术室打怪那些年

    曹孟达坐在那里假寐着,陆成则是在用手机回着信息。

    “师姐,我是九点三十七的飞机,应该是在十二点落地。”

    “那你怎么过来?是你一个人过来还是和曹孟达教授一起回来?我听说曹教授本来安排的下乡时间是三个月,但是曹教授好像又要提前回来了。”方泥馨回道。

    “我和曹孟达教授一起打车过来!”陆成回。

    方泥馨发了一个ok的手势,接着又说:“我这边中午还有事情,所以走不开,不能来接你。不过晚上可以请你吃饭。”

    “对了,你有想过到了魔都,住宿要怎么安排吗?”

    “最近临近毕业季,很多研究生三年级和博士三年级的都毕业了,宿舍里空出来不少位置,就是要和别人一起住。”

    方泥馨问着,还给陆成提出了建议。

    合住,陆成是不太希望的,因为保不齐他就要在那边使用场景技能,而且还有很多事情不方便在别人面前透露。

    在外面租房子的话,那房租是真的贵,陆成之前在网上查了一下,就一间差不多二十几平米的小单间,租金一个月都要两千甚至三千,而且装修还非常一般。

    现在陆成本身就是个负豪,所以啊,陆成还是有点舍不得。

    但是其实游戏并没有把他现实中的钱收回去,只是让他欠着债,而且每个月要还的利息就是四千多,这让陆成觉得自己从现在开始就已经背负着还贷款的巨额债务了。

    不过陆成还是问道:“师姐,你在那边是租的房子吧?房租贵不贵啊?”

    “我租的是一室一厅,类似于单身公寓的房子,一个月的租金大概在五千到六千左右。你可能有点接受不了,我也才刚来,对这边也不太熟,也没什么熟人。”

    “我建议你还是可以住宿舍,反正多多少少一两个月而已。”

    陆成的家境不是很好,这是科里面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而她与曹晓和则不是那种特别需要省钱的人。所以自然不能建议陆成和她们来相同的标准。

    陆成没有接纳方泥馨的建议,说:“师姐,那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找找房子吧。我还是觉得找个房子住下来比较好一点,晚上我看书看的时间也比较晚,有人合住的话,会打扰到别人休息。”

    只是陆成发过去这条信息之后,还没来得及讲下一句的解释,方泥馨就打断了他,说:“那基本上不会,这边的研究生基本上看文献和看书每天都至少看到十一点之后,比较努力地到十二点多是正常的事情。”

    “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些。”

    “在魔都的开销挺大的,其实能省一些用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一些上班族,其实也过得紧巴巴的。”

    方泥馨还以为陆成这是男人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在作怪,所以不想和别人一起住宿舍。

    在沙市,陆成租房子就租房子了,只要陆成不想着去租那种几室几厅的套房,房租再贵也就那么点,而且陆成在沙市的熟人多啊,保不准谁就请他吃一顿。

    在这里,如果陆成没钱了,就真只能饿肚子了。总不能每天每顿都准时去手术室蹭饭吃吧?

    “嗯,谢谢师姐,我晓得的。”陆成心里微微一叹气,他也想省钱,只是有些钱可以省,有些钱不能省,陆成宁愿花点钱,也不愿意承担暴露自己秘密的风险。

    好人当起来容易,当好人的背后,有没有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心酸,就只有各自自己才能够知道了。

    只能说好人难当!

    不过终究只是些钱财方面的事情,也不算什么特别大不了的咯。

    “我还是决定租个房子,方便学习好点。”陆成依旧坚持。

    方泥馨就没多说什么了,就只是道:“那好吧,我帮你问问。先不聊了,一路注意安全哈,晚上给你接风。”

    ……

    坐上飞机之后,很快地起飞,又很快地落地。

    这列航班果然如曹孟达所说,是从云省飞往魔都,然后在常市中转的,所以,快到登机时间的时候,又突然涌进来了很多人,估计就是原本就在飞机上的乘客,然后重新登机而已。

    飞机落地的机场是虹桥机场,虹桥机场很大,比沙市的机场大得太多了,更别提常市那个mini的机场了。

    不过曹孟达教授对这里是非常熟悉的,陆成基本上不用动脑,就跟着走就可以了,但是,一路走来!

    陆成发现,他和曹孟达教授坐的平滑电梯就七八个了,而且下楼之后还要东转西拐,然后再坐了一趟小的轻轨,才终于是离开了机场的范围,来到了可以去地铁站和坐的士车的超大型航站楼下。

    在门口,曹孟达正在左右环顾的时候,陆成忽然是神色一亮,有些意外又有些错愕地喊道:“曹师兄?你怎么来了?”

    赫然,在陆成的正对面,一个穿着Adidas休闲长裤,墨绿色卫衣,带着黑色帽子,塞着白色蓝牙耳机的小伙子站在那里,不是曹晓和又能是谁?

    曹孟达是多少年没见过曹晓和而只知道有这么个人了,曹晓和虽然没有戴墨镜,但是曹孟达第一眼都没认出来。

    曹晓和一边靠近,一边对陆成招了招手,然后嘴里喊道:“达叔。”

    曹晓和这一声达叔,就很容易让陆成误会这是不是在演香港的电影。

    曹孟达一听,稍微愣了一下,接着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你这小子,咋喊的了,我这肚子,有真正的达叔那么大么?”

    “你不要以为你叔我不上网的啊,我告诉你,我看周星驰的电影的时候,你连屁臭都还不知道呢。”

    曹孟达伸手就要打人的架势。

    曹晓和赶紧低头一躲,然后笑嘻嘻地说:“四叔,我这不是喊着显亲热吗?而且这么喊多潮?”

    “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回头率了。”曹晓和对着四周努了努嘴,显然是周围的人真以为达叔出现在了虹桥的机场。

    “没个正形,你不是在京都么?怎么突然跑这里来了?是不是闯祸了?”曹孟达赶紧问正事。

    曹晓和道:“没有没有,四叔,我这不是知道你要回来了吗?而且又正好是个周末,也想着这么久没见到四叔你了么?所以特意来找你了。”

    “对了,四叔,我给你推荐的这位师弟还不错吧?”

    曹晓和自问自嗨着又道:“应该是还不错,你刚到常市一个月就把人给领回来了。不怕人家的主任来打你啊。”

    曹孟达今年四十四岁,曹晓和今年二十八岁,所以其实曹晓和与曹孟达的年龄差距并没有那么大,虽然好多年没见,也还有着联系。而且曹晓和本身就皮一些,就有点皮一下很开心的感觉咯。

    曹孟达道:“呵,小子,我看你才是被赶出来的吧?”

    “你可要知道啊,我这是才刚从常市回来,你是怎么灰溜溜地离开的事情,我可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啊。简直就是丢我们曹家的脸,就常市那个地方,还要问家里喊人来解决。”

    “你这道行实在是太浅咯。”

    “你要是能够有小陆一半的道行,又何至于混成现在这模样?还好意思说。”

    “我看你该喊小陆师兄,你当他师弟才对。”

    曹晓和当时精气神一下子就萎了。

    显然啊,曹晓和之前是都搞忘记了他在常市的时候差点被搞的那些旧事了,曹孟达这才刚从常市第一人民医院回来,这不是抄了他的老巢嘛,什么糗事估计都知道了。

    这还怎么皮,丢人丢得脸都没了。

    曹晓和讪笑着嘴硬道:“四叔,那都是以前好吧,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一个成长的过程,不是吗?”

    曹孟达点了点头说:“是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但死了的士除外。我看你就像这种死了的士。”

    曹孟达说着,就看到了曹晓和的表情似乎有点不服气,便偏头对曹晓和认真地道:“怎么?不服气?真以为去了积水潭几个月,就能和你叔我来打擂台了?”

    “不是我瞧不起你啊,就教你的老师过来,我可能比不过,但也不至于害怕的。你现在能有几斤几两?我叔叔可能被你唬住,可你可别忘了你叔我是干哪一行的。”

    “运动医学我搞了二十多年,还会怕你这个毛头小子?”

    “哪里有?四叔,你误会我了。”

    “这是您从常市带来的东西吧,我来帮您提,哪里需要您老费力?”曹晓和立刻老实了,乖乖地接过了曹孟达推的一个看起来个头大点的箱子,而后道:“四叔,我只能来魔都两天,全都听你的安排,你喊我往东,我绝对不敢往西。”

    “走吧,既然来了就一起坐车去吃东西。”曹孟达也没真的要故意找曹晓和的茬儿。

    如果在平时,曹孟达可能会夸曹晓和几句,毕竟曹晓和的资质其实还算是不错的,如果不是因为感情所耽误,可能现在还要混得更加好一点。

    年轻人,总是会因为一些事情走上弯路,而曹晓和能够回头,就一切都还不晚。

    正说话的时候,一辆出租车就开了过来,曹孟达拦住了,陆成和曹晓和就赶紧搬运东西,曹孟达则是非常自觉地坐在了副驾驶位上,陆成和曹晓和先后坐上了后排的座位。

    坐下来之后,曹晓和又认真地看了陆成一眼,拍了拍陆成有些消瘦的身子骨,道:“欸,小陆,你怎么还瘦了啊?难道在常市的伙食不够好?”

    曹孟达听到这话,非常郑重地回道:“小陆这是看书看的。”

    曹晓和顿时就瞪大了双眼,似乎有些不信,但曹孟达偏偏非常认真,又让曹晓和不得不信!

    只是,看书能把人看瘦?我怎么不知道?我去京都一个月的时间,每天至少持续三个小时搞学习,我怎么还重了一两斤呢?

    陆成就说:“可能我是吃不胖的体质吧,我其实也想稍微胖那么一丢丢。”

    陆成摸了摸自己的肋骨,都凸了出来,的确是瘦了不少,如果这模样被自己的父母看到,肯定该心疼了。

    长时间的看书和搞研究,饮食不太规律,瘦了也很正常。

    但是,这减下来的体重,在过年前一定是要增回来的。陆成是答应过老陆和老向不能把自己搞瘦的。

    “其实男人还是稍微壮一点好。”曹晓和抿着嘴,点头说了一个论据。

    只是曹晓和自以为的这个冷笑话,却没人接过去。

    所以出租车里一时间就冷了场。

    ……

    出租车直奔曹孟达的家里而去,曹孟达住的地方距离九院不远,也不可能远,否则以魔都的车况每天通勤会把曹孟达累死。

    到了地方后,三个人又是纷纷下了车,在车上的时候曹孟达就交待了,要陆成下车去跟着他与曹晓和去吃饭。

    本来陆成是客气地拒绝了的,只是曹孟达强烈要求,陆成也就推辞不掉了。

    曹孟达有一个儿子,已经上高中了,只有晚上才回来,而曹孟达的老婆也是在医院里上班的,现在立刻所以其实三个人只能够出去吃饭。

    这回曹孟达开了车,把两个人载到了江滩附近,吃了一顿颇为正宗的魔都菜,三个人才刚刚吃饱,就花了接近四千块钱。

    看到曹孟达教授结账的时候,陆成是不断地咂舌。

    这魔都的消费可真是贵得离谱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自己来这里学习到底是不是一件正确的选择哦?别到时候没学到东西,却因为怕挨饿跑回去了,那就有点丢人了。

    陆成暗暗地摸了摸自己并没有现金的钱包,把它往裤子的更内层塞了塞。

    吃过了饭后,陆成就说:“曹老师,您先去休息吧,我就先去酒店了啊。”

    曹孟达的房子也并不大,四室一厅,但是其中一室被改成了书房,曹孟达与自己的爱人一间房,他儿子一间房,还有一间特别小的客房,住下了曹晓和,就没有陆成的容身之地了。

    曹晓和和曹孟达本身就是亲戚,自然不可能是陆成去睡客房,然后喊曹晓和住酒店的道理。

    而陆成也非常懂事地在看到了曹晓和之后,就提前预定好了酒店。其实曹孟达之前有给陆成提过陆成可以在他那里暂时过度几天的。

    现在曹孟达没提,陆成自然也不可能去讲。

    曹孟达就点了点头道:“好,那小陆你小心点,早点把自己安顿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