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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吴庄的较量没有分出胜负,算是和局,然而这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像一开始的平局那般和谐了。她虽生于贫寒,长于林野,骨子里却有着一种不羁的高傲,她不晓得低头,不愿意忍让,却不知这高门望族中最不缺的便是世故,最不容的便是傲骨。
她想着,老人们说的“七年之痒”果然有些道理。
成婚七年,他周旋于她与家族之间,大概十分厌烦了罢。这世上本没有永远的爱情,当爱情不能和亲情融为一体的时候,只能一日日消磨殆尽。所以,当那日清晨,她脚下发虚地迈入他的书房时,他正跪在地上,低着头,看不见表情。
杨老爷一脸肃然坐在太师椅上,杨夫人立于他身旁,面上焦急却隐有喜色。对了,这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她的丫鬟白芷。这小姑娘素日里性子细腻、办事周全,难得见她慌了神色,发髻凌乱地跪在地上。她记不清座上人声色严厉地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死死盯着的那个人由始至终低着头,没有反驳,不敢看她。
那会子,她觉得世界万籁俱静,她仿佛只是一个看戏人,这将她的心扎得麻木的一切,只是一场戏。后来,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从戏里走出来,那语气带着些同情,带着些稳重,如一张数罟,向她坠来:
“御瑟,你看事已至此,不若就让廷儿将她收了罢。”
她似乎笑了,笑得有些苦涩。她想,这是别人的戏,戏散场了,她也该走了。
“为何要问我呢?我——该走了。”
她跌跌撞撞地走出去,身后好像有一声低哑的疾呼,好像有一个老人的怒叱——“给我跪下!”“将他拦住!”??好像什么都没有了。
她的骄傲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她觉得她做得没有错,既然留不下,唯有离开,有白芷陪着他也挺好。她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怨他,他的确令她感到噬心般的疼痛,但他也曾给予她独一无二的快乐与幸福。她没有想过带走他唯一的儿子作为报复,却忘了那也是她唯一的儿子。
离开了杨门,她觉着自己还年轻,江湖的缤纷多彩可以慢慢冲淡内心的酸涩。一如七年前,她左口袋是一抔迷散药粉,右口袋是一把飞镖利石,唯一不同的是,心上沉沉的,多了些什么。兜兜转转玩了半年,她想着也是时候回山去看看那个老不死的了,就在这时,她用左口袋的一包药粉救了一个人,或者说害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她自在地走在林间的凉荫下,背上的行囊简单轻便。急促的脚步声自前方而来,夹杂着悬于腰间的剑鞘撞击护甲的闷声,她立即戒备地退入路旁的草丛后。很快,一个布衣短褐、持剑疾走的少年出现在视野中,他慌张的神色让御瑟忽略了其中的一丝狡黠。少年利用追兵的视线盲点,在山路的蛇形拐角纵身一翻,跃入草丛间。
眼见着这个身影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在自己藏身的草丛旁滚了三滚,她警惕得手已经揣进了右口袋。少年灰头土脸地爬起来,看着她愣了一愣,一声“姑娘”还没喊出口,就被山路上出现的追兵打断了。但见约莫十个人穿着清一色的红白软甲,步伐训练有素追了上来。当先一人举起手,一堆人齐齐止住脚步,很快四散开来,往路边的草丛搜去。这条路往前望去,足有半里的直路,却不见目标的踪影,难怪这些人起疑。瞧见一个人站在五步外指着自己大喝一声,御瑟只得暗骂这少年人忒没经验,白白给她惹了麻烦。
想着干脆做一回好人,将他们引到大路上,一来方便施展拳脚开打,也顺便给这小伙子逃命的机会,御瑟站起身拍拍衣服,提步走上前。
“你是何人?为何藏匿于此?可知方才跑过的一个持剑男子往哪里去了?”
被人没头没脑地问了这么多问题,她正想着是先挑一个回答着,还是直接动手比较好的时候,就听见后面一声断喝:“我在这里!”
等她回过头去看时,只能见到少年在林间狂奔的背影了。一伙追兵顺理成章地撇下她,急急追赶少年而去。就这样被冷落,手脚都还没来得及活动开,她有些沮丧,鬼使神差地举步跟了上去。
眼见少年力竭,脚步放缓就要被追上,她又鬼使神差地掏出左口袋的药粉一挥,在她前头的一众红白软甲立时慌了步伐,腿一软栽到地上,再挣不起来。少年听见身后铠甲砸地的响声,匆忙回头时,面上讶异之余腾起怒气:
“你是甚么人?竟敢伤??”
话未说完,迷魂散自风中飘至,他以剑抵地勉强站着,很快就没有悬念地倒下了。
后来他才知道,她使的不过是一种高明的迷.药,并不伤人性命;后来他才知道,这就是江湖中颇负盛名的巫医老怪的后人;后来他才知道,他已经摆脱了家里派出的追兵,彻底自由了;后来他才知道,他竟离不开她了。
他毫不避讳自己的身世,他说,他是当朝宁朔将军之子,姓萧,名长懋,字云乔。他说,他虽自小习武,但学的无非射御之术、对阵兵法、长矛短枪??无趣得紧。他说,他要出来闯一闯,家中的二弟乖觉稳重,堪继家业。他说,他要拜她为师,不学医术,就学武道。
她忘了自己怎么就答应收下了这么个徒弟,她一向不太懂自己的心意。一如七年前,那人牵着她的手,说想和她过一辈子,她只知道自己的心颤了颤,又暖了暖,便痴笑着答应了。
半年时光匆匆而逝,转眼已是隆冬。她搁下回去看望师父的打算,专心教导起了这个徒弟。但说是专心,也不尽然。只因她实在不是个做师父的料。早先在杨家教授儿子巫门医术时,便是颠三倒四,毫无逻辑,以致于自幼聪颖的儿子一直学到自己离开那天,才将巫门医术承继了个大概。而今教授武功,她更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往往是耍上一套旁门武功后,剩下的便全靠徒弟自行领悟。好在这个徒弟也是颇有慧根,半年苦练,倒学会了不少各派汇杂的武功。
那日雪下得正大,湖面结了一层厚冰,他们建在湖边的篷屋几乎要被白皑皑的冰雪压垮。几个男人冒雪找上门来,好徒弟一见他们便沉了脸。她知道,这些人是来接他回家的。他们说,他的祖母病危,只怕再不回去,便见不上最后一面了。她觉着他方才露出的表情很痛苦,于是轻手轻脚地走进他的屋子,说:
“你还是回去看看罢!你不是说,你的祖母一向很疼你的吗?”
“可我一旦回去,就可能再出不来了。”他忽然昂起头,眼神执拗,“就再也见不到师父了。”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有缘还会再见的,你又何苦执念?”
闻言,他黯然地摇头:“有些事,还是执念的好??‘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我的心意,祖母会明白的。”
“你说的这些我不大懂,”她有些急了,“可是老人家就是想见见你啊!”
他的身形晃了晃,咬牙道:“无论如何,我不会跟他们回去的。”
他后来才明白过来,那句“悲歌”,暗示的是他与她之间的离别。
如果可以,他愿意永远委身于这一方篷屋之中,永远只能作她的徒弟也是好的。他只知道,自己不能承受与她永久的分离,却摸不准内心的情愫。直到第二日清晨,瞥见自己桌上的一封短笺,他才亲见眼前的世界是怎样在瞬时间崩塌的——她说她去寻师祖去了,那个隐居山林后再没有人寻得到他的巫医老怪。
手中的信纸滑落,他一怔,弯腰拾起,爱抚似的掸去其上的尘灰,揣进怀里,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那几个男人站在门口如铁塔般伫立着。门外皑皑积雪上没有半点脚印。
她走了。运气使出“踏雪无痕”的轻功走了。没有留下一丝线索。
然事实证明,没有什么是不能承受的,二十二年也便这样过来了。其间,他扮演了五花八门的角色,经历也颇为多姿多彩。从少将军,到南郡王,再到太子??曾经他以为,他会成为一代明君。但到了最后,他卧在病榻之上,才发现,这一生他最留恋的身份,还是那一声“乖徒儿”。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
思念故乡,郁郁累累。
欲归家无人,欲渡河无船。
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
——《悲歌》
“我不是有意躲着你的。”她静静坐着,半天才缓缓吐字。
“是啊,或许在师父眼中,我还不值得你费心思去躲藏。”萧长懋自嘲地笑笑,“你要躲的人找到你了吗?”
她摇摇头,“我没有在躲谁,只是山中一月,人间一年,不曾想年华就这般流逝了。”
“巫门果然驻颜有术,你的容貌与当年一般无二。”他笑着打趣,“早知就该求师父传授医术的,这一身武艺已荒废十年有余了。”
她抬眸,瞳中泛起涟漪,“是我的错。若你懂医术,便不会毒入脏腑而不察??”
“可我觉着这样也挺好的,若非如此,徒儿怎能再见到师父?”他邪邪的坏笑,一如当初那个初涉江湖的少年。
“对不起,我救不了你。我应该早早知会你我的藏身之所,若能尽早为你解毒??”
“师父是医绝,却不是博古通今的神仙,何必自责?若是我早早得知师父的住所,只怕一切??”萧长懋顿了顿,眉角舒展开来,“师父肯来见我最后一面,已是仁至义尽了。你这些年,过得好吗?”
御瑟眼角含泪,“你师祖死后,我就一个人住在江南的莲山山谷之中,那里有一线天险,僻静得很,我将屋子搭在了石壁之间,早上推开窗看日出,夜晚躺在石台上看星星,倒也过得自在快活。闲没事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很多过去的事情,想起当初教你武功时一招一式??其实自从你的两个师妹出师之后,我除了偶尔下山治个病赚点诊金外,总是闲着没事的。”
“师父教徒儿武功真的是一招一式慢慢教的吗?”他看着她,神情顽皮。
“嗯??你,是个好苗子??我只要将招式耍上一遍,你就能自己领会。”
萧长懋得意地笑出了声,一时不防,咳了起来。他勉强止住咳,面色中添了半分红润。
“杨大人很优秀,太医院的御医们都很佩服他。不过,我原以为,你的儿子当不愿拘束于宫城之中。”
御瑟愣了愣,方回道:“挺好的,他自己选的路,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还是不干涉的好。”
“是啊,都是自己选的路。”萧长懋终于将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仰面朝上,缓缓阖目道:“师父,徒儿实在是累了,就不送了。”
“啊??好。”御瑟讷讷地站起身,不明白他怎么突然就下了“逐客令”。
她缓缓向殿外走去,往事一幕幕翻过。脚步不停,她没有回头,亦没有必要回头。她这一生过得糊涂,却也难得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