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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面女的挥袖一击,就是沈欢昏迷前最后的记忆了。
无面女,白狐狸,流沙……
想到这些,沈欢头疼的抬手按了按太阳穴,喃喃自语:在流沙中昏迷,我还能活着,简直是个奇迹了。
还是说,我已经死了?
想到这,沈欢睁开眼睛后,就看到了陌生的绸罗纱帐。
他僵硬的转动脖子,看向有光照来源的方向,然后就看到了一扇只有在古装剧中才能看到了的古代木质双开门。
门外天光正好,阳光洒进来,能让沈欢看到半空中的尘埃。
咕噔。
沈欢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什么情况,哥们难不成是穿越了?
刚想到这,就好像是回应他的心里话一样,木门被吱嘎推开,一个穿着翻领胡服样式罗裙的女人,端着铜制的水盆走了进来。
见沈欢从床上坐起来后,手里的盆砰的一声就落在了地上。
随即她慌张的跑了出去,尖叫:“不好啦,小姐,姑爷醒啦!”
姑爷?
我真穿越了?
沈欢一脑门的问号,作为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沈欢绝对不相信穿越这种鬼话,但被一个明显穿着古代服装的女人叫姑爷……除了穿越,他真的想不到任何可能了。
“我醒了,也不用这样激动吧?”
沈欢搓了搓自己的脸蛋,翻身从床上坐起时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换上了古代式的宽大袍服,不过只是睡衣模样的白色棉布衣服。
而他自己的那衣服,正挂在床头的木质衣架上。
木头明显是胡杨木,看来就算是穿越了,他也还是在沙漠地区。
他起身脱掉不舒服的袍服,露出精壮的上身,走去拿自己的衣服。
也就在他刚把袍服丢在沙发上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两个女人出现在了门口,然后她们就不约而同的抬起手捂住眼睛,尖叫:“呀!!”
其中一个还在喊:“你个登徒子,在别人家中还不收敛,光天化日衣不蔽体,还要不要脸了!”
看来,这俩女人还很不开放,不敢看男人的身子。
一边扣着扣子,沈欢转头看去:她们一个是刚刚穿着胡服模样的小丫鬟,另一个穿着唐代出现的大袖衫,丝绸制作,上面的花纹也比胡服那位更多。
看来,她的阶级要比胡服小丫鬟高一层。
说不定是这里的大小姐。
此时俩人都还在捂着眼尖叫呢,不过那位大小姐虽然捂着眼,但两根手指间却开了一条缝,估计是不敢看,却又想偷偷看。
瞧她害臊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
沈欢眉头一扬,笑道:“想看就看呗,我又不收费。”
“谁、谁想看你。”
大小姐气呼呼的道:“反倒是你,奎阿木,就算你跳河,我也不会回心转意的,你既然醒了,就赶紧回你的家去吧!”
跳河,回心转意?
看来我不光穿越了,还穿越成这家大小姐的姑爷了。
沈欢心里嘟囔着,却奇怪的没有穿越后该有的吃惊。
因为他隐约觉得,他可能不是穿越。
如果是穿越,他的衣服怎么会还在?而且这副身体也明明是他自己的:胸口上的伤疤,他可熟悉的很。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欢穿好衣服后,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两位的口音。
有些像河洛一带的方言,但又相差很远,沈欢只能听懂个大概。
沈欢模仿着他们的口音,试着询问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他什么也不记得了,能不能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他就被对方的话彻底震惊了。
沈某人在对方眼中,是个名叫奎阿木的人,也是个公子哥,家里做富商的。
不过奎阿木以前就是个恶少,最喜欢的就是调戏良家妇女。
恶名名满十里八村啊。
而面前这位大小姐呢,名叫西琳,也算是当地官员的女儿,因为父母之命嫁给了奎阿木。俩人成亲两年,西琳因为厌恶奎阿木的名声,一直不和他同房。
而奎阿木呢,忌惮西琳老家的背景,也不敢对她用强。
看来在这个世界的古代,男尊女卑并不严格,女人地位并不比男人低的。
奎阿木憋坏了,最后没忍住去找老青人私会去了。
而西琳听说后,就以此为要挟,非要离婚。
也就是要奎阿木写休书。
奎阿木不肯,竟然玩起了失踪。
这不,昨天清晨,西琳府中的手下管家,就在通天河边见到了奎阿木,把他救了回来。
奎阿木,也就是沈欢,昏迷了两天这才醒来。
而西琳呢,则是把在河边昏迷的沈欢,当成跳河自杀,妄图用苦肉计换西琳回心转意的奎阿木了。
为什么会在西琳家醒来,沈欢是搞清楚了。
可还有件事没搞清。
他眨了眨眼,指着自己问:“两位美女,你们确定没认错,我是奎阿木?”
小丫鬟年约14、5岁,青春就是她最美丽的武器,而西琳大小姐呢,看上去也就是十八岁上下,鹅蛋儿脸,柳梢眉微微下垂,樱桃小口,皮肤白皙。
就算放在化妆技术精湛的现代,她的容貌也是上上之姿。
夸一声美女还真不为过。
“登徒子,你喊谁美女呢。”
西琳把小丫鬟往背后一揽:“小枝可不是同房丫鬟,你不许对她动歪心思!”
我就叫声美女,就算动歪心思了?
靠,那位奎阿木信誉是有多差?
沈欢翻了个白眼,不再理她们,而是转身检查衣服口袋里的玉坠和魔刀血影。
都还在。
这让沈欢更加安心,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正想问有没有吃的,就听西琳没好气的说:“既然你已经醒了,就速速离开吧,这儿不欢迎你,还有,赶紧把你的休书送来,不然本小姐就算是耗上一辈子,也不会委身与你的。”
所谓委身与沈某人,大概意思就是乖乖被他压在身下行夫妻之事的意思。
沈欢有些头疼:穿越前,他在凉城当个上门女婿,两年没和叶朝歌那个婆娘发生关系。
穿越后,他竟然还是这样个剧本。
而且眼前的西琳,也和叶朝歌对他的态度一样,充满了厌恶。
厌恶就厌恶吧,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填饱肚子再说。
沈欢耸耸鼻尖,说:“不好意思啊,我不记得我住在那,我是谁了。也不记得我和你有过婚约,如果我真的做过什么坏事,我道歉,但现在能不能给口吃的?不愿给,送哥们回家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