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www.quanbentxt.co,最快更新沈欢叶朝歌 !
和胡妙龄推测的一样,酒吧里虽然热闹,却没有一个王杰的手下。
把王杰丢在吧台上后,胡妙龄正拽着他想走,沈欢甩开他说:“我去上个厕所,你先走吧。”
胡妙龄鼻尖耸了耸。
她现在对沈欢绝对是崇拜有加,不过毕竟还有债攥在人家手里呢,趁她还没打欠条、趁沈欢上厕所的功夫,赶紧开溜啊!
来的路上,沈欢就注意到胡妙龄东张西望的,几次想开溜了。
他也乐得给她那个机会。
因为在他看来,有比五万块更重要的事。
那就是走进这条小巷子时,察觉到的那股危机感。
沈欢能多次从战场上活下来,靠的就是他最信赖的危机感。而这种危机感,最近一次出现也是在面对盘蛇先生时了。
现在他再次感受到,当然不会放过。
走进厕所后,沈欢没有上厕所,而是拿出手机打开了地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的功能原来越多样性,其中一项功能就是全景地图。
沈欢打开全景地图,搜索出本地的地图后,很快就锁定了几个制高点。
随后,他才走出厕所,从酒吧后门离开。
半个小时后,躲过周围制高点的沈欢,出现在了酒吧一条街对面的办公楼大厦上。
大楼四十层,随着电梯叮的一声打开,沈欢也已经来到顶楼门口。
两扇合金推拉门,紧紧关着,上面挂着施工的牌子。
门把,生了铁锈,看得出来已经很久没人来了。
沈欢蹲在地上,捻了把尘土。
常年没人来,这里的地面上已经铺了一层厚厚的细腻尘土。
因为空气中的灰尘都是非常轻的,所以落在地上积累的尘土,加上顶楼空气干燥,所以一般积累的尘土都会细腻。
但沈欢捻了把后却发现,这些尘土虽然细腻,却有不少黏着在一起。
有水分,就说明就在近期还有人活动过才对。
而有人活动,就应该有脚印。
脚印呢?
地面整洁的就像从没人走过一般,这反而更可疑。
“看来,我找对地方了。”
沈欢自言自语的嘟囔一声,起身走到门前拉了一把,门后响起了喀啦啦的铁链响声。
门后,被人用铁链锁住了。
“啧。”
沈欢啧了一声,从腰间拔出了自己那把轻易不会用出的那把魔刀血影,抬手朝门缝狠狠一劈!
幽蓝的刀影闪过后,铁链咔的断掉。
沈欢再拉开门的时候,铁链就随之掉在了地上。
门开了,天台的晚风呼呼吹在沈欢脸上。
深秋的凉意,吹得他眯起了眼睛。
再睁开时,一个人已经站在他面前。
这人满脸阴霾,双眸如勾,就好像秃鹫一般盯着沈欢的眼睛。
光是会散射的,在灯光彻夜不眠的城市里,即使在四十层的天台上也不会暗到什么都看不见。
沈欢能清楚看到对面的男人穿着黑色夹克,短寸头,脸颊消瘦,眼神犀利。
这位鹰鹫一般的人,一只手放在腰间,全是一副随时会拔枪的进攻模样。
“嚯,我还以为人会更多呢,没想到这里只有你一个?”
沈欢却缓缓收起了刀,一边淡淡的说,一边擦着他的肩膀慢悠悠的朝天台边缘走去。
站在这边正好能看到对面酒吧一条街的所有景色。
“你是沈欢。”
男人说话了,声音冰冷,充满杀气。
沈欢点了点头:“你用望远镜看了我一路,要是不知道我是什么名字,可就太奇怪了。”
舔了下嘴唇,男人冷冷的说:“你想妨碍我执行任务?”
“你不找我的不自在,我才懒得你做什么。”
沈欢吐出口烟雾,靠在栏杆上问:“说吧,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监视我?”
“我会告诉你的。”
说着,男人脱掉夹克,扬手丢在风中,露出穿着黑背心的上半身。
他身上的肌肉相当狰狞,不过却不是那种特别大的腱子肌,而是精瘦,如同大鳞片一般一层一层堆砌在身上的装甲。
接着,男人缓缓从口袋里摸出把折叠军刀,展开了刀锋。
沈欢把烟吐掉,也拿出了血影,问:“怎么不用枪?”
“你值得我用刀。”
晃了晃刀子,男人压低身形,飞也似的冲了上来。
第一刀自上而下,狠狠朝沈欢脸上劈来。
沈欢侧身躲过时,对方的军队划在栏杆上溅起了点点火花,但接着就被幽蓝的刀光压下去了,沈欢也出刀了,在对方把刀子抽回去之前,横着一刀劈下:咔嚓!
杀人魔刀血影,这一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血影只锋利,远超精钢制的军刀。
在这一击下军刀直接一刀两断。
男人手也震得抖了下,连退三步。
沈欢挽了个刀花,问:“可以告诉我了吧?”
男人却没回答,而是丢掉刀柄后从腰间拔出了手枪。
“哎,执迷不悟。”
沈欢嘴上很随意的叹了口气,眸子却犀利的眯了起来,手握血影,紧紧盯着对方握枪的手。
只有看清对方的动作,才有机会躲开对方的子弹。
在对方有枪时,一味的冲上去只会减少自己躲避的时间。
男人也知道他不动手,沈欢不会动的,很干脆的扣下了扳机:啪!
子弹应声而出时,沈欢已经电闪般朝左前方躲去,对方开枪时,也是他接近的最好时机。
砰!
子弹落空,对方立马掉转枪头,快速瞄准了沈欢的肩膀。
两人距离本就不远,反应速度也都相当惊人,沈欢立马压低身子,自下而上一刀劈出。
枪响的声音,和幽蓝的弧线,几乎是同时间、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出现。
乒的一声,子弹在血影砍在男人手上前射出,打在了刀身上。
巨大的冲击力直接让沈欢握不住刀了,血影哐啷一声掉在地上。
可沈欢也成功贴到了对方身前,另一只手已经扣住了他的手腕,狠狠一拧。这是格斗中常用的擒拿手段,男人枪也握不住了,同样掉在地上后,被沈欢一脚踹开。
这下,两人手里都没有武器了。
两人都是格斗中的高手,在贴身战斗,双手又都腾不出来时,都立马选择了最快速的进攻方式:头槌!
砰!
两人脑壳相撞,疼得沈欢呲牙咧嘴连退数步。
男人脸色也不好看,踉跄后退后快速稳住了身形,然后再次动手:“喝!”
随着一声低喝,一个拳头就出现在了沈欢面前。
其疾如风!
如果沈欢实实在在的吃了这一拳,后果绝对比他揍王杰那两拳加起来还严重!
好在他反应也不慢,在男人攻过来的瞬间,他全身的肌肉就全部绷紧,同样一拳砸出:砰!
反震的力道,让两人都忍不住后撤几步。
男人甩了甩手,露出了个残忍的笑容:“沈欢,我可太喜欢你了,再来!”
这人是个只会打架的疯子!
沈欢心里骂了句:不过要论打架,他也不怕谁!
咔咔歪了歪脑袋,沈欢活动着手腕冷笑:“那就继续——”
砰!
沈欢话没说完,一颗子弹就重重钻进了两人之间的地上。
枪声,是从天台入口传来的,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声低喝:“都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