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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败事有余

作者:豪门第一杀神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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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完没了的雨,一直下到清晨。

    从酒店出来后,叶朝歌就开着车一路朝家里狂奔。

    此时天色还很昏暗,雨刮器拼命刮掉车窗的雨水,好像也刮干净了叶朝歌心里最后一点留恋:就算和沈欢离婚,会让奶奶难过,她也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沈欢,必须从她生命中消失!

    至于之后,沈欢是不是会和陈千娇卿卿我我,都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相信秦轩看到她和沈欢离婚,也会放过她的吧?

    想到秦轩,叶朝歌就又想到了黑衣人。

    以为她昏睡了过去,所以根本不知道在酒店里发生了什么。

    不过她能从客厅的一地狼藉里猜到,黑衣人一定是动用了什么暴力手段,赶走了秦轩。

    他为什么赶走秦轩?

    是为了保护她,还是别有目的?

    黑衣人又是什么人?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叶朝歌回到了家中。

    她给沈欢买的小吃车,静静停在院子里淋着雨,咬了咬牙,叶朝歌开门走进了客厅。

    她正准备上楼准备离婚协议,等天亮后好好和沈欢谈谈呢,却在路过客厅时,猛地一愣。

    客厅里的板凳上,堆着一堆湿漉漉的衣服。

    是黑色的运动衫。

    和叶朝歌昏迷前记忆中,黑人穿的衣服一模一样!

    难道,黑衣人跟来我家里了?

    叶朝歌心里猛地升起了这个念头时,就听客厅洗手间那边,哗啦啦的传来淋浴的声音。

    叶朝歌绝对是睡迷糊了,竟然缓缓抬脚走了过去,轻轻拉开了洗手间的门。

    洗手间分为卫生间和浴室,中间用一面雾面玻璃墙隔开,从玻璃墙后的影子中,叶朝歌能隐约看清后面人的身材。

    他的体型,也和黑衣人几乎相当。

    难道,他真的在?

    叶朝歌的心,突然砰砰狂跳起来。

    每个女人,都有一颗旺盛的好奇心。

    叶朝歌也不例外,她想看看,从秦轩手里救下她的人,是何方神圣?

    可是,人家可是在洗澡啊,偷看,不好吧?

    就在叶朝歌心里斗争激烈时,水龙头的淋浴声突然停止。

    里面的人关上了水龙头。

    他洗完了,他要从浴室出来了!

    叶朝歌的小心窝砰砰狂跳,立马转身想走,不然人家出来看到她,她该咋解释:我是来偷看你洗澡的?

    天哪,哪个淑女会做这种不知羞耻的事!

    就在她胡思乱想时,男人终于走了出来,但叶朝歌却看到了一张她现在最讨厌的脸:沈欢。

    他看到叶朝歌后好像也吓了一跳似的,把擦头的浴巾往裤裆前一遮,磕磕绊绊的问:“你、你想干嘛?”

    他的表情中还带着几分害怕,就好像叶朝歌要非礼他这个“黄花大闺女”似的。

    “啊!”

    叶朝歌吓得尖叫一声,感激抬手捂住了眼:“怎么是你?!”

    沈欢声音很无辜:“我刚摆摊回来,洗了个澡。”

    叶朝歌赶紧推门出去,才想起:客厅里的浴室一直都是沈欢用。

    如果有人在这洗澡,肯定是沈欢啊!

    她怎么就鬼迷了心窍,进来偷看——

    刚想到这,叶朝歌见到了客厅里的黑色运动衫,顿时一股惊骇到让她心儿都停跳了一秒的念头浮上了心头:难道沈欢,就是救下我的黑衣人?!

    看身形,沈欢和黑衣人很相似。

    而且如果黑衣人是沈欢,那他救叶朝歌的理由,就一目了然了:哪个男人,能忍受妻子给他戴绿帽?即使夫妻之前没什么感情。

    这个念头升起后,就在叶朝歌心头疯涨。

    之前她很多麻烦莫名其妙的化解,也有了解释,那就是:沈欢一直在背后默默帮她!

    叶朝歌,咬紧了嘴唇,这才想起:她平日从没有关注过沈欢,根本不知道他都在做什么。

    难道他表面上是个摆地摊的,背后——

    可想到这,叶朝歌又忍不住摇头:可这两年来,沈欢的表现实在太废柴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沈欢围着浴巾从她身边擦身而过。

    叶朝歌忙问:“你刚回来?”

    “对啊,刚从北条街回来,那里很多人都上夜班。”

    沈欢随意说着,走到客厅抓起了那身黑色运动衫。

    北条街也是在郊区,和凉城大酒店相差上百公里,如果沈欢是黑衣人,不可能既在北条街摆摊,又去酒店救她。

    叶朝歌深吸口气,又问:“这身衣服,是你的?”

    “是啊。”

    沈欢提起上衣和裤子给她看了看:“从夜市买的,两件花了一百多。”

    多廉价。

    就连叶朝歌最廉价的睡衣,都足够买好好几身沈欢这两条黑色运动衫、和运动短裤——

    运动短裤?

    叶朝歌眨了眨眼,大眼睛里的疑惑消失了。

    沈欢这身衣服,上衣虽然和黑衣人的很像,但人家黑衣人穿的是长裤,而不是短裤。

    看来是我认错了。

    确认这一点后,叶朝歌长长松了口气:还好,不是他。

    但同时,她心里又升起一股遗憾:她有多少次,在看那些小说时,希望自己的丈夫也像小说中那样男人,能在背后默默支持她。

    不过紧接着,叶朝歌就开始嘲笑起自己了:他可是沈欢,不给你惹麻烦就不错了,你指望他支持你?

    见叶朝歌一会咬牙一会瞪眼的,沈欢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咋了?”

    “管你什么事!”

    叶朝歌啪的扇开他的手,又开始生气了:“沈欢,你前天到今天,都干什么了?”

    “吃枪药了吧?”

    沈欢拧着眉,说:“前天我就是正常的摆摊。下午去进货,不过回来的时候,倒是看到你倒在地上,我怕你感冒,就在浴室放了热水——”

    叶朝歌俏脸一红:“停,跳过这件事。”

    沈欢很无语的啧了一声,继续说:“之后我被奶奶叫去了喝鱼汤,然后又摆摊。就是那天晚上我发现了五条街这个好市场,前天晚上,昨天晚上到今早,我净赚了得有七八百。”

    在沈欢的叙述中,他的生活除了摆摊就没别的了。

    看着他提起赚了七八百时,那股子得意劲,叶朝歌再也没兴趣了,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昨晚,没去凉城大酒店?”

    我要是不去凉城大酒店,你早就被秦轩那啥了——

    沈欢心里冷笑,脸上却很茫然的摇了摇头:“没去啊,凉城大酒店一晚上那么贵,我住不起。你问这个干嘛?难道你昨晚在酒店?”

    说到这,沈欢脸色很合时宜的白了下,然后咬了咬牙。

    他是不是以为,我婚内出轨了?

    就算我婚内出轨,你又有什么资格生气?我之所以被逼去酒店陪秦轩,那可都是因为你!

    越想,叶朝歌越生气,最后猛地抬起了手。

    她要抽死沈欢这个败事有余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