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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初的新电影在寒冬开拍,偏偏一开始拍的是夏天的戏,很是折磨人。
lily一边给她打底妆,一边抱怨:“你跟你男朋友能不能注意点?脖子上弄成这样让我怎么遮?!等会儿出去要穿露锁骨的短袖,你打算告诉大家这是被蚊子咬的么?”
初初想要解释,但嘴角刚动,lily又立刻吼道:“憋着!别让我把修容打错地方。”
初初:“……”
john靠在化妆台边翻剧本,时不时感叹:“百合妹妹你真是为民除害的好姑娘,像他们这种天天虐待小动物的就该被好好教育一下。”
初初伸出手把剧本从他手里抽出来,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
john直起身子,狗腿地笑起来:“哎呀初初你手上这个镯子很漂亮啊,顾影帝送的吗?看起来好值钱……怪不得有粉丝说你们是土豪夫妇来着。”
初初握着剧本的手紧了紧,又松开。
lily明显比john要机智,只看了一眼就认了出来:“晨光拍卖会上那只吧,没想到十七号竟然是你。”
初初面色平静,问她:“你也去了?”
lily顿了一下,一边找眉笔一边说:“我看了网上直播嘛,你们在现场衣香鬓影,我在家里啃着薯片看完了全程。”
初初“诶?”了一声,忍不住问:“你喜欢吃哪个牌子的薯片啊?”
john叹了一口气:“提起薯片,我就想起你前几天竟然拒绝了欢乐薯片的代言邀约,那是华夏最出名的薯片啊,你有什么想不开?!”
初初淡定道:“一想到要给那么难吃的薯片代言我就难过得睡不着觉。”
lily&john:“……”
实际上,初初手上戴着的确实是她从拍卖会上拍下的手镯。
她出价的理由很简单也很任性,下意识觉得,这本就该是她的,即便不是由那个人亲自送给她。
顾泽不知内情,对于她花大价钱拍手镯的时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不喜欢首饰。”
初初其实很多次想把真相告诉他,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自己其实原本是沈青的闺女,结果被沈初初的爹带到福利院成了孤儿,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沈初初,于是眼见着母亲妹妹在面前,不但不能相认还成了他们尴尬的亲戚。
这件事在这个科学社会里,委实很反科学。
顾泽的事业在《繁星》之后步入了真正的巅峰期,他□□高,在拍电影时原本就比一般艺人占优势,连获几个影帝之后,成为了华夏最年轻也最英俊的演技派,不少人都期待着他能为大家带来更好的作品,又或者干脆走出国门。
这样的期许也未尝不是一种压力。
虽然顾泽看起来依旧淡定,休闲时的大部分时间仍旧是在看书和看剧本,但他的工作量明显又增加了。
并且新电影也开拍在即,不得不与初初分隔两地,又谈起远距离恋爱。
诚然,两个人没成为情侣的时候,异地相隔似乎也并不是很痛苦的事情,因为大部分的心神都在工作上,而闲暇时即便想念,也似乎在可忍受范围内。
而一旦谈起恋爱,分开工作简直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折磨。
比如初初每到午餐时间就开始唉声叹气:“唉,剧组这个午饭真的是让人失望,我很怀念我们家泽妹做的饭,自从他潜心研究厨艺之后,做出的菜简直好吃。”
lily翻白眼,顺道从初初饭盒里挑走肉片:“不要作,不吃就给我,你正好减肥,要是胖了妆会难化,到时候我会要求涨工资。”
初初:“……”
john把自己的排骨分给lily:“妹子,好样的!”
其实初初吃的很少,原因却不是因为要减肥,而是实在吃不下。
她的新角色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法医,冷酷程度四颗星,帅气程度五颗星,平时干的最多的事除了跟着男主角一起破案之外,就是解剖。
接下这个角色,是林姐和初初都考虑到,她必须在接下来的、观众更加期待地表演中带给观众更多性格的角色。因为她年纪轻,如果反复塑造同一种类型的角色,就会给观众带来先入为主的印象,并且在以后的角色选择上受到限制。
故而在长公主、西施、楚唯之后,她挑到的剧本是一个悬疑片中的女主角:法医徐筱。
众所周知,电影剧组不同于电视剧的。
在这个随便一个题材就能被随便一个导演拍摄成电视剧、雷人剧频频出现甚至到了每季都有季季不停的年头,观众们对于电视剧的期望也大不如前,《汉宫秋》之所以能大火,甚至成为经典,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剧组和导演所拍摄的镜头无一不是用心且细致的。
在电视剧里,一个“女法医”可能只需要有个花架子即可,解剖的拍摄则可以用镜头的切换来掩盖演员的动作,但在电影中,就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不然呈现出来的画面只能沦为笑柄。
于是初初天天都在跟福尔马林和尸体为伍,还有专业的指导老师给她上课,教导她各种伤痕的造成原因,尸体在不同死亡时间后可能出现的反应,以及如何优雅地用刀解剖一具新鲜的尸体。
最开始拍摄的两个周,初初只吃米饭。
顾泽知道她的新片内容,以为她太辛苦,故而在视频里沉吟片刻,道:“我知道演绎是你的梦想,但我不鼓励你为此牺牲健康,如果撑不住就换一部片子拍,违约金我还是有的。”
初初苦口婆心地劝他:“钱还是留着给孩子买奶粉和纸尿裤吧。”
她只是开玩笑地随口一说,没想到顾泽却皱起眉头:“……上次我去探班,不是安全期吗?”
初初看着一脸认真的他:“……”
来探班的除了忙中挤时间的顾泽、新片拍摄地距离初初很近的郑琳琳,还有每天都很闲却过得很充实的某个小姑娘,沈念念。
她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国内的朋友一点不少,于是这次回来,花了不少时间挨个见了朋友们,令她没想到的是,其中不少人都向她打听:“诶,话说这阵子特别红的那个女影星,叫沈初初,演那个西施的,是你表姐吗?”
她这些朋友虽然也关注娱乐圈,但显然并不是什么明星都关注的,能知道名字和作品,已经是对此人极大的肯定,于是沈念念很是意外:“我姐有那么红?”
意外过后,沈念念找了自家表姐的作品来看,难得当了几天宅女,出关后第一件事就是买了机票直奔上淮,找到了初初所在剧组的拍摄地点,一路小跑到初初面前,拿出了自己准备的本子和笔,递给她:“姐,我是你粉丝,给我签个名呗?”
lily:“……哪来的熊孩子?”
john:“……她是怎么突破剧组重围到这里的?”
初初一脸自然地接过本子,签上她的名字,道:“这是我家孩子。”
lily打量了她们一番,点头说:“仔细看貌似还真的有点像。”
john露出惊恐的表情:“这……这……这是……”
初初捂脸:“……我妹。”
沈念念大方地伸手:“我是沈初初的表妹兼脑残粉,你们好。”
*
沈念念在剧组呆了四天,第五天不得不遗憾离开:“我妈把这边事情都处理完了,我得跟她一起回美利坚去。”
初初没有言语,却转头就跟导演请了假。
导演对于这个敬业又有天分的演员一贯看好,也明白对方最近因为解剖的缘故吃了不少苦头,当下手一挥:“去休息几天,这一阵我们会先拍别的戏,等你回来的时候,希望能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好。”
于是在沈青离开的那天,初初也出现在了首都机场的航站楼。
原本初初以为,因为自己“父亲”的缘故,沈青才与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分离多年,甚至从未谋面,所以她必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
但意外的是,不知为何,沈青此次见到她,却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显得很是平和。
“我听念念说你拍戏很辛苦,其实不必来。”沈青说。
初初看了一眼旁边正喝水的小姑娘,笑了笑,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平静道:“也不算辛苦,我与念念投缘,她这次离开,也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总要来送送的。”
沈青也看了一眼沈念念,继而收回目光,看着初初道:“你父亲当初的事,我不会怪到你头上,毕竟那跟你没什么关系。他如今人也不在了,我实在没什么好恨的,那些地产和珠宝我都赠给了你,赠予的法律程序已经在走,到时候你让你的律师留意一下——这话可能多余,申律师才干过人,一定能处理好。”
初初心情复杂,却不能表现出来,于是强作镇定地道:“我还是要替父亲向您道歉,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道目的是什么,但很多事情,因为他的行为就再也没法挽回……”
沈青却抬起手,制止了初初的话,摇着头说:“我年轻时,也做了不少对不起你父亲的事,若都要算来算去,说对不起和抱歉,那恐怕飞机起飞前都算不完。现在我也想通了,我与那孩子缘分太浅,不管如何努力地去找,都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她却不在了,事已至此,即便心有不甘,也没什么用了。”
她说话的时候,虽然表情平静,但声音苦涩,眼圈亦是红的。初初甚至很难想象,面前这个女人就是当初在餐厅里骄傲又冷漠的沈青。
她点点头,侧过脸看着念念,艰难地开口道:“您还有表妹,她是个好孩子。”
沈青没再多说什么,转而拍了拍沈念念的肩膀:“我们走吧。”
她们二人往安检口走去,一路没有回头,初初便留在了后头。
因为她带着口罩和绒线帽,大半张脸隐在围巾后头,衣服也是低调休闲,身旁的人都没认出她是个明星,推着行李漠然从她身边走过。偶尔空气里传来人们交谈的声音:“东西都带齐全了么?”“注意安全,到了打电话。”……有些嘈杂,也有些温暖。
初初站在原地,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演员挺好,学习了表演也很好,不然她恐怕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会成为明天报纸上“因不知名原因在机场大哭,可能已与顾泽分手”的女演员。
*
沈青走后,初初又重回剧组。
或许是真的适应了,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带着一身福尔马林味面无表情地同lily他们一起吃饭,并且啃掉剧组给她的加餐:鸡腿。
john欣慰不已:“谢天谢地,你再瘦下去脸上就只剩下眼睛了,镜头上是好看,现实里有点吓人。”
初初面不改色地吃饭:“下午还要去学开车,你吃快点。”
lily原本在旁边安静地啃排骨,此时听初初提起开车,突然道:“有件事忘了跟你们说,之前初初手机落在了化妆室,跑去学车了,当时有个人打电话,因为来电显示是[律师],我怕错过重要的事情,就帮忙接了。电话里头是个男人,他说让我转告你,上次你让他解决的欠款纠纷他弄的差不多了,让你给他回个电话,好处理后续的事情。”
初初把没吃的另一个鸡腿夹到lily碗里,站起身:“好姑娘,多吃点。”
另外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初初已经离开,并且走到了几步之外。
john捉急:“你干什么?下午要去练车啊,时间已经不多了!”
初初头也不回:“……收帐。”
她离开大家吃饭的地方,回到了自己的化妆间。
房间不大,梳妆台上堆放着lily各式各样的化妆用品,桌面上还放着一个ipad,用保护壳撑着,正播放娱乐新闻。
想来是lily吃饭前正在看娱乐爆料,走的时候并没有把它关闭。
初初坐在桌子前,找到电话记录,播了回去。
电话自然是申桓打的,初初回过去的的时候,大律师也刚刚结束一个案子的卷宗整理,正在吃泡面,语音含糊地问:“怎么了?”
申桓急忙吞下嘴里的面,道:“上次你让我帮你查的那个人,我整理了一份资料,已经发送到你邮箱了,为了避免泄漏,你下载和打开的时候都需要密码,密码分别是你的身份证号前六位和后六位。”
初初:“……你不拍情报片真是可惜了。”
申桓:“……”
初初让申桓查的,其实是当初在医院里把沈青孩子换掉的那个人,也就是初初猜测的、沈青此次回国找真相所提防的人。因为之前在福利院听到了沈青同院长的对话,虽然不明白到底是谁,但初初仍旧记住了沈青口中“张鹭”的名字。
根据她的推断,这个人很可能是女人,且在帝都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很可能是商人,曾与沈青有过节。范围被缩小了,且又知道名字,查起来就方便多了。
虽然发了文件,申桓还是尽职地挑了一些重点说给她听。
比如张鹭同沈青其实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关系很糟糕,据当时他们同班的同学说,张鹭家境一般,为人也低调,而沈青则是校园里最嚣张跋扈的一个,无论学校里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其中都或多或少有她的影子。或许是性格相差太大,她们一直处于各种看不惯对方的状态。
又比如高中毕业后,沈青同学校里一个男生私奔了,而张鹭却读了名牌大学,且在大学毕业后嫁给了一个帝都颇有名气的高富帅,从此当上了全职太太。
初初默默听着,目光落在ipad里播放的娱乐新闻上。
节目的女主播长相甜美,说起话来有浓浓的港台强调,正在介绍的一条新闻是昨天晚上,有记者在帝都市区拍摄到了原本该在舟州拍戏的顾泽,并且他并不是孤身一人。
因为听到了自家男友的名字,初初像get到关键词一样,开始把注意力放在面前的娱乐新闻上。
其中说,顾泽身为娱乐圈里洁身自好的典范,出道几年不但不断贡献好作品,也从来没有绯闻传出,之前与许映的传闻不过是某公司炒作,而顾泽也很快就公开了自己与谈了六年的女友沈初初的关系,实在是令人欣慰。
但众所周知,沈初初在上淮拍摄新电影,而顾泽也本该身处舟州,但他却在此时现身帝都,并且身边除了一个看不清脸的男士之外,还有一位年纪很轻的女人。
而最劲爆的是,当晚记者尾随他们三人,发现他们一直在逛珠宝店。
且在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躲在暗处的记者拍摄到,顾泽竟然抱着那个年纪不大的女人出了珠宝店,上了一辆车,而后不知所踪。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顾泽为什么会陪她逛珠宝店,又为什么会抱着她,都是让人既迷惑又不解的问题。
女主播表示,该节目的记者将会持续关注此事。
初初愣愣地看着屏幕,电话里的申桓因为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立刻问:“你在听吗?”
初初下意识“嗯”了一声。
申桓顿了顿,又说:“不过说起来,还挺巧的,你让我查的那位张鹭女士,其实跟你也算是间接熟人。”
初初不解:“什么意思?”
申桓道:“她闺女叫周梓夜,高中时期跟你同一年级同一班级,你总该认识吧?”
初初心道:认识,怎么能不认识,那姑娘方才还在娱乐新闻上露了脸。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想起昨晚顾泽确实没有跟她视频,而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他有夜戏要拍,实在没有时间。
这件事……是不是也有点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