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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第二张金色的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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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嬴霍有些疑惑的眼神中,老乞丐也是渐渐有些挂不住脸,“当然,陶泥这玩意儿不是我们能轻易找到的。”说完,一扔陶罐,“咣当”一声,陶罐四分五裂,“我只是要告诉你,任何事物总是有用处的,尤其是我们乞丐,更不能挑三拣四。”

    嬴霍点点头,这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没有任何可以比较的东西,他一醒来,就是在此处,外界的一切,他毫无所知。

    凡事都有用处,千万不能浪费。这是老乞丐告诉他的第一个道理。

    一天之后,老乞丐将嬴霍带到了一处垃圾山跟前,“你先在这里找寻吧,若是有用的东西,你就先放在一边,等晚上一起带回去。”

    “嗯。”嬴霍话不多,随即就照着昨天老乞丐的演示,在垃圾山里翻了起来。

    从此,在这处罕有人烟的废弃地里,多了一个年轻的身影,终日在垃圾山间穿梭。

    春去秋来,嬴霍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年头了。

    这两年,嬴霍不仅将老乞丐一身本事学了个遍,更是有所突破,现在,只要哪里有什么稍微能用的东西,都能被嬴霍一下子找到。用老乞丐的话,这其实跟看风水差不多,有宝贝的地方自然有宝气散发,只要养成一种听气闻气的功夫,自然能够有所收货。

    这天,天气不错,阳光颇为灿烂,嬴霍一大早就进了废弃地的深处。前几天,他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小块金子,今天再去那看看,也许还会有所得。

    老乞丐慵懒地靠在嬴霍带回来的一张破旧躺椅上,吸着旱烟,看着不断升起的烟气,享受地眯着眼,“当初把这小子救起来还是挺明智的……”他很自得地想着。一年前他就不干了,全凭嬴霍一个人找来的东西就足以养活他们俩,所以他这身老骨头也就歇下来了。现在没事哼哼小曲儿,吸吸旱烟,晒晒太阳,比起城里的老爷还要自在的多。

    嬴霍大步走在垃圾山间。此处已然成为了他的地盘,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辨清楚来往的路。

    他脸上有一丝笑意,“这老头,还整天吸个旱烟,就不怕死得快。”他与老乞丐相处了两年。早就如同家人一般,老人身子有些差,所以他在一年前就让老乞丐歇息了。但老乞丐就是戒不掉旱烟,让嬴霍也是颇为无奈。

    嬴霍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但乱糟糟的蓬乱长发,再加上身上满是补丁的乞丐服,却是让人轻易认不出年岁。

    “就是这里了。”嬴霍三弯两绕,很快就找到了上次发现黄金的地方,当即钻了进去。这是一处以前被挖过的地洞,嬴霍现在也就拓宽一下。却是能容得下一个成年人进去。

    “希望能有所获。”嬴霍整个人都进了这个地洞,不断扒拉着身边的垃圾,地洞里有一股特殊的味道,所以嬴霍这才注意到这个地方。

    “哗啦……”嬴霍一把将一块石头扔出地洞,不知砸到了什么,引起一阵响动。他有一股怪力,但却并不知从何而起,只知道寻常两三百斤的东西,他一手就能轻易提起来。

    地洞外,好像砸到了一个瓷器。听声音有些清脆,嬴霍耳朵一动,心中便已了然,但此刻他没有时间去查看。又是一块石头被他抛出洞外。

    突然,一道金光从石头下面直射而出,瞬间将嬴霍震在了当场。

    “这是……!”嬴霍不禁揉了揉眼睛,慢慢靠了过去。待看清金光之物,眼中一丝惊骇之色迅速翻涌而上,瞬间便充斥了整双眼眸。

    “这是……”嬴霍的眼中。震撼之色久久不能散去,他的双手微微颤抖,不敢向前伸。

    “也许,这就是老头所说的宝贝……”他不敢确定。眼前的金光渐渐散去,露出了金光内的东西。

    这是一个散发着金色光芒头骨,皮肉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幽幽的头骨,但却有并非惨白,反而散发着金色的光晕,显得恢宏大气,毫无半点阴森之感。

    头骨眼眶处,那是两个黝黑的深洞,仿佛隐藏了无尽的隐秘,深邃幽深,弥散着一股淡淡的道韵。

    “为什么头骨会散发着金光?难道是金子做的?”嬴霍的面色沉静,但是心中却有千万个念头闪烁,“只是,这做的也太逼真了些。”

    “算了,拿起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嬴霍一咬牙,就将手伸了过去。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垃圾山里看到死人的骸骨,但这一次却让他有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金色的头骨,闻所未闻。

    就在他指尖刚刚一触碰到头骨的当头,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本是艳阳高照的晴天,却凭空出现了万里乌云,将还未升至头顶的太阳遮挡住,乌云不断汹涌翻滚,迅速向远方席卷而去,眨眼间便已覆盖了整个天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有急雨?”小木屋外,老乞丐正悠闲地抽着旱烟,不料天空猛然暗了下来,而且光线也在迅速变少,很快天地间就变成了一片漆黑。

    “这小子还不回来。八成还在哪个地方窝着呢。”老乞丐闷哼哼地把躺椅收好,一步一步拖回屋子里,这躺椅可不好找,要是淋湿了,非心疼死他不可。

    而不远处的罗运城,数十万人也都纷纷看向天空,那里乌云翻滚,好似惊涛骇浪一般,在天空中肆虐,并开始有雷电穿梭,发出轰隆隆的巨响。

    “这是怎么了?刚才天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暗下去了?”有人抬起头看了天上的乌云一眼,心里有些无奈,他是城外农庄的农民,刚刚挑了两筐青菜来城里卖,却不想还没卖出去几棵,就遇到了这样的天气,当真是倒霉。

    “嘿,王老哥,走,喝两盅。”也有人乐得下雨,三两个闲人聚在一起,进了客栈,准备喝些小酒。打发时光。

    罗运城外的遗弃之地,

    嬴霍手指甫一碰到金色头骨,顿觉一股电流从头骨蔓延至全身,同时一颗金灿灿的珠子从头骨中缓缓升起。

    金色珠子仅有小指关节大小。但却散发着无法想象的威压,嬴霍想要移开手指,却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金色珠子仿佛封闭了周围的空间,他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玩意儿?”嬴霍的心中心思纷杂。眼前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足以骇人听闻。金色珠子升到了嬴霍眼前,在距离眉心处仅有一寸的地方停了下来,并开始不断旋转,散发着柔和的金色光华。

    金色光华随着金珠不断旋转,纷纷灌注到嬴霍的眉心,好似那里有一方空间,足以容纳这些光华。紧接着一股股暖流,从眉心缓缓扩散到全身,嬴霍原本的紧张也随之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则是一阵阵的舒坦。

    天空中,一层层乌云好似连成了一片片山脉,将天空完全占据,无数道银蛇在其中穿梭,带起可怕的雷鸣,震慑着天地。大地也仿佛在这雷电轰鸣中颤抖,这是天威,不可度测。

    金色珠子散发的光华好似无穷无尽,逐渐将嬴霍整个人都遮掩住了。从外面看来,只见得一团金色的光球在乌黑的天地间散发着光亮。

    嬴霍的眼神逐渐变得清明,金色光华汇聚出一道道能量,不断灌入到体内。嬴霍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身体在急速地增强。不仅仅是肉身力量,而且筋骨皮肉都在这股金色的能量下不断增强,并逐渐附着上了一点淡淡的金色。

    “这到底是什么?”嬴霍从未听说过有这般离奇的事情。他在垃圾山中也曾翻到过书籍,这两年下来,他翻看过的书籍也不下上百,但即便如此。眼前的金色珠子,以及它散发出的金色能量,嬴霍敢保证,书中绝对没有提到过。

    金色的光华依旧在不停地灌注,嬴霍只觉得自己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清晰,他眼中的天地都好似发生了变化,仿佛被清洗过了一般,清晰了数倍。

    肉身还在持续地增强,这种毫无痛觉的提升,却是让人欲罢不能。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失,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金色的光华终于逐渐散去。嬴霍缓缓睁开眼,眼中一道淡淡的金色一闪而过,眉心处的金色珠子已经消失不见了,想来完全化作能量被吸收了,嬴霍如此想道。

    他拿起头骨,却见头骨已经变成了惨白色,恐怕刚刚的金色能量就是吸取头骨中蕴藏的能量。一阵清风吹过,头骨在嬴霍手中逐渐风化,化作白色粉末,随风飘散。

    与此同时,天空中的乌云也随之迅速散去,好似其存在只是为了这头骨而存在一般。

    “这雨怎么没有下的下来?”罗运城数十万的百姓心中都有些奇怪。这样诡异的天气,却是第一次碰到。

    至于老乞丐,他进了屋子关好门,就躺上了床睡觉了。下雨了,他也没有其他什么事情做,唯有睡觉了。

    嬴霍刚欲起身,眼角的余光从头骨存放的地方一扫而过,却发现又是一道金光闪过。

    “什么……?”嬴霍心头一跳,难不成又是一个头骨?有了一次经验,他也不紧张了,遂伸出手抓了进去。要是还有一尊金色头骨,他也乐得再吸收一次。

    想象中的金色头骨并没有出现,嬴霍收回手,定睛看过去,竟是一张金纸!

    这是一张巴掌大小的金纸,对着刚刚重新冒出来的太阳一看,反射着夺目的金光。

    金纸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好似蝌蚪一般,拥挤在一起。嬴霍把眼睛凑过去,努力地睁大眼看着,饶是他增强后的视力,却也是刚刚能看得清。

    “《钧天经》!”金纸最上方有三个字,嬴霍对着缓缓念了出来,“这是一部经书!”嬴霍站起身,将金纸收了起来,既然是经书,恐怕一时半会儿也看不明白,还不如回去之后好好地研究一番。这是与金色头骨放在一起的东西,绝对差不了。

    他脚下微微一动,整个人就好像被抛飞了一样,瞬间出了地洞,飞离了地面足有三四丈,这才掉了下来。

    “嘭!”

    嬴霍重重地砸在地上,留下了两个尺许宽的小洞。

    “这……!”嬴霍的眼中满是惊骇,紧接着便迅速化作了惊喜。这是什么力量?嬴霍的双手都有些颤抖。

    饶是脸上厚厚的污渍也掩藏不住他脸上的喜色。轻轻一跃就是三四丈,这是什么概念?即便是书里讲的那些武林高手也不过如此,况且他还没有尽全力……

    更可怕的是,从这么高的地方落下来,他的身体竟然没有感觉到一点震荡,完全凭借肉身就可以抵消这落下来的冲击。

    嬴霍的眼中满是喜色,“只是这力量还无法操控自如,但一旦完全掌握了身体的变化,那……”

    这就是书中说到的机缘!

    天大的机缘!

    嬴霍脚步轻快,这一路走来,暴增的力量却也能勉强控制得住,正常走路却是没有问题了。

    他的眼中有藏不住的喜色,他准备把这件事情告诉老头儿。如果这金光能分给老头儿一点,让他身子好一些那就更好了。嬴霍心里想着。

    两年前是老乞丐把他从河里捞了起来,若非如此,恐怕他早已经入了轮回。再加上他失去了记忆,如果不是老乞丐收留,他现在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讨生活呢,哪能如现在这般逍遥?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书里所说的大义。更何况,老乞丐于他,可是救命之恩!他从心眼里已经把老乞丐当成了最亲的亲人。

    “这经书到时候也给老头儿看看,没准能参悟到一些东西,能够延年益寿那是再好也不过了。”嬴霍的心里还在思考着待会儿怎么跟老乞丐说这事儿。

    ……

    而另一边,狂战岛,

    叶离却是陷入了危机,石头的暴露让换血境老怪彻底疯了,不朽,真正的不朽很有可能会从这觉醒灵智的石头上寻找出来。

    换血境老人几乎要彻底疯癫了,即便是到了换血境,但其实寿命也仅仅只有千年,但是石头却拥有无比漫长的岁月可以度过,若是将灵智与石头结合,那么岂不是另一种长生?

    这个换血境老人几乎已经快到大限了,这骤然之下的惊喜,让他有些措手不及,这幸福降临的似乎有些太突然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