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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仲有些疑惑,但是他还是走了过去。
乞丐示意谌仲坐下,然后淡淡的说道:“你如果像我一样躺在这里三年的时间,就能看到许多平时看不见的东西和事。”
谌仲依旧不解,也未说什么话,只是静静的听着,有时候聆听比问话,更会让人觉得心安。
乞丐继续淡淡的说道:“这个地方,曾经有一个人也在这里躺过,也和我说过,我对你说的同样的话,我在这里,只是想体验下他当时的感觉。”
谌仲开口问道:“那是个什么人?”
乞丐凛然道:“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说着这乞丐从怀中掏出那本卷册,轻抚着卷首,似是在怀念某位旧友一般,过了半响,他长长的叹了口气,道:“这本书,便是他当时送给我的。”
谌仲道:“这一定不是一本平凡的书。”
乞丐苦笑道:“我起初也以为这不是一本平凡的书,所以我躺在这里,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想要看出它不平凡的地方。”
谌仲问道:“那你看出了吗?”
乞丐摇了摇头,道:“最后的结果是,我看的东西,现在已经感受不到。”
谌仲道:“就好比刚刚的那阵雨?”
乞丐点了点头,道:“没错,我能看到,却感受不到。”
谌仲道:“这难道不够?”
乞丐道:“不够,只有做到看不到,也感受不到才行。”
谌仲笑道:“这样的人只有一种。”
乞丐道:“哦?”
谌仲笑道:“只有死人才会看不到也感受不到。”
乞丐听了他的话,神色一愣,似是想到了什么,他将卷册来回的翻动,然后颓然的松了一口气,口中喃喃的不知说些什么。
过了半响,他长叹一口,对着谌仲说道:“我看了三年,却不及你一句话。”
说着,他站起身子,将那卷册递到谌仲面前,说道:“当年这本书,是他送给我的,现在,我送给你,你如果能看懂这本书,便能治你的病。”
谌仲错愕的接过那本书,这卷册被墨色的细线缠绕,书首并没有字,干净的很,便是连书名都没有。
谌仲皱着眉头不解,他开口问道:“你将这本书送给我?”
乞丐平静的说道:“送给你。”
谌仲道:“这本书能治我的病?”
乞丐道:“只要你能看懂,它就能治你的病。”
还未等谌仲问这是一本什么书,那乞丐便扬长而去。
手中拿着那本书,静静的站在那里,瞧着那乞丐消失的背景,怔怔出神。
一个人,竟会在这样一个墙角之下,一躺,便是三年多的岁月。
他究竟是什么人?什么人竟然会有这样的毅力?奇怪,古怪,谌仲委实觉的这的确太不可思议了。
难道他不用吃饭?难道他不用喝水?他的衣衫随破旧,但面色为何如此干净?这些都是疑问,解不开的疑问。
他低下头,朝着手中的书瞧去,这实在是一本普通至极的书。
书皮是灰色的,那是淳朴整洁的灰,封面无字无署名,翻开卷首,依旧无字,往后翻,再往后翻,谌仲整整翻过了几十页,他已经将这本书翻了一遍,才发觉,这本书上便是一个字也没有,干净的就像是刚从印刷坊出炉的一样。
他连连苦笑,到头来,倒是被人戏耍了一遭。
如果说真本书这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只有太过干净了,用一尘不染来形容绝对不为过,如果如那乞丐所说,他在这里整整躺了三年之久,三年的时间,足够改变许多事情,而这本书竟如崭新一般,谌仲摇头苦笑,他已断定,那乞丐一定是拿自己开玩笑了。
他冷哼了一声,然后打算将书丢到一侧的垃圾堆里,正巧,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伯路过,对着他说道:“小公子,你的书若不要,可否送我?”
谌仲笑道:“你要来何用?”
那老伯笑道:“我不识字,只能用来去茅厕用。”
谌仲笑了,说道:“送你也无妨。”
那老伯接过书一瞧,忽然眼睛一瞪,问道:“你这书从哪里来的?”
还未等谌仲说话,那老伯瞧着方才那乞丐待过的地方,惊讶道:“他人呢?”
谌仲道:“走了。”
老伯皱眉道:“走了?”
谌仲笑道:“才走不久,如果你现在去追,也许来得及。”
那老伯摇头道:“真没想到,他在这里这么多年,今日竟突然走了,奇怪,奇怪。”
那老伯接连摇头,似是不可思议,也是不甚理解。
谌仲忽然想到了什么,他急声问道:“难道老伯识的他?”
老伯摇头道:“他从不和人说话,也不从理任何人,我记得年轻那会,他突然有一天出现在这里。”
说着着老伯摇头叹息,似是感叹时过境迁岁月的流年,惆怅道:“想来应有三年多了吧,我从未见过如此怪的人,一个人若一直躺在一个地方,那他一定是很喜欢这个地方,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待到死?”
谌仲恍然,那乞丐的的确确在此地躺了三个年头,这样的人,绝不会说谎,最起码,他与自己素不相识,更没有哄骗自己的理由。
想到如此,谌仲将那本书拿了回来,然后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塞给那老伯,说道:“书是用来读的,却不是用来上茅厕的。”
说着他拿着那本无字书便匆匆的离去。
那老伯手中捏着那一锭银子,吃惊的看着谌仲消失的背影,喃喃道:“书是用来读的?我不识字,如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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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仲很清闲,可以说万花楼内他是最清闲的一个。
南歌子的大场一直很少,而他恰恰又是南歌子的御用琴师,所以很多时候,他都是无所事事的待在房中或者来到后花园内和诸位万花楼的姐妹们谈天。
从女人的口中他几乎能听到所有景宸城内的奇闻异事,但关乎那乞丐的事,却没有一个人知晓,毕竟鲜少有人会去注意一个衣衫褴褛邋遢至极的乞丐的。
明日便是大试揭晓结果的日子,届时宸山脚下的名士碑处,便会品评今年大试的天下名士。
谌仲对这些并未放在心上,因为他始终觉得那天下名士榜对于自己来说,实则太过缥缈,尽管他饱读诗书也自认文采斐然,但天下名士榜却是势族招揽修行人才和权贵的重要途径,他无门无背景更是对修行一窍不通,这名士榜的席位,他是想也懒得去想了。
那本无字书,他一直放在床头,每天临睡前借着烛光瞧上一瞧,却从未发现有何特异之处。
他开始怀疑那乞丐所说的话,这本书真的能治我的病?
他开始揣测这本书是不是暗藏玄机,诸如用火烧或是用水浸泡便能显现出字迹什么的,但他却不敢轻易尝试,如果这些办法不行,书不是毁了?
一个能躺在那里三年之久的人所说的话,他不得不信,也没有任何理由不相信,他可以去怀疑,都绝不想去否定,有时他会叹息,也许自己与这书根本无缘,所以不能参透其中的秘密,但没有缘分,为何那乞丐会将此书赠予自己?
将这本书送给那乞丐的人又是何人?那乞丐口中曾说,那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大明帝国千载传承,顶天立地的人委实太多了,多的他根本无从查询也无从想起。
现在他唯一能够笃定的是,那乞丐绝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光凭那一场阵雨,他身上毫无淋湿的痕迹,这样的人,就已经足够说明,他是一位有着超凡能力的修行者。
躺在软软舒适的床上,谌仲依旧翻看着那本无字书,那本书实在太净,净的有点超乎寻常。
无论什么东西,经过岁月的洗礼,一定会留下斑驳的痕迹,但这本书,却大大的不同,从任意角度任意方位和任意页面来看,它完完全全的的确确的就是一本崭新的书籍。
有些事想的太多,就会容易让人心烦气躁,谌仲吹灭烛火,小屋内遁入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