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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变种修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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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詹姆斯站在庄园三层的一处露台上,仰望着星空,这个时代的夜空还算清澈,银河泼洒下的星带点点斑驳,他时常这样在夜里看着天上的星河,在阿萨左小的时候,还会带着他一起这样放空。

    空气似有微微的振动,詹姆斯缓缓的起伏升腾,他似缓实快的窜上了高空几百米,好像希望离银河靠的更近一些。

    最一开始只能身体微微腾空对抗重力,随着对劲力外放和所谓罡气的理解,这个本事也愈发的实用起来。

    武道的修行过了所谓的丹劲就是要练成罡气,他以前并不知道这是什么,甚至连抱丹这个层次都是自己胡乱摸索着。

    这些日子搜寻了很多东方道家的书籍,他再一次审视自己当初所谓“抱丹”的过程,简直是谬误百出。

    曾经他只知道抱丹的大概做法,可却没有学习过道家对于所谓“金丹”的认识,实际上这一过程,既是对肉体的刺激进化,又是精神层面的融合为一。

    金丹,是一种境界,圆满如一的境界,所以金丹练的就是唯一,把自己的精、气、神全部“抱”在一起,凝成一股。

    可詹姆斯纯粹的认为,这就是寻找体内的进化刺激点,从而改善体质,脱胎换骨。

    但如果一开始就是错的,为什么最后真的练成了,而且确确实实找到了沿着嵴椎分布的九个“金丹”。

    这一度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对比自己所创的进化术和杀伐术后,才终于明白,变种人在这个阶段和普通人类的修行方法是不同的。

    变种人的力量来自基因本身,来自变种能力本身,目前他所具备的研究手段和素材还太少,但靠着自己对身体已经达到控制自愈能力的程度后,能够很清晰的感知到,作为“金刚狼”的变种能力,其力量根源来自骨髓。

    人的骨髓可以造血,心脏负责供血,这两个组织和器官是他核心自愈能力的根本,而他找到沿着嵴椎分布的九个节点最大程度的,刺激了自己骨骼再生长,从而再一次完成变种能力的二次觉醒。

    在没有明确锻炼或方法论的情况下,变种人的力量提升基本都是靠着情绪和精神刺激,所以有太多不确定性,绝大多数变种人一生都不会有二次能力觉醒的机会,而只有潜力极大且在合适特定的情况下受了强刺激的变种人,才会变种能力二次觉醒。

    所以詹姆斯根本没有做到武道层面的“抱丹”,而是变种能力的二次进化,也就是阿萨左正在练习的进化术第二层面需要达到的阶段。

    这两者除了在认知层面有所区别,结果上并无差异,只是变种人的“抱丹”没有那样精神完美如一的境界。

    这也就意味着,詹姆斯完成了变种人可以修行练习的进化术,第二个层级的概念。

    第一层掌控肉体,修身不修劲,目的是为了通过控制自我的肉体从而控制精神与情绪,提高对自我变种能力的认知与掌控度。

    并不一定需要掌握劲力运用,但对于肉搏型变种人,掌握劲力的运用会大幅提高战斗破坏力。

    这一层的三个小阶段,随着一步步到达,可以逐渐完美控制自身的变种能力,不会造成能力失控,并且最大程度使用现有能力上限力量,相当于一个普通人从百米十二秒,一步步练习到达百米十秒以下的自身限度。

    到了第二层就要尝试掌控精神,或者对大脑一些激素分泌的刺激和调节,对标拳法丹劲和罡劲的阶段。

    通过前一阶段完美控制身体,得到对身体力量运用的细微觉知,体会自己变种能力使用时大脑刺激或身体运作的模式,反向控制肉体,刺激自我能力触发时,身体相对应的部位节点,达到变种超能力二次进化。

    所以目前阿萨左达到了第一层的极限,他的瞬移能力被开发到了担心最大程度,从距离,频次,携从瞬移的质量,相比较在瓦坎达时期,翻了数倍。

    现在的他只需几次快速频闪瞬移,就能跨越各大洲大洋,而小时能力最为弱小的阿萨左,只能做到眼到身到,视线所不能及的位置,就无法瞬移过去。

    可二次变种进化不仅困难,更是危险,如果对身体刺激出了差错,很可能导致变种基因链损坏,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

    詹姆斯仍然在不断拿自己做尝试,希望更进一步完善进化术,减少危险系数。

    他在半空悬浮许久,眼看着星辰,可觉知却在自己身体深处,探寻着其中的奥秘。

    又过了一会,詹姆斯回过神来,在空中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去,现在纯粹靠着劲气腾空还是有些耗费气力,当他再进一步,应当能够真正掌握飞行的秘密。

    他不经意间看到海岸对面的西卵区,一座格外阔绰奢华的庄园灯火通明,那盏盏的水晶彩灯照耀的庄园上空都似白昼。

    认真倾听下,凭着自己的耳力能感受到那歌舞和欢笑的嘈杂热闹。

    詹姆斯摇摇头笑了笑,倒也不觉得排斥。

    汽车载着全城的人蜂拥而至,每个周末,所有周末都会在盖茨比公馆结束,各行各业来自纽约各色的人,都沉浸在这万花筒般的派对中。

    高及屋顶的管风琴,音量洪大,气势雄伟,和几组爵士乐手吹奏的曲子合在一起,让涌进来的男男女女彷佛踩上了滚烫的地面,不住的跳动着。

    “潘瑟!布来克·潘瑟!过来这边,你负责托点心,机灵点,这里的小费是全纽约最多的!”

    一个有些微胖的黑人青年叫唤着另一个身材高大魁梧,但明显在这个场合不知如何自处的黑人小伙子,他们是一起在工厂做学徒的伙伴,这个名字奇怪的小子人不错,经常帮他干活,所以周末有了这样赚外快做服务生的活计,就带上了他。

    布来克·潘瑟看着这纷乱的场景,脑子有些宕机,彷佛是部落里祭祀后盛大的篝火庆典,这几年他好不容易基本掌握了白人世界最常用的语言,但对他们的生活依旧是一头雾水。

    他时常夜夜思念着山崖下的落日,河谷旁的草地,骑着犀牛和部落的伙伴们追逐玩闹,可他又日日被这钢铁的丛林,轰鸣的机械和满目的未知所震撼。

    他站在这里,又彷佛抽离在外,有种异样的不真实感。

    他不能像之前一些早早失魂落魄回来的族人一样,或是学他们掳掠几个白种人,逼问着些似是而非的信息。

    他要真正认清这个世界,找到变强大的秘密再回到故乡,夺回属于自己在那里的位子。

    啪!

    “法克!赶快干活儿!”

    微胖男子抽了他后脑一巴掌,布来克·潘瑟忙点着头,托起了点心盘,灵活的穿梭在了热舞疯癫的人群中。